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的第二十五次會議

議程

I.

通過會議紀要



2017年5月26日舉行的第二十四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520/16-17號文件)

II.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2017年5月26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7年5月3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71/16-17號文件)

IV.

將於2017年6月7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提交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9/16-17號報告
(立法會CB(2)1522/16-17號文件已於2017年6月1日隨立法會CB(3)622/16-17號文件發出)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c)議員議案

(i)28位議員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項聯合動議,並由楊岳橋議員動議的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5月29日隨立法會CB(3)611/16-17號文件發出。)

(ii)毛孟靜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的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5月29日隨立法會CB(3)610/16-17號文件發出。)

V.

將於2017年6月14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617/16-17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i)《2017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ii)《2017年中醫藥(修訂)條例草案》

(iii)《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

(c)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16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

(d)政府議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5(3)(b)條就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6月1日隨立法會CB(3)626/16-17號文件發出)

(e)議員議案

(f)請求給予特別許可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請求立法會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律政司提出的請求已載列於2017年6月1日發出的立法會CB(3)625/16-17號文件內)

V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a)《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1525/16-17號文件)

(b)《2016年仲裁及調解法例(第三者資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4)1115/16-17號文件)

(c)與港珠澳大橋交通安排相關的技術性法例修訂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4)1114/16-17號文件)

(d)《2017年吸煙(公眾衞生)(公告)(修訂)令》小組委員會報告

小組委員會主席郭家麒議員作口頭匯報。

(e)《2017年〈2016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及《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小組委員會報告

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作口頭匯報。

VI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1521/16-17號文件)

VIII.

提名和選舉議員以供任命為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的委員,藉以填補專責委員會的委員席位空缺


(內務委員會於2017年5月26日舉行的第24次會議的紀要第26至36段)

[先前發出的文件:
於2017年5月25日隨立法會CB(2)1503/16-17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CB(2)1479/16-17號文件]

IX.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