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的第二十九次會議

議程

I.

通過會議紀要



2017年6月23日舉行的第二十八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742/16-17號文件)

II.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i)《2017年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5/16-17號文件)

(ii)《2017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4/16-17號文件)

(b)2017年6月23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7年6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86/16-17號文件)

IV.

將於2017年7月5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提交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23/16-17號報告
(立法會CB(2)1744/16-17號文件已於2017年6月28日隨立法會CB(3)761/16-17號文件發出)

(b)議員議案

譚文豪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4)條就下列附屬法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i)《2017年香港民航(意外調查)(修訂)規例》;及

(ii)《2017年〈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6月28日隨立法會CB(3)763/16-17號文件發出)

V.

將於2017年7月12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754/16-17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c)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i)《道歉條例草案》

(ii)《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d)政府議案

(i)環境局局長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5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6月27日隨立法會CB(3)758/16-17號文件發出)

(ii)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9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6月20日隨立法會CB(3)713/16-17號文件發出)

(iii)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6月22日隨立法會CB(3)732/16-17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87/16-17號文件)

(e)議員議案

V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2017年水務設施(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報告

小組委員會主席梁志祥議員作口頭匯報。

VII.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1743/16-17號文件)

VIII.

發展事務委員會考察團東江流域職務考察報告


(立法會CB(1)1209/16-17號文件)

IX.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