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12

立法会

议程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7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 1/2017
2.《2017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机场)令》2/2017
3.《2017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3/2017
4.《2017年路线表(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令》4/2017
5.《2017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5/2017
6.《2017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6/2017
7.《2017年〈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7/2017

其他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9/16-17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II.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

III.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废除于2016年11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176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谭文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修订于2016年11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6年第176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附表

修订《〈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1.修订公告
公告―
废除
"2017年3月20日"
代以
"2018年1月1日"。

出席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谢伟俊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7年1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270/16-17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