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 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
職權範圍
該專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該職權範圍反映由梁繼昌議員及尹兆堅議員在2016年11月2日立法會會議上一同提交並根據《議事規則》第20(6)條交付該專責委員會處理的呈請書的要旨)如下-
調查有關梁振英先生在2011 年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 簽訂協議("UGL 協議"),並於就任行政長官後從該企業收取與UGL 協議有關的400 萬英鎊款項("該款項")的以下事宜: (i) 梁先生有否遵從《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下的申報規定、(ii) UGL 協議與梁先生行政長官的身份有否構成任何利益衝突,以及(iii) 該款項根據香港法例是否應予課稅。
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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