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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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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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逾期參加法案委員會的申請(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 ||
立法會CB(4)1226/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14日發出) | - | 莫乃光議員於2017年6月13日發出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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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下午4時35分至6時25分) | ||
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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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333/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 - | 因應2017年6月6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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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333/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7年6月6日會議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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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20/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31日發出)及 立法會CB(4)1333/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 - | 胡志偉議員於2017年5月29日要求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進一步資料的函件(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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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221/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13日發出)及 立法會CB(4)1333/16-17(04)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 - | 主席於2017年6月12日要求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進一步資料的函件(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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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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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3)393/16-17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0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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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TC CR T1 22/2/26/3
(於2017年3月8日發出)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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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48/16-17號文件
(於2017年3月23日隨立法會CB(2)1063/16-17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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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92/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4月7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法例擬備的標明修訂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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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92/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4月7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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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01/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6月2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7年5月2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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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105/general/bc1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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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