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31

立法会

议程

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6年道路交通(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101/2016

其他文件

1.第102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015-16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2.第103号-投资者教育中心
2015-16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1/15-16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4.《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杨岳桥议员问:


据报,有內地高官向內地人士贩卖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而一张单程证的售价可高达200万港元,而且有知名內地人士怀疑以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留权。保安局局长在上月18日回答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若发现持单程证人士涉及弄虛作假取得批准......入境处都有权取消其居留资格,并遣送离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保安局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內地官员贩卖单程证的情况,以及有关个案对单程证申请的审批有何影响;若有,详情为何;根据当局的估计,自回归以来有多少名內地人从內地官员购得单程证后来港定居,以及当中有多少人现时已取得香港居留权;保安局将如何处理这些个案,以及会否取消有关人士的居留权;

    (二)当局有否估计自回归以来,有多少名內地人弄虛作假取得批准来港定居;该等人士当中,有多少人正被当局调查,并有多少人被证实弄虛作假,因而在被取消香港居留权后遣送离境;及

    (三)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应采取甚么措施杜绝贩卖单程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 李卓人议员问:


新界小型屋宇(俗称"丁屋")政策的原意,是让年满18岁而父系源自1898年时为香港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下称"原居民"),得以一生人一次向当局申请,在其所属乡村內的合适土地上建造一所丁屋作自住用途。据报,原居民出售丁屋权益(俗称"套丁")的情况猖獗。有不少沒有土地的原居民与土地业权人签订秘密协议,由原居民名义上从土地业权人购得土地并向当局申请建造丁屋,土地业权人则斥资建造丁屋;原居民须把建成的丁屋转售予土地业权人指定的人士,并获土地业权人支付一笔巨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原居民在5年限制转让期內,在缴付按折扣因子计算的土地补价后,或在该限制期过后免缴土地补价,可转让以建屋牌照或換地方式批建丁屋的业权,而有市民指出此安排变相鼓励原居民转让丁屋业权图利,有违丁屋政策原意,当局会否规定原居民出让该等丁屋时须缴付十足土地补价,以降低转让丁屋业权的诱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原居民在丁屋落成后不久转让丁屋业权图利,有违丁屋供原居民自住的政策原意,当局会否考虑禁止原居民在某期限內转让以任何方式批建丁屋的业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制订打击套丁活动的措施,包括会否恢复2007年以前的做法,规定申请建造丁屋的原居民须作出法定声明,保证他从未就其丁屋权益或申请丁屋契约的资格作出转让安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3. 黃国健议员问: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2007年房屋(修订)条例》,以新公屋租金调整机制(下称"机制")取代加租后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的法定上限。在机制下,公屋租金每两年检讨一次,并按租戶家庭收入变动调整。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公屋租金自机制实施以来一直只加不减,而且加租时沒有顾及公屋租戶的负担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机制实行至今,公屋租金整体累计升幅为何;该数字分别与同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以及实质工资的累计升幅如何比较;

    (二)鉴于有意见指机制沒有顾及公屋租戶的负担能力,因为它沒有考虑多项相关因素(例如通胀率、住戶家庭收入数据滞后,以及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的调整),当局有否评估该等意见是否有理据;如有评估,详情为何;有否评估机制单纯根据租戶家庭收入变动计算租金调幅的做法,是否有不足之处;如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会否尽快就机制进行检讨;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当局稍后会按机制,根据最新的公屋租戶家庭收入资料把公屋租金上调一成,但近半年来香港的经济逐渐转差,以致部分基层租戶的生计受到影响,当局会否考虑提供纾困措施(例如宽免公屋租金),以减轻基层租戶的生活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方刚议员问:


上月公布的4月份零售业销货数字显示,总销货价值和数量均连续第14个月下跌,而本年首4个月合计的零售业销货数字按年跌幅更达双位数字,当中耐用消费品的跌幅尤为显著。有评论指出,零售市道持续下滑的原因,除了入境旅游业放缓外,还有市民的消费意欲转趋审慎,以致本港內部需求疲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零售业及相关行业(包括旅游、进出口贸易、物流、商品批发等)对本地生产总值、经济增长、就业人数及人均收入等方面的贡献为何;当局有否研究及分析,零售业销货额在过去14个月持续下跌如何影响零售业及相关行业的贡献;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除了在本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推动旅游业的措施,以及若干纾困和稅务减免的措施外,当局有否考虑及研究推出新计划和措施,直接拉动本地內部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在访港旅游业放缓之前,当局表示会不时检讨本港的旅游及配套设施是否足够,而社会亦有强烈声音要求政府尽快增加和改善相关设施和服务,以应付旅游业发展所需,当局会否继续进行有关的检讨,以及会否在现阶段进行改善工作,为旅游业未来复苏作好准备;如会,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5. 冯检基议员问:


根据专营巴士票价调整机制的回馈乘客安排,当专营巴士公司赚取的回报令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回报率超出百分之九点七时,便须将超额回报的一半保留作"回馈乘客数额",用以提供票价优惠或纾缓日后的加价压力。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刚公布去年的业绩显示,辖下两间专营巴士公司的车费收入按年增加百分之三至69亿7,300万元,其中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的除稅后盈利为4亿8,820万元,比前年飙升1.48倍,而盈利增长的主因是燃油成本年內下降逾5亿元。有不少市民反映,国际原油价格在过去一年半持续处于低位,因此各类公共交通服务营运商应有空间调低票价,以回馈乘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根据各专营巴士公司或其控权公司最近公布的业绩,独立评估各巴士公司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回报率,以及有关公司有否采取某些财务安排,以降低帐面上的回报率;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各专营巴士公司今年分别须把多少款项拨入"回馈乘客数额";当局会否要求相关专营巴士公司在回馈乘客的安排上,直接调低票价,而非推出一些巧立名目、覆盖范围少而且限制多(例如须结合其他推广计划才可享用)的优惠;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专线小巴及的士)的营运商去年是否受惠于低企的燃油开支而获得可观利润;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会否要求相关营运商调低票价以回馈乘客,或将部分盈利拨入备用帐目或成立基金,以纾缓日后的加价压力;若会,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梁耀忠议员问:


据报,中央政策组(下称"中策组")早前进行一项民意调查(下称"民调"),以了解受访者认为候选人对某些议题的取态,是否他们作为登记选民在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期间选择候选人时的重要考虑因素。该等议题包括"梁振英连任"、"香港独立"及"香港前途自决"等。有评论指出,该项民调与政府施政无关,令人怀疑民调的目的是协助亲政府的候选人部署选举策略。关于中策组进行的民调,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中策组进行上述民调的目的和作用为何;政府就该项民调的结果所采取的跟进措施及制订的政策详情为何;

    (二)中策组由本届政府的任期开始至今,已进行的民调的详情,包括数目、主题、方式,以及所涉人手和开支;及

    (三)中策组依据甚么程序,决定是否就某项主题进行民调;现时哪些政府內部人员可以阅览该等民调的结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7. 单仲偕议员问:


为解决有关地区的交通挤塞问题,政府正筹划"中环及其邻近地区电子道路收费先导计划"("收费计划"),并已完成首轮的公众参与活动。当局表示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推展下一步工作,包括委聘顾问专家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并在订定具体的方案后便展开第二轮公众参与活动。另一方面,首轮公众参与文件提及,本港车辆数目在过去10年的增幅约为平均每年3%,但未来数年道路网络的扩展速度预料将由每年约0.8%下降至每年约0.4%,显示道路供应的增长将远低于需求的增长。关于推行收费计划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在委聘顾问专家进行上述的可行性研究前,先向立法会汇报在首轮公众参与活动期间收到的意见及就该等意见所作的分析;如会,时间表为何;

    (二)会否考虑在实施收费计划后,将一部分的收费收入用于补贴行走中区的公共车辆(例如专营巴士及公共小巴),以降低票价并吸引更多市民使用有关服务;

    (三)会否考虑在实施收费计划时,给予收费区內的居民、学校及非牟利团体使用的车辆豁免收费;如会,详情为何;

    (四)当局于去年就拟定收费计划中收费区范围及收费水平所进行的工作的进展及內容为何,以及在未来12个月的有关工作详情为何;及

    (五)会否推行遏止车辆数目增长的措施,以期从源头纾缓交通网络不胜负荷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王国兴议员问:


自2000年开始,当局经公开招标把前市政局兴建的红磡殡仪馆("殡仪馆")租予私营机构营运,但规定营办商必须按社会福利署厘定的收费,向由该署或食物环境卫生署转介的特定群体提供廉价殡仪服务。殡仪馆现时的营办商每季须向政府支付的营运权费为1,395万港元,而为期5年的合约将于2017年3月31日届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由2012年4月至今,(i)每年在殡仪馆出殡的死者人数及其占该年去世人数的百分比,以及(ii)殡仪馆灵堂平均每年的使用率为何;

    (二)是否知悉,由2012年4月至今,殡仪馆每年各项服务的平均收费,以及每年向特定群体提供的廉价殡仪服务的次数和平均每次的收费为何;

    (三)由2000年至今,当局有否定期就殡仪馆服务的水平、收费及使用人次等进行检讨;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最近一次检讨于何时进行;

    (四)过去3年,殡仪馆的营办商有否协助推动绿色殡葬;如有,详情为何;

    (五)有否就殡仪馆未来的营运模式及发展方向(例如搬迁或重置殡仪馆)制订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及

    (六)鉴于有市民批评,营运权费间接推高了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当局会否在明年批出新营运合约时下调营运权费,并订定殡仪服务收费上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陈婉娴议员问:


据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去年以有关承办商未能提供组件为由,拆除香港公园內一个超过14年历史的隧道滑梯。经市民多番要求和在互联网发起联署后,康文署表示会于今年在原来位置重置滑梯。此外,有调查指出,现时儿童游乐场內的不少游乐设施不单日久失修,而且种类单调乏味,例如欠缺独立滑梯、秋千及攀爬架等设施,因此未能满足儿童的玩乐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由康文署、房屋署及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儿童游乐场中,设有独立的(i)滑梯、(ii)秋千及(iii)攀爬架的游乐场数目及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现时全港有多少个儿童游乐场分别设有高度为(i)2米至3米以下、(ii)3米至4米以下,以及(iii)4米或上的独立滑梯,并按儿童游乐场的地点及管理部门/机构列出分项数目;

    (三)鉴于当局在今年2月24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指出,会就儿童游乐场的设计及设施咨询相关团体及区议会,当局是否已作出该项咨询;如是,当局收集到关于游乐场设施的特色、玩乐趣味及体验的意见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5年,当局有否就改善儿童游乐场的设计及设施进行专项研究及检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研究及检讨;及

    (五)鉴于有不少海外地方(例如美国、台湾及日本)在公园或游乐场內设置大型而且具趣味和特色的独立滑梯,吸引到很多父母带同子女专程前往玩耍,当局会否参考有关做法,在本港各区的儿童游乐场引入新颖设计的独立滑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0.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关于建造资助房屋的建筑及行政成本,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2015-2016年度至2020-2021年度每年建造/将会建造的公共租住房屋单位(i)每平方呎建筑楼面面积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以及(i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行政成本(以下表列出该等资料);

    年度预计实际预计实际预计实际
    (i)(ii)(iii)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18-2019   
    2019-2020   
    2020-2021   

    (二)房委会在2016-2017年度至2020-2021年度每年建造/将会建造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i)每平方呎建筑楼面面积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以及(i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行政成本(使用与上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该等资料);及

    (三)香港房屋协会在2015-2016年度至2020-2021年度每年建造/将会建造的资助出售单位(i)每平方呎建筑楼面面积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建筑成本,以及(iii)每个单位的预计及实际平均行政成本(使用与上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该等资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田北俊议员问:


据报,现时每天由內地过境到香港上学的学童多达2.8万名,在5年间上升了1.2倍,而该数目估计在未来数年会继续上升。有评论指出,大量学童跨境上学对过境交通造成压力。此外,学童长途跋涉上下课需花费不少时间及面对安全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个及本学年,每年平均每日有多少名学童跨境到香港上学,并按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学年级别跨境学童数目
     幼稚园 
     小学 
     中学 

    (二)预计在未来3个学年,每年平均每日会有多少名学童跨境到香港上学,并使用与上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有家长反映,现时出入境管制站內供跨境学童使用的出入境检查通道不足,而且经常有水货活动造成阻塞,以致北区在下午放学时段交通挤塞问题尤为严重,当局是否知悉有关情况,以及有否采取措施解决该等问题;

    (四)有否评估,现时与跨境学童相关的出入境设施及配套服务(例如跨境校巴服务)是否已饱和;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五)当局有何新措施应对跨境学童逐年递增的问题;及

    (六)会否与內地当局合作,协助本港的办学团体在內地开办学校,供港籍学童选择入读;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2. 陈志全议员问:


房屋署("房署")正进行计划,为162个公共租住屋村("公屋")出租单位的住戶免费安装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装置。当局在今年4月27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已有18个屋村完成更換晾衣装置工程("更換工程"),另有31个屋村正在进行该项工程,整项计划预计于2017年完成。据报,有公屋居民不满新晾衣架的设计,指新晾衣架面积细小(只有约6张A4纸张大小),而晾衣架左右两端被窗框遮挡,以致晾衣架只有六成面积可用,加上尼龙绳的间距狭窄,结果是晾衣架最多只能晾到4件厚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更換工程的最新进度,包括(i)已完成工程、(ii)正进行工程、(iii)未进行工程但已批出工程合约,以及(iv)仍未就工程进行招标的屋村名称(以表列出),以及当中获批出合约的承办商名称;

    (二)在决定进行更換工程前,房署有否咨询公屋居民,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在设计新晾衣架时配合不同屋村的外墙空间,以及从居民角度出发,提供最实用的新设计;若有咨询,以表列出房署曾进行咨询的屋村名称、每个该等屋村有多少名居民和哪些居民组织(如有)获咨询,以及有关咨询活动的举行日期;

    (三)房署至今接获多少宗关于晾衣架设计的投诉、已就多少宗投诉作出跟进,以及跟进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四)房署会否暂停进行更換工程,以便就晾衣架的设计(重新)咨询公屋居民,并按咨询结果改善晾衣架的设计后,才恢复进行余下的工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黃碧云议员问:


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发出的《食物卫生守则》,食物业界须确保有潜在危害的食物保存在4℃或以下。此外,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在其发表的《保质期长的预先包装冷藏食品的微生物质素风险评估研究》中建议,食物业界须确保冷藏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供适当的冷藏环境(即4℃或以下)("4℃溫度标准")。关于规管在标准溫度下保存食物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奶业规例》(第132AQ章)第13条订明,奶类或奶类饮品在待售期间须保持在10℃或以下,但该溫度要求与4℃溫度标准不同,零售商店把奶类和奶类饮品保存在4℃至10℃,是否已符合所有法例规定;若是,理据为何,以及当局会否修订《奶业规例》第13条,把该溫度要求与4℃溫度标准看齐;

    (二)过去3年,当局就待售奶类或奶类饮品的保存是否符合《奶业规例》第13条所订溫度要求采取执法行动的详情为何;

    (三)有否就各类容易变坏食物的保质期进行研究,包括(i)分别保存在4℃至10℃和0℃至低于4℃的该类食物,在保质期方面如何比较,以及(ii)保存在4℃至10℃的该类食物,在"此日期前食用"标签所载日期前的细菌数量会否超过有关的食用安全标准所订的数量;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就此进行研究;

    (四)有否计划就奶类制品以外的容易变坏食物(包括三文治及寿司)的冷藏溫度订立法定要求;若有计划,拟议的溫度要求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就此进行检讨;

    (五)有何措施确保零售商店內用于保存容易变坏食物的冷藏装置的溫度经常符合法定要求;

    (六)鉴于食安中心一直只在进口及本地生产层面抽取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样本进行微生物化验,食安中心会否考虑在零售层面抽取该类食物样本进行化验,以确保它们符合食物安全标准;

    (七)鉴于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在今年1月发表一项"商用雪柜普查"的结果发现,在巡查的640间零售商店內逾8 500部陈列式雪柜中,超过一半属无门设计,而且绝大部分无门雪柜(94%)溫度高于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建议的5℃,而雪柜內个别位置更录得高达11.4℃,食安中心有否定期派员到便利店、超级市场等零售商店量度其陈列式雪柜的溫度;及

    (八)鉴于零售商店目前普遍依赖商用雪柜附设的电子溫度计监测雪柜內溫度,但雪柜內不同的位置的溫度可能会有差异,当局会否订立监测溫度指引,以确保零售商店在合乎标准的溫度下冷藏食物,以及向零售商店建议安全及可靠的监测溫度方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张超雄议员问:


2013年,残疾人口的贫穷率在政策介入前后分别为45.3%和29.5%,较同期整体人口的19.9%及14.5%为高;在18至64岁适龄工作的残疾人士中,从事经济活动及失业的百分比分别为39.1%及6.7%,远逊于同期整体人口的72.8%及3.7%。关于(a)整体人口、(b)残疾人口及(c)视障人口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13年,上述3类人口及当中持有专上教育学历人士的就业数据(包括失业人口、非从事经济活动人口及就业不足人口的数字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年龄组别分别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

    (二)2013年,上述3类人口中持有专上教育学历人士的职业及每月就业收入的分布数字分别为何,并按(i)非学位持有人及(ii)学位持有人分别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有何新政策协助视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就业,以改善他们的贫穷情况及生活质素?

    表一:按年龄组别划分的__________人口的就业数据

    年龄组别失业人口非从事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不足人口
    人数
    ('000)
    %人数
    ('000)
    %人数
    ('000)
    %
    15-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64岁      
    持有专上教育学历人士的相关数据:
    非学位      
    学位      
    专上教育学历 - 非学位
    15-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64岁      
    专上教育学历 - 学位
    15-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64岁      

    表二:持有专上教育学历(非学位/学位)人士的职业和每月就业收入的分布数字

     整体人口残疾人口视障人口
    人数
    ('000)
    %人数
    ('000)
    %人数
    ('000)
    %
    职业
    经理及行政级人员与专业及辅助专业人员      
    文书支援人员      
    服务工作及销售人员      
    工艺及有关人员      
    机台及机器操作员及装配员      
    非技术工人      
    其他      
    每月就业收入(港元)
    < 4,000      
    4,000-6,999      
    7,000-9,999      
    10,000-14,999      
    15,000-19,999      
    ≥ 20,000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5. 陈健波议员问: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2015年工作报告,公署在2015年收到98次机构外泄个人资料事故("外泄事故")的通报,影响871 000人的个人资料,较2014年的70次事故及47 000人受影响分别增加了40%及17.5倍。公署指出,部分外泄事故涉及黑客及恶意软件入侵、经电邮意外披露个人资料,以及机构的网站及电脑网络出现保安漏洞等。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若有人认为其个人资料私隐受侵犯而蒙受损失,可根据该条例向相关的资料使用者申索补偿。有见及此,部分外国及香港保险公司近年提供与网路攻击有关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包括因泄漏个人资料而引致的索偿、因违反保护资料的职责而造成的资料外泄,以及刑事和民事诉讼抗辩费用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公署接获的外泄事故通报所涉个人资料的详情(包括资料的性质,以及有否涉及信用卡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资料使用者有否因该等事故而须向资料当事人作出任何赔偿;若有,相关数字为何;

    (二)鉴于资料使用者向公署通报外泄事故只属自愿性质,当局有否研究将通报订为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随着科技不断发展,而各行各业的机构及企业所处理的个人资料数量越来越多,当局是否知悉,公署有否进行宣传和推广活动,以期各机构及企业更重视保护个人资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于有商界人士指出,部分中小型企业("中小企")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薄弱,当局有否特别措施帮助中小企抵御网络攻击,以免系统內的个人资料外泄;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保险业人士预期上述保险产品的需求将日益增加,而有关的核保及理赔人员需具备电脑系统、网络保安及保险等相关的专业知识,以调查网络安全漏洞、鉴定损失数字及提出改善建议等,当局有否评估目前保险业有否足够具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若有评估而结果为足够,详情为何;若评估结果为不足够,当局会推行甚么措施,协助保险业提升有关的人力资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6. 易志明议员问:


中环及其邻近地区电子道路收费先导计划的公众参与文件指出,在衡量电子道路收费是否一个解决交通挤塞问题的合适方法时,其中一个重要考虑是有沒有免费的替代路线供驾驶者绕过收费区。文件又指出,中环湾仔绕道("绕道")通车后,将可提供一条免费替代路线,方便车程起点及终点并非中环及其邻近地区的驾驶者绕过收费区。关于绕道对纾缓中区交通挤塞的效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政府于2014年2月表示当绕道通车后,从中环前往北角东区走廊的车程只需约5分钟,但现时绕道未能如期在2017年完工及绕道通车时的全港车辆数目预料会高于原先的估计,政府有否重新评估上述车程所需时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根据当局的最新估计,在绕道通车后的首5年,(i)绕道的车流量及其占绕道的设计容车量的百分比、(ii)中区各条主要道路因绕道通车而减少的车流量,以及(iii)绕道对纾缓中区交通挤塞的效用;及

    (三)鉴于运输署署长于本年3月8日于报章刊登的一篇文章中表示,过去的研究已指出,绕道对纾缓中区非主要干道(例如皇后大道中和德辅道中)的交通挤塞并沒有直接帮助,届时仍然会有大量需要进入中区的车辆使用该等道路,因此当局预期有关地点的交通挤塞不会有太大改善,上述研究的详情,以及支持上述结论的数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梁志祥议员问:


本人接获不少新界西居民的投诉,指西铁票价定价过高和不合理(例如分别由西铁线屯门站及东铁线上水站往红磡站的车程均约为38分钟,但前者的单程票价为22.5元,较后者的10.5元高出一倍有多)。此外,现时西铁在早上繁忙时段的载客率达104%,以致乘客经常难以登车。该等市民又指出,政府实施多项政策支持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包括以铁路作为香港公共运输系统的骨干,以及把铁路沿线的物业发展权批予港铁公司,因此港铁公司应有责任及财政能力改善铁路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现时屯门、元朗、天水围、粉岭、上水及大埔的居民的收入中位数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过去3年,每年(i)分别由西铁线屯门站、天水围站及元朗站往红磡站,以及(ii)分别由东铁线上水站、粉岭站及大埔墟站往红磡站的八达通票价,以及票价按年增加的百分比及金额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三)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西铁线的营运支出、票价收入,以及港铁公司在西铁沿线发展物业所得的收入为何;

    (四)政府有何措施协助新界西居民解决铁路票价高企引致他们的交通费支出庞大的问题;

    (五)鉴于有评论指出,港铁票价调整机制未有考虑港铁公司来自物业发展权的持续收益,而多年来港铁公司在赚取巨额利润的情况下仍多次增加票价,政府会否尽快检讨该机制,并考虑把港铁公司的物业收益列为调整票价的考虑因素之一;

    (六)鉴于新界西在未来10年会有多个公私营房屋发展项目落成,因此该区人口将会不断增加,政府会否检讨实施多年的以铁路作为香港公共运输系统骨干的政策需否调整,并研究加强新界西的非铁路公共交通服务,为居民提供更多选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西铁线除柯士甸站外,其他各站的月台均可容纳9卡车厢的列车,政府会否与港铁研究以9卡车厢列车行走西铁线的可行性,以纾缓西铁车厢在繁忙时段过于挤迫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梁美芬议员问:


有电动车车主向本人反映,现时供公众使用的电动车充电器("公众充电器")不敷应用,车主往往需要轮候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为其电动车充电。该等车主亦指出,公众充电器的供应不足窒碍巿民购买电动车的意欲,因而阻碍电动车的普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本港已登记的电动车数目,以及过去5年,每年新登记的电动车数目为何,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i)全港现时分别有多少个标准、中速及快速公众充电器及(ii)当中分别有多少个安装在政府、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停车场內,以及(iii)过去5年,每年新安装的公众充电器数目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三)当局有否研究现有的公众充电器(特别是政府、房委会和房协辖下停车场內的公众充电器),是否足以应付需求;如有研究而结果为是,理据为何;如研究结果为否,当局有何改善措施,以释除有意购买电动车的人士对公众充电器供应不足的疑虑;及

    (四)鉴于当局于2011年6月修订新建筑物规划标准,建议新建筑物在其30%的私家车泊车位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但过去本会多位议员一直透过不同途径向当局查询私人物业內的公众充电器数目时,当局均未能提供有关资料,当局如何掌握私人物业內的公众充电器数目,以确保当局在推广使用电动车时,能准确掌握公众充电器的供求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9. 叶建源议员问:


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于上月底向政府提交《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报告》。该报告引述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标准指出,"如果目的是调查物料对水质的影响,应收集'头浸水'样本"。该委员会的专家证人亦已证实,化验结果显示,头浸水样本的含铅量超标(即超出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所订暂定准则值)的比率较"经彻底沖透"("沖透水")样本的为高。另外,截至2015年12月16日,教育局已为772所幼稚园及73所学校验水,在2 223个食水样本中,只有19个样本的含铅量超标。然而,有家长指出,教育局是以沖透水作为样本,极可能低估学校处所的食水含铅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现时学校师生饮用校內食水面对的风险;如有评估而结果显示属高风险,会否采取即时措施降低该风险;

    (二)会否以收集头浸水方式重新为幼稚园、小学和中学验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尽快制订全面的学校食水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为证实食水含铅量超标的学校的年幼学童、怀孕和哺乳的教师提供免费验血和医护跟进服务,并在有需要时为他们进行检查和测试;及

    (四)鉴于在公共屋村被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事件发生初期,当局即召开跨部门高层会议作出跟进,当局会否采取同样的安排,召开跨部门会议,统筹有关的政府部门合作确保幼稚园及学校的食水安全,以及向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协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0. 麦美娟议员问:


据报,近日有一些露营车长期摆放在大屿山私人农地上供出租作短期住宿之用。该等配备水、电及空调设施的露营车广受中产家庭欢迎,预约经常爆满。据悉,驾驶露营车到处旅游在外国早已颇为盛行,而旅客采用此方式旅游既可亲近大自然,又可继续获得现代生活的便利(例如水、电和空调)。在香港,出租露营车作短期住宿之用可能涉及更改土地用途和安装水、电和排污等设施。有市民指出,外地(例如英国)已有法例就露营车在道路上行驶和停泊位置等事宜作出规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现时全港有多少辆供出租的露营车;现时有否专项法例规管露营车在道路上行驶及停泊位置等事宜;如有,详情为何;

    (二)现时出租露营车作短期住宿之用受甚么法例规管及其详情为何(包括经营者须领取哪些牌照);政府采取了甚么措施协助经营者符合有关的法定要求,以及领取有关的牌照;及

    (三)有否检讨有关的法例,以期简化申领出租露营车作短期住宿之用的相关牌照的程序,从而推动这项新兴的旅游消闲活动,让更多市民可以亲近大自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1. 邓家彪议员问:


现时,当某个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公众街市的管理咨询委员会及指定百分比的租戶("门槛")支持为该街市加装空调系统,食环署便会就有关工程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当局于去年7月1日把门槛由85%调低至80%。此外,食环署在2014年向大围街市租戶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6.2%的租戶表示支持加装空调系统,但有关工程现时仍未展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大围街市加装空调系统工程的最新进展为何;是否已有具体的施工方案;如有,工程的安排、费用、施工时间表,以及预计完工日期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大围街市加装空调系统工程会否分期进行;街市在施工期间需否局部或全面关闭;当局有何措施减低工程对租戶的影响;当局会否在施工期间向租戶提供援助或补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哪些公众街市在去年7月1日前已达85%门槛,以及当中有哪些街市的加装空调系统工程现时仍未展开;及

    (四)自门槛调低至80%以来,当局在多少个街市进行了加装空调系统的问卷调查,并按街市名称列出问卷调查的年份、结果及相关工作的进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2. 胡志伟议员问:


有公屋居民向本人反映,某些地区的街市全属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展")所有,而领展辖下街市档位的租金较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或房屋署辖下街市的为高,以致前者出售的货品价格较高,令居民面对沉重的财政负担。本年4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本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表示,若市民在居住地区买菜有困难,当局非常愿意研究以墟市协助居民。据本人了解,现时于中环、大埔等地区已设有定期农墟,但近日有团体提出租用公共屋村內公共地方以举办墟市的申请遭拒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统计农墟及其他墟市的发展情况;如有,过去3年,在政府土地上举办的农墟及其他墟市的详情(包括日期、主办团体、地点及形式);

    (二)过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门接获有关设立墟市的申请数目,以及当中获批准、被拒绝及仍在处理中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

    (三)对于在房屋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地政总署等政府部门管辖的土地上举办墟市的申请,现时有否机制咨询及处理附近居民的意见;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出愿意发展墟市,各相关决策局或政府部门会否进行相关研究;如会,详情为何;预计何时推出相关政策;

    (四)鉴于在公共地方举办私营墟市须获有关的政府部门(例如房屋署、食环署、地政总署、民政事务处、康文署及运输署)批准及/或发出牌照,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表示愿意研究以墟市协助居民,各有关政府部门会否检讨现时审批设立墟市申请的准则,以及研究如何简化审批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一般会否批准在政府土地上举办主要售卖海产、鲜肉等湿货的墟市;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放宽该限制;及

    (六)房屋署现时以何机制审批在公共屋村內公共地方举办墟市的申请,以及会否公布可供申请的公共地方的资料(例如位置、面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政府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涂谨申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6月6日
随立法会CB(3) 672/15-16号文件发出)

(《201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6月7日随立法会CB(3) 676/15-16(01)号文件发出))

2.《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6年6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694/15-16号文件发出)

(《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6年6月21日随立法会CB(3) 715/15-16(01)号文件发出))

IV. 政府议案



1.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城巴有限公司(Citybus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2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2.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5年9月22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New Lantao Bus Company (1973) Limited)的、以2015年第7693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3.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瑞典)令》。

(该令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6年4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518/15-16号文件发出)

4.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阿根廷)令》。

(该令载于附录II,并已于2016年4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518/15-16号文件发出)

5.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2016年5月4日订立的《2016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II,并已于2016年5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591/15-16号文件发出)

6.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西九文化区管理局于2016年6月6日订立的《西九文化区(公众休憩用地)附例》。

(该项附例载于附录IIIa,并已于2016年6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689/15-16号文件发出)

V. 议员就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提出的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5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64号法律公告);及

(b)《2016年公职指明(修订)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68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7月13日的会议。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蒋丽芸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6年5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博物馆)(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84‍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6年7月13日的会议。

3.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废除于2016年5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64号法律公告);及

(b)《2016年公职指明(修订)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68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IIb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6年6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710/15-16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8/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普查及统计(2016年人口普查)令》(2015年第208号法律公告)

(2)《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五份技术备忘录》 (2015年第43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项目编号(1))
环境局局长(项目编号(2))


6.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6年1月6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9/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5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5)令》(2015年第225号法律公告)

(2)《2015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2015年第226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7.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6年6月22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21/15-16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2)《2016年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修订)令》(2016年第66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VI. 议员法案



首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吴亮星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梁美芬议员

VII. 议员议案



1.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以调查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清晨的旺角警民冲突造成多人受伤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2.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2016年3月27日晚上至3月28日凌晨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家人涉嫌违反机场安全检查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3.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要求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向来是维系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外围经济环境隐忧长存、香港产业发展严重倾斜、房屋供不应求、贫富两极化及政治爭拗无日无之,令中产面对住屋、稅务、教育及医疗等问题,以及形成中产向下流动的趋势;政府一贯对中产的支援只是提供退稅、增加免稅额、宽免差饷或提供电费补贴等一次性纾困措施,但这些措施对中产只属杯水车薪,实际上沒有纾解他们的困境;此外,由于现时沒有明确的中产定义,而政府亦沒有定期提供针对中产的统计数据及资料,因此若当局或民间组织以该些资料制订支援中产的政策或措施,往往会令有关政策或措施失焦、偏颇及流于表面;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从针对性及更高层次的角度全面检讨与中产相关的政策或措施,以纾缓中产面对的种种问题,以及巩固中产的力量,以重新推动经济发展及强化整体社会向上流动的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定义(一) 为中产订立一个清晰和明确的定义,并就该定义定期公布相关的统计数据;产业发展(二) 采取多管齐下方式促进本港的产业多元化发展,以增加更多不同行业及专业的中、高层职位和创业机会;(三) 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以融入內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圈,让中产专业人士在境內或境外有更多及更好的事业发展机会;住屋(四) 加快觅地拓展新发展区、善用岩洞及在维港以外作适量填海,以全方位增加住宅土地的供应量;以及增加未来10年房屋计划及住宅土地供求的透明度,并每5年就有关计划作出中期策略检讨和相应调整;(五) 积极研究开拓绿化地带及'棕地'作兴建住宅用途;(六) 为边缘中产设立租金免稅额;稅务(七) 调减薪俸稅,特别要扩阔薪俸稅稅阶和调低边际稅率,以着力减轻边缘中产的负担;(八) 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的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教育(九) 设立子女教育免稅额,以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十) 大幅提高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及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医疗(十一) 提供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及(十二) 提供健康检查扣稅额,以鼓励中产定期进行检查"。

(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多年来漠视中产的需要,";在"研究"之后删除"成立";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事务委员会",并以"关注的事项,包括:(一) 调高各项免稅额,包括个人基本免稅额、已婚人士免稅额及供养父母免稅额,并扩阔薪俸稅稅阶及取消薪俸稅的标准稅率,让市民按边际稅率交稅,减轻中产的稅务负担;(二) 重设夹心阶层住屋计划,以增加中产的置业机会;(三) 增加有薪产假及侍产假的日数,以及设立弹性上下班时间,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及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文化;(四) 检讨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教学质素,并增拨资源予该些学校,以采纳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教学模式及国际文凭课程的优点,让中产家庭的子女能享优质教育;(五) 维护本地的核心价值及打击贪污腐败,以重建廉洁公平的社会,为中产提供公平竞爭的环境;及(六) 以公开、公平及公正的方式,制订具备平等提名权、选举权及被选权的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方案,以便为推进民主凝聚共识,从而增强中产对香港的归属感"代替。

(iii)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中产是香港社会的中流砥柱,却要承受日益沉重的生活和财政负担,以及面对向下流动的压力;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制订恒常和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从而纾缓中产的生活和财政负担,并为中产提供更多向上流动机会和发展空间"。

(iv)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近年政府协助中产的措施乏善可陈,以致中产无法解决生活困难;就此,";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研究",并以"尽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其职能包括研究下列事项:(一) 立即于闲置政府土地兴建资助房屋,以及增加资助出售房屋的数目,以便为中产提供置业阶梯,并让中产以合理价钱购买自住单位;(二) 尽快落实15年免费教育,并加强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监管,以确保该些学校的学费订于合理水平,从而减轻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的负担;(三) 不应以薪金为基础的方式界定标准工时的适用范围,以确保中产有更多闲暇享受生活;及(四) 加强规管私营医院、提升公营医院的服务质素、增拨土地兴建私营医院,以及立即取消药物名册制度,以减轻中产的医疗负担"。

(v)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产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照顾中产的利益和回应他们不同的诉求,并创造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以扩大中产人口比例,令社会可以持续、稳定及和谐发展"。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4.重塑香港旅游业形象

姚思荣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根据2015年11月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经济报告》,访港旅游业在2015年第三季进一步放缓,整体访港旅客人次较去年同期下跌6.4%,是自2009年第三季以来首次录得跌幅;报告亦指出,旅游服务输出(涵盖旅客在购物、餐饮、住宿及娛乐等方面的消费)第三季实质下跌5.6%,而酒店实际平均房租亦较去年同期下跌13.1%;由于旅客购物消费占零售业销货价值相当比重(在2014年约占42%),在访港旅游业进一步放缓下,本港今年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已连续下跌7个月,是过去6年最长跌势;这情况亦将会进一步影响香港的经济和就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认真检讨访港旅客人次下跌的原因,并制订相应措施和增拨资源,以重塑旅游业的正面形象,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一直以来,旅游业为酒店、饮食及运输等行业带来大量中、基层的就业机会;然而,";在"资源"之后加上",扭转现时本港旅游业发展只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在"形象,"之后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并以"使旅游业健康发展,藉此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统一监管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二) 采取果断措施打击旅游业界使用'零/负/低团费'及强迫购物等不当经营手法,并加强对访港旅客宣传防范该等不当经营手法和投诉渠道;以及研究规定內地访港旅行团在每天行程中定点购物行程所占的比例和时间;(三) 制订整体旅游业发展策略,除促进旅客在零售方面的消费外,亦应加强发展体验式旅游,包括本地深度游、文化游及生态游,以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旅客(包括高消费力、年轻或过夜的旅客)访港;(四) 推动发展例如民宿、创意市集及夜市等旅游配套设施及景点,并修订现有法例以支持和配合该等发展;(五) 改善部分离岛,例如蒲台岛及东平洲等地区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及供电设施)和交通联系,以把握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新的旅游景点,并惠及当地居民的经济发展;(六) 改善现有景点的硬件配套设施和加强向旅游业界及公众推广'好客文化',从而提升本港旅游品质;及(七) 密切留意访港旅客人数的变化及旅客携带免税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情况,并与內地当局共同持续打击水货活动,适时制订恰当措施,以正本清源及减少內地旅客与本港市民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ii)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鉴于香港旅游业及相关行业聘用超过20万名雇员,占本港整体就业人数约7.6%,若旅游业的发展持续收缩,20多万名雇员的生计将直接受到影响;然而,";在"制订"之后加上"有效的";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强化香港旅游业议会所发出的业界指引的约束力,确保旅游业前线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平衡旅游业经营者与从业员的权益,以及"。

(ii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政府于2015-16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向香港旅游发展局额外拨款8,000万元,以加强对旅游业的推广,但";及在"资源,"之后加上"以发展更多元化的旅游模式,包括具本土特色的文化游和生态游等,广迎四方客,以及加强打击大陆旅行社'零/负团费'及'影子团友'等'劏客'行为,"。

(iv)谢伟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对本港经济极其重要,惟";在"原因,"之后加上"设旅游局整合各旅游相关部门及机构,";及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研究有效运用资源和整体规划、执行及监管"代替。

(v)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加上"香港旅游业正面对挑战;";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在制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时,政府应着重提高香港社会接待旅客的能力,包括增加旅游景点和改善交通等配套设施,并充分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避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时,政府应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优化旅游业的监管制度,以及加强执法,以打击欺骗旅客的不良商戶"。

(vi)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跌势;"之后加上"加上本港缺乏举办大型会议的设施,落后于其他亚洲竞爭对手,";及在"形象,"之后加上"以及加快扩建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和规划新的会议设施,以提升香港举办会议的能力,吸引更多高增值的商务旅客,"。

(v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原因,"之后加上"以及尽快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以加强监管本地旅行代理商、领队及导游,";及在"资源,以"之后加上"加强国际市场推广及"。

(viii)林健锋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措施"之后删除"和增拨资源",并以",包括考虑重新审视內地旅客入境安排及政策和纾缓內地旅客的情绪,以期可在短期內令访港旅客人次止跌回升;长远而言,政府亦应制订全面发展旅游业的策略及蓝图,并加强力度发展不同的旅游设施及景点"代替;及在"避免"之后删除"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并以"香港持续流失访港旅客"代替。

(ix)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并以";有关的措施包括:按照香港接待旅客的实际承载力,监管访港旅客人次,以便有规划地吸引不同国家的旅客访港,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规管携带免稅商品进入內地售卖的活动(俗称'水货活动'),避免大量水货活动影响香港市民的生活质素"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VIII. 请求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7条及《议事规则》第90条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黃毓民议员提出的请求载于附录IV,并已于2016年6月3日随立法会CB(3) 664/15-16号文件发出。

IX. 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的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铜锣湾书店股东及主管相继'被失踪'事件。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