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6-17)11 建议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开设4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政府城市规划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2个总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直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领导新设的大屿山拓展处;以及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因应大屿山拓展处的成立而重组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各拓展处,重新调配土木工程拓展署內3 个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5个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及13个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

审议中

2.EC(2016-17)12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在教育局专业发展及特殊教育科下新成立的幼稚园教育分部开设1个教育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约3年,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及开设1个首席教育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制定整体策略,藉此推行新的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政策、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的工作、督导新政策的推行,以及监察有关措施的进展

尚未处理

3.EC(2016-17)13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在政府飞行服务队开设1个总机师常额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1点),以提升飞行安全管理及加强部门的整体管理

尚未处理

4.EC(2016-17)14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开设1个总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至2021年3月31日,以便推行支援公营房屋发展项目的基建工程;以及在房屋署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个总房屋事务经理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和1个总产业测量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应付因物业组合不断增长、推行物业及租务管理改善措施、恢复出售新建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和香港房屋委员会其他资助出售单位的销售作业所产生的额外工作量

尚未处理

5.EC(2016-17)15 建议在规划署开设1个总城市规划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19年3月31日止,负责领导该署委员会部增设的1个小组,以加强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秘书处支援,以及处理法定规划事宜,包括与城市规划委员会相关的司法覆核

尚未处理

6.EC(2016-17)16 建议由2016年10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至2021年3月31日止,在社会福利署开设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

尚未处理

7.EC(2016-17)17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刑事部开设1个总警司常额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监督长远目标和策略的厘定,以及指挥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的运作及发展

尚未处理

8.EC(2016-17)18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将属单一职级部门职位的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的礼宾处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编为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正式确立自1998年起由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出任礼宾处处长职位的长期安排;以及随着重编建议落实后,删除属单一职级的礼宾处处长职系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