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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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4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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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 ||
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 ||
立法会CB(4)604/15-1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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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573/15-16(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6年2月4日发出) | - | 刘慧卿议员于2016年1月29日的来函,函中要求事务委员会讨论"律政司决定不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展开刑事法律程序"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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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04/15-16(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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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II及IV项。III. | 拟议道歉法例(下午4时40分至5时40分) | ||
立法会CB(4)604/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有关"制定道歉法例的公众咨询报告及第二轮咨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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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04/15-16(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制定道歉法例的公众咨询"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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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II及IV项。IV. | 检讨刑事法律援助费用(下午5时40分至6时25分) | ||
立法会CB(4)604/15-16(05)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6日发出) | - | 民政事务局有关"建议上调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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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04/15-16(06)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检讨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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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