日 期: | 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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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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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先前會議的紀要(下午2時30分至2時32分) | ||
立法會CB(2)106/15-16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6日隨立法會CB(2)107/15-16號文件發出) | - | 2015年10月15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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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2時32分至2時35分) | ||
立法會CB(2)171/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5年11月2日發出) | - |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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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72/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5年11月2日發出) | - | 涂謹申議員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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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 ||
立法會CB(2)142/15-16(01)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2日隨立法會CB(2)173/15-16號文件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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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42/15-16(02)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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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事項的討論IV. | 消防處擬議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下午2時40分至3時20分) | ||
立法會CB(2)142/15-16(03)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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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42/15-16(04)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參考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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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事項的討論V.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情況的第六次報告 - 第二部份 : 香港特別行政區(下午3時20分至4時25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執行情況的第六次報告 - 第二部份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
立法會CB(2)142/15-16(05)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9日隨立法會CB(2)155/15-16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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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42/15-16(06)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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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團體/個別人士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 |||
VI. | 其他事項(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