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22

立法会

议程

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6年噪音管制(一般)(修订)规例》42/2016
2.《2016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修订)规例》43/2016
3.《2016年噪音管制(手提撞击式破碎机)(修订)规例》44/2016
4.《2016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45/2016
5.《2016年医院管理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46/2016

其他文件

1.第83号-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六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六年四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2.《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3.《2015年华人永远坟场(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俊贤议员提交)

4.《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提交)

5.《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卢伟国议员提交)

6.《2015年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7.《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何秀兰议员问:


据悉,有护理安老院舍("院舍")员工把情绪不稳的院友转介至医院管理局辖下的精神病院。该等院友的家属相信院舍这样做是惩罚不合作的院友。此外,有院友被判入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治疗中心")接受治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过去3年,每年院舍把院友转介至各间精神病院的个案宗数(按精神病院名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一般的转介理由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院友被判入治疗中心接受治疗的个案宗数,以及一般的判处理由为何;

    (三)在第(一)及(二)项的个案当中,院友入住精神病院或治疗中心的日数为何(按下表列出分项数目);及

    入住精神病院/治疗中心
    日数
    院友人数
    2013年2014年2015年
    两日或以下   
    3至5日   
    6至14日   
    14日以上   

    (四)在第(一)及(二)项的个案当中,有多少名院友曾被院舍转介至精神病院或被判入治疗中心超过一次,而再次被转介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理由一般是否与首次被转介至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理由相同;再次被转介至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院友的入住日数为何(按下表列出分项数目)?

    入住精神病院/治疗中心
    日数
    院友人数
    2013年2014年2015年
    两日或以下   
    3至5日   
    6至14日   
    14日以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单仲偕议员问:


有文化艺术团体向本人投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多年来屡次拒绝他们租用康文署辖下表演场地的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康文署辖下每个表演场地每年因维修保养或其他原因而关闭的日期和日数,以及可供团体租用的日数分别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康文署拒绝了多少宗租用表演场地的申请及提出该等申请的团体名称为何;康文署拒绝向该等团体出租表演场地的一般理由为何;及

    (三)康文署有否制订禁止租用表演场地的团体黑名单;若有,列出过去3年的名单;若否,康文署有否了解个别团体多次未能成功租用表演场地的原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3. 卢伟国议员问:


环境局常任秘书长负责拟订环保政策,而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署长")则负责执行该等政策(包括执行若干法定职能)。2007年7月1日至今,该两个职位由同一人出任。有社会人士关注,一人身兼政策制订和执行两职存在角色冲突,因此建议当局考虑恢复过往做法,即该两个职位由不同人出任,并且由环保署专业职系人员出任署长一职,以确保署长可不偏不倚地履行相关职责。环境局局长("局长")于2012年10月22日在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回应委员提问时表示,这方面可以有改善和检讨的空间。鉴于局长作出上述回应至今已3年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因应社会人士的关注和建议,检讨环境局及环保署之间的分工及它们的运作,以及上述两个职位的人事安排等事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4. 林大辉议员问:


近日有人宣称成立了一个以寻求香港独立("港独")为宗旨的香港民族党,引起各界关注。中央、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及建制派人士先后批评此举是违反《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指出,该事件已远远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已经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相信特区政府会依法处理,绝不能养痈为患。行政长官表示,特区政府施政时一直以港人优先,市民无须上纲上线,以港独主张来达到维护港人利益的目的。此外,律政司发言人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提倡港独违反《基本法》第一及十二条,律政司会密切关注事件,有需要时会采取合适行动。然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一位教授表示,《基本法》只规管政府的权力,不约束普通市民。有泛民主派人士认为,任何人不会单纯因发表主张港独的言论而违反现行法例的任何条文。有评论指出,港独的主张出现与特区迟迟未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等行为有关,因此香港有必要就第二十三条立法做好准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香港民族党是否合法组织;若有评估,结果及理据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表明鼓吹港独的言论违反《基本法》,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当局会如何及何时"依法处理"有关的言论;

    (三)有否评估鼓吹港独的言论有否违反现行法例;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涉及的法律条文为何,以及当局会如何及何时处理有关的违例事件;若不会处理,原因为何;

    (四)会否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主张港独的组织进行任何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评估为何有人鼓吹港独;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评估有人发表鼓吹港独言论对香港的发展有甚么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有否调查香港市民对鼓吹港独的言论的反应;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八)有否评估有否外国势力参与爭取港独的行动和鼓吹港独;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有否了解发表鼓吹港独言论如何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若有,详情为何;

    (十)有何具体措施和策略,遏止港独言论继续散播;

    (十一)鉴于《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否评估发表主张港独的言论有否超出《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言论自由范围;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详情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十二)有否评估港独言论的出现,是否与特区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有关;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三)有否检讨特区政府过去推广《基本法》工作的成效,以及有何不足之处,以致有人提出违反《基本法》的主张;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会如何改善成效;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5. 郭荣铿议员问:
(译文)

硫柳汞是一种含水银的有机化合物,一向被广泛应用作疫苗的防腐剂。硫柳汞据说会引致儿童患上自闭症及其他脑神经失调疾病,因此,含硫柳汞的疫苗是否安全的议题一直备受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公营产前检查服务现时有否包括化验怀孕妇女血液中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水平;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平均水平分别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来源;

    (二)公营初生婴儿护理服务现时有否包括化验婴儿血液中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水平;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或其他重金属的平均水平分别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来源;及

    (三)公立医院及健康院现时有否为婴儿提供不含水银(尤其是不含硫柳汞)的疫苗;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当局有否化验曾被注射该等疫苗的婴儿的血液中水银水平;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的相关平均水平为何;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的来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李国麟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非紧急救护运送服务主要为有需要的老人日间医院病人、出院病人及专科门诊病人提供点对点的运送服务。当局在2010年6月30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医管局会因应服务需求不时检讨有关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2010年至今,上述服务的使用率有否上升,并按年及医院联网列出平均每日的使用人次及等候时间;

    (二)2010年至今,(i)每年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平均车龄及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数目,并按医院联网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医管局有否增加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若有,数目为何;

    (三)2010年至今,非紧急救护车延误接载病人的个案数目及原因,以及医管局接获有关的投诉数目;若沒有该等资料,医管局会否考虑进行记录;及

    (四)过去3年,医管局有否评估非紧急救护运送服务是否足以应付需求;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医管局有否计划增加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更換车龄超过10年的非紧急救护车,以及增聘人手,以提升该项服务的效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谢伟铨议员问:


随着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无人机")迅速发展,其用途亦越趋广泛,包括消闲、高空拍摄、搜索、监察赛事进行等。据报,无人机有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作犯罪用途。近年,有多个国家的政府加强了对无人机的规管。例如,美国联邦航空局最近规定拥有重量超过250克和少于25千克无人机的人士须先登记才可在戶外放飞,以便在涉及无人机的意外发生时追查拥有人的身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涉及无人机(包括遙控模型飞机及直升机)的意外报告数目,以及每宗意外发生的原因、地点及伤亡人数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有否检讨现行法例对无人机的制造、进口、销售及拥有等各方面的规管和要求,是否切合时宜,以及会否参考美国的做法,规定无人机拥有人须进行登记;若有检讨,结果及跟进行动的详情为何;若会规定拥有人进行登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使用无人机提供受酬服务,例如进行空中拍摄等,不论机身的体积或重量,均须遵守《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第22条的规定,在操作前向民航处申领许可证,并须按民航处批出许可证的条件提供有关服务,当局如何确保所有提供无人机受酬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均已获发许可证及遵守许可证的条件;过去3年,当局共录得多少宗违规个案,以及对违规者施加甚么惩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梁家骝议员问:


据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早前邀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推荐30名年轻医生参加为期一周并将于本年4月在北京举行的香港医生国情研习班("国情班")。获邀参加者是有4至5年年资的初级医生。参加者获医管局批准在参加国情班期间放取有薪进修假期,并获该局资助机票费用,而他们在北京的食宿及交通费用则由中联办负责。有公立医院医生致函本人,对上述安排深表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医管局根据甚么准则批准以公帑支付参加国情班人员的机票费用,以及批准他们放取有薪进修假期;

    (二)鉴于有公立医院医生指出,根据医管局人力资源程序,该局一般只会资助医护人员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交流或研讨活动,是否知悉国情班的內容与参加该课程的初级医生的前线临床工作有何直接关系,以及参加国情班对他们的临床工作有何裨益;

    (三)是否知悉由1997年至今,医管局获中联办邀请派员参加类似国情班的次数,每班别的(i)举办目的、(ii)举行地点、(iii)对象、(iv)內容、(v)所获赞助详情,以及(vi)参加者人数(并按他们的年资及职系列出分项数字);

    (四)是否知悉过去10年,医管局与本地或海外机构合办并获赞助的培训课程的详情,并以表列出每项课程的下述资料:(i)课程名称、(ii)举办年份、(iii)合办机构名称、(iv)所获赞助的金额、(v)参加者人数,以及(vi)医管局向该等人员批出的有薪进修假期日数;及

    (五)鉴于有报道指出,最近公立医院服务的使用量大增,而且医护人手极为紧绌(例如急症室的次紧急及非紧急病人轮候时间长达十多小时,而部分公立医院內科住院病床占用率长期达到130%),是否知悉医管局在安排其医生参加是次国情班前,有否考虑有关部门的人手情况;医管局会否因应医生人手紧绌及工作量大增的情况,考虑将来不再派医生参加与临床工作无关的课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涂谨申议员问:


据报,近日有不少资助房屋的居民投诉所住屋苑/屋村的鼠患问题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甚至危害他们的健康。虽然有关居民已尽量改善所住单位的卫生情况,但当局就屋苑/屋村公用地方进行的灭鼠工作成效欠佳,以致鼠患问题无法根治。此外,有居民向本人反映,屋苑/屋村內食肆的虫患问题亦颇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
  • (一)房屋署("房署")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接获辖下资助房屋屋苑/屋村的(i)住宅单位內出现鼠患的投诉数目,以及(ii)食肆出现鼠患及虫患的投诉数目分别为何,并按房屋类别及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房署及房协就第(一)项的投诉所采取的具体跟进行动为何,并按投诉的处理结果/进展(例如已解决、尚待处理)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房署及房协有否在收到较多投诉的屋苑/屋村加强清洁行动;如否,原因为何;如有,每周增加的清洁次数为何,以及其后收到的有关投诉有否减少;及

    (四)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就该等屋苑/屋村內食肆出现鼠患及虫患的投诉所采取的跟进行动详情为何,包括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违例食肆被施加暂时吊销牌照、取消牌照及其他处分的数目分别为何;食环署有否在收到投诉后加强巡视有关的食肆;如否,原因为何;如有,其后就有关食肆收到的投诉有否减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叶国谦议员问:


本年首季,卫生防护中心录得超过200宗严重流感个案。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表示,是次冬季流感高峰期令公立医院服务面对严峻的需求。另一方面,政府目前透过各项计划向优先组别人士(主要是幼童及长者)提供免费或资助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注射。截至3月中,根据该等计划接受流感疫苗注射的人数约有57万,但幼童(即5岁或以下)及长者(即65岁或以上)于去年底的人口却有150万,显示疫苗注射覆盖率并不理想。关于加强应付下个冬季流感季节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于今年入秋后尽早安排上述年龄组别的人士接受免费流感疫苗注射,以减低下个冬季流感季节的流感病发率;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现时的长者当中约有四成居于公共屋村,政府除了继续推行长者疫苗资助计划外,会否安排公营或私营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到各屋村,免费为长者居民注射流感疫苗,以提升覆盖率;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推行的院舍防疫注射计划,为居于安老院舍和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注射,是否知悉在2015-2016年度,有否任何院舍未能觅得医生到访为其合资格院友注射有关的疫苗;若有,原因和涉及的院友人数为何;

    (四)会否安排公营或私营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到全港的幼稚园,免费为幼童注射流感疫苗,以提升覆盖率;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评估全面为所有上述年龄组别的人士免费注射流感疫苗每年所涉开支,以及该数字与今年1至3月期间,季节性流感大爆发引致的医管局额外开支及社会成本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麦美娟议员问:


自2013年起,运输署及各专营巴士公司在各区推行"区域性模式"专营巴士服务重组("巴士服务重组"),以整个地区为基础,宏观地检视专营巴士服务,从而优化巴士路线,减少道路挤塞和废气排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分别有哪些地区的巴士服务重组已完成、正在推行及将会推行;运输署预算何时可完成全港的巴士服务重组;

    (二)就每个已完成或正推行巴士服务重组的地区而言,(i)新开办、(ii)已/将提升服务、(iii)已/将增加班次、(iv)新纳入巴士转乘优惠计划、(v)已/将缩减服务、(vi)已/将取消或合并,以及(vii)已/将缩减班次的路线的数目及相关巴士编号分别为何,并按下表列出分项资料;

    地区(i)(ii)(iii)(iv)(v)(vi)(vii)
            

    (三)有否检讨巴士服务重组的成效;如有,已完成有关检讨的地区及检讨结果为何;如否,当局如何得悉巴士服务重组的成效;

    (四)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青衣欠缺直接往返新界北及陆路口岸的巴士路线,而青衣邻近机场,但青衣往返机场的巴士服务亦不足,运输署在规划青衣巴士服务时所依据的准则为何;运输署会否重新评估及研究青衣居民对巴士服务的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现时不少往返新市镇的过海巴士路线(例如青衣长安村往返铜锣湾(天后)的948号)只在繁忙时段提供服务,而且部分路线只提供单向服务,运输署为新市镇规划过海巴士路线时所依据的准则,以及当中服务地区居民的意见所占比重为何;运输署会否以试办模式开设新过海巴士路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梁志祥议员问:


现时偶发性疾病病人可透过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电话预约系统("预约系统"),预约未来24小时內的普通科门诊诊症时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现时新界西各个普通科门诊诊所("诊所")在平日及假日的早、午、晚时段,拨供预约系统分派的诊症筹额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现时新界西各个诊所在每天早、午、晚时段拨供预约系统分派的诊症筹额,由开始分派至完成派出所有筹额分别平均相隔多久(以表列出);

    (三)过去3年,每年经预约系统取得诊症筹额但其后失约的病人人次及其占整体预约人次的百分比为何;各诊所如何处理有关的诊症时段;

    (四)医管局有否就偶发性疾病病人因未取得诊所的诊症筹额而改往公立医院急症室求诊的情况,对急症室服务造成的压力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及

    (五)医管局会否考虑为预约系统提供流动电话应用程式介面,令市民预约诊症时段更便捷;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梁美芬议员问:


位于将军澳的新界东南堆填区自本年1月6日起只接收建筑废料,而原先由该堆填区接收的家居及工商业废物须分流到其他废物转运站("转运站")及堆填区("新措施")。有不少美孚及附近住宅区(包括西九四小龙屋苑及海丽村)的居民向本人反映,在新措施下垃圾车更频繁进出西九龙废物转运站,而且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后增加处理污水量,以致该区的臭味问题恶化。居民需经常关上窗戶及开冷气以隔绝臭味。他们又指出,由于该转运站已超出负荷,每日有不少垃圾车需长时间轮候进入该转运站,期间传出臭味并阻塞交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检讨新措施对各转运站的负荷及对转运站附近居民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有否评估新措施的实行对转运站附近居民是否公平,以及有否就改善废物分流制订长远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上述地区居民有关臭味问题的投诉宗数,以及采取的跟进工作为何;有否就该区的臭味问题与转运站的关系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新设施已于去年年底启用,令该厂可处理更多污水,但附近居民投诉臭味问题不断恶化,政府有否检讨现时该厂的除臭设施的管理及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上述地区的臭味部分源自家居废物中的厨余,当局有否推动市民进一步减少厨余的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4. 叶建源议员问:


去年底,接连有营办学前幼儿游戏小组的私营机构突然倒闭,不少已预缴费用的家长因而蒙受金钱损失。该等个案亦令人关注当局现时对私营机构营办游戏小组的监管是否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自2012年至今,每年营办游戏小组的机构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目;如沒有相关资料,原因为何;

    (二)现行法例有否订明营办游戏小组的人士或机构须符合某些要求;如有,详情为何;

    (三)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每年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场地进行的游戏小组活动的下述资料:活动总次数,营办机构名称、活动內容、场地名称,以及参与的幼儿总人次;

    (四)会否考虑在各区提供场地,由非牟利团体营办游戏小组,以满足家长的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据悉,英国设有监管学前教育服务机构的制度,包括规定营办学前幼儿游戏小组的有关机构,须有指定比例的职员曾接受相关训练,以及须接受定期巡查,政府会否参考此做法,监管本港私营机构营办的游戏小组,以确保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下参与有关活动,以及有关活动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有益;及

    (六)鉴于政府在本年《施政报告》的施政纲领及相关文件中表示,会推出一项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协助祖父母在家庭环境內成为训练有素的幼儿照顾者,并同时推动祖父母长者终身学习及创造丰盛晚年,政府会否参考此做法,支援更多非牟利机构,为父母提供有关透过游戏小组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培训,以推动亲子和家长教育,及协助他们创造健康和精彩人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5. 郭家麒议员问:


现时,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会在重建项目的开始实施日期(即就该项目在宪报首次刊登公告的日期)进行冻结人口调查,并在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必须规划程序后向建议重建项目范围內的业主提出收购建议。若市建局未能就收购价格和业权归属等问题与有关业主达成协议,该局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向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收回有关业权以复归政府所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2010年至今每个市建局重建项目的下述资料(按项目名称以下表列出):

    (i)项目开始实施日期、

    (ii)冻结人口调查时的租戶数目、

    (iii)在有关物业业权由市建局完成收购或复归政府前已迁出的已登记租戶数目、

    (iv)市建局向业主提出收购建议的日期,

    (v)市建局在收购建议提出后的6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vi)市建局收购建议提出后第7个月起至第12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vii)市建局收购建议提出后第13个月起至第24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viii)有关物业业权复归政府的日期(如适用),及

    (ix)有关物业业权复归政府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及

    项目名称(i)(ii)(iii)(iv)(v)(vi)(vii)(viii)(ix)
    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 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 住宅租戶非住宅租戶
                    
                    
                    

    (二)鉴于建议重建项目范围內的物业业权由市建局完成收购或政府收回往往耗时甚久,但在此之前市建局不会正式审批受影响的租戶可获的补偿/特惠津贴和安置安排,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对有关租戶造成的困扰,以及有否建议市建局作出改善,尽早审批受影响住宅及非住宅租戶可获得的补偿/特惠津贴和安置安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6. 陈家洛议员问:


目前位于中环海滨长廊一幅150米长而面积约为0.3公顷的用地一直被围封,并有保安员看守。当局指该幅用地已拨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驻港部队")作军用码头之用。发展局局长在本年3月16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由于军用码头属军事设施,该幅用地在移交予驻港部队前并不适宜开放予公众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去年为该幅用地的保养、管理和保安事宜花费了多少公共资源;

    (二)当局有甚么具体理据提出该幅用地不适宜开放予公众使用的上述说法;当局会否定期检讨开放该幅用地予公众使用是否合适;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三)政府根据哪条条例所载权力围封该幅用地并阻止市民进出和使用该幅用地;及

    (四)会否对未经许可而进入该幅用地的市民采取行动;若会,政府会采取甚么行动,以及当中是否包括提出检控;有关行动的法理依据及执行部门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7. 郭伟强议员问:


根据去年2月27日开始实施的《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侍产假法例"),合资格的男性雇员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3天侍产假,并可获发款额为其每日平均工资80%的侍产假薪酬。关于侍产假法例的推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统计由去年2月27日至今期间,曾放取侍产假的男性雇员人数及所涉家庭数目;若有,列出有关该等男性雇员的下述资料:

    (i)工作机构类别(即公营/私营),

    (ii)放取侍产假日数(即3天以下、3天、4天、5天、6天、7天及7天以上),

    (iii)放取侍产假的方式(即一次过放取、分开放取及其他),

    (iv)放取侍产假的时间(即预计婴儿出生前的3至4星期內、预计婴儿出生前的1至2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首1至2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3至4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5至10星期內及其他),及

    (v)侍产假薪酬的水平(即款额为每日平均工资的100%、80%及其他);及

    (二)鉴于当局曾承诺,在推行侍产假法例一年后检讨其运作,并探讨有关安排的改善空间,该项检讨是否已展开;若然,检讨的內容及进展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何时展开检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8. 胡志伟议员问:


根据消防处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订定的安排,全港被划分为20个医院属区,而消防处辖下救护车会把伤病者送往其身处的医院属区內的指定医院或诊所,但情况危殆的伤病者会被送往最就近医院。另一方面,有黃大仙区居民向本人投诉,由于区內沒有急症医院,而区內圣母医院的门诊服务只提供至晚上10时,于该医院定期覆诊的长期病患者于深宵时份有需要求诊时,唯有召喚救护车前往区外的伊利沙伯医院或其他急症医院求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由救护车送院的伤病者当中,途中不治的人数及百分比,并按伤病者登车地点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评估送院途中不治的个案当中,因未被及时送抵急症室而失救死亡的个案所占百分比(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第(一)项由救护车送院的伤病者当中,(i)在送抵急症室后被界定为危殆、危急、紧急、次紧急及非紧急类别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ii)定期到圣母医院覆诊的人数(以表列出);

    (三)过去3年,每年(i)在黃大仙区登上救护车的伤病者总数,以及(ii)他们当中被送往联合医院、伊利沙伯医院、广华医院及其他医院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四)(i)由消防处接到关于第(三)项的伤病者的紧急召喚至救护车抵达现场,以及(ii)由该等伤病者在现场登上救护车至他们被送抵急症室的平均所需时间分别为何;

    (五)鉴于本人得悉圣母医院在未被纳入医管局架构前有提供24小时门诊服务,有黃大仙区居民建议圣母医院恢复此项服务,当局有否评估实施此项建议所需的额外资源,以及会否考虑此建议,以便该区的长期病患者在深宵时份有需要时可到该医院求诊;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圣母医院重建后将会提供的服务与现有服务如何比较;政府预计何时会向本会提交该院的重建项目拨款申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邓家彪议员问:


香港的公共运输系统以铁路为骨干。然而,铁路载客量近年持续上升,令人关注铁路系统的承载力能否应付服务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是否知悉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各个车站的(i)整体、(ii)月台、(iii)出入闸机,以及(iv)出入口的设计客流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过去5年,该等车站的(v)整体、(vi)月台、(vii)出入闸机,以及(viii)出入口在繁忙和非繁忙时段的实际平均客流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现时繁忙时段的实际客流量超出设计客流量("超荷")的铁路车站名称,以及超荷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三)是否知悉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有何措施疏导各个铁路车站的客流量;该公司有否为每个超荷车站制订特定的疏导客流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i)评估各铁路车站过度挤拥或超荷时的安全和消防风险,以及(ii)制订处理繁忙时段发生突发事故的应变措施和人潮管理的安排,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如有,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各个车站的评估结果为何;

    (五)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计划扩建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的车站,或制订其他增加该等车站的设计客流量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有报道指市区重建局建议借出部分地方予港铁公司,以便该公司进行重建观塘站的计划(包括重铺路轨及扩阔月台和车站大堂),政府会否支持及协助促成该重建计划;如会,所采取的跟进工作为何;如否,当局有何措施处理该车站超荷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政府推行的"起动九龙东"计划包括"行动区2─观塘渡轮码头海旁发展项目"("行动区2"),以配合启德旧跑道的旅游发展。另一方面,来往观塘公众码头及启德跑道公园码头(邻近启德邮轮码头)的街渡服务于本月9日首航,而当天本人到该区视察,发现该区交通接驳及观塘避风塘水质问题仍有待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观塘避风塘水质是否适宜在该处举办亲水活动(例如龙舟竞渡等);针对该处差劣水质,政府有何改善方案;

    (二)鉴于2009年获批准的启德发展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包括下述建议:在旧跑道北面近九龙城位置打开一个600米宽的人工缺口,而据悉此措施有助把启德明渠的雨水、连同来自沙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的污水,引流土瓜湾方向,以及把原启德明渠进口水道的水流由西向东改变成由东向西,同时引入从鲤鱼门方向流进的海水,以改善观塘避风塘水质,当局会否落实该建议;

    (三)鉴于有观塘区居民向本人反映,他们及该区酒店住客由港铁站往返行动区2非常不便,而接连启德跑道末端与观塘海滨及行动区2的街渡服务亦只限周末及公众假期提供服务,政府会否尽快落实兴建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包括单轨列车连同行人连接桥),或兴建临时行人浮桥,并将街渡服务扩展至平日,以加强该处的行人接驳系统,以便行动区2日后举办文娛、康乐活动,以及公众人士便捷地往返该处;及

    (四)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观塘公众码头附近有不少露宿者,政府有何措施协助该等露宿者另觅居所,以免他们阻碍市民及游客使用街渡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1. 陈克勤议员问:


车辆废气是本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政府于2011年3月拨款3亿元设立绿色运输试验基金,以资助公共运输及货运业试验相关的绿色创新技术,从而改善空气质素。然而,有环保人士指出,政府目前沒有一套全面发展绿色运输的计划。他们又指出,不少欧美先进国家和中国內地正积极推广绿色运输,因此政府应急起直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获绿色运输试验基金资助以采购绿色运输技术车辆的受助机构当中,有多少个机构在两年试验期完结后采购新车辆时,有选用此类车辆;若沒有机构这样做,有否研究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曾于2010年建议"到2020年香港30%在用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的目标,现时的情况与该目标相距多远;当局有否评估该目标可否达到,以及会采取甚么新措施以达到该目标;

    (三)鉴于政府于2011年6月修订新建筑物的规划标准,建议新建筑物在其30%的私家车泊车位提供电动车辆一般充电设施,是否知悉在该规划标准修订前落成的私人住宅停车场当中,现时设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数目为何;

    (四)鉴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和东华三院辖下BiciLine单车生态旅游社会企业于2014年推出"悠游西九单车服务"试验计划,鼓励公众善用单车,当局会否拨出土地设立更多租车点,以及把该计划扩展至其他地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计划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使市民明白绿色运输系统会对公众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因而支持发展该系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提供诱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建设该系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2. 冯检基议员问: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现时由房屋署管理的公屋屋村和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屋村/屋苑")內的休憩用地(包括公园、花园和游乐场地),沒有设置供公众人士使用的饮水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哪些屋村/屋苑內的休憩用地设有饮水机;及

    (二)现时屋村/屋苑的标准设施有否包括饮水机;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就此进行检讨,考虑把饮水机列为标准设施,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以及推广多饮用食水的健康生活,鼓励市民减少经零售点或饮品售卖机购买一些高糖致肥的饮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III. 政府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

:财政司司长

出席二读辩论的其他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毛孟靜议员、陈伟业议员、陈志全议员、刘慧卿议员、涂谨申议员、何俊仁议员、黃碧云议员、范国威议员、黃毓民议员、张国柱议员、张超雄议员、梁国雄议员、李卓人议员、何秀兰议员、叶建源议员及郭家麒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该等修正案并已于2016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3) 532/15-16号文件发出)

(《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3) 536/15-16号文件发出))

出席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其他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


2.《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教育局局长

3.《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5/15-16号文件发出)

4.《201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i)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461/15-16号文件发出)

(ii)谭耀宗议员、黃毓民议员及邓家彪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15日
随立法会CB(3) 472/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3) 483/15-16(01)号文件发出))

6.《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345/15-16号文件发出)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3) 435/15-16(01)号文件发出))

7.《2015年华人永远坟场(修订)条例草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2/15-16号文件发出)

8.《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6/15-16号文件发出)

9.《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

:环境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4/15-16号文件发出)

10.《2015年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3/15-16号文件发出)

11.《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2.《2016年司法机构(五天工作周)(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政务司司长

13.《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

:保安局局长

(i)保安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3日
随立法会CB(3) 439/15-16号文件发出)

(ii)涂谨申议员及黃毓民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3月22日
随立法会CB(3) 487/15-16号文件发出)

IV. 政府议案



1.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将已藉2011年第54号法律公告延展至2016年6月20日的、及《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第374章,附属法例K)指明的可获登记为公共小巴的车辆数目的限制的有效期,再延展至2021年6月20日。

2.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城巴有限公司(Citybus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2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3.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New Lantao Bus Company (1973)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3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V. 议员就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提出的议案



1.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8/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普查及统计(2016年人口普查)令》(2015年第208号法律公告)

(2)《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五份技术备忘录》 (2015年第43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项目编号(1))
环境局局长(项目编号(2))


2.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6年1月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9/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5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5)令》(2015年第225号法律公告)

(2)《2015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2015年第226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 议员法案



首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吴亮星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梁美芬议员

VII. 议员议案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以调查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清晨的旺角警民冲突造成多人受伤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