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22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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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噪音管制(一般)(修订)规例》 | 42/2016 |
2. | 《2016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修订)规例》 | 43/2016 |
3. | 《2016年噪音管制(手提撞击式破碎机)(修订)规例》 | 44/2016 |
4. | 《2016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 | 45/2016 |
5. | 《2016年医院管理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 | 4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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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83号 | - | 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六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六年四月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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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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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年华人永远坟场(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俊贤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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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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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卢伟国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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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5年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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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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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过去3年,每年院舍把院友转介至各间精神病院的个案宗数(按精神病院名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一般的转介理由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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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院友被判入治疗中心接受治疗的个案宗数,以及一般的判处理由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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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在第(一)及(二)项的个案当中,院友入住精神病院或治疗中心的日数为何(按下表列出分项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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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第(一)及(二)项的个案当中,有多少名院友曾被院舍转介至精神病院或被判入治疗中心超过一次,而再次被转介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理由一般是否与首次被转介至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理由相同;再次被转介至或被判入该等院所的院友的入住日数为何(按下表列出分项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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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过去3年,康文署辖下每个表演场地每年因维修保养或其他原因而关闭的日期和日数,以及可供团体租用的日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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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康文署拒绝了多少宗租用表演场地的申请及提出该等申请的团体名称为何;康文署拒绝向该等团体出租表演场地的一般理由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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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康文署有否制订禁止租用表演场地的团体黑名单;若有,列出过去3年的名单;若否,康文署有否了解个别团体多次未能成功租用表演场地的原因? |
(一) | 有否评估香港民族党是否合法组织;若有评估,结果及理据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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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表明鼓吹港独的言论违反《基本法》,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当局会如何及何时"依法处理"有关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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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鼓吹港独的言论有否违反现行法例;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涉及的法律条文为何,以及当局会如何及何时处理有关的违例事件;若不会处理,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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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主张港独的组织进行任何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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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评估为何有人鼓吹港独;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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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评估有人发表鼓吹港独言论对香港的发展有甚么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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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调查香港市民对鼓吹港独的言论的反应;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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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有否评估有否外国势力参与爭取港独的行动和鼓吹港独;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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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有否了解发表鼓吹港独言论如何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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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有何具体措施和策略,遏止港独言论继续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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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鉴于《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否评估发表主张港独的言论有否超出《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言论自由范围;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详情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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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有否评估港独言论的出现,是否与特区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有关;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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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有否检讨特区政府过去推广《基本法》工作的成效,以及有何不足之处,以致有人提出违反《基本法》的主张;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会如何改善成效;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公营产前检查服务现时有否包括化验怀孕妇女血液中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水平;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平均水平分别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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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营初生婴儿护理服务现时有否包括化验婴儿血液中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水平;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或其他重金属的平均水平分别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及其他重金属的来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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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立医院及健康院现时有否为婴儿提供不含水银(尤其是不含硫柳汞)的疫苗;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当局有否化验曾被注射该等疫苗的婴儿的血液中水银水平;若有,在过去12个月內抽取的血液样本中的相关平均水平为何;当局有否追查在该等血液样本中验出的水银的来源? |
(一) | 2010年至今,上述服务的使用率有否上升,并按年及医院联网列出平均每日的使用人次及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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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0年至今,(i)每年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平均车龄及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数目,并按医院联网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医管局有否增加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若有,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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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0年至今,非紧急救护车延误接载病人的个案数目及原因,以及医管局接获有关的投诉数目;若沒有该等资料,医管局会否考虑进行记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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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3年,医管局有否评估非紧急救护运送服务是否足以应付需求;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医管局有否计划增加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更換车龄超过10年的非紧急救护车,以及增聘人手,以提升该项服务的效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涉及无人机(包括遙控模型飞机及直升机)的意外报告数目,以及每宗意外发生的原因、地点及伤亡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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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当局有否检讨现行法例对无人机的制造、进口、销售及拥有等各方面的规管和要求,是否切合时宜,以及会否参考美国的做法,规定无人机拥有人须进行登记;若有检讨,结果及跟进行动的详情为何;若会规定拥有人进行登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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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使用无人机提供受酬服务,例如进行空中拍摄等,不论机身的体积或重量,均须遵守《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第22条的规定,在操作前向民航处申领许可证,并须按民航处批出许可证的条件提供有关服务,当局如何确保所有提供无人机受酬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均已获发许可证及遵守许可证的条件;过去3年,当局共录得多少宗违规个案,以及对违规者施加甚么惩罚? |
(一) | 是否知悉医管局根据甚么准则批准以公帑支付参加国情班人员的机票费用,以及批准他们放取有薪进修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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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公立医院医生指出,根据医管局人力资源程序,该局一般只会资助医护人员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交流或研讨活动,是否知悉国情班的內容与参加该课程的初级医生的前线临床工作有何直接关系,以及参加国情班对他们的临床工作有何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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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由1997年至今,医管局获中联办邀请派员参加类似国情班的次数,每班别的(i)举办目的、(ii)举行地点、(iii)对象、(iv)內容、(v)所获赞助详情,以及(vi)参加者人数(并按他们的年资及职系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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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过去10年,医管局与本地或海外机构合办并获赞助的培训课程的详情,并以表列出每项课程的下述资料:(i)课程名称、(ii)举办年份、(iii)合办机构名称、(iv)所获赞助的金额、(v)参加者人数,以及(vi)医管局向该等人员批出的有薪进修假期日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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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报道指出,最近公立医院服务的使用量大增,而且医护人手极为紧绌(例如急症室的次紧急及非紧急病人轮候时间长达十多小时,而部分公立医院內科住院病床占用率长期达到130%),是否知悉医管局在安排其医生参加是次国情班前,有否考虑有关部门的人手情况;医管局会否因应医生人手紧绌及工作量大增的情况,考虑将来不再派医生参加与临床工作无关的课程? |
(一) | 房屋署("房署")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接获辖下资助房屋屋苑/屋村的(i)住宅单位內出现鼠患的投诉数目,以及(ii)食肆出现鼠患及虫患的投诉数目分别为何,并按房屋类别及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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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房署及房协就第(一)项的投诉所采取的具体跟进行动为何,并按投诉的处理结果/进展(例如已解决、尚待处理)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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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房署及房协有否在收到较多投诉的屋苑/屋村加强清洁行动;如否,原因为何;如有,每周增加的清洁次数为何,以及其后收到的有关投诉有否减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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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就该等屋苑/屋村內食肆出现鼠患及虫患的投诉所采取的跟进行动详情为何,包括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违例食肆被施加暂时吊销牌照、取消牌照及其他处分的数目分别为何;食环署有否在收到投诉后加强巡视有关的食肆;如否,原因为何;如有,其后就有关食肆收到的投诉有否减少? |
(一) | 会否于今年入秋后尽早安排上述年龄组别的人士接受免费流感疫苗注射,以减低下个冬季流感季节的流感病发率;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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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现时的长者当中约有四成居于公共屋村,政府除了继续推行长者疫苗资助计划外,会否安排公营或私营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到各屋村,免费为长者居民注射流感疫苗,以提升覆盖率;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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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推行的院舍防疫注射计划,为居于安老院舍和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注射,是否知悉在2015-2016年度,有否任何院舍未能觅得医生到访为其合资格院友注射有关的疫苗;若有,原因和涉及的院友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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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安排公营或私营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到全港的幼稚园,免费为幼童注射流感疫苗,以提升覆盖率;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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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评估全面为所有上述年龄组别的人士免费注射流感疫苗每年所涉开支,以及该数字与今年1至3月期间,季节性流感大爆发引致的医管局额外开支及社会成本如何比较? |
(一) | 分别有哪些地区的巴士服务重组已完成、正在推行及将会推行;运输署预算何时可完成全港的巴士服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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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每个已完成或正推行巴士服务重组的地区而言,(i)新开办、(ii)已/将提升服务、(iii)已/将增加班次、(iv)新纳入巴士转乘优惠计划、(v)已/将缩减服务、(vi)已/将取消或合并,以及(vii)已/将缩减班次的路线的数目及相关巴士编号分别为何,并按下表列出分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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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检讨巴士服务重组的成效;如有,已完成有关检讨的地区及检讨结果为何;如否,当局如何得悉巴士服务重组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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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青衣欠缺直接往返新界北及陆路口岸的巴士路线,而青衣邻近机场,但青衣往返机场的巴士服务亦不足,运输署在规划青衣巴士服务时所依据的准则为何;运输署会否重新评估及研究青衣居民对巴士服务的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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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现时不少往返新市镇的过海巴士路线(例如青衣长安村往返铜锣湾(天后)的948号)只在繁忙时段提供服务,而且部分路线只提供单向服务,运输署为新市镇规划过海巴士路线时所依据的准则,以及当中服务地区居民的意见所占比重为何;运输署会否以试办模式开设新过海巴士路线? |
(一) | 现时新界西各个普通科门诊诊所("诊所")在平日及假日的早、午、晚时段,拨供预约系统分派的诊症筹额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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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新界西各个诊所在每天早、午、晚时段拨供预约系统分派的诊症筹额,由开始分派至完成派出所有筹额分别平均相隔多久(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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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每年经预约系统取得诊症筹额但其后失约的病人人次及其占整体预约人次的百分比为何;各诊所如何处理有关的诊症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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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医管局有否就偶发性疾病病人因未取得诊所的诊症筹额而改往公立医院急症室求诊的情况,对急症室服务造成的压力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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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医管局会否考虑为预约系统提供流动电话应用程式介面,令市民预约诊症时段更便捷;若会,详情为何? |
(一) | 有否检讨新措施对各转运站的负荷及对转运站附近居民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有否评估新措施的实行对转运站附近居民是否公平,以及有否就改善废物分流制订长远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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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上述地区居民有关臭味问题的投诉宗数,以及采取的跟进工作为何;有否就该区的臭味问题与转运站的关系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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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新设施已于去年年底启用,令该厂可处理更多污水,但附近居民投诉臭味问题不断恶化,政府有否检讨现时该厂的除臭设施的管理及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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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上述地区的臭味部分源自家居废物中的厨余,当局有否推动市民进一步减少厨余的措施? |
(一) | 是否知悉自2012年至今,每年营办游戏小组的机构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目;如沒有相关资料,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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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行法例有否订明营办游戏小组的人士或机构须符合某些要求;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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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每年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场地进行的游戏小组活动的下述资料:活动总次数,营办机构名称、活动內容、场地名称,以及参与的幼儿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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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在各区提供场地,由非牟利团体营办游戏小组,以满足家长的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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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据悉,英国设有监管学前教育服务机构的制度,包括规定营办学前幼儿游戏小组的有关机构,须有指定比例的职员曾接受相关训练,以及须接受定期巡查,政府会否参考此做法,监管本港私营机构营办的游戏小组,以确保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下参与有关活动,以及有关活动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有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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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政府在本年《施政报告》的施政纲领及相关文件中表示,会推出一项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协助祖父母在家庭环境內成为训练有素的幼儿照顾者,并同时推动祖父母长者终身学习及创造丰盛晚年,政府会否参考此做法,支援更多非牟利机构,为父母提供有关透过游戏小组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培训,以推动亲子和家长教育,及协助他们创造健康和精彩人生? |
(一) | 是否知悉,2010年至今每个市建局重建项目的下述资料(按项目名称以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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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项目开始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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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冻结人口调查时的租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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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在有关物业业权由市建局完成收购或复归政府前已迁出的已登记租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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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市建局向业主提出收购建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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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市建局在收购建议提出后的6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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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市建局收购建议提出后第7个月起至第12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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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市建局收购建议提出后第13个月起至第24个月內完成收购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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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有关物业业权复归政府的日期(如适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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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有关物业业权复归政府的物业所涉已登记租戶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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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建议重建项目范围內的物业业权由市建局完成收购或政府收回往往耗时甚久,但在此之前市建局不会正式审批受影响的租戶可获的补偿/特惠津贴和安置安排,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对有关租戶造成的困扰,以及有否建议市建局作出改善,尽早审批受影响住宅及非住宅租戶可获得的补偿/特惠津贴和安置安排? |
(一) | 去年为该幅用地的保养、管理和保安事宜花费了多少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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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甚么具体理据提出该幅用地不适宜开放予公众使用的上述说法;当局会否定期检讨开放该幅用地予公众使用是否合适;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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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根据哪条条例所载权力围封该幅用地并阻止市民进出和使用该幅用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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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对未经许可而进入该幅用地的市民采取行动;若会,政府会采取甚么行动,以及当中是否包括提出检控;有关行动的法理依据及执行部门是甚么? |
(一) | 有否统计由去年2月27日至今期间,曾放取侍产假的男性雇员人数及所涉家庭数目;若有,列出有关该等男性雇员的下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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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工作机构类别(即公营/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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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放取侍产假日数(即3天以下、3天、4天、5天、6天、7天及7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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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放取侍产假的方式(即一次过放取、分开放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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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放取侍产假的时间(即预计婴儿出生前的3至4星期內、预计婴儿出生前的1至2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首1至2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3至4星期內、婴儿出生当日起的5至10星期內及其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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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侍产假薪酬的水平(即款额为每日平均工资的100%、80%及其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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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曾承诺,在推行侍产假法例一年后检讨其运作,并探讨有关安排的改善空间,该项检讨是否已展开;若然,检讨的內容及进展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何时展开检讨? |
(一) | 过去3年,每年由救护车送院的伤病者当中,途中不治的人数及百分比,并按伤病者登车地点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评估送院途中不治的个案当中,因未被及时送抵急症室而失救死亡的个案所占百分比(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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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第(一)项由救护车送院的伤病者当中,(i)在送抵急症室后被界定为危殆、危急、紧急、次紧急及非紧急类别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ii)定期到圣母医院覆诊的人数(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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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每年(i)在黃大仙区登上救护车的伤病者总数,以及(ii)他们当中被送往联合医院、伊利沙伯医院、广华医院及其他医院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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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i)由消防处接到关于第(三)项的伤病者的紧急召喚至救护车抵达现场,以及(ii)由该等伤病者在现场登上救护车至他们被送抵急症室的平均所需时间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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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本人得悉圣母医院在未被纳入医管局架构前有提供24小时门诊服务,有黃大仙区居民建议圣母医院恢复此项服务,当局有否评估实施此项建议所需的额外资源,以及会否考虑此建议,以便该区的长期病患者在深宵时份有需要时可到该医院求诊;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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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圣母医院重建后将会提供的服务与现有服务如何比较;政府预计何时会向本会提交该院的重建项目拨款申请? |
(一) | 是否知悉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各个车站的(i)整体、(ii)月台、(iii)出入闸机,以及(iv)出入口的设计客流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过去5年,该等车站的(v)整体、(vi)月台、(vii)出入闸机,以及(viii)出入口在繁忙和非繁忙时段的实际平均客流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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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繁忙时段的实际客流量超出设计客流量("超荷")的铁路车站名称,以及超荷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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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有何措施疏导各个铁路车站的客流量;该公司有否为每个超荷车站制订特定的疏导客流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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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i)评估各铁路车站过度挤拥或超荷时的安全和消防风险,以及(ii)制订处理繁忙时段发生突发事故的应变措施和人潮管理的安排,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如有,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各个车站的评估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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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计划扩建东铁线、观塘线及荃湾线的车站,或制订其他增加该等车站的设计客流量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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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有报道指市区重建局建议借出部分地方予港铁公司,以便该公司进行重建观塘站的计划(包括重铺路轨及扩阔月台和车站大堂),政府会否支持及协助促成该重建计划;如会,所采取的跟进工作为何;如否,当局有何措施处理该车站超荷的问题? |
(一) | 有否评估观塘避风塘水质是否适宜在该处举办亲水活动(例如龙舟竞渡等);针对该处差劣水质,政府有何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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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2009年获批准的启德发展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包括下述建议:在旧跑道北面近九龙城位置打开一个600米宽的人工缺口,而据悉此措施有助把启德明渠的雨水、连同来自沙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的污水,引流土瓜湾方向,以及把原启德明渠进口水道的水流由西向东改变成由东向西,同时引入从鲤鱼门方向流进的海水,以改善观塘避风塘水质,当局会否落实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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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观塘区居民向本人反映,他们及该区酒店住客由港铁站往返行动区2非常不便,而接连启德跑道末端与观塘海滨及行动区2的街渡服务亦只限周末及公众假期提供服务,政府会否尽快落实兴建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包括单轨列车连同行人连接桥),或兴建临时行人浮桥,并将街渡服务扩展至平日,以加强该处的行人接驳系统,以便行动区2日后举办文娛、康乐活动,以及公众人士便捷地往返该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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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观塘公众码头附近有不少露宿者,政府有何措施协助该等露宿者另觅居所,以免他们阻碍市民及游客使用街渡服务? |
(一) | 是否知悉,获绿色运输试验基金资助以采购绿色运输技术车辆的受助机构当中,有多少个机构在两年试验期完结后采购新车辆时,有选用此类车辆;若沒有机构这样做,有否研究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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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曾于2010年建议"到2020年香港30%在用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的目标,现时的情况与该目标相距多远;当局有否评估该目标可否达到,以及会采取甚么新措施以达到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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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于2011年6月修订新建筑物的规划标准,建议新建筑物在其30%的私家车泊车位提供电动车辆一般充电设施,是否知悉在该规划标准修订前落成的私人住宅停车场当中,现时设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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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和东华三院辖下BiciLine单车生态旅游社会企业于2014年推出"悠游西九单车服务"试验计划,鼓励公众善用单车,当局会否拨出土地设立更多租车点,以及把该计划扩展至其他地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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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计划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使市民明白绿色运输系统会对公众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因而支持发展该系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提供诱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建设该系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哪些屋村/屋苑內的休憩用地设有饮水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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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屋村/屋苑的标准设施有否包括饮水机;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就此进行检讨,考虑把饮水机列为标准设施,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以及推广多饮用食水的健康生活,鼓励市民减少经零售点或饮品售卖机购买一些高糖致肥的饮料? |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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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 | : | 财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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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二读辩论的其他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 |||||||||||
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 |||||||||||||
毛孟靜议员、陈伟业议员、陈志全议员、刘慧卿议员、涂谨申议员、何俊仁议员、黃碧云议员、范国威议员、黃毓民议员、张国柱议员、张超雄议员、梁国雄议员、李卓人议员、何秀兰议员、叶建源议员及郭家麒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该等修正案并已于2016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3) 532/15-16号文件发出) (《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3) 536/15-16号文件发出)) | |||||||||||||
出席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其他政府官员 | : | 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 | |||||||||||
2. | 《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 : | 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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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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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5/15-16号文件发出) | |||||||||||||
4. | 《201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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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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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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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345/15-16号文件发出) | |||||||||||||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3) 435/15-16(01)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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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5年华人永远坟场(修订)条例草案》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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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2/15-16号文件发出) | |||||||||||||
8. | 《201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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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6/15-16号文件发出) | |||||||||||||
9. | 《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 | : | 环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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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4/15-16号文件发出) | |||||||||||||
10. | 《2015年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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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13/15-16号文件发出) | |||||||||||||
11. | 《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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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6年司法机构(五天工作周)(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 : | 政务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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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 | : | 保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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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 : | 吴亮星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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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
《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 : | 梁美芬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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