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16年4月22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71/15-16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16年4月22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6年4月2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50/15-16号文件)

IV.

将于2016年5月4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议员议案

黃毓民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6年4月25日随立法会CB(3)545/15-16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16年5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48/15-16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陈志全议员就"订立民事结合制度"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6年1月21日随立法会CB(3)317/15-16号文件发出)

(ii)梁志祥议员就"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就对李卓人议员及梁国雄议员的投诉提交的报告"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6年1月25日随立法会CB(3)334/15-16号文件发出)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东盟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919/15-16号文件)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372/15-16号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