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
---|---|
时间: | 上午10时45分 |
地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
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上午10时45分至10时46分) | ||
立法会CB(4)995/15-16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9日发出) | - | 2016年2月22日会议的纪要
| |
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上午10时46分至10时47分) | ||
立法会CB(4)882/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4月19日发出)及 立法会CB(4)934/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3日发出) | - | 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4月13日就有关本港油价的报导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及政府当局于2016年4月29日发出的覆函
| |
立法会CB(4)920/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4月2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装卸区同业联席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就公众货物装卸区的检讨结果提交的意见书(载于立法会CB(4)802/15-16(01)号文件)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4)937/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主要石油产品进口及零售价格图表提供的文件
| |
立法会CB(4)929/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5月3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5月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黃毓民议员于2016年4月6日就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统致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函件(载于立法会CB(4)859/15-16(01)号文件)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4)999/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黃毓民议员于2016年5月5日就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统致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 |
立法会CB(4)1014/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20日发出) | - | 陈婉娴议员于2016年4月19日就香港产业多元化发展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 |
I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上午10时47分至10时50分) | ||
立法会CB(4)993/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 |
立法会CB(4)993/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 |
立法会CB(4)992/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5月12日就家用石油气价格事宜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 |
IV. |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10分) | ||
立法会CB(4)993/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提交的文件
| |
立法会CB(4)993/15-16(04)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拟备的文件(更新背景资料简介)
| |
立法会CB(4)860/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4月14日发出) | - | 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4月6日就预缴服务费用的合约实施强制性冷靜期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 |
V.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10分至12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