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帐目委员会



审计署署长

第六十六号衡工量值式

审计结果报告书

提交的报告书



2016年7月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六号报告书






目录


段落

页数

第1部引言

政府帐目委员会的成立

1

1

委员会的成员

2

1

第2部程序

委员会的程序

1

2

委员会委员的保密承诺书

2 - 3

3

委员会的报告书

4

3

政府的回应

5

3

第3部委员会的研究工作

研究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1

4

会议

2

4

报告书的编排

3 - 4

4

鸣谢

5

4

第4部章节

1.差饷物业估价署在保障差饷及地租收入方面的工作

A.引言

1 - 10

5 - 9

B.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

11 - 26

9 - 15

C.临时估价

27 - 40

15 - 21

D.豁免乡郊物业的差饷

41 - 50

21 - 25

E.征收差饷及地租

51 - 55

25 - 27

F.结论及建议

56 - 58

27 - 42

2.新鲜副食品批发市场

1 - 5

43 - 45

3.为分层行人通道加装无障碍通道设施

1 - 6

46 - 48

4.优秀人才、投资者及劳工入境计划

1 - 6

49 - 51

5.香港演艺学院

1 - 5

52 - 54

6.监察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操作

1 - 5

55 - 57

7.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1 - 5

58 - 60

8.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及非耗用物品管理

1 - 5

61 - 63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署名

 
64

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六号报告书內经政府帐目委员会在报告书研议的章节

 
65

有关第1部:"引言"的附录

附录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

 
66 - 67

有关第2部:"程序"的附录

附录21998年2月11日临时立法会会议上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提交临时立法会的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工作的范围 - "衡工量值式审计"》

 
68 - 70

有关第3部:"委员会的研究工作"的附录

附录3出席委员会聆讯的证人

 
71

有关第4部第1章:"差饷物业估价署在保障差饷及地租收入方面的工作"的附录

附录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6年5月7日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72 - 75

附录5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于2016年5月24日的函件

 
76 - 82

附录6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屋宇署署长、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及地政总署署长于2016年5月的综合回覆

 
83 - 87

附录7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6年6月7日的函件

 
88 - 89

附录8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于2016年6月30日的函件

 
90 - 91

附录9屋宇署署长于2016年5月24日的函件

 
92 - 95

附录10民政事务总署为确保可以及早对在指定乡村区以外不符合豁免差饷资格的村屋采取行动而实施的措施

 
96

有关第4部第2章:"新鲜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附录

附录11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和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的于2016年6月2日的综合回覆

 
97 - 111

有关第4部第3章:"为分层行人通道加装无障碍通道设施"的附录

附录12路政署署长和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长于2016年6月10日的综合回覆

 
112 - 128

有关第4部第4章:"优秀人才、投资者及劳工入境计划"的附录

附录13入境事务处处长于2016年5月27日的覆函

 
129 - 145

有关第4部第5章:"香港演艺学院"的附录

附录14民政事务局局长和香港演艺学院校长于2016年6月20日的综合回覆

 
146 - 161

有关第4部第6章:"监察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操作"的附录

附录15机电工程署署长于2016年5月27日的覆函

 
162 - 168

有关第4部第7章:"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附录

附录16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6年5月31日的覆函

 
169 - 170

附录17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署理工业贸易署署长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总裁于2016年5月31日的综合回覆

 
171 - 202

有关第4部第8章:"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及非耗用物品管理"的附录

附录18政府资讯科技总监于2016年5月27日的覆函

 
203 - 210

附录19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于2016年5月27日的函件

 
211 - 212

附录20环境保护署署长于2016年5月31日的覆函

 
213 - 216

附录21海关关长于2016年5月26日的覆函

 
217 - 219

附录22路政署署长于2016年6月7日的覆函

 
220 - 222

附录2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于2016年5月25日的函件

 
223 - 224

附录24水务署署长于2016年5月27日的覆函

 
225

附录25消防处处长于2016年5月27日的函件

 
226

附录26卫生署署长于2016年5月30日的覆函

 
227 -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