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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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10时45分 |
地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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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上午10时45分至10时47分) | ||
立法会CB(4)1096/15-16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2日发出) | - | 2016年3月24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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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43/15-16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2日发出) | - | 2016年4月19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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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上午10时47分至10时50分) | ||
立法会CB(4)1058/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31日发出) | - | 李慧琼议员和葛珮帆议员于2016年5月23日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发出的联署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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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058/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5月31日发出) | - | 陈婉娴议员和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5月23日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发出的联署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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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061/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6月1日以电邮方式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主要石油产品进口及零售价格图表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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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19/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6月1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议员于2016年5月23日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的两封联署函件(载于立法会CB(4)1058/15-16(01)及(02)号文件)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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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55/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2日发出) | - | 陈婉娴议员和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6月20日就《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的实施情况发出进一步的联署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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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飞航(费用)规例》(第448D章)及《民航(飞机噪音)(证明)规例》(第312A章)下各项费用的检讨(上午10时50分至11时45分) | ||
立法会CB(4)1138/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6月21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6月2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检讨《民航(飞机噪音)(证明)规例》(第312A章)和《香港飞航(费用)规例》(第448D章)的费用和收费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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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家用石油气价格(上午11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 ||
立法会CB(4)1138/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1日发出) | - | 环境局就家用石油气价格调整机制及透明度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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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8/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3日发出) | - | 运输及房屋局就公共屋村的中央石油气供应事宜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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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8/15-16(04)号文件
(于2016年6月23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家用石油气价格及资助房屋甄选中央石油气供应商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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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92/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 | - | 邓家彪议员于2016年5月12日就家用石油气价格事宜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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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