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最新议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4)604/15-1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573/15-16(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6年2月4日发出)

-刘慧卿议员于2016年1月29日的来函,函中要求事务委员会讨论"律政司决定不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展开刑事法律程序"一事

立法会CB(4)604/15-16(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II及IV项。III.

拟议道歉法例


(下午4时40分至5时40分)

立法会CB(4)604/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有关"制定道歉法例的公众咨询报告及第二轮咨询"的文件

立法会CB(4)604/15-16(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制定道歉法例的公众咨询"的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II及IV项。IV.

检讨刑事法律援助费用


(下午5时4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4)604/15-16(05)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6日发出)

-民政事务局有关"建议上调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文件

立法会CB(4)604/15-16(06)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检讨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V.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II及IV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