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8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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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5號)規例》 | 172/2016 |
2. | 《2016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 | 173/2016 |
3. | 《2016年律師執業(修訂)規則》 | 174/2016 |
4. | 《〈2014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 | 175/2016 |
5. | 《〈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 | 17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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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30號 | - | 消防處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一年的基金管理報告、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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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31號 | - | 職業安全健康局
2015-2016年報 |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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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2號 | - | 地產代理監管局
2015/16年報 |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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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33號 | - | 香港海關人員子女教育信託基金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受託人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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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34號 | - | 香港海關福利基金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及其摘要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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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35號 | - | 保險業監管局
2015-16年報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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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36號 | - | 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第二季
核准開支預算所作出的修改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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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37號 | - |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向行政長官提交二○一五年周年報告(連同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49(4)條作出的陳述)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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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5/16-17號報告 | ||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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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現時公立醫院醫生分別按甚麼準則診斷病人是否操勞過度及因而猝死;過去3年,僱員因操勞過度而入院接受治療,以及在工作或上下班期間猝死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該等入院僱員當中,分別有多少人康復出院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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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計劃制訂新的針對性措施,包括盡快就標準工時立法,以防止有僱員因操勞過度而受傷或猝死;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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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現時有哪些國家及地區將僱員操勞過度及因而猝死定為可申索僱員補償的職業傷亡事故;當局會否仿效有關做法並修改現行法例,以加強對僱員的保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5年,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公布"不尋常股價及成交量變動"的次數,以及所涉上市公司的數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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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評估現時的市場監管、上市審批及失當行為調查機制能否有效杜絕上市公司作出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如有評估,詳情和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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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有否就老千股及所涉上市公司的特徵進行調查或研究;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評估老千股的存在對香港作為主要金融中心的聲譽及對投資者權益有何影響;如有,詳情和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否接獲關於臨時清盤人意圖出售健身中心會員的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的投訴;如有,詳情為何;政府有否採取措施及時制止該行為,以及有否考慮加強執法,遏止健身中心以不良手法經營;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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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否採納消委會早前提出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的建議,為消費者及商戶免費提供"先調解,後仲裁"的服務,以加快處理消費糾紛,以及會否賦權消委會加大力度打擊不良的營銷手法,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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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參考美國、澳洲等司法管轄區的做法,檢視現行法例對預繳式消費交易的規管是否足夠,以及有關規管能否有效打擊各種不良的營銷手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鑒於第一百零四條訂明,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即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 (即唯一的宣誓效忠對象是特區),但常委會的解釋表明,"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即作出法律承諾的對象有兩個,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國")和特區),上述公職人員作就職宣誓時宣誓效忠的對象,除了特區外是否還有中國;若是,當局有否評估,議員在本會會議上發言時表態支持"平反六四"或"結束共產黨一黨專政",是否屬常委會的解釋所指的"從事違反誓言行為",因而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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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基本法》第六十七條訂明,非中國籍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立法會議員,而第九十二條訂明,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當局有否評估,當非中國籍的公職人員按第一百零四條作就職宣誓時,他們是否亦須宣誓效忠中國;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是,理據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入境事務處現時在單程證審批程序中有何角色,以及有否要求內地當局在審批單程證申請時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學歷及語言能力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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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政府在不能控制單程證名額及申請資格的情況下,如何能夠制訂配合本港人口特徵的房屋、醫療、教育及社會福利政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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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向中央提出修改《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以訂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審批內地居民來港定居的申請? |
(一) | 過去5年,地政總署就工廈違契進行執管行動的個案宗數;當中有多少宗涉及違契作創新科技業用途;地政總署會否考慮修訂有關執管行動的指引,把新工廈地契中的准許用途視為適用於舊工廈地契;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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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工廈單位業主可就改變單位用途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為何該署沒有定期統計該等個案的有關資料;過去5年,因違契而遭地政總署重收工廈單位業權的業主,依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8條,呈請行政長官就重收給予寬免的個案宗數,以及當中獲予寬免的個案宗數,並按所涉違契用途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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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地政總署為何多年來未有跟隨城規會修訂"工業用途"一詞的定義;當局會否統一城規會和地政總署就該詞採用的定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每年每間公立醫院就其醫療服務及醫療事故收到的投訴宗數,以及處理該等投訴平均及最長的時間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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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醫管局現時有否把投訴按嚴重程度分類或分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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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醫管局現時有否為遭投訴的醫護人員提供法律支援;如有,詳情為何;醫管局有否評估其向醫護人員提供的支援是否足夠;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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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醫管局以何準則決定對證實犯錯醫護人員施加甚麼懲處;各公立醫院在完成處理投訴後,會否把其將會對證實犯錯醫護人員施加的懲處及因應投訴結果將會推行的改善措施告知投訴人;醫管局會否檢討如何確保(i)該等準則及(ii)其處理投訴的機制公平? |
(一) | 由2013-2014至2015-2016學年,每間群育學校每年的教師、職員、社工和學生人數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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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2013-2014至2015-2016學年,評審委員會每年分別接獲及批准多少宗轉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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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2013-2014至2015-2016學年,每年有多少名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因無合適的群育學校接收而需繼續於普通學校就讀;教育局向該等普通學校提供甚麼協助,以確保學校不會因處理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而影響到其他學生的學習進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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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教育局有否計劃增設供小一男生及小一至小五女生入讀的群育學校學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就此進行檢討? |
(一) | 每個受影響公屋項目的(i)更換公用地方喉管工程的最新進展及(ii)預計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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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個受影響公屋項目的(i)更換租戶單位內喉管工程的施工時間表及(ii)預計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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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有關的承建商最近一次為每個受影響公屋項目的租戶清洗及更換濾水器濾芯的日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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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專家小組的工作詳情及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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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計劃何時按調查委員會的建議,為所有公共屋邨再安排食水測試,包括抽驗靜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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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鑒於水務署牽頭的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發現,部分從啟晴邨和葵聯邨第二期的3條供水鏈拆除的閘掣和水龍頭的牌子和型號,與承建商在施工前向水務監督呈報的資料不符,當局有何跟進行動,以及會否檢控有關承建商;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現時持有小販牌照的報販的數目;過去5年,當局有否簽發新的小販牌照(報紙);如有,每年的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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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上屆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轄下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提及,有委員建議政府考慮下述建議:(i)放寬年事已高的持牌報販必須親自經營攤檔的規定,以及(ii)增加報販准售貨品的種類,當局會否落實該等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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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向選擇交還牌照的持牌報販提供特惠補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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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會否參考外國的經驗,研究推出報攤活化計劃,改善經營環境,以保留這類具本土文化特色的小販擺賣活動,以及協助報販維持生計? |
(一) | 當局拒絕的申請數目,並按拒絕原因按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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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接獲非單親家庭的申請數目,以及當中獲批(i)全額高額津貼及(ii)全額基本津貼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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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接獲單親家庭的申請數目,以及當中獲批(i)半額高額津貼及(ii)半額基本津貼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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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接獲少數族裔家庭的申請數目,以及當中獲批(i)全額高額津貼及(ii)半額基本津貼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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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當局接獲自僱人士的申請數目,以及當中獲批津貼的數目;部分申請被拒絕的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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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當局批准的申請數目,並分別按申請人(i)居住的區議會分區,以及(ii)有否15歲以下,或介乎15歲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家庭成員,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
(一) | 是否知悉,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漁民在過去3年的就業或經營情況,包括改為從事(i)其他捕撈行業、(ii)海魚養殖業、(iii)不屬(i)及(ii)的漁業,及(iv)漁業相關行業的人數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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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預計上訴委員會將於何時完成處理所有上述上訴個案;有何措施改善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的安排及進度,以免漁民無了期的等待;按漁船類別分類列出該等個案的(i)判決書和(ii)數目;會否考慮改善上訴委員會網站現時展示資料的方式,包括以上述分類方式列出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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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理據於推出禁拖措施援助計劃時指稱該措施對其他漁業相關行業不會有重大影響;有否評估(i)禁拖措施至今對漁民及漁業相關行業造成的影響,以及(ii)受影響的漁業相關行業人士近年的經營狀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將於何時進行有關評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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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有否計劃向已證實受禁拖措施影響但未獲任何補償的漁業相關行業提供援助,以減少他們的損失;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在2016-2017學年為非華語學生開設抽離式中文班的中學及小學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參與該等抽離式中文班的非華語學生人數佔全港非華語學生人口的百分比為何;當局有何具體政策及措施協助學校開設抽離式中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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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否投放資源以設立進修津貼計劃,從而鼓勵中文教師修讀有關向非華語學生教授中文的在職培訓課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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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非華語學生考取中文資歷的情況為何;鑒於香港中學文憑試中文科課程對不少非華語學生而言過於艱深,當局會否考慮為該等學生另行設立中文資歷評核機制,以增加他們升學和就業的途徑? |
(一) |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每年在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人數及其佔該年長者人口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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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每年在內地定居的香港長者(i)按照廣東計劃領取高齡津貼及(ii)按照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人數及款項總額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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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現時哪些社會服務機構在內地為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社會服務;如是,有關機構的名稱及其提供的服務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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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評估及分析長者選擇定居內地的原因及趨勢;如有,詳情為何;有否計劃為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推行全面的跨境福利政策;如有,有關的政策內容為何? |
(一) | 當局是否已完成就競委會所提各項建議進行的研究;如已完成,會否修訂相關政策,引入競爭以期為居民爭取較佳條款及更好的服務;如會,詳情為何,以及預計何時完成有關工作;如不會,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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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當局於今年7月向本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有3個公共屋邨的管道石油氣供應合約在今年內屆滿,當中有否合約於當局未完成上述政策檢視前便已續訂;如有,詳情及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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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競委會建議:"房委會應考慮放棄將[石油氣供應商繳付的]補價金額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取而代之可考慮以向居民收取的石油氣價格作為決定因素批出合約",當局會否採納該建議,以期降低石油氣價格,從而減輕居民的負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過去12個月,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及消費者委員會分別接獲涉及營辦商濫收費用的投訴宗數;若知悉,按投訴所涉電訊服務種類(例如固網電話、流動電話、對外電訊和寬頻上網)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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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第(一)項所述的個案當中,投訴人獲有關營辦商減收有關費用的個案數目,以及有否營辦商因濫收費用而被檢控;若有,個案宗數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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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繼續實施《關於電訊服務帳單資料及收取帳款的實務守則》及《電訊服務合約業界服務守則》外,當局會否採取新的監管措施,以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香港海關有否根據《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就網上零售商以不良手法經營的投訴展開調查及向有關零售商提出檢控;如有,該等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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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考慮修訂法例,強制網上零售商在銷售貨品或服務時向客戶充分披露指定的資訊(例如(i)包含運費及稅款的貨品或服務的總收費、(ii)取消交易安排的細節,以及(iii)客戶投訴的處理政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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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報告》建議政府就不同類型的消費合約制定強制性冷靜期的利弊進行研究,當局會否考慮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就立法強制實施冷靜期(特別是針對預繳式消費)展開公眾諮詢;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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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過去3年有否採取措施(包括跟進投訴和定期視察),監察網上零售商在收集、保存及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時有否完全按法例行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香港海關每年接獲關於智能產品安全問題的投訴宗數,以及就(i)其接獲的投訴、(ii)傳媒的報道及(iii)消費者委員會的轉介而主動抽驗有關產品或進行調查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按產品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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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發出的《檢定測試規格-用戶電訊設備的安全及電氣保護規定》在電力保護方面只訂明鋰電池須符合的規格,通訊局如何確保已納入《符合通訊事務管理局電氣和輻射安全規定的流動通訊器材一覽表》的智能產品可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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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定期抽驗該類產品的安全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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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機電工程署推行一項有關符合電氣產品安全規格的自願參與註冊計劃,當局會否把智能產品納入《電氣產品(安全)規例》,以便有關產品可參與該註冊計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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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會否檢討現行法例,加強規管智能產品的安全,例如賦權當局指令有關人士(i)發布關於安全使用該類產品的警告及(ii)收回該類產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現時有多少個規劃中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項目涉及已按短期租約租出的政府土地,並以表列出每幅用地現時的承租人名稱和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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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以短期形式使用空置的政府土地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申請指引》訂明,"有關的短期租約申請必需要取得有關決策局的支持",當局在作出是否繼續以短期租約向承租人出租某用地的決定前,會否諮詢該承租人、地政總署,以及支持批出現行租約的決策局;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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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傑志基金已投放大量資源在傑志中心,並開放中心的部分時段供公眾使用,以紓緩沙田區和全港足球場地不足的問題,當局會否考慮以較長年期的租約繼續出租該幅土地予傑志基金,以促進香港的足球運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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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有市民指出,傑志基金已表明沒有足夠資金於另一用地重置與傑志中心同級的足球訓練中心,以及傑志基金現時在沙田區推行不少推廣足球運動的計劃(例如與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合作推行的職業足球員培育計劃,以及與香港中文大學合作設立的運動科學中心),顯示在現址保留傑志中心具重要性,當局會否考慮取消收回該用地以興建資助出售房屋的計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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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民政事務局於去年在體育委員會之下成立體育設施工作小組,審視各類體育設施的需求情況,該小組現時的工作進度為何;政府在規劃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時,會否考慮有關地區的體育設施的供求情況? |
(一) | 有否評估,上述個案是否反映當局在入境管制站進行的體溫監測工作有疏漏;如有評估,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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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有否持續地進行全港性滅蚊工作,以減低寨卡病毒在本港擴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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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現時誘蚊產卵器主要設於市區或新市鎮,政府有否考慮在鄉郊地方設置誘蚊產卵器;會否檢討現時以誘蚊產卵器指數作為蚊患嚴重程度指標的成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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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現時在鄉郊地方防治蚊患的策略詳情為何;當局會否因應本港已出現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的情況,調整該等策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每年華永會向慈善機構批出捐款的總額、資助項目的數目,以及審批每宗申請平均所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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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10年,華永會以特別批核方式批出年度慈善捐款以外捐款的個案數目,以及每宗個案的詳情(包括資助項目的性質、收到申請的日期、批出捐款的日期,以及批出的款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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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民政事務局局長有否因應本身是青總榮譽顧問,在華永會審議青總捐款申請的會議上避席,以避免出現角色衝突的情況;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
(一) | 就政府現時聘用的合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分別而言,各有多少百分比的僱員的合約訂明在放取病假少於連續4天但符合其餘兩項條件的情況下,有關僱員(i)不會獲發疾病津貼、(ii)會獲發相等於其日薪某個百分比的疾病津貼,以及(iii)會獲發全薪疾病津貼;如沒有上述資料,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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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會否考慮帶頭給予合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優於法例規定的服務條件,即向放取病假少於連續4天但符合其餘兩項條件的僱員發放全薪疾病津貼;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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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會否考慮修改《僱傭條例》,改善關於疾病津貼的僱員福利;如會,詳情為何,包括會否在本立法年度就此議題進行公眾諮詢;如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
首讀
《2016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 ||
《2016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 | : | 保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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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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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撥款(2015-2016年度)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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