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5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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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边境禁区(修订)令》 | 217/2015 |
2. | 《2015年边境禁区(准许进入)(修订)公告》 | 21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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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23号 | - | 香港海关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受托人报告书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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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4号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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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5号 | - |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信托委员会报告书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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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3/15-16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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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改建计划的详情;如果知悉,详情为何;当局有否接获有关领展就改建计划提出更改土地用途及地契条款,以及其他需由政府部门审批的申请;如有接获,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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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改建计划会否令当区居民所获的街市服务有所减少,即领展不会继续向居民提供原有服务;如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有何方法可阻止领展推行该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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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在2009年修改《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有关街市档位数目,订明政府在规划新公众街市时,除了按原本以人口数目作为公众街市的规划准则的做法外,亦要同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社区需要),但公众一直无从了解街市的供应是否充足,政府会否重新按人口数目就公众街市(包括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领展及私营机构兴建和管理的街市)的供应进行整体规划,并增加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各地加工肉制品的成分和不同人种的体质有差异,以及各种癌症有不同成因,当局有否研究世卫的上述报告是否适用于本港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何相应措施;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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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一方面世卫的上述报告指出红肉有致癌风险,另一方面红肉含有维持身体(特别是脑部)机能正常运作所需的营养,当局会否就健康餐单中红肉的份量发出指引及在这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以确保各个向某组别人士提供食物的机构(包括惩教署、医院、学校及院舍),以至食肆提供符合均衡饮食原则的食物,以及让市民在有足够资讯的情况下选择食物,以免矫枉过正;如会,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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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现时某些获政府资助的支援计划(例如为贫穷人士而设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以派发罐头等加工食品为主,并辅以少量新鲜食物券,当局会否要求营办有关计划的机构研究增加派发食品中新鲜食物的比例,以免增加服务对象的患癌风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评估开设上述面书专页是否有助于加强行政长官与市民沟通,以及提升行政长官的民望及市民对他的支持和信任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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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本人得悉,现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香港地区委员会、行政会议、立法会及区议会的成员,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未有全部被邀请加入该面书专页的朋友名单,当局有否评估该做法会否影响政府改善行政立法关系、团结社会各界,以及构建"香港营"等工作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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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运用公共资源处理和更新该面书专页;若有,所用资源是否包括行政长官处理公务的时间;若然,当局有否评估行政长官处理公务的时间用于处理和更新该专页,有否影响政府施政质素及效率和行政长官的工作量;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会否参考海外经验,修订《放债人条例》,以加强规管中介公司,例如规定该等公司须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以及规定借贷和中介服务合约须载有冷靜期条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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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针对目前放债行业经营者良莠不齐的情况,当局会否改革有关的牌照制度,包括(i)收紧牌照条件(例如规定申请人须符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及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纪录、持牌人须遵守操守准则等)、(ii)设立从业员注册制度,以及(iii)赋权放债人注册处或新成立的机构,执行各项监管职能,包括制订及执行实务守则、批出牌照、调查违规个案及吊销牌照;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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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向具有相关经验的社福机构提供资源,支援该等机构向市民提供不涉利益的理财咨询服务,以减少市民误堕信贷陷阱的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运输署辖下紧急事故交通协调中心负责全日24小时监察和处理交通及公共运输事故,当局有否检讨该中心在上述意外发生后有沒有迅速向市民就该事故发放准确的信息(包括临时交通安排),以及会如何改善公共交通营办商提供临时替代交通服务的安排;该中心发放信息的机制的详情,以及为何该机制在上述事故中未能发挥效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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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现时兴建中的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将会是连接机场和大屿山以外地区的第二条干道,当局有何措施确保该连接路能如期于2018年落成;有甚么因素会影响完工日期? |
(一) | 有否检讨过去推广《基本法》的工作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研究香港近期出现激进势力的原因,以及该股势力对青年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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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意见认为市民对《基本法》的內容及其起草过程认识不足,当局有何方法加深市民(特别是青年人)在这方面的认识,包括认识到"一国两制"理念中"一国"和"两制"同样重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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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行政长官于上月表示,"香港社会各界,尤其是从政人士和青少年,无论在国家或个人事业层面,都很有必要从多角度全面了解国家的发展",而政府亦愿意促进香港各界人士与中央及內地各省市的交往,政府计划如何促进有关的交往,以加强香港各界人士对祖国的认识? |
(一) | 当局征收离境稅的目的和所得稅款的用途;过去3年,库务署收到的离境稅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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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统计在过去3年,已缴交离境稅但未有离境的乘客人数及所涉稅款总额;当中(i)未有申请退稅的乘客人数及所涉稅款总额,以及(ii)申请退稅并被航空公司征收手续费的乘客人数及所涉手续费总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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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检讨上述条例及相关规定,以订明退稅的安排,包括(i)规定航空公司须主动向沒有乘搭飞机离港的乘客退稅、(ii)规定航空公司不得向该等乘客退稅时收取任何费用,以及(iii)航空公司不遵守该等规定的罚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第一阶段试验计划內,每季分别有多少名长者(i)获发服务券、(ii)使用服务券、(iii)持有但沒有使用服务券,以及(iv)退出试验计划(在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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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第一阶段试验计划的首年及次年使用服务券的长者当中,分别有多少人(i)属认知障碍症个案及(ii)属一般个案(在表二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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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在试验计划下提供的服务分为单一模式(即日间中心(部分时间))及混合模式(即日间中心(部分时间)及家居照顾服务),对于在第一阶段试验计划的首年及次年內使用该两种模式的服务的长者而言,(i)他们分别的人数、(ii)他们分别平均使用服务的日数,以及(iii)他们当中分别有多少人中途退出试验计划(在表三列出);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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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第(三)项提及中途退出试验计划的长者按退出原因分类的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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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试验计划的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显示,长者退出的原因包括服务及额外服务的收费高,而截至2015年4月30日,使用服务券的长者当中有69%只需支付第一级的共同付款金额(即他们来自最低收入家庭,而当中有210人即17%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人),政府会否考虑取消长者须共同付款及接受经济审查的安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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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0月10日,退出试验计划的184名长者当中,有130名长者退出的原因是"沒有合适的服务组合"(其中109名长者的具体退出原因是"不愿接受以中心为本的照顾服务"),当局有否检讨试验计划涵盖的服务能否符合身体机能中度缺损的长者的需要;在推出第二阶段试验计划时,会否考虑(i)放宽合资格参加计划的长者类别,以涵盖轻度缺损的长者,以及(ii)让长者可按需要逐项购买服务;若会考虑,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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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有认可服务提供者向本人反映,长者对家居清洁、陪诊、送膳等一般照顾服务的需求大,但他们受试验计划的规定所限,未能弹性调整专业服务与一般照顾服务的服务时数比例,当局会否考虑,在推行第二阶段试验计划时,容许服务提供者弹性调整该比例,以配合长者的实际需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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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社会福利界普遍认为私营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质素参差及欠缺监管,因而反对将试验计划认可服务提供者的类别扩大至涵盖私营企业,当局有否计划在推行第二阶段试验计划时,把认可服务提供者的类别扩大,以涵盖私营企业;若有,原因及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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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当局预计何时会公布第一阶段试验计划的最后报告;第二阶段试验计划的详情,包括时间表及各区的日间服务名额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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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鉴于私营安老院舍的服务质素及监管一直受到公众的质疑,当局会否考虑搁置推出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并把有关拨款转作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之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由访港內地旅行团团友作出的投诉,以及当中分别有多少宗涉及团友被迫购物及在定点购物商铺购物后发现货不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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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与国家旅游局研究措施处理影子团友的问题,包括(i)建议內地参考本港的导游核证制度,规定內地旅行社在旅行团出发前向內地当局登记领队资料,以及(ii)将被投诉的访港內地团团友名单交予內地当局作跟进,并考虑限制他们再次进入香港;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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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旅游业人士反映,內地当局在2013年推出《旅游法》,以停业和重罚等手段遏止旅游业的乱象,但该等法规的效用随着旅游业的最新经营情况已逐渐减弱,政府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加强力度打击访港低价团;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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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研究以消费者权益的角度,采取措施打击定点购物团,包括在定点购物商铺外加派警员或海关人员巡逻,以加强阻吓作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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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有关访港內地旅行团对本地居民造成滋扰的投诉,以及涉及的滋扰情况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何措施跟进该等投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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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市民希望政府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加强监管访港內地旅行团,而政府在2015年施政纲领表示,会爭取于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通过法例以成立该局,草拟相关条例草案的工作目前进展为何;预计何时向本会提交有关的条例草案? |
(一) | 有否评估安老院的门楼及宿舍A("该两项历史建筑")的保留价值、建筑风格有何特色,以及目前的保育状况;如有,结果为何;过去3年,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及有关的政府部门巡查该等建筑物的次数及评估其状况的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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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安老院业主有否为该两项历史建筑进行维修工作,以及有否向历史建筑维修资助计划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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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就土地补价事宜与安老院业主的商讨详情,以及拟建楼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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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与安老院业主商讨保育及活化该两项历史建筑;如有,有关方案的详情;如否,有否计划与该业主商讨有关事宜,包括以換地或增加楼面面积等方式,让该等历史建筑可获得原址保留及活化再用;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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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当区居民指出,安老院附近的一段新清水湾道经常交通挤塞,当局有否就拟建楼宇日后带来的额外交通流量进行评估;如有,有关的数字,以及现时相关路段的交通数据为何? |
(一) | 过去10年,每年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袭击他人的案件数目;该等案件造成的伤亡人数,并按受害者与施袭者是否相识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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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新增的精神病确诊患者人数及年龄分布,以及当中被识别为有暴力倾向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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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公立医院辖下精神科专科服务的情况,包括门诊诊所、病床及精神科医生的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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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检讨目前的公营精神科治疗服务能否识别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使他们可获得适当的治疗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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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现时批准精神病患者出院的准则为何,以及会否检讨该等准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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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何措施加强支援居住于社区并有暴力倾向或伤人纪录的精神病患者? |
(一) | 鉴于过去数年有多场香港足球代表队主场的赛事全场满座,当局有否考虑给予上述的足球赛事优先使用大球场;若有考虑,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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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康文署何时得悉该场足球赛事的举行日期;康文署有否收到足总租用大球场举行该场赛事的申请;若有,足总何时提出申请,而康文署何时收到足总申请租用旺角大球场举行该场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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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康文署根据甚么理据提出大球场草地无法及时复原的说法;康文署会否公开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由草地专家拟备的报告;若否,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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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康文署与足总就该场足球赛事的举行场地进行商议及作出决策的详情为何,包括有关的会议日期和所作决定的理据;康文署会否公开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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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康文署在今年4月就大球场草地进行重铺工程后,有否采取保养和管理该草地的新措施,以期有更多国际足球赛事可在大球场举行;若有,新措施的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
(一) | 会否因应世卫的报告,检讨现时推动健康饮食的工作;除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外,政府为其建筑物內的餐厅进行招标和采购食品等工作时,会否采取较过去更慎重的态度,确保向在该等餐厅用膳的人士提供更健康的食物;若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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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卫生防护中心制订的《选择学校午膳供应商手册》建议学校要求供应商承诺,一星期不多于两天供应加工或腌制肉类等食品,当局会否因应世卫的报告,更新有关的指引,要求供应商承诺避免采用加工肉制品等食材制作学生午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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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向各政策局和政府部门发出指示,要求它们为其举办的活动制作或订购食物时,必须选择合乎健康饮食原则(例如多菜少肉和低脂、低糖、低盐)的食品和食材,以起带头作用,推动健康饮食文化;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i)有多少名儿童由医生或学校或循其他途径转介到卫生署辖下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测验中心")轮候接受评估、(ii)各测验中心每年为多少名儿童进行评估,以及(iii)儿童平均轮候多久才获得评估(并按儿童年龄及中心分项列出该3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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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测验中心现时的医护人员总数为何(并按职级列出分项数字);当局会否考虑增加各测验中心的人手及其他资源,让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的儿童尽快获得评估及治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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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分别有多少名儿童被确诊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以及该等数字占全港同龄儿童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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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向被确诊有发展障碍或行为问题的儿童提供哪些支援服务;过去5年,他们平均轮候多久才获得康复训练及治疗服务? |
(一) | 2005-2006年度至本年度上半年,各局/部门的下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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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每年属公务员编制的资讯科技人员总数(并按下表的职级列出分项数目),以及该类职位的空缺总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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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每年属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资讯科技人员总数,并按其服务年期(即9年以上、6年以上至9年、4年以上至6年,以及4年或以下)在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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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05-2006年度至本年度上半年,每年(i)T合约员工的总数、(ii)该数目的按年变动幅度、(iii)T合约的开支总额,以及(iv)该金额的按年变动幅度(按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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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估计在未来3年,每年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职系的公务员职位空缺数目和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空缺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执行与该职系相若职务的T合约员工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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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全面检讨各局/部门对资讯科技人员服务的长远人力需求,以及把有长远需要的T合约职位改为公务员职位,以支持资讯科技界发展人力资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i)港铁公司每年向未能出示有效车票的乘客分别发出了多少项口头及书面警告、(ii)未能出示有效车票的乘客被定罪的个案宗数及他们一般所受的处罚,以及(iii)在该等发出警告及定罪的个案当中,涉及使用特惠单程票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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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使用特惠单程票乘搭港铁的票价普遍比使用学生八达通乘搭相同车程的票价为高,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以何准则厘定该等票价的差额及向违反附例的乘客征收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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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向前线人员发出指引,订明他们在处理有关使用特惠单程票的违例个案时,可按个别情况酌情向违反附例的乘客只作口头或书面警告并将事件记录在案,而不向该等人士征收附加费或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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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过去5年曾以哪种方式宣传特惠单程票的使用限制;港铁公司会否加强宣传工作,让公众清楚知道有关限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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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市民认为现时学生使用学生八达通及单程票乘车时须支付不同的票价,容易引起混淆,政府会否促请港铁公司恢复以往的做法,容许持有有效学生证的乘客使用有票价优惠的单程票? |
(一) | 自《修订条例》实施至今,当局有否就受规管行为进行巡查;若有,怀疑违法的个案宗数为何(按受规管行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否就该等个案提出检控;若有,个案宗数和法庭对被定罪者施加的处罚为何(按受规管行为以表列出分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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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修订条例》实施至今,当局有否收到豁免申请,以进行受规管行为;若有,提出申请的机构名称、申请原因,以及所涉的石棉数量为何(按受规管行为以表列出分项资料);在该等申请当中,获当局批准的个案宗数及其原因,以及所涉的石棉数量为何(按受规管行为以表列出分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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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阳起石及阴起石外,当局是否知悉现时市面上有哪些中药材和中成药含有或可能含有石棉;鉴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曾就弃置含石棉的中药材和中成药向有关业界提供指引,环保署是否知悉有关药物的弃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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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当局曾为参与"楼宇更新大行动"的楼宇进行石棉初步评估,而当维修项目的范围內证实发现含石棉结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及个别单位业主须聘请注册石棉顾问及石棉承办商办理石棉消减工程,自2011年至今,当局曾为多少幢目标楼宇进行石棉初步评估;当中有多少幢楼宇的维修项目的范围內证实发现含石棉结构;当局有否跟进该等楼宇的法团及单位业主有否按照法例要求进行石棉消减工程;若沒有跟进,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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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现时有否政府建筑物证实有含石棉结构;若有,详情为何;当局有否计划就上世纪60至80年代建成的政府建筑物进行石棉勘探;若有计划,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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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有工人团体指出,现时涉及石棉的工程均受环保署负责执行的《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11章)监管,但监管该等工程的施工和劳工安全等工作则由劳工处负责,在执法上可能产生混淆(例如有某工业经营未有进行涉及使用石棉的工作,但工人所使用的器材或工具可能含有石棉,有关工人因而未能确定哪个部门负责监管该等器材或工具的使用),环保署及劳工处有否就执法方面的分工进行协调,并向工人团体说明该两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安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常用的建造业器材及工具是否含石棉进行调查;若有,结果为何? |
(一) | 地政总署去年就违规个案发出多少封警告信,并按违规情况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占该等警告信总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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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地政总署去年把就违规个案发出的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的个案宗数,以及该署收回违规个案所涉单位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并按违规情况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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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现时工厦单位业主可就更改该等单位的用途向地政总署申请短期豁免书,过去3年,地政总署每年接获多少宗有关的申请,并按拟议用途列出分项数字;该等申请当中,地政总署批准和拒绝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以及拒绝申请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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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规划署今年8月公布的《2014年全港工业用地分区研究》显示,越来越多经济活动及新兴行业选择使用工厦的空间,例如数据中心、文化创意艺术工作室等,而该等列为"其他用途"的活动及行业占用现时工厦约5.1%的楼面面积而该百分比有上升趋势,当局会如何在执行工厦地契条文的同时,顾及促进经济活动及发展新兴行业,令后者得以在工厦生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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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发展局局长在今年8月在其网志提到,当局会研究在符合消防和楼宇安全的大前提下探讨进一步放宽工厦作非工业用途的限制,有关研究的详情(包括展开研究的时间表)为何;在研究过程中,当局会如何吸纳不同持份者(包括本地文化艺术界、体育界等)的意见,让他们可合情、合理及合法地使用工厦单位? |
(一) | 目前有多少名持牌水喉匠,以及分别有多少人根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注册为"水喉工"工种的注册熟练技工、注册熟练技工(临时)及注册半熟练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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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目前各间培训机构提供多少个有关水喉工的培训课程,以及预计在未来8个季度,每季有多少名学员修毕该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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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制订特别措施以增加水喉工的人手,例如提高培训津贴及增加培训课程的名额,并检讨课程內容以压缩修课时间等,藉以吸引更多人投身该工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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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上述受影响楼宇更換食水喉管的工程对各类工务工程未来数年的进度所造成的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 |
(一) | 鉴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1条规定,如香港交易所向发行人查询有关发行人上市证券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其证券可能出现虛假市场或任何其他问题,发行人须及时回应,而如发行人不知悉有任何与其上市证券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有关的事宜,以及不知悉为避免虛假市场所必需公布的资料,发行人须及时发表公告以作出有关声明,政府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的发行人按该项规定发表公告的次数及所涉的上市公司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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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不时就上市公司股权集中于极少数股东手中的资料作出公布,政府是否知悉证监会在过去5年,每年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作出公告的次数,以及所涉的上市公司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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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就创业板上市的机制进行全面检讨,包括提出上市申请及审批该等申请的准则,以及有关容许发行人配售证券的安排;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i)全港资助学校教师放取30日以下核准假期的总日数、(ii)全港资助学校教师放取30日或以上核准假期的总日数,以及(iii)该等学校聘请代课教师的总日数(按假期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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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上述津贴用于聘请代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金额及百分比,并按用途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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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教师表示他因病告假20多天,但学校沒有聘请代课教师,而他在复工后被要求补回请假期间的课堂(合共逾100节课堂),对该名教师造成极大压力,教育局是否知悉此类情况;就这方面,(i)该局会推行甚么改善措施,以及(ii)该局会否考虑由学校自行选择以"实报实销"方式申请发还代课津贴,或是以"整合代课教师津贴"聘请代课教师;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现时政府有否设有一个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详细资料库;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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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10年,政府有否自行或委聘专家,就外来物种对本地自然生态的影响进行评估及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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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对于某些已知对本地自然生态会造成威胁的外来物种,政府会否参考上述国家的做法,立法管制该等物种的输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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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2015年《施政报告》提及政府正制订香港首份《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该计划有何措施预防及减轻外来物种对本地自然生态的影响,以维持本地物种的多样性;制订该计划的进度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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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府会否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市民不要胡乱放生动物,并鼓励市民在发现外来物种入侵本地自然生态时向当局报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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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利(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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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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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利(修订)条例草案》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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