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6-17)15 建议在规划署开设1个总城市规划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19年3月31日止,负责领导该署委员会部增设的1个小组,以加强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秘书处支援,以及处理法定规划事宜,包括与城市规划委员会相关的司法覆核

通过
(点名表决 -
赞成 - 25
反对 - 3
弃权 - 0)

2.EC(2016-17)16 建议由2016年10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至2021年3月31 日止,在社会福利署开设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

通过
(点名表决 -
赞成 - 17
反对 - 4
弃权 - 0)

3.EC(2016-17)17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刑事部开设1个总警司常额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监督长远目标和策略的厘定,以及指挥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的运作及发展

尚未处理

4.EC(2016-17)18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将属单一职级部门职位的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的礼宾处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编为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正式确立自1998年起由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出任礼宾处处长职位的长期安排;以及随着重编建议落实后,删除属单一职级的礼宾处处长职系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