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及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 期: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議 程
I.

與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4)1232/16-17(01)(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有關2017年5月23日會議的跟進行動一覽表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立法會CB(4)1068/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22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其修訂建議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4)973/16-17(01)號文件
(英文本及中文本分別於2017年5月4日及5日發出)
及立法會CB(4)1028/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17日發出)

-小組委員會法律顧問於2017年5月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5月17日的覆函

立法會CB(4)1028/16-17(02)(03)號文件
(於2017年5月22日發出)

-有關2017年5月5日會議的跟進行動一覽表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立法會CB(4)932/16-17(01)(02)號文件
(於2017年4月27日發出)

-有關2017年3月21日會議的跟進行動一覽表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相關文件

檔號:THB(T)L1/12/65
(運輸及房屋局於2017年2月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35/16-17號文件
(於2017年2月23日隨立法會CB(2)881/16-17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675/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3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4)675/16-17(02)及(03)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6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hc/sub_leg/sc106/general/sc106.htm)

II.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