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件
书面意见书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会议日期
CB(1)1405/16-17(02)
香港财经分析师学会于2017年8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1)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17年8月22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41/17-18(01)
香港稅务学会于2017年8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7)
民建联于2017年8月29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3)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31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4)
香港银行公会于2017年9月1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9)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于2017年9月4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6)
稅务联合联络小组于2017年9月4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05)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于2017年9月4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1405/16-17(10)
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17年9月5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8年2月13日
CB(1)415/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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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团体提交的意见书所作的回应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