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20

立法会

议程

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A. 提交呈请书



杨岳桥议员及何秀兰议员提交呈请书(附录I)。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6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40/2016

其他文件

1.第76号-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
2014-2015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77号-爱滋病信托基金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周年报告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3.第78号-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第三季
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4.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5/15-16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5.《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

6.《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IIA. 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



1. 陈伟业议员问:


据报,本学年由去年9月开始至今不足半年,已发生超过20宗学生自杀事件,此数字已超越2014年全年的有关数目(该年有18‍‍宗10至19岁青年自杀事件)。该等自杀事件越来越频密,令人忧虑学生自杀已成为风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自杀中小学生的同校学生或会受自杀事件影响而产生负面情绪,因而有轻生念头,教育局有否即时检讨及改善现时向有关中小学提供的紧急支援服务,以防止该等学校再有学生自杀;

    (二)有否分析近期学生自杀事件的主要成因和共同特征,以制订遏止自杀风气蔓延的即时措施;若有,分析结果及有关措施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立即向各专上院校及中小学增拨资源,以增加辅导人员(例如社工、临床心理学家)的人手,以期及早发现及辅导有自杀倾向的学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 黃毓民议员问:


自本学年于去年9月开始至今,已有超过20名中小学生和大学生自杀。据报,有部分过身学生生前曾向人透露在学业方面遇到很大压力。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越来越多学生自杀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本港的教育制度过于着重竞爭,令家长和教师只着眼于学生的学业成绩,无暇帮助学生处理情绪困扰和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教育局会否尽快找出目前教育制度中导致学生承受巨大学业压力的原因,并对症下药;及

    (二)教育局会否立即推行新措施,纾缓学生的学业压力,以期减少学生自杀的事件再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3. 黃碧云议员问:


过去半年已发生超过20宗学生自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生自杀已成为风气。据报,该等学生自杀的原因可能主要涉及学业压力所引致的情绪困扰。关于预防学生自杀的即时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教育局会在本月及下月举行分区研讨会及教师讲座,而且将成立专责委员会,以全面了解及分析学生自杀的成因,并建议预防学生自杀的适切措施,但该委员会需时6个月才提交报告,当局有否其他更直接的即时措施,防止再有学生自杀事件发生;若有,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关的政策局会否立即举行紧急联席会议,从教育、心理辅导和公众心理卫生等政策角度,尽快制订预防学生自杀的综合策略,以防止问题恶化;若会,详情及工作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II. 质询



1. 陈鉴林议员问:


有测量师行指出,甲级商厦的空置率近年一直极低。随着美国经济逐步改善,不少跨国公司及中资机构相继在港设立办事处,令本港商业楼面短缺的问题加剧,估计2020年商业楼面欠缺200万平方呎。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陆续将核心商业区內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改划为商业用途,并继续促进九龙东转型为第二个核心商业区,包括逐步落实重置"九龙湾行动区"內现有的政府设施,以及就"观塘行动区"展开研究,以释放更多土地作商业用途。然而,有意见指出,上述各项措施落实需时长达5至8年,因此难以解决迫在眉睫的商业楼面短缺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定期就全港商业楼面的供求情况进行研究;如有,最新的研究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两年,全港各区的商业楼面供应详情为何;未来5年,每年全港各区的商业楼面供应详情及相关供应指标为何;

    (二)当局现已落实改划哪些"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为商业用途、该等用地可提供的商业楼面总面积、修改有关法定图则的进度,以及预计有关用地何时可推出发售;当局现正研究改划哪些"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为商业用途、有关研究的进度、该等用地可提供的商业楼面总面积,以及预计有关用地何时可推出发售;及

    (三)鉴于当局早于2008-200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计划搬迁3幢位于湾仔的政府大楼,以腾出有关用地作兴建甲级商厦之用,但该计划自宣布至今已近8年,计划的具体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 梁国雄议员问:


本年1月下旬,香港经历了59年来最严寒的天气。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1月24日向传媒表示,因应天气急剧转冷,社会福利署已向65个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两个综合服务中心、共241个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以下统称"长者服务中心")发放足够的御寒衣物及食物(包括颈巾、帽、手袜、毛毡、饼干、奶粉、麦皮等),以供有需要的长者取用。然而,有社工向本人投诉,部分长者服务中心沒有收到任何该等物资,而它们的物资均由慈善团体捐赠。此外,有不少长者向本人投诉,由于未获长者服务中心派发御寒衣物及食物,他们唯有向某些慈善基金及其他非资助机构求助。关于向有需要长者派发御寒衣物及食物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向长者服务中心发放每类御寒衣物及食物的数量,并按长者服务中心所在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检讨在1月向各长者服务中心发放的御寒衣物及食物的数量是否足够;若有检讨而结果为足够,为何有长者服务中心沒有收到该等物资,以致部分有需要的长者需向其他机构求助;若检讨结果为不足够,当局会否立即增拨资源,向各长者服务中心发放足够御寒衣物及食物,以供有需要的长者取用;及

    (三)有否规定每位求助长者可获派发的御寒衣物数量(例如每位长者只限一张毛毡或一件风褛);若有规定,当局如何确保有关数量的御寒衣物足以令长者应付严寒天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张超雄议员问:


据报,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领展")旗下颂安村街市的档戶去年12月接获整体承租商(下称"承租商")通知,档位租金会上调两成至三成多,而且他们需分摊不菲的装修费用。此外,领展旗下长发村街市的档戶担心档位租金会大幅调高,因而在上月发起了罢市7天行动,要求领展搁置把街市经营权外判的计划。另一方面,据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近日把新落成洪福村街市的经营权外判。有公屋居民指出,公屋街市经营权外判并按价高者得的商业原则营运,结果是档位租金不断上升,而成本上升最终亦会转嫁到公屋居民身上。此外,外判经营权对基层市民(尤其是行动不便人士)带来不便,因为他们需跨区购买日常用品以节省开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房委会辖下街市当中,哪些现时由承租商经营,以及有关经营权是否以价高者得方式批出;房委会有否监察承租商收取租金的水平;

    (二)鉴于未来数年将有多个公共屋村落成,房委会会否考虑自行管理该等屋村的街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领展近年陆续拆售辖下公共屋村商场及街市,政府会否重新考虑回购这些设施并自行管理,以确保为公屋居民提供切合其负担能力的货物及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陈婉娴议员问:


发展局在2010年4月开始实施一系列活化工业大厦(下称"工厦")措施(下称"活化措施")。活化措施的原意是鼓励业主以重建和整幢改装的方式活化旧式工厦,以提供更多楼面,从而配合香港不断转变的社会及经济需要。然而,有不少报道指出,活化措施令工厦单位租金不断上升,挤压原有工厦单位租用人的生存空间。例如,有大量文化、创意和艺术工作者因未能负担越来越高的租金而被迫迁离,以致本地文化创意工业幼苗茁壮成长的机会被扼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活化措施实施以来,当局有否对工厦单位租戶的情况进行追踪统计;如有,过去6年每年各区工厦单位的每平方米平均租金和按年变动的百分比、工厦单位每年的空置率,以及从事文化、创意和艺术工作的租戶数目和按年变动的百分比;

    (二)当局会否于今年3月底停止就活化措施接受申请后尽快进行全面检讨,包括该等措施对文化、创意和艺术工作者生存空间的影响,以及在推动再使用本港工厦的成效和负面影响;及

    (三)鉴于规划署去年公布的《2014年全港工业用地分区研究》报告建议进一步放宽工厦作非工业用途的限制,当局有否计划推出补偿政策,以鼓励业主以相宜租金出租现有工厦单位给文化、创意和艺术工作者;如有,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5. 黃国健议员问:


上月8日(即刚过去的农历年初一)晚上至翌日凌晨,旺角发生严重暴乱,导致超过90名警务人员受伤。该事件令人关注前线警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以及他们的装备和训练是否足以应付暴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警务人员在执勤期间受伤及死亡;受伤的警务人员当中,分别有多少人轻伤、重伤并已康复,以及永久伤残,又有多少人是在示威冲突中受伤或死亡;

    (二)警方有否定期为前线警务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因应上述暴乱,会否加强有关训练,以减低他们在执勤时受伤的机会;及

    (三)鉴于有评论指出,日后一些和平的公众集会也可能突然演变为暴力冲突,警方会否检讨就公众活动进行的风险评估、即时应变策略、前线警务人员装备和人手调配事宜,以及加强警务人员的防暴训练;如会,有关工作的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6. 叶建源议员问: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下称"条例")旨在防止未达指定水平的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下称"非本地课程")在香港开办,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并彰显香港重视笃实可靠和国际认可的学术及专业水平。然而,近月有传媒接连揭发国力书院涉嫌与本地及非本地院校合作,协助学员透过不同捷径取得与非本地课程相关的"速成学位",而该等学员当中有不少人来自政界及商界,或任职于学术、专业及公营机构和政府部门。关于对非本地课程的规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如何确保所有非本地课程(包括根据条例获豁免注册的非本地课程)符合条例所指的学术及专业水平;当局如何查核非本地课程主办者提供的周年申报表,包括有否核实录取人数及修读期的真伪,以及颁授有关资格的机构是否课程注册证明书上指明的非本地机构;过去5年,当局查核周年申报表的次数为何,以及有否发现违规个案;如有发现,个案宗数为何;

    (二)当局有否机制核实公务员提交的非本地资历的真伪,以及评定该等资历是否等同本地的相关资历水平或认可专业资格;如有,有关机制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5年,当局处理了多少宗涉及公务员涉嫌提交虛假学历文件或行使虛假文件以取得学历的个案,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涉及向政府申请发还课程费用以骗取款项、所涉款项总额、有关公务员所属的政府部门和职级,以及他们被施加的惩处为何;及

    (三)现行法例有否规管本地中介机构就非本地课程进行招生、收取佣金及签发毕业证书;如有,有关法例的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5年,在港开办的非本地课程中(包括根据条例获豁免注册的非本地课程),有多少个课程的毕业证书是由本地中介机构签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7. 潘兆平议员问:


根据法例,所有提供非专营公共巴士服务的营办商("营办商"),必须领有有效的客运营业证,并须为提供该等服务的巴士领有有效的客运营业证证明书及获得运输署签发有关服务的批注(例如,运载酒店住客服务的"酒店服务"批注)。然而,有营办商向本人反映,由于运输署在酒店正式开业后才接受有关的酒店服务批注申请,所以新开业的酒店未能即时为住客提供运载服务。有营办商使用未获签发酒店服务批注的非专营公共巴士为新开业的酒店提供运载住客服务,因而被暂时吊销客运营业证。关于向非专营公共巴士签发酒店服务批注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当局就营办商使用未获签发酒店服务批注的非专营公共巴士提供运载酒店住客服务而进行研讯的个案宗数,并按有关营办商受到的惩处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会否检讨签发酒店服务批注的政策,例如准许营办商在酒店开业前预先提出申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营办商一旦被暂时吊销客运营业证便不可在有关期间提供其他运载服务(例如学生服务和住客服务),当局有否评估该项处分对营办商和有关服务的使用者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包括当局会否检讨向违例营办商施加该项处分的做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陈志全议员问:


2014年7月,政府以提升添马政府总部整体防御能力及加强东翼保安设施为由,关闭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广场")。政府在完成该处的外围加设围栏工程后于9月10日重开广场,但于9月22日起实施限制进出措施,只准立法会议员及持有政府总部或立法会发出有效职员证/记者证的人员进出广场。自9月26日,政府再次关闭广场及不许任何外来人士进入广场,而该项不许进入广场的措施维持至今已近一年半。政务司司长在2014年10月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上述限制进出措施只属临时性质,而行政署会因应实际情况及会持续作风险评估,考虑何时可以重开广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在广场关闭前,市民可向行政署申请于指定的日子及时段在广场举行公众集会或示威,自广场启用至今,该署接获、批准及拒绝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该署以何准则审批有关的申请,以及拒绝部分申请的原因为何;

    (二)政府去年就管理广场而作出的保安安排详情为何,并以表列出自2014年9月26日关闭广场以来,(i)平均每日驻守广场的保安人员数目及(ii)每月有关的薪酬开支;有何理据长期安排保安人员驻守广场;

    (三)行政署以何准则(i)进行广场的保安风险评估,以及(ii)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不许进入广场措施;行政署关闭广场至今进行了多少次评估;

    (四)现时有何理据继续实施不许进入广场措施;有否制订重新开放广场的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评估长期实施不许进入广场的措施(i)对市民所造成的影响及不便,以及(ii)有否剝夺市民在该处集会及示威的自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9. 马逢国议员问:


据报,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近日拘捕一名应香港空手道总会邀请来港进行体育交流活动的日本空手道大师,指他涉嫌在港从事雇佣工作,因而违反《入境条例》(第115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来港参与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的访客在甚么情况会被视为从事雇佣工作;入境处以何准则判断个别访客有否从事雇佣工作,以及有否公开该等准则,供公众及访客参考;

    (二)入境处去年(i)接获多少宗关于来港参与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的访客涉嫌从事雇佣工作的举报,以及(ii)就多少宗该等个案提出起诉及所涉访客人数;

    (三)入境处有否向举办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的本地团体发出指引,说明在甚么情况下须为应邀来港参与有关活动的外地人士申领工作签证,以及有否制订措施,协助有关访客办理签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入境处会否考虑发出有关指引及制订有关措施;

    (四)有否检讨现时《入境条例》及相关执法准则有否窒碍本地文化、艺术和体育团体对外的交流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新加坡、瑞典和加拿大等国家已豁免应邀参与当地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的访客于入境前申领工作签证,当局会否考虑跟随该等国家的做法,豁免相关访客申领工作签证;如会,豁免的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0. 陈恒镔议员问:


上月,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展")旗下长发村街市的档戶发起罢市7天行动,要求领展搁置把该街市的经营权外判予整体承租商的计划。罢市行动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但档戶对此感到无奈。关于公众街市的设置和管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食物环境卫生署、领展及其他机构辖下的公众街市数目分别为何;

    (二)会否在新发展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兴建公众街市,以提供场地供小商戶经营及满足市民的购物需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近年领展陆续把旗下街市的经营权外判予整体承租商,而部分承租商把其经营的街市的若干档位交由关联公司经营,因而引起其他档戶不满,政府会否调停该等纠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处理与公众街市有关的事宜,包括档戶的营商环境、市民的购物需要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李国麟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2009年与某些机构合作推出晚晴计划,让年长而患有指定慢性或长期疾病(例如器官功能衰竭及癌症)的病人,经医生评估后,选择在合适的家居环境或安老院舍安享临终前的日子。到了该等病人快将离世的一刻,其家人或院舍可按医生预先签发的文件,安排把病人送往指定急症室,但医院不会为他们进行任何急救或手术,让他们自然地离世,再由医生进行确认死亡程序及签发死亡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晚晴计划自2009年推出至今,参加者的人数,并按他们所患疾病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晚晴计划在哪些公立医院推行,以及所涉人手和资源为何;及

    (三)医管局有否考虑将晚晴计划扩展至所有公立医院,并评估因而需增加的人手和资源,以及受惠人数可增加多少;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在过去数年,政府就物业市场采取数项需求管理措施,即在2010年11月推出额外印花稅、在2012年10月加强额外印花稅、在2012年10月推出买家印花稅,以及在2013年2月推出双倍从价印花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上述措施实施至2016年2月期间,每月分别有多少宗物业交易须缴付上述稅项,以及政府每月因该等措施所征得的稅收款额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

年份及月份 额外印花稅 买家印花稅 双倍从价印花稅
交易宗数所得的稅收交易宗数所得的稅收交易宗数所得的稅收
2010年11月  ----
2010年12月  ----
...  ----
...  ----
2012年10月    --
2012年11月    --
...    --
...    --
2013年2月       
...      
...      
2016年2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涂谨申议员问:


新油麻地避风塘("避风塘")附近的居民近年不断向本人投诉,指避风塘的水质欠佳并发出臭味,对他们造成严重滋扰。他们又指出,政府所采取的改善水质措施(例如定时清理淤泥)成效不彰,而在2010年开始筹划的九龙西部及荃湾污水系统改善工程尚未展开,以致上述问题一直未有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政府收到多少宗市民的投诉,指称避风塘发出的臭味对他们造成滋扰;

    (二)过去3年,环境保护署每月从避风塘抽取的海水样本的平均大肠杆菌含量,以及该等数据与有关的水质标准如何比较;

    (三)上述改善工程的最新进度;在改善工程完成前,政府有何短期措施进一步改善避风塘的水质;

    (四)有否研究为何避风塘的臭味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以及远洋货轮在九龙以西水域停泊时所排出的污水是否避风塘发出的臭味来源之一;及

    (五)有否研究迁走避风塘旁的公众货物装卸区,以纾缓避风塘的臭味问题;如有,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4. 麦美娟议员问:


规划署在2009年4月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标准与准则》"),删除以人口为参考基础的公众街市规划准则(即每55至65戶家庭设有一个公众街市档位,或每10 000人设有约40至45个档位),并加入一篮子考虑因素,即"......应按个别情况考虑是否辟建新公众街市,以确保妥善运用公共资源。当局除了应考虑该区人口外,也应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人口组合、社区需要、附近公营及私营街市设施的供应、新鲜粮食零售店的数目,以及区內市民对于保留小贩区的意愿等"。另一方面,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及,政府"会为个别公众街市及熟食中心制订改善、转变用途或迁出等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规划署有否就上述对《标准与准则》的修订进行公众咨询;如有,详情为何(包括公听会次数、收到意见书的数目,以及当中反对有关修订的数目);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标准与准则》现时将公众街市归类为"零售设施",当局会否将公众街市重新归类为"社区设施",并订明每个社区须设有公众街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自2009年至今沒有兴建新公众街市的原因;当局会否检讨现时《标准与准则》中有关提供公众街市的标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5年,有否接获任何由区议会提出的兴建新公众街市建议;如有,有关的区议会及建议的公众街市地点为何,以及为何至今沒有采纳有关建议;及

    (五)政府以何准则制订个别公众街市转变用途或迁出的计划;未来3年,分别会有哪些及多少个公众街市转变用途或关闭,以及预计受影响的档戶数目;会否在落实该等计划的同时,兴建新公众街市,以免公众街市档戶数目减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锺树根议员问:


今年2月,先后发生两宗行驶中巴士的下车车门玻璃怀疑遭正准备下车但失去平衡的乘客撞击后碎裂的事故,其中一名乘客更从玻璃碎裂后出现的空隙跌出车外,头部着地重伤。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由于他们经常乘搭巴士,上述两宗事故令他们担心乘搭巴士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上述两宗事故所涉巴士的型号、制造商及生产地分别为何;有关的车门玻璃是否由原厂装嵌抑或曾经更換;若属后者,有关玻璃的供应商及生产地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本港各专营巴士公司辖下车队的巴士的(i)型号和(ii)生产地,以及(iii)车门玻璃的生产地分别为何;

    (三)现时运输署为新型号巴士进行类型评定时,有否测试巴士车门玻璃的质素和抵御撞击能力;专营巴士公司以非原厂玻璃更換原厂玻璃前,须否获运输署批准;

    (四)鉴于运输署、涉及上述两宗事故的专营巴士公司及巴士制造商已成立工作小组,检视巴士车门安全及提出改善方案,有关工作的进度为何;上述两宗事故的巴士车门玻璃和车窗玻璃是否分别由同一间制造商制造;若是,运输署会否要求各专营巴士公司在检查巴士车门玻璃时,一并检查巴士车窗玻璃;及

    (五)运输署会否强制各专营巴士公司为辖下巴士的车门加装护栏,以免再发生乘客从巴士车门玻璃碎裂后出现的空隙跌出车外的事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叶国谦议员问:


在长假期期间,由于大部分私家诊所沒有应诊,很多病人唯有前往公立和私家医院的急症室求诊,令急症室服务的使用量在该等期间飙升,而该情况可能令病情较严重的病人未能及时获得治疗。据报,在今年农历新年假期期间,联合医院及北区医院的急症室均有被分流为非紧急类别的病人轮候约9小时,而私家医院急症室亦有求诊病人轮候约5小时,才获医生治疗。关于在长假期期间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今年农历新年假期期间,各公立医院急症室的非紧急类别病人分别的平均轮候时间,以及录得最长轮候时间的5间医院为何;

    (二)鉴于上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建议在2016-2017年度向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516亿元经常拨款,较上年度的修订预算下调1,200万元,当局是否知悉医管局如何可在资源被削减的情况下,维持甚至增加各急症室在长假期期间提供的医疗服务;

    (三)鉴于香港医学会定期在其网站公布"医讯通长假期就诊资讯",以便市民得悉长假期期间应诊的私家医生的联络资料,但不是每个区议会分区均有私家医生在该等期间应诊,当局会否向医管局提出建议,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在急症室当值者除外)在休假期间在私家诊所应诊,以期减少在有关期间前往公立医院急症室求诊的病人数目;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订定特别措施,应付在本月复活节假期可能有大量病人前往公立医院急症室求诊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谢伟俊议员问: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现行政策,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10年或以上租戶,须每两年申报家庭入息一次("入息申报")。此外,为进行每两年一次公屋租金检讨,房委会每月抽选2 000公屋租戶进行入息统计调查("入息调查")。过去数年不断有公屋租戶向本人投诉,同一租戶短时间內先后应付入息申报及入息调查不胜其烦。该等租戶须详尽申报有关资料(包括每名在职家庭成员的入息),家庭成员间更经常因繁复申报及冗长调查出现磨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东九龙有多个大型公屋屋村(例如人口分别超过22 000及35 000的慈正村和秀茂坪村),过去3年,房屋署(包括辖下屋村管理处)每年调派多少人手处理东九龙公屋屋村的入息申报和入息调查工作,以及有否出现屋村管理工作因而出现延误情况;

    (二)有否检讨公屋租戶每两年申报入息一次是否过于频密,以及该规定是否扰民;如有检讨,结果为何;如否,可否立即进行检讨;及

    (三)过去3年,有否研究改入息申报周期为3年或以上,以降低扰民程度,减轻房屋署工作量,腾出人手及资源提升屋村管理工作质素;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可否立即进行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梁美芬议员问:


水务署于2000年展开更換及修复水管计划("修复计划"),分阶段全面更換及修复长约3 000公里的老化水管。当局在去年10月14日回覆本人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该计划将于去年年底大致完成,而在此之后供水管网的健康状况将会大幅改善。然而,本港过去半年內发生了多宗水管爆裂事故(例如九龙城马头涌消防局附近于3个月內发生3宗该等事故),造成区內交通挤塞和严重滋扰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有巿民质疑修复计划的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有否属修复计划的工程尚未完成;如有,按区议会分区列出有关水管的总长度及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表;

    (二)在2014年9月或其后发生的每宗食水管爆裂事故的详情,包括(i)爆裂水管的地点、(ii)食水供应因而暂停多久,以及(iii)爆裂水管的已使用年期,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资料;当中分别有多少宗事故涉及(i)已使用年期少于30年的水管及(i)在修复计划下已更換及修复的水管;

    (三)有否评估修复计划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当局曾表示:"除水管的使用年期外,我们会继续考虑各相关因素,如水管物料、爆漏纪录及水管现有状况等,评估水管出现爆裂的机会率,同时,我们亦会评估因水管爆裂导致的后果之严重程度(例如受影响的用戶数目及对交通的影响等)。在综合两方面的考虑后,我们会识别较高危的水管予以更換及修复",当局是否已制订优先更換及修复的较高危水管清单;如是,该等水管所在地点及施工时间表为何,以及位于马头涌消防局附近并曾于近月爆裂的数段水管是否在该清单上;如尚未制订该清单,当局何时会完成制订及公布该清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9. 张国柱议员问:


据报,上月初数个晚上,屯门良景村对开空地接连发生因扫荡小贩而起的冲突。2月9日晚上,有多名身穿载有"管理员"字眼风衣的人士("疑似管理员")阻止小贩营业,并与支援小贩的人士打斗,有多人受伤送院治理。有屯门区议会议员质疑警方执法不力,并指出警方于当日黃昏已调派大批警务人员在良景轻铁站附近驻守,但到晚上10时,当有疑似管理员出现时,该等警务人员便后撤至良景社区中心附近的空地。在晚上11时许,当发生打斗事件时,该等警务人员只集中人手阻挡市民进入,而沒有追捕袭击他人的疑似管理员。另一方面,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局长在回应上述冲突事件时表示,会成立跨部门小组检讨小贩政策事宜。他又表示,在不影响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大前提下,食卫局会考虑由地区主导设立露天墟市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上述事件中,(i)共有多少名人士被捕,并按他们的职业及所涉罪行(包括普通袭击、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公众地方行为不检,以及其他罪行)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受伤送院治理的人数为何;

    (二)当局至今有否向任何(i)未持有有效保安人员许可证下从事有报酬的保安工作的人士或(ii)提供该等人士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士提出检控;如有,人数分别为何;

    (三)鉴于有市民指出,2月9日晚上在场的指挥官并无要求该等疑似管理员出示保安人员许可证,以核实他们是否获准从事有报酬的保安工作,并纵容该等人士以执行保安工作为名驱赶小贩及袭击他人,当局会否调查是否有警务人员疏忽职守;

    (四)有否检讨警方在2月9日的处事手法是否有失当之处,以及须否为接连数天未能遏止上述暴力事件以维持公共秩序负责;当局如何向公众交代其处事手法;及

    (五)上述跨部门小组的检讨目标、工作详情及最新进展;食卫局制订审批设立墟市申请机制的最新进展及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0. 陈家洛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1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会为每个区议会预留一次过一亿元拨款,以推行社区重点项目("项目")。各区议会可自行决定进行切合区內需要或彰显地区特色的项目,并负责有关地区咨询、拟定执行计划、监察项目进度及评估成效等工作。各区议会须按既定程序就该等项目咨询本会有关委员会,并获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批准拨款,方可推行有关项目。此外,民政事务总署已为每个区议会预留了30万元拨款,供其就拟议项目向财委会申请拨款前,按需要申请该笔款项进行初步研究、宣传及公众咨询和公众参与活动。全港18个区议会合共提出了27个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各区议会就其拟议项目进行的研究和咨询工作的详情为何,包括(i)获委托进行研究的机构名称、(ii)研究进行日期、(iii)研究內容、(iv)研究方式、(v)研究开支、(vi)公众咨询活动性质、(vii)公众咨询方式、(viii)公众咨询日期、(ix)受咨询对象,以及(x)接获意见书的数目(以下表列出);

    区议会项目(i)(ii)(iii)(iv)(v)(vi)(vii)(viii)(ix)(x)
                
                
                

    (二)当局会如何处理个别区议会自行搁置某项目或某项目的拨款建议不获财委会通过的情况,包括会不会再次向有关区议会提供资源,以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研究和咨询工作;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三)鉴于有社区人士向本人反映,部分区议会就拟议项目所进行的研究和咨询工作并不完善,以致居民未能掌握充分的资讯和理据,因而难以就不同的拟议项目提出意见,当局会不会考虑就各项目的研究和咨询工作进行审核,并把有关结果公开;若会,有关审核工作的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四)审计署署长会不会考虑就所有已获财委会批准拨款的项目(包括与拟议项目有关的决策和咨询程序,以及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衡工量值式审计;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1. 梁继昌议员问:


根据法例,获有效提名的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可免付邮资向其选区的每名选民寄出一封信件("有关信件")。据报,在刚举行的2016年立法会补选(新界东地方选区),当局基于某候选人提交的信件样本的某些字眼牴触《基本法》和涉嫌鼓吹以武力达到目的,拒绝为他派递有关信件。此外,马鞍山一个点票站进行点票时,有一个投票箱因锁匙遗失而未能开启。投票站主任经咨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安排警务人员打开该投票箱。投票站主任其后把该投票箱內的选票与点票站內其他投票箱內的选票混和后一起点算。就选举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拒绝为有关候选人派递有关信件的事件详情为何,包括有关信件中哪些具体的字眼违反有关规定、当局作此决定前从律政司获得的法律意见的內容,以及该决定的法律依据;

    (二)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历次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立法会及区议会的选举的候选人,被当局拒绝免付邮资派递有关信件的个案宗数,以及每宗个案的详情(包括选举名称、选举日期、有关候选人的姓名,以及拒绝派递有关信件的具体原因);

    (三)有否设立机制供候选人就当局拒绝为其派递有关信件的决定提出上诉;如有,机制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有关的法律依据为何,以及会否考虑设立此机制,以保障候选人的权利;

    (四)邮政署会否在候选人支付有关邮资后,为其派递已被当局拒绝免付邮资派递的信件,以及候选人向有关主管当局申报的选举开支须否包括有关的邮费;

    (五)上述投票站主任就如何处理遗失锁匙的投票箱所获法律意见的详情为何;及

    (六)有否调查上述投票箱锁匙遗失的原因;如有,结果为何;是次补选前是否已制订处理此类情况的应变措施及指引;如是,详情为何;有否计划检讨是次补选的整个点票过程,包括将该投票箱內的选票与其他选票混和后一起点算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有计划,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2. 冯检基议员问:


现时,中环新海滨七号用地(即海滨长廊)內一幅面积约0.3公顷和占用长约190米海岸线的用地已拨供中国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驻港部队")作军用码头之用。本人近日接获市民和跑手投诉,指驻港部队长期沒有使用该用地,而且该处杂草丛生。尽管政府曾多次表示,驻港部队已承诺当军用码头不作军事用途时,会开放码头范围作为海滨长廊的一部分,供公众使用,但驻港部队至今沒有履行该承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驻港部队兴建军用码头及相关设施的最新进展,包括有关工程是否已完成、有关设施由谁负责管理,以及军用码头一直封闭的原因;及

    (二)有否向驻港部队了解为何沒有按承诺在军用码头不作军事用途时,开放码头范围予公众使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会否尽快与驻港部队跟进开放码头范围的安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的政府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的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18(1)条在下述范围內暂停执行: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7(1)条,于2016年3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动议的议案 -

(a)于该次会议的议程內,列于任何政府提交的法案之前;及

(b)如该议案继续列为任何其后的立法会会议的事项 - 于该其后会议的议程內,列于任何政府提交的法案之前。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IV. 政府议案



(若上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6年2月24日
随立法会CB(3) 415/15-16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V. 政府法案



首读

1.《2016年司法机构(五天工作周)(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2.《201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6年司法机构(五天工作周)(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政务司司长

2.《201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9日
随立法会CB(3) 230/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5年12月15日随立法会CB(3) 252/15-16(01)号文件发出))

2.《2015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3.《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草案》环境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28日
随立法会CB(3) 340/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3) 433/15-16(01)号文件发出))

4.《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黃毓民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2月5日
随立法会CB(3) 374/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3) 434/15-16(01)号文件发出))

5.《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345/15-16号文件发出)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3) 435/15-16(01)号文件发出))

6.《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i)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461/15-16号文件发出)

(ii)谭耀宗议员、黃毓民议员及邓家彪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15日
随立法会CB(3) 472/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3) 483/15-16(01)号文件发出))

7.《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3日
随立法会CB(3) 439/15-16号文件发出)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i)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1月18日
随立法会CB(3) 153/15-16号文件发出)

(ii)陈鉴林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7日
随立法会CB(3) 219/15-16号文件发出)

(iii)黃毓民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12月7日
随立法会CB(3) 220/15-16号文件发出)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5年12月8日随立法会CB(3) 227/15-16(01)号文件发出))

VI. 政府议案



1.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将已藉2011年第54号法律公告延展至2016年6月20日的、及《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第374章,附属法例K)指明的可获登记为公共小巴的车辆数目的限制的有效期,再延展至2021年6月20日。

2.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城巴有限公司(Citybus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2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3.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New Lantao Bus Company (1973)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3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VII. 议员就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提出的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林健锋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2月1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16年〈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27号法律公告);

(b)《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结算及备存纪录责任和中央对手方的指定)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28号法律公告);

(c)《〈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汇报及备存纪录责任)规则〉(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29号法律公告);

(d)《2016年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汇报及备存 纪录责任)(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0号法律公告);

(e)《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汇报责任 - 费用)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1号法律公告);及

(f)《2016年证券及期货(费用)(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2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4月13日的会议。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2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东盟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5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4月13日的会议。

3.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3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差饷(豁免)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6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4月20日的会议。

4.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3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证券及期货(淡仓申报)(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39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4月20日的会议。

5.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8/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普查及统计(2016年人口普查)令》(2015年第208号法律公告)

(2)《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五份技术备忘录》 (2015年第43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项目编号(1))
环境局局长(项目编号(2))


6.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6年1月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9/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5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5)令》(2015年第225号法律公告)

(2)《2015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2015年第226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II. 议员法案



首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吴亮星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梁美芬议员

IX. 议员议案



1.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以调查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清晨的旺角警民冲突造成多人受伤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要求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向来是维系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外围经济环境隐忧长存、香港产业发展严重倾斜、房屋供不应求、贫富两极化及政治爭拗无日无之,令中产面对住屋、稅务、教育及医疗等问题,以及形成中产向下流动的趋势;政府一贯对中产的支援只是提供退稅、增加免稅额、宽免差饷或提供电费补贴等一次性纾困措施,但这些措施对中产只属杯水车薪,实际上沒有纾解他们的困境;此外,由于现时沒有明确的中产定义,而政府亦沒有定期提供针对中产的统计数据及资料,因此若当局或民间组织以该些资料制订支援中产的政策或措施,往往会令有关政策或措施失焦、偏颇及流于表面;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从针对性及更高层次的角度全面检讨与中产相关的政策或措施,以纾缓中产面对的种种问题,以及巩固中产的力量,以重新推动经济发展及强化整体社会向上流动的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定义(一) 为中产订立一个清晰和明确的定义,并就该定义定期公布相关的统计数据;产业发展(二) 采取多管齐下方式促进本港的产业多元化发展,以增加更多不同行业及专业的中、高层职位和创业机会;(三) 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以融入內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圈,让中产专业人士在境內或境外有更多及更好的事业发展机会;住屋(四) 加快觅地拓展新发展区、善用岩洞及在维港以外作适量填海,以全方位增加住宅土地的供应量;以及增加未来10年房屋计划及住宅土地供求的透明度,并每5年就有关计划作出中期策略检讨和相应调整;(五) 积极研究开拓绿化地带及'棕地'作兴建住宅用途;(六) 为边缘中产设立租金免稅额;稅务(七) 调减薪俸稅,特别要扩阔薪俸稅稅阶和调低边际稅率,以着力减轻边缘中产的负担;(八) 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的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教育(九) 设立子女教育免稅额,以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十) 大幅提高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及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医疗(十一) 提供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及(十二) 提供健康检查扣稅额,以鼓励中产定期进行检查"。

(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多年来漠视中产的需要,";在"研究"之后删除"成立";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事务委员会",并以"关注的事项,包括:(一) 调高各项免稅额,包括个人基本免稅额、已婚人士免稅额及供养父母免稅额,并扩阔薪俸稅稅阶及取消薪俸稅的标准稅率,让市民按边际稅率交稅,减轻中产的稅务负担;(二) 重设夹心阶层住屋计划,以增加中产的置业机会;(三) 增加有薪产假及侍产假的日数,以及设立弹性上下班时间,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及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文化;(四) 检讨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教学质素,并增拨资源予该些学校,以采纳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教学模式及国际文凭课程的优点,让中产家庭的子女能享优质教育;(五) 维护本地的核心价值及打击贪污腐败,以重建廉洁公平的社会,为中产提供公平竞爭的环境;及(六) 以公开、公平及公正的方式,制订具备平等提名权、选举权及被选权的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方案,以便为推进民主凝聚共识,从而增强中产对香港的归属感"代替。

(iii)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是香港社会的中流砥柱,却要承受日益沉重的生活和财政负担,以及面对向下流动的压力;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制订恒常和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从而纾缓中产的生活和财政负担,并为中产提供更多向上流动机会和发展空间"。

(iv)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近年政府协助中产的措施乏善可陈,以致中产无法解决生活困难;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其职能包括研究下列事项:(一) 立即于闲置政府土地兴建资助房屋,以及增加资助出售房屋的数目,以便为中产提供置业阶梯,并让中产以合理价钱购买自住单位;(二) 尽快落实15年免费教育,并加强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监管,以确保该些学校的学费订于合理水平,从而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三) 不应以薪金为基础的方式界定标准工时的适用范围,以确保中产有更多闲暇享受生活;及(四) 加强规管私营医院、提升公营医院的服务质素、增拨土地兴建私营医院,以及立即取消药物名册制度,以减轻中产的医疗负担"。

(v)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产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照顾中产的利益和回应他们不同的诉求,并创造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以扩大中产人口比例,令社会可以持续、稳定及和谐发展"。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3.重塑香港旅游业形象

姚思荣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根据2015年11月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经济报告》,访港旅游业在2015年第三季进一步放缓,整体访港旅客人次较去年同期下跌6.4%,是自2009年第三季以来首次录得跌幅;报告亦指出,旅游服务输出(涵盖旅客在购物、餐饮、住宿及娛乐等方面的消费)第三季实质下跌5.6%,而酒店实际平均房租亦较去年同期下跌13.1%;由于旅客购物消费占零售业销货价值相当比重(在2014年约占42%),在访港旅游业进一步放缓下,本港今年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已连续下跌7个月,是过去6年最长跌势;这情况亦将会进一步影响香港的经济和就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认真检讨访港旅客人次下跌的原因,并制订相应措施和增拨资源,以重塑旅游业的正面形象,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一直以来,旅游业为酒店、饮食及运输等行业带来大量中、基层的就业机会;然而,";在"资源"之后加上",扭转现时本港旅游业发展只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在"形象,"之后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并以"使旅游业健康发展,藉此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统一监管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二) 采取果断措施打击旅游业界使用'零/负/低团费'及强迫购物等不当经营手法,并加强对访港旅客宣传防范该等不当经营手法和投诉渠道;以及研究规定內地访港旅行团在每天行程中定点购物行程所占的比例和时间;(三) 制订整体旅游业发展策略,除促进旅客在零售方面的消费外,亦应加强发展体验式旅游,包括本地深度游、文化游及生态游,以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旅客(包括高消费力、年轻或过夜的旅客)访港;(四) 推动发展例如民宿、创意市集及夜市等旅游配套设施及景点,并修订现有法例以支持和配合该等发展;(五) 改善部分离岛,例如蒲台岛及东平洲等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及供电设施)和交通联系,以把握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新的旅游景点,并惠及当地居民的经济发展;(六) 改善现有景点的硬件配套设施和加强向旅游业界及公众推广'好客文化',从而提升本港旅游品质;及(七) 密切留意访港旅客人数的变化及旅客携带免税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情况,并与內地当局共同持续打击水货活动,适时制订恰当措施,以正本清源及减少內地旅客与本港市民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ii)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鉴于香港旅游业及相关行业聘用超过20万名雇员,占本港整体就业人数约7.6%,若旅游业的发展持续收缩,20多万名雇员的生计将直接受到影响;然而,";在"制订"之后加上"有效的";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强化香港旅游业议会所发出的业界指引的约束力,确保旅游业前线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平衡旅游业经营者与从业员的权益,以及"。

(ii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政府于2015-16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向香港旅游发展局额外拨款8,000万元,以加强对旅游业的推广,但";及在"资源,"之后加上"以发展更多元化的旅游模式,包括具本土特色的文化游和生态游等,广迎四方客,以及加强打击大陆旅行社'零/负团费'及'影子团友'等'劏客'行为,"。

(iv)谢伟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对本港经济极其重要,惟";在"原因,"之后加上"设旅游局整合各旅游相关部门及机构,";及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研究有效运用资源和整体规划、执行及监管"代替。

(v)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香港旅游业正面对挑战;";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在制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时,政府应着重提高香港社会接待旅客的能力,包括增加旅游景点和改善交通等配套设施,并充分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避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时,政府应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优化旅游业的监管制度,以及加强执法,以打击欺骗旅客的不良商戶"。

(vi)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跌势;"之后加上"加上本港缺乏举办大型会议的设施,落后于其他亚洲竞爭对手,";及在"形象,"之后加上"以及加快扩建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和规划新的会议设施,以提升香港举办会议的能力,吸引更多高增值的商务旅客,"。

(v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原因,"之后加上"以及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加强监管本地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加强国际市场推广及"。

(viii)林健锋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包括考虑重新审视內地旅客入境安排及政策和纾缓內地旅客的情绪,以期可在短期內令访港旅客人次止跌回升;长远而言,政府亦应制订全面发展旅游业的策略及蓝图,并加强力度发展不同的旅游设施及景点"代替;及在"避免"之后删除"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并以"香港持续流失访港旅客"代替。

(ix)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并以";有关的措施包括:按照香港接待旅客的实际承载力,监管访港旅客人次,以便有规划地吸引不同国家的旅客访港,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规管携带免稅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避免大量水货活动影响香港市民的生活质素"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4.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的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铜锣湾书店股东及主管相继'被失踪'事件。

出席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