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10

立法会

议程

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5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6号)规例》234/2015
2.《2015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7号)规例》235/2015
3.《201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236/2015
4.《2015年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237/2015
5.《〈2012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38/2015

其他文件

1.第46号-奖券基金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第47号-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年度报告及帐目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3.第48号-社会工作训练基金
基金受托人第五十四年度报告由二零一四年
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4.第49号-平等机会委员会
2014/15年报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50号-香港旅游发展局
2014/15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6.第51号-通讯事务管理局
2014/15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7.第52号-警察福利基金
2014至2015年度年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8.第53号-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托基金二零一四/二零一五年度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9.第54号-回应《申诉专员年报2015》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0.第55号-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年度內的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委员会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1.第56号-葛量洪奖学基金
截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2.第57号-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受托人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3.第58号-华人庙宇基金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华人庙宇委员会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4.第59号-华人慈善基金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华人庙宇委员会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5.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就对李卓人议员及梁国雄议员的投诉提交的报告
(由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6.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8/15-16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17.《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II. 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的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暂停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23(2)及(3)条,以便在2015年12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可提出多于22项已作预告的质询,当中包括多于6项要求口头答覆的质询。

III. 质询



(第1至3项质询原订于2015年12月9日立法会会议上提出但未有提出,而第4至25项质询编订于是次会议上提出)

1. 陈家洛议员问:


创新及科技局(下称"创科局")已于上月20日成立,负责制订和推行创新及科技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本会财务委员会过去审议成立创科局的拨款申请时,委员就创新及科技政策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创科局会否整理及分析该等意见和建议,并作出跟进;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二)创科局会否尽快制订推行创新及科技政策的蓝图和目标,并确立一系列用以评估政策成效的指标;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创科局在制订该等蓝图和目标的过程中会如何爭取公众支持,例如会否进行公众咨询;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三)鉴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推行的多项研究资助计划是以竞逐方式分配资源,创科局会否推出新的政策和策略,以促进院校之间的合作,从而更有效地发展香港的创新及科技产业;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2. 梁继昌议员问:


据报,有一些中文名称包含"会计事务所"的公司,以替客戶提供财务评估服务为名,实质为财务中介公司或财务公司推销贷款服务,并收取高昂的手续费。有会计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该等公司的名称容易令人误会他们是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而他们的经营手法亦损害会计业的专业形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措施规管上述财务评估服务,以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如有,具体措施为何;如否,会否考虑修改相关条例,以保障借贷人的权益;

    (二)过去3年,执法机构就财务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该等个案涉及多少间公司名称包含"会计事务所"或类似字眼的公司;及

    (三)会否加强公众教育,教导市民区分财务中介公司和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的执业单位;如会,具体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梁耀忠议员问:


去年9月至今,有超过一千名参与"雨伞运动"及有关公众活动的人士被警方记录个人资料、拘捕或检控。据报,部分被控以袭警罪的人士在互联网找到录影片段得以在法庭上自证清白,而且该等片段揭露有关警务人员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证供。有公众人士质疑该等警务人员在法庭上不诚实地作供,令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受不必要的检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今年1月至今,就雨伞运动相关案件而言,法官在审讯中指有关的警务人员不诚实地作供的案件数目为何;

    (二)有否对该等被法官指不诚实作供的警务人员采取纪律行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在警务人员被法官指不诚实作供的该等案件中被检控的人士数目,并按该等人士的职业及年龄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评估该等人士因有关案件而蒙受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为何;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当局会否向该等人士作出赔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4. 梁美芬议员问:


规划署早于2009年完成"旺角购物区地区改善计划"的研究工作,并建议进行22个改善项目,但部分项目至今仍未落实。有旺角居民对此表示失望,并期望当局尽快完成所有项目,特别是洗衣街及旺角东站政府用地的重建计划,以及旺角道行人天桥延伸工程,以改善旺角一带的环境和道路畅达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22个改善项目的最新进展为何,包括已完成项目的详情、未完成项目的工程进度和预计完工日期,以及未开展项目的预计动工和完工日期;

    (二)旺角道行人天桥延伸工程拖延多年仍未完成的原因,包括进行工程时遇到甚么困难;及

    (三)鉴于当局已采纳油尖旺区议会和地区人士的建议,在搬迁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水务署的有关设施后,会利用洗衣街及旺角东站政府用地兴建公共交通交汇处,以纾缓附近一带交通严重挤塞的情况,搬迁该两个政府部门设施的最新进展为何;当局打算如何发展拟议公共交通交汇处的上盖物业,以及何时会公布有关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5. 莫乃光议员问:


有资讯科技界人士向本人反映,虽然政府近年锐意发展创新及科技产业,但政府采购资讯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以及推行政府资讯科技项目的方式,均未能配合本地创新及科技产业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政府目前按《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批出政府资讯科技合约予承办商,但有意见认为批予本地中小型企业(下称"中小企")的合约数目占总数的百分比偏低,当局除了推行现有的分拆大型资讯科技项目为多个小型项目,以及降低投标和合约按金的优化措施外,会否研究和考虑推行更多优化措施,鼓励中小企竞投该等合约,以及提升它们中标的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创新科技署辖下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称"基金")在2011年推行公营机构试用计划,为已完成的基金资助研发项目提供额外资助,用以制作工具、原型或样板并在公营机构进行试用,以推动研发成果的实践化和商品化,当局会否考虑扩大该试用计划的适用范围,以涵盖非受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以及容许更多机构(例如私营机构)参与试用工具、原型或样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向本地各行业的中小企提供"创新及科技券",以鼓励他们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云端服务、数据分析),从而带动创新及科技产业的发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6. 黃毓民议员问:


据报,近月有人多次致电政府热线1823,投诉某教育机构、网络传媒机构及文化事业机构的办公室有违例事项,例如储存危险品、无牌经营会所及非法聚赌。虽然有关的政府部门经调查后确认所有投诉毫无事实根据,但调查令该等机构的日常运作受到严重干扰。据悉,该等投诉源自同一电话号码及以匿名方式作出。此外,部分来电一次过就同一机构举报数个违例事项,以致有多个政府部门派员前往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香港申诉专员公署不受理以匿名方式提出的投诉,为何有关的政府部门受理以匿名方式向政府热线1823提出的上述投诉;及

    (二)有否措施防止上述滥用政府热线1823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7. 郭家麒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在公众地方设置饮水机既方便市民,亦有助减少来自饮料樽的塑胶废物。虽然现时部分政府建筑物、体育场馆及公园设有供公众人士使用的饮水机,但未必同时供应冷热水,以顾及部分市民的需要。另一方面,设有饮水机的商场绝无仅有,而港铁站则完全沒有设置饮水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目前各类政府及公营机构辖下场地(包括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及诊所、港铁站、大、中、小学及职业训练局的教学设施)內设置供公众人士使用的饮水机分别的数目及其占饮水机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在该等饮水机当中,同时供应冷热水的饮水机数目分别为何;政府有否统计各商场目前共有多少部供公众人士使用的饮水机及同时供应冷热水的饮水机数目分别为何;过去5年,饮水机的设置费用及经常性公帑开支为何;

    (二)过去5年,全港废弃塑胶饮料樽数目、塑胶饮料樽制造过程的碳排放量,以及因制造及丟弃塑胶饮料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所招致的经济损失分别为何;有否计算,在第(一)项所述场所设置饮水机后,每年可减少的废弃塑胶饮料樽数目及碳排放量分别为何;及

    (三)过去5年,当局有否定期从各政府设施及商场內的饮水机抽取水样本,以化验该等饮水机供应的饮用水的水质是否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何措施确保该等饮用水的水质符合上述标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8. 陈恒镔议员问:


本年10月25日,一艘由澳门驶往香港的高速船在小鸦洲对开海面怀疑撞到海上漂浮物并失去动力。该宗酿成124人受伤的事故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当局提供海上救护服务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在香港水域內发生的海上安全事故宗数,以及在该等事故中受伤并送院救治的人数为何;在涉及超过10名伤者的海上事故(包括南丫岛撞船意外及上述事故)中,由接获发生事故报告至最后一名伤者被送到医院救治分别相隔多久,以及伤者在运送过程中获得甚么紧急救护服务;有否发生因延误送院救治而死亡的个案;

    (二)现时适用于大型海上事故的救护服务安排详情为何,包括采用甚么途径及运输工具把伤者送往医院;各种运输工具每程分别可处理的伤者人数及所需时间;医护人员能否在该等运输工具上为重伤者进行紧急手术;及

    (三)鉴于海上交通日趋繁忙,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本人及一位离岛区议会议员多次提出的建议,设立专责的海上救护船队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9.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自去年6月至今年9月,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发现6 000多宗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涉嫌滥用提早终止合约的安排以转換雇主(俗称"跳工"),并已拒绝其中500多宗转換雇主的申请。有关注团体指出,每5名外佣雇主当中,便有1名表示曾遇到外佣跳工的问题。有不少雇主认为现行法例及安排并未能保障他们的权利,因此政府有必要修订有关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检讨现行安排能否有效遏止外佣跳工,以及会否考虑修订有关安排,以加强对雇主的保障,例如订明外佣在未能提供合理理由下提早终止合约须自费回国,以及于一年內多次转換雇主的外佣不会获发工作签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雇主指出,根据现行标准雇佣合约,即使外佣触犯偷窃、卖淫、贩毒等刑事罪行,或犯严重过失而不能履行雇佣合约,其雇主仍须支付外佣返回原居地的机票及旅费,政府有否检讨该条款对雇主是否公平,以及会否考虑修订该条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部分以不良手法经营的外佣职业介绍所(下称"职介所")教唆外佣工作时故意表现恶劣,以博取雇主主动将其解雇,让外佣可取得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代通知金和返回原居地的机票及旅费,而职介所则可向外佣新雇主收取中介费用,政府会否加强规管职介所,包括公布有多名经其介绍并跳工的外佣的职介所名称,以及提高教唆外佣违法的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10. 易志明议员问:


中区与半山区之间的自动扶梯连接系统("中半山扶梯系统")于1993年启用。政府兴建中半山扶梯系统的目的,是鼓励市民步行及纾缓半山区的道路交通压力。据悉政府当年原本计划兴建6个类似的扶梯系统,但其后因建造费用过高而最终只完成中半山扶梯系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10年,每年中半山扶梯系统平均每日的使用人次为何;

    (二)有否评估中半山扶梯系统对纾缓区內交通挤塞的效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已计划于2017年开始分阶段对中半山扶梯系统进行更新工程,而有市民担心中半山扶梯系统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期间会对他们构成不便,加上中半山扶梯系统的使用量已接近饱和,当局会否考虑在同区兴建另一个扶梯系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上述原本计划兴建的其余5个扶梯系统的详情为何;当局有否计划重启有关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锺国斌议员问:


最近,有市民向本人投诉,声称数年前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仁济医院接受手术后出现后遗症,而他其后多次向医管局作出投诉但不得要领。他又表示,每次投诉后只获书面回覆甚至不获回覆,亦从来沒有医护人员向他当面解释,令他及其家属出现情绪困扰问题。就医管局处理投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每年医管局接获多少宗病人的投诉,以及投诉人就投诉处理结果向医管局公众投诉委员会("投诉委员会")上诉的个案宗数,并按所涉公立医院和投诉內容列出分项数字;投诉数字在过去3年有否上升趋势;如有,医管局有否研究原因,以及会否检讨公立医院的医护服务质素;

    (二)鉴于现时各公立医院回覆投诉的目标时间为6星期內(复杂个案为3个月內),而投诉委员会回覆投诉的目标时间则为3至6个月內,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各公立医院和投诉委员会回覆投诉的平均时间及最长时间分别为何;部分个案回覆需时较长的原因为何;医管局会否采取措施缩短回覆投诉的时间;

    (三)有否检讨现时就公立医院服务作出投诉的途径的宣传工作;会否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以及增加投诉的渠道;及

    (四)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检讨投诉委员会处理投诉的程序,以及改善与投诉人沟通的方式,包括采取较人性化的方法处理投诉,例如除了以简单的信件回覆投诉人外,安排医生与投诉人会晤,解释与投诉有关的情况,以免投诉人因感到投诉未获认真处理而出现情绪困扰;如医管局会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陈伟业议员问: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现时有不少公共屋村缺乏无障碍通道及设施(例如升降机、自动电梯、行人天桥、斜道),对行动不便的居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2011年或以后动工并已完成加装或更新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工程的公共屋村的名称及地点,以及有关工程所涵盖的项目(以表列出);及

    (二)加装或更新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工程进行中或计划进行的公共屋村的名称及地点、有关工程所涵盖的项目、动工/预计动工的日期,以及预计完工日期(以表列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陈健波议员问:


长跑运动在香港越来越受欢迎,而香港马拉松的参加人数亦按年递增。然而,有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2年至2012年期间,有9名参赛者在香港马拉松赛事期间心血管疾病病发,而当中两人失救。今年亦有一名24岁的参赛者在10公里赛事期间病发死亡。有见及此,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将免费为首次参加马拉松的人士进行赛前隐性心臟病筛查,为期3年,以减低参赛者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就马拉松赛事的安全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10年,主办赛事的香港业余田径总会("田总")有否统计参赛者于赛事期间心血管疾病病发的数据;如有统计,以表列出下述资料:(i)即场获急救的人数、(ii)送院救治的人数、(iii)受伤人数(按原因及年龄分布分项列出),以及(iv)死亡人数(按原因及年龄分布分项列出);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马拉松比赛对跑手的体能要求极高,因此赛事主办单位应设定高参赛门槛,当局会否(i)要求田总提高参赛门槛,包括规定参赛者年龄上限及参赛者须于赛前完成指定训练,以及(ii)鼓励全程或半程马拉松参赛者接受赛前隐性心臟病筛查,以减低他们在赛事期间病发的风险;当局会否免费向属较高风险群组的参赛者提供赛前隐性心臟病筛查,并加强宣传工作,以提高参赛者须于赛前作适当身体检查的意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田总会否改善现时在马拉松赛事期间提供的急救设施及设备,包括增设急救站及增加各类医护人手,以及检讨和提高现场所配置医疗仪器的规格及数量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免费幼稚园教育委员会在今年发表的报告中指出,协助非华语学童尽早融入本地教育制度及社区很重要,因此当局鼓励非华语学童的家长安排子女入读本地幼稚园,让他们尽早浸淫在中文的语言环境。然而,大约4%参加学前教育学券计划("学券计划")的幼稚园所取录的非华语学童数目,占其总收生人数50%或以上。有论点认为,该等幼稚园的学习环境不利于非华语学童学习中文,令他们日后难以融入主流小学。关于非华语学童入读幼稚园学习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幼稚园学童及非华语幼稚园学童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幼稚园的类别及资助模式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在参加学券计划的幼稚园中,所取录的非华语学童数目占其总收生人数(i)50%或以下、(ii)51至60%、(iii)61至70%、(iv)71至80%、(v)81至90%及(vi)90%以上的幼稚园数目分别为何;

    (三)过去3年,政府有否接获关于幼稚园以广东话进行入学面试的投诉;若有,个案数目及详情为何;有否评估该等安排有否令非华语儿童在爭取入读有关幼稚园时处于不公平及不利的位置,因而违反《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详情为何及被要求作出纠正的幼稚园数目分别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措施协助非华语学童家长查阅幼稚园的入学要求及幼稚园以中文文本印载的通知內的相关资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教育局为幼稚园教师举办的专业发展课程有否涵盖文化敏感度及非华语学童学习需要的课题;若有,是否所有幼稚园教师均须修读有关该等课题的课程;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5. 田北俊议员问:


近年本港多项基建工程项目(例如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接线工程("香港段工程"))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而导致该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建造业劳工短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统计现时各项基建工程项目(包括香港段工程)分别欠缺多少名建造业工人;如有,按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种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评估建造业劳工短缺在过去5年有否加剧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超支和延误情况;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有加剧,详情为何;如评估结果为沒有加剧,原因为何;

    (三)当局何时开始注意到建造业劳工短缺影响到香港段工程的进度,以及有否评估工程进度受影响的程度为何;

    (四)有否采取补救措施以加快香港段工程的进度;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计划推出针对性的措施,以有效解决建造业劳工长期不足的问题;如有,措施的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政府于去年4月推出优化措施,以加快公营工程承建商就有关的人手短缺工种按补充劳工计划申请输入劳工的事前准备工作,而今年5月推出进一步优化措施,但行政长官于本年10月22日出席本会答问会时,承认政府在解决建造业劳工短缺的工作成效并不显著,行政长官作出该项评论的理据为何;及

    (七)有否评估,参照当局在过往为新机场及有关工程所作的安排,推行一项为公营房屋及基建工程项目而设的特别输入劳工计划,是否有助纾缓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延误及超支情况;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有助,何时推行有关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4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放宽薄扶林南面华富村一带的发展限制,在该处发展公营房屋并重建华富村,合共增加约11 900个公屋及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当局曾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考虑是否重建高楼龄公共屋村时,会兼顾有关屋村楼宇的可持续使用和重建潜力,务求善用宝贵土地资源,增加建屋量。关于重建高楼龄公共屋村,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房委会自公布重建华富村计划至今,进行了甚么具体工作以推展该计划;重建计划的最新详情(包括重建时间表、规划和迁置安排)为何;房委会公布重建计划至今接近两年,仍未公布有关详情的原因为何,以及当中是否包括在施政报告公布重建计划时,根本未完成重建计划的预备工作,但当局为求显示行政长官增加房屋供应的决心而勉强作出公布;除了华富村重建计划外,房委会在过去10年內公布会重建的屋村中,有哪些屋村的重建计划详情在公布重建两年后仍未公布;

    (二)当局就重建高楼龄公共屋村进行的检视工作的最新进展;有潜在重建价值的屋村的最新名单,并以表列出各屋村的楼龄及实际和许可最高地积比率为何;

    (三)当局现时计划或将会考虑重建哪些屋村,以及会否尽快展开咨询地区居民的工作;有否整体地评估重建高楼龄公共屋村对增加公屋供应量的帮助;及

    (四)为何房委会自2006、2008及2012年分别公布重建苏屋村、东头村第22座及白田村的计划后,除了在2014年初公布沒有实质內容的重建华富村计划外,房委会至今再沒有公布任何重建公共屋村的具体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谢伟俊议员问:


最近一位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发表演说时列举数宗案例,说明司法覆核机制被滥用。报章亦有意见,应让政治归政治、法律归法律,司法覆核机制唯有合理善用,才可有效遏制政府政策违法以达至法治社会和良好管治目的,而不应被利用作蓄意妨碍政府施政,以阻挠基建工程展开,令社会付出不必要代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因应或参考上述意见,检讨司法覆核机制及批准涉及司法覆核个案的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可否立即进行检讨;

    (二)鉴于据报现任律政司司长在2012年刚上任时表示,在由法官决定提出司法覆核门槛的前提下,可检讨在法律观点和执行上能否进一步完善司法覆核机制,相关检讨有何进展及预计何时完成;及

    (三)有否检讨,近年司法覆核个案增加是否下述情况所致:香港政治体制有缺憾及政府推行政策方式、策略及态度时有失误,以致不少爭拗未能以政治方式解决,因此(一如某报章指出)泛民主派政党政客及环保组织另辟途径,多次提出司法覆核,希望藉以在爭拗中取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可否立即进行检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司长

*18. 陈家洛议员问:


据报,有自资专上院校("院校")将于2016-2017学年停办部分甚至全部副学位课程,亦有院校重新开办已停办的副学位课程。另一方面,有院校打算增加副学位课程的学费。关于副学位课程的学额及学费,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2014-2015、2015-2016及2016-2017学年,每间院校每年(i)开办/计划开办及(ii)停办/计划停办的副学位课程的名称和每个课程的学额,并按院校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两个学年及今个学年,每个学年各间院校开办的副学位课程的学费和按年调整幅度,并按院校名称和课程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中学毕业生的人数在未来数年将呈下降趋势,当局在审批院校有关开办副学位课程及调整学费的申请时,会否考虑学生人口下降可能对课程学额及学费构成的影响;若会,当局会否把有关的考虑因素纳入审批准则之中;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研究及评估院校缩减副学位课程的情况对香港人力资源供应的具体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9. 郭伟强议员问:


据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多个康体场地的人造草场、运动场跑道及游乐场软垫有采用废弃车胎胶粒作填充物的铺垫物料。由于该等胶粒含有重金属及可致癌化学物丁苯胶,美国国家卫生部已于2011年把该物料列为致癌物。就康体场地所用铺垫物料的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康文署辖下哪些康体场地采用废弃车胎胶粒作填充物的铺垫物料;是否知悉该等铺垫物料所含废弃车胎胶粒(i)来自何地及(ii)来自本地的百分比;康文署在采购铺垫物料或进行有关工程时,有否要求供应商或承建商呈交检测报告,以证明该等物料符合有关的国际安全标准;

    (二)鉴于有研究人员指出当铺垫物料的保护层受损毀,康体场地使用者接触到铺垫物料中的胶粒的机会便会增加,康文署如何安排辖下康体场地的铺垫物料的维修保养工作;过去10年,康文署进行更換已损毀铺垫物料的工程次数及所涉开支为何;及

    (三)鉴于目前部分国家已禁止康体场地使用废弃车胎胶粒作填充物的铺垫物料,而早前亦有报道指康文署用作平整草地球场草地所采购的砂粒货不对办和质素差劣,而且掺杂了贝殼和碎石,当局会否就康文署辖下康体场地铺垫物料的成份、质量、安全性及所含杂质等制订标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张国柱议员问:


现时《警队条例》(第232章)赋予警务人员搜查和检取财产的权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被警务人员拘捕的人士当中,

    (i)被警务人员查阅电话、电脑及其他电子物品(分类列出)內资料的人数分别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财政年度 被查阅下列物品內资料的被拘捕人士数目
    电话 电脑 其他电子物品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ii)被警务人员检取电话、电脑及其他电子物品(分类列出)的人数分别为何(按表二列出);及

    表二

    财政年度 被检取下列物品的被拘捕人士数目
    电话 电脑 其他电子物品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iii)被警务人员根据裁判官所发手令检取电话、电脑及其他电子物品(分类列出)的人数分别为何(按表三列出);及

    表三

    财政年度 根据手令被检取下列物品的被拘捕人士数目
    电话 电脑 其他电子物品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二)现时警方处理上述已检取电子物品的程序和指引为何;处理该等物品內与案件有关及无关的个人资料的程序和指引分别为何;有否就该等物品制订扣留时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1. 梁志祥议员问:


据报,近年有非注册兽医的人士以中医方法(包括处方中药及进行针灸)诊治动物,市面上亦有含中药成分用于治疗动物的药品及保健食品出售。此外,用于治疗动物的中成药不受《中医药条例》(第549章)规管。关于规管提供兽医服务及销售用于治疗动物的中成药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有关非法提供兽医服务的定罪个案宗数及法庭对被定罪人士的处罚为何;

    (二)目前市民可透过甚么渠道举报非注册兽医的人士以中医方法诊治动物;

    (三)目前市民可如何得悉以中医方法诊治动物的注册兽医曾否接受有关的专业训练;当局会否考虑就注册兽医以中医方法诊治动物进行规管;

    (四)会否考虑规管(i)用于治疗动物的中成药及(ii)含中药成分供动物食用的保健食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本人得悉香港兽医管理局("管理局")推行的注册兽医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只属自愿性质,而管理局未有规定兽医须公开他们曾修读的持续专业进修课程,以致市民难以掌握兽医的专业资格有否与时并进,当局会否考虑要求管理局作出有关改善,以便市民了解兽医的专业资格;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2. 叶建源议员问:


本人得悉,学生及准备上任而仍未受《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保障的新聘教师如在参与资助学校的活动期间发生意外,可循教育局为资助学校投购的综合保险计划提出公众责任保险索偿,最高赔偿额为每宗意外港币一亿元。然而,有意外中的伤者向本人反映,由于难以证明意外乃校方疏忽所致,加上综合保险计划的保障事项非常狭窄(例如只会就学校疏忽所引致的死亡、精神创伤等严重意外作出赔偿),公众责任保险索偿个案的成功机会甚微。他们因此质疑该保险计划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即为参与学校活动的人士提供保障。据悉,有学校额外为学生投购保障事项较全面(包括非学校疏忽所引致的意外)的意外保险计划,以提高对学生的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个学年,教育局每年投购综合保险计划的保费及相关开支为何;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5个学年,每年的公众责任保险索偿个案宗数、当中获保险公司赔偿的个案宗数及百分比、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赔偿总额,以及最高及最低的赔偿款额分别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有为学生额外购买意外保险的资助学校数目,以及该数目占全港资助学校总数的百分比;及

    (四)日后会否投购包含承保范围较阔和赔偿条件较宽松的公众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计划,以加强对学生及教师的保障;如会,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就有关事宜咨询教育界相关人士;如否,教育局会否额外投购新的保险计划,以提高对参与学校活动期间受伤的人士(特别是学生)的保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3. 梁继昌议员问:


上月底,皇仁书院在未有事前公布下,把校园內高士威道停车场入口旁一棵有数十年树龄的石栗树移除。此事引起传媒和公众关注,并有市民质疑校方的做法。关于树木管理及护养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皇仁书院所在地段的契约是否载有树木保育条款;如是,校方在移除上述石栗树前有否向地政总署申请并征得同意或作出通报;

    (二)政府基于甚么准则及考虑因素,决定在批租政府土地时是否在有关契约中加入树木保育条款;

    (三)现时载有树木保育条款的土地契约数目,以及所涉土地的数目及位置为何;

    (四)第(三)项所述的已批租土地当中,哪些土地上有一棵或以上的树木已列入《树木登记册》,以及每幅此类土地有多少棵此等树木,并按树木分类(即(i)古树名木、(ii)石墙树、(iii)古树名木及石墙树,以及(iv)需持续监察的树木)列出分项数字;

    (五)现时有否法例规管负责检查树木状况的承办商的专业资格;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三号报告书第六章指出,树木管理办事处("树木办")统筹各树木管理部门的工作有可予改善之处,特别是树木管理部门之间如何划分路旁树木管理责任存有灰色地带,以及树木办应更有效统筹9个主要树木管理的政府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政府会否考虑把树木办升格为政府部门,专责处理全港树木的管理及护养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4.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于2013年公布的"香港资源循环蓝图"载列的其中两个目标是:都市固体废物人均弃置量由2011年的每日1.27公斤减至2022年的每日0.8公斤或以下,以及废物回收率由2011年的48%提升至2022年的55%。另一方面,由于內地近年经济放缓,对可循环再造物料需求大跌,以致塑胶、纸张及金属废料的价格分别下跌四成、三成及八成。据悉有不少塑胶回收商已停止收购塑胶废料,因此有大量塑胶废料被送往堆填区丟弃。关于废物回收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由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塑胶废料的平均回收率及弃置量分别为何;过去5年,每年纸张及金属废料的平均回收率及弃置量分别为何;

    (二)过去5年,本港每年出口往內地的塑胶、纸张及金属废料的数量及出口价格分别为何;

    (三)过去5年,每年在本港循环再造为有用物料的塑胶、纸张及金属废料的数量分别为何;

    (四)有否研究近月运往各堆填区丟弃的废物的数量是否有增加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在该等废物当中的可回收废物的数量为何;

    (五)鉴于据悉有部分屋苑的垃圾房经常堆积大量可循环再造的塑胶废料,当局有否了解有关情况;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否接获市民的有关投诉;若沒有了解,原因为何;

    (六)鉴于当局正逐步推行"绿在区区"计划,藉以向社会各阶层推广环保教育,并协助社区回收不同种类的物料,当局有否订定各类废料的目标回收率及回收数量;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鉴于按照香港资源循环蓝图,政府会于2013至2015年期间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公众参与活动及草拟有关法案,有关工作目前的进展(包括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公众参与活动的时间表)为何;

    (八)鉴于在各区设置三色废物分类回收桶所收集到的废物数量多年来一直沒有明显增长,当局会否考虑在各区设置更多该等回收桶;会否考虑仿效某些国家的做法,在公众地方只设置两类垃圾桶以收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物,以方便市民丟弃可回收的垃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鉴于环境局在今年10月推出涉及10亿元的回收基金以协助回收业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从而推动回收业的可持续发展,但要到明年3月才会批出第一批资助,当局有否短期措施协助回收商在资助获批之前应付经营困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会否考虑仿效邻近地区(例如台湾)的做法,设立完整的回收产业链(包括推行废物处置按量收费,并把所得收入用以资助回收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5. 刘慧卿议员问:


上任行政长官于2012年2月26日宣布成立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并由退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委员会负责检讨适用于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以及政治委任制度下官员,用以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管制度。委员会于2012年5月31日提交报告,并提出36项建议。当局于去年11月26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已经落实该报告內超过一半的建议。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委员会提出的上述建议包括:(i)《政治委任官员礼物记录册》应改称《政治委任官员利益记录册》,并应涵盖政治委任官员收取的相关利益及注明其估值,以及(ii)《行政长官利益登记册》、《政治委任官员利益记录册》和行政会议成员申报礼物及赞助声明如尚未上载至相关网页则应上载,政府是否已落实该两项建议;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政府至今尚未落实委员会的哪些其他建议,以及尚未落实的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V. 法案



首读

1.《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2.《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

3.《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4.《2015年消防(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2015年消防(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i)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1月18日
随立法会CB(3) 153/15-16号文件发出)

(ii)陈鉴林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7日
随立法会CB(3) 219/15-16号文件发出)

(iii)黃毓民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7日
随立法会CB(3) 220/15-16号文件发出)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5年12月8日随立法会CB(3) 227/15-16(01)号文件发出))

2.《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9日
随立法会CB(3) 230/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5年12月15日随立法会CB(3) 252/15-16(01)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5年11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5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5年第228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1月13日的会议。

2.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8/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普查及统计(2016年人口普查)令》(2015年第208号法律公告)

(2)《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五份技术备忘录》(2015年第43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项目编号(1))
环境局局长(项目编号(2))


3.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要求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向来是维系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外围经济环境隐忧长存、香港产业发展严重倾斜、房屋供不应求、贫富两极化及政治爭拗无日无之,令中产面对住屋、稅务、教育及医疗等问题,以及形成中产向下流动的趋势;政府一贯对中产的支援只是提供退稅、增加免稅额、宽免差饷或提供电费补贴等一次性纾困措施,但这些措施对中产只属杯水车薪,实际上沒有纾解他们的困境;此外,由于现时沒有明确的中产定义,而政府亦沒有定期提供针对中产的统计数据及资料,因此若当局或民间组织以该些资料制订支援中产的政策或措施,往往会令有关政策或措施失焦、偏颇及流于表面;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从针对性及更高层次的角度全面检讨与中产相关的政策或措施,以纾缓中产面对的种种问题,以及巩固中产的力量,以重新推动经济发展及强化整体社会向上流动的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定义(一) 为中产订立一个清晰和明确的定义,并就该定义定期公布相关的统计数据;产业发展(二) 采取多管齐下方式促进本港的产业多元化发展,以增加更多不同行业及专业的中、高层职位和创业机会;(三) 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以融入內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圈,让中产专业人士在境內或境外有更多及更好的事业发展机会;住屋(四) 加快觅地拓展新发展区、善用岩洞及在维港以外作适量填海,以全方位增加住宅土地的供应量;以及增加未来10年房屋计划及住宅土地供求的透明度,并每5年就有关计划作出中期策略检讨和相应调整;(五) 积极研究开拓绿化地带及'棕地'作兴建住宅用途;(六) 为边缘中产设立租金免稅额;稅务(七) 调减薪俸稅,特别要扩阔薪俸稅稅阶和调低边际稅率,以着力减轻边缘中产的负担;(八) 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的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教育(九) 设立子女教育免稅额,以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十) 大幅提高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及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医疗(十一) 提供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及(十二) 提供健康检查扣稅额,以鼓励中产定期进行检查"。

(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多年来漠视中产的需要,";在"研究"之后删除"成立";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事务委员会",并以"关注的事项,包括:(一) 调高各项免稅额,包括个人基本免稅额、已婚人士免稅额及供养父母免稅额,并扩阔薪俸稅稅阶及取消薪俸稅的标准稅率,让市民按边际稅率交稅,减轻中产的稅务负担;(二) 重设夹心阶层住屋计划,以增加中产的置业机会;(三) 增加有薪产假及侍产假的日数,以及设立弹性上下班时间,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及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文化;(四) 检讨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教学质素,并增拨资源予该些学校,以采纳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教学模式及国际文凭课程的优点,让中产家庭的子女能享优质教育;(五) 维护本地的核心价值及打击贪污腐败,以重建廉洁公平的社会,为中产提供公平竞爭的环境;及(六) 以公开、公平及公正的方式,制订具备平等提名权、选举权及被选权的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方案,以便为推进民主凝聚共识,从而增强中产对香港的归属感"代替。

(iii)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是香港社会的中流砥柱,却要承受日益沉重的生活和财政负担,以及面对向下流动的压力;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制订恒常和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从而纾缓中产的生活和财政负担,并为中产提供更多向上流动机会和发展空间"。

(iv)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近年政府协助中产的措施乏善可陈,以致中产无法解决生活困难;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其职能包括研究下列事项:(一) 立即于闲置政府土地兴建资助房屋,以及增加资助出售房屋的数目,以便为中产提供置业阶梯,并让中产以合理价钱购买自住单位;(二) 尽快落实15年免费教育,并加强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监管,以确保该些学校的学费订于合理水平,从而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三) 不应以薪金为基础的方式界定标准工时的适用范围,以确保中产有更多闲暇享受生活;及(四) 加强规管私营医院、提升公营医院的服务质素、增拨土地兴建私营医院,以及立即取消药物名册制度,以减轻中产的医疗负担"。

(v)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产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照顾中产的利益和回应他们不同的诉求,并创造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以扩大中产人口比例,令社会可以持续、稳定及和谐发展"。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4.重塑香港旅游业形象

姚思荣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根据2015年11月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经济报告》,访港旅游业在2015年第三季进一步放缓,整体访港旅客人次较去年同期下跌6.4%,是自2009年第三季以来首次录得跌幅;报告亦指出,旅游服务输出(涵盖旅客在购物、餐饮、住宿及娛乐等方面的消费)第三季实质下跌5.6%,而酒店实际平均房租亦较去年同期下跌13.1%;由于旅客购物消费占零售业销货价值相当比重(在2014年约占42%),在访港旅游业进一步放缓下,本港今年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已连续下跌7个月,是过去6年最长跌势;这情况亦将会进一步影响香港的经济和就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认真检讨访港旅客人次下跌的原因,并制订相应措施和增拨资源,以重塑旅游业的正面形象,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一直以来,旅游业为酒店、饮食及运输等行业带来大量中、基层的就业机会;然而,";在"资源"之后加上",扭转现时本港旅游业发展只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在"形象,"之后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并以"使旅游业健康发展,藉此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统一监管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二) 采取果断措施打击旅游业界使用'零/负/低团费'及强迫购物等不当经营手法,并加强对访港旅客宣传防范该等不当经营手法和投诉渠道;以及研究规定內地访港旅行团在每天行程中定点购物行程所占的比例和时间;(三) 制订整体旅游业发展策略,除促进旅客在零售方面的消费外,亦应加强发展体验式旅游,包括本地深度游、文化游及生态游,以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旅客(包括高消费力、年轻或过夜的旅客)访港;(四) 推动发展例如民宿、创意市集及夜市等旅游配套设施及景点,并修订现有法例以支持和配合该等发展;(五) 改善部分离岛,例如蒲台岛及东平洲等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及供电设施)和交通联系,以把握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新的旅游景点,并惠及当地居民的经济发展;(六) 改善现有景点的硬件配套设施和加强向旅游业界及公众推广'好客文化',从而提升本港旅游品质;及(七) 密切留意访港旅客人数的变化及旅客携带免税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情况,并与內地当局共同持续打击水货活动,适时制订恰当措施,以正本清源及减少內地旅客与本港市民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ii)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鉴于香港旅游业及相关行业聘用超过20万名雇员,占本港整体就业人数约7.6%,若旅游业的发展持续收缩,20多万名雇员的生计将直接受到影响;然而,";在"制订"之后加上"有效的";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强化香港旅游业议会所发出的业界指引的约束力,确保旅游业前线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平衡旅游业经营者与从业员的权益,以及"。

(ii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政府于2015-16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向香港旅游发展局额外拨款8,000万元,以加强对旅游业的推广,但";及在"资源,"之后加上"以发展更多元化的旅游模式,包括具本土特色的文化游和生态游等,广迎四方客,以及加强打击大陆旅行社'零/负团费'及'影子团友'等'劏客'行为,"。

(iv)谢伟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对本港经济极其重要,惟";在"原因,"之后加上"设旅游局整合各旅游相关部门及机构,";及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研究有效运用资源和整体规划、执行及监管"代替。

(v)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香港旅游业正面对挑战;";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在制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时,政府应着重提高香港社会接待旅客的能力,包括增加旅游景点和改善交通等配套设施,并充分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避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时,政府应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优化旅游业的监管制度,以及加强执法,以打击欺骗旅客的不良商戶"。

(vi)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跌势;"之后加上"加上本港缺乏举办大型会议的设施,落后于其他亚洲竞爭对手,";及在"形象,"之后加上"以及加快扩建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和规划新的会议设施,以提升香港举办会议的能力,吸引更多高增值的商务旅客,"。

(v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原因,"之后加上"以及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加强监管本地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加强国际市场推广及"。

(viii)林健锋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包括考虑重新审视內地旅客入境安排及政策和纾缓內地旅客的情绪,以期可在短期內令访港旅客人次止跌回升;长远而言,政府亦应制订全面发展旅游业的策略及蓝图,并加强力度发展不同的旅游设施及景点"代替;及在"避免"之后删除"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并以"香港持续流失访港旅客"代替。

(ix)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并以";有关的措施包括:按照香港接待旅客的实际承载力,监管访港旅客人次,以便有规划地吸引不同国家的旅客访港,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规管携带免稅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避免大量水货活动影响香港市民的生活质素"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