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条例草案》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举行的会议

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截至2017年5月5日的情况)


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团体/个别人士名称 意见书 发出日期
1.社区调解服务协会 立法会CB(4)966/16-17(03)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7年5月4日
2.Rapport Action Community Development 立法会CB(4)966/16-17(04)号文件 2017年5月4日
3.承平专业解纷中心 立法会CB(4)966/16-17(05)号文件 2017年5月4日
4.陈伟杰先生 立法会CB(4)966/16-17(06)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7年5月4日
5.香港和解中心 立法会CB(4)966/16-17(07)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7年5月4日
6.大中华物业管理学会 立法会CB(4)966/16-17(08)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7年5月4日
7.姚定国教授 立法会CB(4)966/16-17(09)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只限委员参阅)
2017年5月4日
8.梁伟峯博士 立法会CB(4)966/16-17(10)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7年5月4日


不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团体/个别人士名称 意见书 发出日期
1.香港中文大学健康教育及促进健康中心 立法会CB(4)966/16-17(1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7年5月4日
2.Dr TONG Kar-wai 立法会CB(4)966/16-17(12)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7年5月4日
3.黃匡平先生 立法会CB(4)966/16-17(1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