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2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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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人类生殖科技(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155/2016 |
2. | 《〈201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1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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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号 | - | 鱼类统营处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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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号 | - | 蔬菜统营处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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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号 | - | 海鱼奖学基金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报告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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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4号 | - | 农产品奖学基金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报告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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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5号 | - |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
2015-16周年报告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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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6号 | - | 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2015-16年报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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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7号 | - | 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第一季
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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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8号 | - |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15-2016年报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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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9号 | - |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2015-2016年报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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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10号 | - | 竞爭事务委员会
2015/2016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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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11号 | - |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六号(2016年7月)报告书
的政府覆文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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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12号 | - |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
2015/16周年报告 |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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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16-17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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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共有多少个投票站因租借场地的要求被拒而设于较细的场地;有否检讨投票站人员保管选举物资长达一星期的安排是否恰当;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若有检讨而结果为否,有何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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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法例订明,任何人申请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时,除非该人明示相反意愿,否则会被视为已申请登记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民,有多少名在选民登记时沒有明示相反意愿的选民被拒发该功能界别选举的选票,以及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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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多少个投票站发出的选票数目与收回的不相符,并按投票站名称列出有关原因;有多少个投票站延长了投票时间,并按投票站名称列出有关原因;有何措施避免上述两种情况再发生? |
(一) | 鉴于咨询文件所提建议的目标包括创立一个更具效率的决策架构,以解决各种监管问题(包括股价操纵、企业管治缺失、披露问题及其他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失当行为),政府是否知悉由2011年至本年9月期间,证监会每年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以及有关的定罪个案数目,并按监管问题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受查公司数目占上市公司总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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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证监会行政总裁曾表示,是次咨询并无后备方案,当局将如何处理有关建议不获业界接纳的情况;当局有否评估有关建议有否违反当局自1988年起采纳《戴维森报告》所载,以市场参与者为本的监管原则;政府会否要求证监会修订有关建议,以取得更多的业內人士支持;如会,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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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业內人士表示,咨询文件所提建议在落实后会增加上市成本和时间,影响行业发展及削弱香港的竞爭力,政府是否知悉现时完成首次公开招股整个流程一般所需时间;香港的上市申请审批时间与其他主要证券市场的相关时间如何比较;鉴于香港去年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全球第一,政府有否评估落实有关建议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爭力的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地政总署至今就多少宗个案发出警告信;当中有多少宗与违契使用工厦单位作艺术、文化、康乐及体育(下称"艺文康体")用途有关;当局会否考虑持份者的意见,对于不涉及消防安全高风险的违契个案,给予有关人士较长的宽限期;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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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地政总署现时以何准则,评估工厦单位作艺文康体用途所涉消防安全风险,又以何准则评估工厦单位作其他非工业用途(例如迷你仓、科学研究等)的有关风险;如两者相同,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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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意见认为地政总署的执管行动,与当局早前提出适当放宽工厦作非工业用途,以善用现有工厦空间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驰,当局会否尽快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工业用途"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规定,以免扼杀艺文康体产业的生存空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
(一) | 是否知悉通讯局所进行的上述检讨的详情及进度为何;通讯局有否制订电视牌照中有关提供手语传译服务条文的落实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何时会制订该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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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未来3年,当局会推行哪些关于手语传译员的培训与认证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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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将手语定为法定语言之一?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有否评估中资财团持续购入本港商住用地及物业,对市民置业及营商能力有否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沒有评估,会否尽快进行;所谓"北水涌港"情况会否将行政长官期望藉增加土地供应以冷却过热楼市的政策效果抵销;如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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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因应楼价仍不断上升的情况,提出和落实更有效的房屋政策,以协助首次置业家庭及纾缓青年人居住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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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进行橫洲公营房屋发展时据说采取"先易后难"方式(即拆迁非原居民乡村,然后才发展棕地),政府会否调整该做法,改为先收回被违法占用的官地以发展大面积棕地,从而更快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
(一) | 对于上述涉及索偿者在沒有获得或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提出诉讼的个案,当局会否主动调查有关律师行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否涉及包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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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因应212宗获法律援助的索偿案由同一所律师行接办的情况,当局会否检讨现行的申报制度,确保受助人提名律师作其法律代表时,并无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摊分在诉讼完结后可能获得的损害赔偿或讼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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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免遣返声请个案目前已累积逾一万一千宗,当局有否评估关于非法拘禁的索偿案会否进一步飙升;法律援助署会否就索偿者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是否过低进行检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
(一) | 政府将会按甚么程序向发展商批出第三号用地发展项目及其详情是甚么;政府为何将邮政总局的地区设施交由发展商设计和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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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过去就该发展项目进行公众咨询的详情和结果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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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拆卸现时邮政总局工程产生的建筑废物量,以及当局会如何处理该等建筑废物? |
(一) | 运输署有否评估观塘线延线通车对有关地区內各种公共交通服务(包括红巴、的士、专线小巴及专营巴士)的载客量的影响;如有,按公共交通服务种类列出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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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运输署在制订观塘线延线的重组计划时,有否与有关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红巴及的士)营办商就新交通安排进行商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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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关于南港岛线(东段)通车会对有关地区內各种公共交通服务带来的影响,运输署有否咨询有关的营办商;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何时会展开咨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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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运输署会否考虑在新铁路线覆盖的地区增设红巴及的士的上落客点,并放宽禁区时间,以降低该等公共交通服务的经营空间因铁路网络扩展而收窄的程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改善措施? |
(一) | 当局会否重新评估港铁东铁线有否需要加设科学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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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现时白石角区对外巴士及专线小巴服务的班次疏落(例如每小时1班),而当中一半以上的巴士路线只于繁忙时段提供服务,当局会否加强该区的对外公共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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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考虑将一些途经吐露港公路的专营巴士路线(例如往返富亨及尖沙咀广东道的271号线、往返大埔中心及中环渡轮码头的307号线,以及往返富亨及红磡站的N271号通宵服务线)的部分班次绕经白石角区,利便该区居民往返九龙西及港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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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现时往返白石角区和大学站的专营巴士服务不足以应付需求,有不少市民建议引入往返白石角区及大学站的居民巴士或专线小巴服务,当局会否考虑该等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政府正进行一项先导计划,容许不超过3层高而且难以安装消防水缸和水泵的楼宇的业主,在楼宇地下安装折衷式喉辘系统,以符合消防安全指示,而保安局官员于今年7月本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政府会探讨将先导计划扩展至6层高的楼宇是否可行,各相关政府部门就该项探讨负责的工作的进度为何,以及预计何时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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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消防处及屋宇署每年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当中,分别有多少项现时(i)已获遵办、(ii)部分获遵办、(iii)完全未获遵办,以及(iv)被撤销及其原因为何(以表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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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实务指南订明一项替代安排,即建筑物如(i)不高于6层或20米高及(ii)沒有充足空间或经认可人士证明其结构不能承受安装额外水缸的重量,当局会考虑豁免该建筑物安装喉辘系统,而有关业主只须在楼层的公用地方设置4公斤手提干粉式灭火器,当局会否因应三无大厦(即沒有业主立案法团、沒有任何居民组织及沒有管理公司的)业主,或其他有财政困难及未能觅得适合的消防工程公司进行工程的业主在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时面对不少困难,把该替代安排涵盖有关楼宇作为临时措施,令业主暂时无须因为未能完全遵从消防安全指示而遭当局检控? |
(一) | 每个区议会分区的资助及官立学校中,在2016-2017学年开办1、2......6及7班或以上中一的学校数目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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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2016-2017至2021-2022学年,每学年每个区议会分区的(i)中一学额总数及(ii)中一学龄人口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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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2012-2013至2016-2017学年,分别有多少中学削减新高中选修科目,以及削减的科目数量及名称为何;需削减该等科目的学校当中,有多少所学校开办3班或以下中一;当局有否评估该等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教师人手开办不少于原有数目的新高中选修科目;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评估结果为否,当局会向学校提供甚么支援措施,以解决与选修科目减少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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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参加优化计划的学校运用配额教席聘请的新教师(即在学校参加优化计划后聘请的新教师)的数目为何;在本学年及未来3个学年,会有多少所学校因应教学人员编制修正而须交还教席配额,以及有多少教师会需要离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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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中一学龄人口估计会在2017-2018学年逐步回升而且到2020-2021学年回复过往水平,当局有否计划把保留期延长至2020-2021学年,以稳定教师对工作前景的信心,无需担心失业;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解决教师工作前景不明朗的问题? |
(一) | 当局现时是否正就修订上述条例及引入中介公司发牌制度进行研究;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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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2015年至今,执法部门就中介公司违法行为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为何;当局有否因应此类行为越趋猖獗加强执法;如有,具体的措施和成效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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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香港明爱和东华三院于今年4月设立专用电话热线,向有财政困难的人士提供咨询服务,当局是否知悉该等热线至今接获的查询和求助个案宗数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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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放债业人士指出,有信贷资料机构向不良中介公司泄露市民的个人信贷资料,当局是否知悉信贷资料机构向银行等放债人提供市民的个人信贷资料的法律依据;有否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料机构妥善管理市民的个人信贷资料;如有,详情为何? |
(一) | 公司注册处现时处理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申请一般所需时间,与在英国及新加坡处理该类申请所需时间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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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公司注册处每年(i)接获、批准及拒绝的有限公司注册申请宗数分别为何,以及(ii)已完成审批的申请当中,审批时间为1个月或以下及超过1个月的申请数字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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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司注册处审批有限公司注册申请时所考虑的因素为何;部分申请被拒绝或多月仍未完成审批的原因为何,以及公司注册处会否把有关原因告知申请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就先导计划在2016-2017财政年度內实行的工作计划,以及先导计划的推出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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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在推出先导计划前,就该计划再咨询相关行业的人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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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拟定先导计划下资讯科技服务及方案的认可供应商名单;如会,会以何准则拟定该名单,以及如何让更多合资格资讯科技公司参与计划;预计获纳入名单的供应商数目为何;会否提供诱因鼓励中小企使用本地研发的资讯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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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先导计划下受资助科技服务及方案的类别为何;预计完成整个审批程序(由接获申请至发放资助金)平均需要多少个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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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云端服务近年日渐普及,而有不少企业以非一次性的付款方式购买云端服务,当局在推行先导计划时,会作甚么合适安排以配合该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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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为先导计划制订简便的申请、审批及发放资助金的程序,并接受以网上无纸化方式提出的申请? |
(一) | 当局有否定期检讨档案处各职系的人手编制,特别是档案主任职系的人手与其工作量是否相称;如有,最近一次检讨的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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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上述总务通告发出至今,当局有否发现任何违规情况;如有,按违规种类以表列出每年的违规个案宗数,包括有关的政策局或部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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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将电子邮件纪录列印然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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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拟备和保存准确的档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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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为所有业务档案建立档案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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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妥善保管和贮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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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即时向政府档案处报告遗失档案及在未授权下销毀档案的事故,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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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按档案存废期限表将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移交政府档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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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事先取得政府档案处的同意销毀档案,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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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最少每两年处置过期档案一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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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法律改革委员会已于2013年6月成立小组委员会就引入档案法进行研究,当局是否知悉该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包括预计提交最后报告书的日期,以及会否公开有关的会议纪录? |
(一) | 现时每间牙科诊所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的服务的(i)每天名额及(ii)平均使用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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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每间牙科急症诊所为市民提供的牙科急症服务的(i)每天名额及(ii)平均使用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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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居于未设有牙科急症诊所的地区(例如黃大仙区)的市民跨区接受牙科急症服务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包括在过去3年,每间牙科急症诊所为来自其他地区的市民提供牙科急症服务的个案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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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每次牙科急症服务最多只会为病人脫一只牙,当局会否考虑容许需脫多只牙的病人预约下次求诊时间,使他们无需重新排队轮候诊症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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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会否考虑扩展牙科急症服务,使全港18个区议会分区每区均有一间牙科急症诊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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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牙科诊所隶属卫生署,当局会否把公务员牙科服务开支的管制人员,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改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是否知悉,城规会在过去5年收到多少宗根据第12A条提出的申请;当中分别有多少宗和多少百分比的申请(i)其申请人要求城规会押后考虑、(ii)获批准、(iii)审批所用时间多于3个月,以及(iv)属重复提交的申请和有关申请的地区分布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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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市民指出,根据法定程序,城规会须于接获修订图则申请后,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內尽快将该申请供公众于合理时间查阅,而在该段期间的首3个星期內,任何人可就该申请向城规会提出意见,但当申请人不断提交补充资料时,公众提出意见的范围及限期亦会不断改变,可能影响公众提出意见的意欲,而申请人要求城规会押后考虑其申请亦会延长受影响居民受困扰的时间,当局会否考虑就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及要求押后考虑其申请的次数设定上限,以防有关程序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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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市民指出,按现行程序,城规会在接获修订图则申请后须在报章及其网页刊登通知,或在与申请有关的地点上或附近的显明位置贴出通知,以及向申请地点界线相距100呎以內的建筑物的业主立案法团或其他委员会发出通知,但受影响的社区人士及居民未必留意到这些通知,而通知发布手法在现今资讯发达社会显得落后,当局会否检讨有关做法(包括发放通知的对象、范围及方式),令受影响人士更大机会获悉有关申请,以便他们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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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市民指出,现时城规会无须就修订图则申请主动进行公众咨询,而只被动地等待公众提出意见,但部分申请对有关的社区有重大影响,当局会否检讨城规会就有关申请收集公众意见的方式,包括加入主动咨询有关的区议会的做法,以掌握更多社区对有关申请的意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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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会否(i)检讨第12A条及相关程序,以防有申请人滥用城规会押后考虑申请的机制、(ii)就重复提交的申请订立更高的门槛(例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须征询规划署、民政事务总署和相关区议会),以及(iii)就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或遭城规会拒绝其申请的个案,订立重复提交申请的时限,以防有申请人滥用申请机制,浪费行政资源? |
(一) | 政府部门与任何人士或持份团体就下列发展项目进行非正式咨询的详情(包括咨询日期、出席人士名单及咨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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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屯门新庆路房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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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新界东北新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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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洪水桥新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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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元朗南房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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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锦田南房屋发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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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东涌新市镇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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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大屿山发展咨询委员会于2016年1月发表题为"全民新空间"的报告,并就此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众参与活动前,该委员会或任何政府部门与任何人士或持份团体,就大屿山发展方案进行的非正式咨询的详情(包括咨询的日期、出席人士名单及咨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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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就橫洲发展进行非正式咨询的对象包括一名集相关区议会议员、乡事委员会主席及棕地承租人的身份于一身的人士,引起社会人士广泛讨论与利益冲突爭议,政府部门选择进行非正式咨询对象时需否遵从任何指引、惯例或规定;若需要,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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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发展局局长在2013年5月29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及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现时已担当妥善协调规划发展和统筹土地供应的角色,我们并无计划就新界土地另行成立专责的跨部门委员会",但政府却于2013年6月另行成立"橫洲及皇后山规划专责小组",负责指导橫洲发展及皇后山公屋发展计划,决定成立该小组的讨论过程及参与讨论的人士的名单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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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自1997年7月1日以来,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并和新界土地发展有关的跨部门专责委员会/小组的数目为何,并按委员会/小组名称列出其成立日期? |
(一) | 有否研究雷动计划有否违反与选举相关的法例和指引,包括《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和《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若有研究而结果为否,理据为何;若研究结果为有,当局会否进行调查;若会,如何进行;当局会否检讨有关法例,杜绝利用民调结果在选举投票期间进行不公平的配票或拉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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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第554章订明,"选举广告"包括任何为促使或阻碍一名或多名候选人在选举中当选而公开发布的讯息,当局有否研究(i)雷动计划有否发布选举广告,以及(ii)有关候选人须否就有关广告申报选举开支;若有研究而结果如此,有关的考虑因素及选举开支的计算方法为何;若研究结果为否,理据为何;当局会否检讨"选举广告"的定义,以及制订更清晰的选举开支计算方法,以确保选举公平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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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上述7名宣布弃选的候选人曾呼吁选民投票予某些其他候选人,当局有否评估(i)有关行为有否违反有关的选举法例、(ii)此类呼吁是否属选举广告,以及若属选举广告,(iii)哪些候选人须就有关广告申报选举开支;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理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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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检讨相关法例,加强监管在投票日进行关于投票意向的民调及发放民调结果事宜,以免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及选举结果? |
(一) | 鉴于强积金股票基金在过去15年平均每年回报不足4%,大幅落后同期恒生指数升幅,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及积金局有否研究,除基金经理收取高昂基金费用外,有何其他原因导致强积金股票基金的投资回报长期跑输大市;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沒有,可否立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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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政策规管和监管股票基金经理各项罔顾客戶利益的行为,甚或从中取利的投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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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15年,政府有否对基金经理涉嫌作出不当或罔顾客戶利益的行为提出质询或警告;如有,个案宗数及该等行为的详情,以及跟进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有否检讨积金局对强积金计划监管不足甚或不作监管的情况,以及会否尽快制订监管基金经理的新制度或收紧现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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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意见认为,积金局监管强积金基金计划不善,对过去15年基金经理合共收取了多少管理费懵然不知,而管理费属高昂水平,政府有否定期检讨积金局工作表现,以及有何政策严控其开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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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学者指出,"金融界和所谓管治精英赚到尽,从小市民身上打主意,如此下去,废除强积金呼声将越来越响亮",以及"废除强积金后便不会再有对沖问题",因应该学者及越来越多市民对强积金计划"高收费、低回报"及对沖问题关注,政府会否对积金局及整个强积金制度作客观衡工量值式评估,研究公帑(政府在1998年拨出50亿元公帑作为积金局营运经费)及强积金供款是否用得其所,连同应否废除强积金计划以彻底解决对沖问题一并考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保姆车每年的增长数目,以及目前的保姆车总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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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4年12月至今,有否采取上述措施的任何一项,以增加保姆车泊车位数目;如有,措施的详情(包括实施地点及新增泊车位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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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在未来3年內采取上述措施,以增加保姆车泊车位数目;如有,详情为何(包括实施地点及预计新增泊车位数目);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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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除上述措施外,当局会否研究采取其他措施,以增加保姆车泊车位数目(例如要求相关学校提供泊车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不会建造行人天桥连接私人发展项目的政策现时是否仍然有效;如是,在甚么情况下可作例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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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本人得悉,九龙东有不少地区(包括观塘宝珮苑、黃大仙竹园北村),政府曾因部分路段涉及私人土地业权而拒绝为区內居民建造行人天桥及升降机,政府会否重新考虑为有关地区的居民提供该等设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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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豁免土地补价,政府会否考虑提供财政支援,或负责有关的行人连接的运作及维修保养开支,以进一步鼓励私营机构在私人土地上建造行人天桥及升降机等行人连接,便利当地居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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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牛头角居民反映,乐华北村欠缺通往振华道、安基苑及佐敦谷游乐场的无障碍通道,因此希望政府加建直达振华道的升降机或在现有行人天桥旁加建升降机,政府会否将该等项目纳入人人畅道通行计划;如会,详情为何? |
首读
《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追加拨款(2015-2016年度)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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