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9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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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第2号)令》 | 231/2015 |
2. | 《2015年〈2003年证据(杂项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2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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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43号 | - | 紧急救援基金
基金受托人年报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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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44号 | - | 菲腊牙科医院
2014/15管理局年报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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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45号 | - | 健康护理及促进基金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报告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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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7/15-16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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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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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过去5年,的士司机因干犯与的士服务有关的罪行而被检控的人数、按所涉罪行和法庭所施加的处罚分项列出司机被定罪的次数,以及按个别司机被定罪的次数,分项列出被定罪司机的人数及他们被施加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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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当局有否就法庭对违例的士司机判刑过轻而提出上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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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提高的士司机作出违例行为的罚则,例如订明重犯者必定会被永久取消驾驶的士的资格,以加强阻吓作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何措施可有效打击的士司机的违例行为? |
(一) | 有何措施遏止大量大陆居民爭相申请免试签发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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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涉及免试获发驾驶执照的大陆驾驶者的交通意外宗数据报在过去3年持续上升,而这情况可能与中港两地在道路交通规例及驾驶者驾驶文化有差异有关,当局会否把中国大陆从免试签发驾驶执照安排的适用地区中剔除,以保障道路安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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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俗称"中港自驾游"的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第二阶段一旦实施,符合资格的广东省驾驶者将无须经过考核或修习驾驶课程便可获准来港驾驶,令不少市民忧虑大量大陆私家车进入香港会影响道路安全及超出交通网络的承受能力,当局会否搁置推行第二阶段试验计划? |
(一) | 当局就实施一地两检安排与港澳办官员商讨的最新进展为何,以及双方就一地两检安排的哪些方面已取得共识;当局就一地两检安排所拟备的各个方案的內容,包括各个方案所涉及的法律及运作问题;该等方案是否包括內地人员在高铁列车上为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方案;当局如何得出一定要容许內地人员在港执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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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计划为了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把有关的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赋权內地人员在本港执法;若有计划,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此举会否违反《基本法》第十八条的以下规定,"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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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市民担心政府为求对高铁旅客带来出入境的方便,故意曲解《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并尝试在《基本法》有关条文的字眼上钻空子,而此举可能削弱法治,政府如何消除市民的疑虑;有否评估港人对容许內地人员在港执法是否存有极大忧虑;鉴于《基本法》第十八条订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当局会否在严格遵守该条文的前提下,收回上述言论,并探讨其他可行的一地两检方案;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本会财务委员会过去审议成立创科局的拨款申请时,委员就创新及科技政策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创科局会否整理及分析该等意见和建议,并作出跟进;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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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创科局会否尽快制订推行创新及科技政策的蓝图和目标,并确立一系列用以评估政策成效的指标;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创科局在制订该等蓝图和目标的过程中会如何爭取公众支持,例如会否进行公众咨询;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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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推行的多项研究资助计划是以竞逐方式分配资源,创科局会否推出新的政策和策略,以促进院校之间的合作,从而更有效地发展香港的创新及科技产业;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
(一) | 当局有否措施规管上述财务评估服务,以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如有,具体措施为何;如否,会否考虑修改相关条例,以保障借贷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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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执法机构就财务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该等个案涉及多少间公司名称包含"会计事务所"或类似字眼的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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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加强公众教育,教导市民区分财务中介公司和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的执业单位;如会,具体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今年1月至今,就雨伞运动相关案件而言,法官在审讯中指有关的警务人员不诚实地作供的案件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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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对该等被法官指不诚实作供的警务人员采取纪律行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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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在警务人员被法官指不诚实作供的该等案件中被检控的人士数目,并按该等人士的职业及年龄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评估该等人士因有关案件而蒙受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为何;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当局会否向该等人士作出赔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公立医院跨性别医疗服务的求诊人次,以及已完成部分及整项性别重置手术的人数分别为何,并按医院联网及性别重置类别(即男变女或女变男)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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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提供的各项跨性别医疗服务的新症最长、最短及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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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预计在未来5年,威院每年可为多少名病人提供跨性别医疗服务;威院会否为新界东以外医院联网辖下公立医院所转介的跨性别人士提供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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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有多少名具有跨性别诊断经验或资格的医护人员(按整形外科、精神科、內分泌科及临床心理学等专科列出分项数字);在该等医护人员当中,有多少名是在威院服务的医生,以及有多少人会在未来5年內到达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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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有多少名曾在外地接受跨性别医疗服务培训的医护人员(按整形外科、精神科、內分泌科及临床心理学等专科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中有多少名是在威院服务的医生;医管局计划在未来5年內派遣多少名医护人员到外地接受有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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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现时性别重置手术前的精神评估服务是由各医院联网分散提供,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计划集中资源,改由威院单独负责为全港的该类个案提供精神评估服务;若有,预计何时实施;若否,医管局会否承诺在未来一年內整合有关评估服务,并提出可行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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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部分跨性别人士向本人反映,他们基于健康、家庭及个人理由放弃接受性别重置手术,以致不获准更改身份证上显示的性别,而这情况对他们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政府成立的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会制订甚么措施协助该等人士;现时该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度及下一步行动为何? |
(一) | 过去5年,当局有否(i)制订具体指标,以评估各项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在各行业的实施情况、(ii)就各项措施的成效作全港性研究,以及(iii)评估有关的宣传及公众教育工作的成效及不足之处;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会否考虑进行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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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10年,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 "局/部门")推行的各项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详情,包括有关措施是否适用于所有局/部门及是否涵盖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政府雇员申请居家办公或弹性上班时间等安排的程序为何;有否研究如何优化各项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以起牵头作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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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据报新加坡政府藉提供经济诱因鼓励私营机构雇主实施工作与生活平衡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成效显著,当局会否考虑成立专责小组,详细研究及参考新加坡的经验,向本地私营机构雇主提供经济诱因,鼓励他们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航空公司厘定燃料附加费时的依据及原则;民航处审批燃料附加费申请时依据哪些准则及考虑因素;过去3年,每年燃料附加费的平均调整幅度,以及该等幅度与同期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幅度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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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国际原油价格在过去一年多持续下跌,民航处仍批准个别航空公司征收燃料附加费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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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研究外地的主要航空公司现时征收燃料附加费的水平;若有研究,详情为何,以及有关水平与香港的是否相若;若不相若,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每条铁路线(迪士尼线除外,下同)在去年早上繁忙时段每小时最繁忙路段的单向平均乘客量,以及以每平方米站立4人计算的载客率(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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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今年就增加各条铁路线的列车班次的工作详情及进度,以及列车班次增加对铁路系统负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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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由2011年至今,每年每条铁路线分别发生服务延误逾8分钟、30分钟及1小时的事故宗数及受影响乘客人数,并按事故原因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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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第(三)项所述事故的下述详情(以表列出):(i)发生日期、(ii)发生时间、(iii)涉及的铁路线、(iv)事故成因/调查结果、(v)已采取的跟进行动,以及(vi)服务延误时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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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由2012年至今,每年铁路路轨出现裂纹事故的下述详情(以表列出):(i)发生日期、(ii)涉及的铁路线、(iii)裂纹的宽度、(iv)事故成因/调查结果、(v)已采取的跟进行动、(vi)路轨生产商名称、(vii)路轨已使用年期,以及(viii)有否向传媒披露(以及如沒有披露,不披露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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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现时监察铁路服务安全的机制为何;由2010年至今,每年机电工程署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人员检查铁路系统各个部分(包括路轨、列车、架空电缆、信号系统等)的次数、负责检查的部门、检查工作的详情及所用标准为何? |
(一) | 教院现时有否为准中文教师提供任何有关教授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课程;若有提供,这些课程的详情为何(包括课程名称,以及是否属必修课程);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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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准教师日后可能会教授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非华语学生,教院现时有否为准教师提供任何有关文化敏感度的课程;若有提供,这些课程是否属必修课程,以及教院有否检讨课程的成效;若沒有提供,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当局已就有关政策进行家庭影响评估的所有政策文件及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的详情(包括文件名称、草拟文件的局/部门,以及向本会提交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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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当局已就有关政策征询家庭议会意见的所有政策文件的详情(包括文件名称、负责推行政策的局/部门,以及向该议会提交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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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评估框架研究的进展,以及新的评估清单的具体內容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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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具体计划,进一步改善现行的家庭影响评估机制;如有,详情及进度为何? |
(一) | 上述立法建议的具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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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接获有关两项稅务优惠的建议;若有,建议的数目及其主要內容为何;政府在制订有关的立法建议时有否采纳接获的建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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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目前有多少家跨国和內地企业在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有否评估两项稅务优惠会为本港经济带来甚么裨益(例如预计将会有多少家企业基于两项稅务优惠决定来港成立企业财资中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评估上述建议对屿南的交通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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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离岛区议会曾要求当局先处理好有关的道路安全及泊车位不足问题,才继续商讨上述建议,有关的道路弯位改善工程计划和增加泊车位研究的进度为何;按现时有关工作的进度,预计上述建议的实施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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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曾表示会就上述建议咨询其他持份者,有关的咨询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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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居民建议将梅窝的露天停车场改建为多层停车场,以纾缓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当局有否就此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委员会平均每年处理多少宗地方命名(包括采用新地名和修改现有地名)的个案,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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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委员会去年处理地方命名个案所用的最长及平均时间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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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接获由市民和政府启动的地方命名个案各有多少宗;出现爭议的个案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有关爭议主要涉及甚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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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委员会的委员由哪些政府部门和职级的人员出任;委员会根据甚么准则处理地方命名个案,以及委员会按该等准则须否考虑市民对命名的接受程度和历史等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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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现时有否渠道和机制供公众人士就他们认为不合适但已获委员会采纳的地名提出意见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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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地方命名机制及其成效进行检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检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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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计划参考街道命名机制,立法规定地方命名的程序及制度;若有,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若否,理据为何? |
(一) | 现时7个螺旋形回旋处的下述详情:(i)改为该类回旋处的日期、(ii)改动前两年及改动后平均每年的交通意外宗数分别为何,以及(iii)有关改动所涉开支为何(按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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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10年,在全港各回旋处发生的交通意外的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有多少个回旋处被列为交通意外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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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传统式回旋处和螺旋形回旋处有不同的使用守则,运输署会否加强向驾驶者宣传有关使用守则的工作,以期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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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运输署有否将螺旋形回旋处的使用守则列为驾驶考试(包括笔试及路试)的必考內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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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试验计划推行至今将近12年,但运输署仍在收集有关数据,运输署会否检讨其工作效率,并尽快公布该两类回旋处的交通意外数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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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当局在2012年向交通咨询委员会表示,会在将军澳设置6个螺旋形回旋处,但至今只设置了3个,运输署是否已决定暂缓设置余下3个螺旋形回旋处;如是,原因为何,以及是否与已设置的螺旋形回旋处的交通意外率有关;如沒有暂缓,设置余下3个螺旋形回旋处的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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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据报运输署会采取循序渐进方式,先在交通流量较低的回旋处进行试验计划,然后推广至交通流量较高的回旋处,运输署会否公布界定回旋处交通流量属"较低"和"较高"的准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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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运输署会否考虑把所有回旋处改为螺旋形回旋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上述案件发生后,警方有否为各级警务人员提供培训,使他们加深对自闭症的认识,以及掌握与自闭症患者沟通的技巧,特别是向该类人士录取证供及对他们作出拘留和监禁时的技巧;若有提供培训,详情为何,以及培训是恒常还是一次性的安排;若沒有提供培训,警方会否尽快进行,并把有关的培训內容纳入恒常训练课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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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如何确保警务人员不会再以上述手法处理涉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案件? |
(一) | 地政总署有否设立以短期租约租出土地的数据库;如有,以表列出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度租约到期后被地政总署收回的土地的详情,包括(i)土地地点、(ii)土地面积(平方米)、(iii)短期租约编号、(iv)原有租约所订的土地用途,以及(v)土地的拟议新用途;如否,地政总署会否尽快设立有关的数据库,并承诺于现时起计的6个月內向本会提交该等资料;如不会设立有关的数据库,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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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有多少幅以短期租约租出的土地由同一承租人连续租用超过30个月,并以表列出(i)土地地点、(ii)土地面积(平方米)、(iii)短期租约编号、(iv)租约订明的用途,以及(v)首次批出租约的日期;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地政总署会否尽快设立有关的数据库,并承诺于现时起计的6个月內向本会提交该等资料;如不会设立有关的数据库,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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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发展局局长在今年1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表示,政府持续进行一系列土地用途检讨工作,包括"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其他政府用途土地,以及全港现时空置、以短期租约租出或作其他不同临时用途的政府土地,有关检讨工作的详情及最新进展为何;当局有否因应检讨结果提出建议;如有,分别有多少项建议(i)已落实和(ii)涉及更改土地的规划用途? |
(一) | 有否评估市民对使用新兴代步工具的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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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研究新兴代步工具在本港交通系统中可担任的角色和定位,特别是用作短途接驳交通工具的运输效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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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研究推行试验计划,准许新兴代步工具在指定道路(包括禁止车辆行驶的道路和行人路)上行驶,从而评估正式容许该等代步工具在道路上行驶,并引入相关监管制度的可行性;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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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在第374章制定时,新兴代步工具尚未面世,当局会否考虑(i)把某些类别的新兴代步工具列为第374章附表一下的新类别车辆,以及(ii)在第374章附属法例A中加入适用于新类别车辆的相关要求,以便该等新兴代步工具可在登记及领牌后合法地在道路上行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有否备存兼职传译员的名单;如有,由哪些政府部门负责备存,以及该等名单上的兼职传译员分别的数目(并按他们负责传译的语言/方言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哪些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参考该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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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政府部门合共聘用兼职传译员的次数和服务时数,以及平均每人的工作时数,并按他们传译的语言/方言列出分项数字;是否知悉公营机构的有关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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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一)项提及的政府部门现时有否让全职或半职的传译员职位悬空,并聘用兼职传译员提供有关的传译服务;如有,这些职位的名称,以及不进行招聘以填补该等职位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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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政府部门给予兼职传译员的薪酬为何;他们的薪酬在过去10年曾调整多少次,以及每次调整的幅度和调整后的金额分别为何;他们的薪酬在2003年有否跟随公务员减薪而被削减;如有,他们其后的薪酬有否跟随公务员加薪而获调高? |
(一) | 鉴于已在上月13日生效的《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订明,除非获豁免,任何发行人如未有获发牌照而发行或营运储值支付工具,即属违法,但该规定设有一年过渡期,当局有否评估不法份子在过渡期內以提供电子储值支付服务为名进行欺诈的风险;若有评估,详情为何,以及有何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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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统计在过去5年,每年(i)全港有多少间经营电子储值支付服务的公司,以及(ii)接获涉及该类服务的投诉宗数(按投诉性质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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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使用电子储值支付服务的市民日增,当局有否计划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市民如何选择及安全地使用该类服务;如有,详情为何? |
(一) | 有否定期就在职人士面对的工作压力进行调查,以了解他们的精神健康状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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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不少员工不了解他们精神萎靡可能是工作压力所致,因而未有主动寻求协助,当局有否为雇主提供指引及支援,以识别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员工,以及为员工提供管理工作压力的培训;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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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措施支援因工作压力而患上精神病或情绪病的在职人士,让他们建立正向心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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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据悉不少在职人士对精神健康的认知不足,当局有否政策推广职业精神健康,以提升在职人士的有关知识和警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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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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