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第601章)第37条
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B

议 程
I.

选举主席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3)413/15-16号文件附录1
(于2016年2月24日发出)

-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第601章)第37条提出的拟议决议案(下称"拟议决议案")

档号:SF(72) to HABCS CR 7/1/99/1/1
(于2016年2月22日发出)

-民政事务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37/15-16号文件
(于2016年2月25日随立法会CB(2)972/15-16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报告

立法会CB(2)1066/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3月12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4月7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066/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2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II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