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2分)

立法会CB(1)739/15-16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日随立法会CB(1)740/15-16号文件发出)

-2016年1月25日政策简报会及会议的纪要

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805/15-16(01)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何俊贤议员有关深圳市水务局在深圳湾大沙河倾倒化学品以治理淤泥而对香港水域造成的环境影响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1)810/15-16(01)(02)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陈家洛议员及何秀兰议员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就望后石谷修复堆填区疑涉不当操作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32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1)817/15-16(01)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817/15-16(02)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IV.

加强路旁货斗的管理


(下午2时35分至3时35分)

立法会CB(1)817/15-16(03)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加强路旁货斗的管理"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817/15-16(04)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路旁货斗的管理"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1)69/15-16(01)及(02)号文件
(在2015年10月27日发出)

-荃湾区议会主席在2015年9月30日就胡乱于路旁摆放货斗的来函(只备中文本),以及政府当局的书面回覆

立法会CB(1)754/15-16(01)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路旁货斗的管理的事宜作出的回应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V.

有关天水围嘉湖山庄附近堆积泥头的事宜


(下午3时35分至4时55分)

立法会CB(1)817/15-16(05)号文件
(在2016年4月2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有关天水围嘉湖山庄泥头事件"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817/15-16(06)号文件
(在2016年4月20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天水围嘉湖山庄附近堆积泥头及疑涉非法堆填的事宜"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1)817/15-16(07)号文件
(在2016年4月19日发出)

-元朗区议会议员李月民先生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1)670/15-16(01)号文件
(在2016年3月9日发出)

-李卓人议员于2016年3月8日就天水围怀疑非法弃置建筑废物及非法堆填的活动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723/15-16(01)号文件
(在2016年3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李卓人议员有关天水围怀疑非法弃置建筑废物及非法堆填的活动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V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55分至5时)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V及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