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15

立法会

议程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时、
2月16日星期四及2月17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时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例》20/2017
2.《2017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21/2017

其他文件

1.第65号-教育奖学基金
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年度受托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报告及财务报表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66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2015-2016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及第六十七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17年2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七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石礼谦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1/16-17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梁美芬议员问:


据报,近日有一名的士司机把一幅女乘客在的士车厢內以母乳喂哺婴儿的偷拍照片上载互联网,其后被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名拘捕。上述事件引起公众关注部分人对母乳喂哺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不理想,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乘客的私隐欠缺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会否在辖下康乐文娛场地內设置更多育婴间及相关配套设施,方便妇女以母乳喂哺婴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在未来5年有何宣传及推广计划,加强公众认知及支持母乳喂哺,以缔造一个对母乳喂哺友善的社会;及

    (三)鉴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指引》")订明,人们应被清楚告知他们是受到闭路电视(包括可摄录个人影像的器材)监察,而告知的方法包括张贴明显告示,当局是否掌握目前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营办商(i)在车厢內安装闭路电视及(ii)按《指引》张贴告示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郭伟强议员问:


近日,有少数族裔人士向本人反映,有一些雇主利用他们不熟悉劳工权益的弱点,以低于法定要求的聘用条款雇用他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当局(i)接获少数族裔人士就其雇主涉嫌未按法例给予他们劳工权益而作出的查询及投诉宗数分别为何、(ii)如何处理该等个案,以及(iii)向涉嫌违例的雇主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过去5年,当局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少数族裔人士的劳工权益;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加强下述措施,以保障少数族裔人士的劳工权益:(i)巡查有较多少数族裔雇员的工作场所,以查核该等雇员的聘用条款是否合乎法例要求、(ii)向少数族裔人士推广关于劳工权益和职业安全的知识,以及(iii)提供更便利的途径供少数族裔人士举报违例雇主,并向少数族裔人士广泛宣传该等途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梁志祥议员问:


自2006年起,政府向非法入境香港后随即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出酷刑声请/免遣返声请的人士("声请人")提供各种人道援助,让他们在等候审核期间不致陷于困境。有关援助包含住屋津贴(包括租金、租金按金及物业代理费用)。据悉,有不少声请人在租用的单位只居住数月后便迁出,以致被业主以违反租约为由沒收租金按金。有市民怀疑部分个案的声请人和业主合谋诈骗公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制订向声请人批出住屋津贴的指引;如有,详情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i)向声请人批出住屋津贴的个案宗数及所涉的租金和租金按金的总额分别为何,以及(ii)声请人报称被业主以声请人违反租约为由沒收租金按金的个案宗数及所涉款项总额分别为何;

    (三)当局有何对策防止声请人和业主合谋诈骗租金按金;及

    (四)当局会否考虑设立指定出入时限的羁留中心,安置等候审核的声请人,以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如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4. 郭荣铿议员问:


环境局自2013年发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以来已推行多项旨在改善路边空气质素的措施。然而,有评论指出,近年车辆数目增长,以及泊车位不足令驾驶者驾驶其车辆在路面兜圈以寻找泊位或排队轮候进入停车场,加剧交通挤塞情况。车辆的废气排放量因而增加,而路边空气污染物在楼宇密集的地区(例如中区)往往难以消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去年香港仔隧道、狮子山隧道、城门隧道、将军澳隧道、沙田岭隧道、尖山隧道、大围隧道、启德隧道、长青隧道及南湾隧道各自的平均每日车辆流量,以及按车辆种类分类的数字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各类车辆于该段期间在各隧道內排放各类空气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数量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德辅道中、干诺道中及皇后大道中在中区的路段各自的平均每日车辆流量,以及按车辆种类分类的数字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各类车辆于该段期间在该等路段上排放各类空气污染物的数量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三)第(二)项提及的3个路段及中区区內目前的公众泊车位数目分别为何;当中位于政府停车场、私营停车场及短期出租政府土地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四)过去3年,警方于该3个路段及中区区內就违例泊车分别发出多少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黃碧云议员问: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对《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作出修订,以打击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例如对货品或服务作出虛假商品说明或陈述。有关修订已于2013年7月19日起全面实施。去年12月,有环保组织委托本港大学进行的测试结果显示,7个从超级市场取得的海产样本中,有4个样本的标签所载食物名称或来源地不正确,例如西星斑被标签为零售价高一倍多的东星斑。关于香港海关执行上述法例修订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上述法例修订生效至今,每年香港海关有否(i)主动和(ii)在收到投诉后,为执行相关条文而巡查超级市场;若有,次数分别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自上述法例修订生效至今,香港海关有否引用相关条文向涉嫌触犯相关罪行的超级市场营办商提出起诉;若有,定罪的个案宗数及被定罪者一般被施加的惩罚为何;

    (三)鉴于第362章第30L条规定,获授权人员在征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后,可接受触犯相关罪行的人士作出书面承诺,不会继续或重复作出条例涵盖的违规行为,或不会在任何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作出该类行为或在相当程度上类似的行为,以取代刑事检控,而第30P条及30Q条分别规定,获授权人员可向区域法院申请强制令或暂时强制令,禁止商戶继续或重复作出违规行为,香港海关自上述法例修订生效至今有否引用该等条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香港海关有否其他措施防止超级市场营办商触犯上述法例修订的规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 黃定光议员问:


为提高道路安全,政府在2000年实施法例,禁止司机在车辆行驶时以手持或置于头肩之间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并于2001年把法例伸延至涵盖其他手提式通讯设备的使用。本人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司机在驾驶时违反上述法例的事件近年越见普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就近年上述违法行为越见普遍的原因进行研究;若有,结果为何,以及当中是否包括当局沒有严厉执法有关;若沒有研究,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司机因该等违法行为而被检控的(i)个案宗数和(ii)人数为何;该等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iii)一般及(iv)最高的惩罚为何;

    (三)在第(二)项所述的被定罪人士当中重犯的人数,以及他们重犯的最高次数为何;

    (四)会否考虑提高有关的罚则,以加强阻吓效力;若会,详细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计划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以期改善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态度,从而杜绝该等违法行为;若有,详细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马逢国议员问:


根据《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第472章),行政长官可委任最多共10名由10个指明艺术范畴提名的人士为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的成员,任期不超过3年。艺术范畴代表提名推选活动("提选活动")须分4阶段进行。在首阶段,合资格艺术团体及个人艺术工作者可申请登记参与提选活动。在第二阶段,已登记的艺术团体的成员及有关雇员可申请登记为选民,而已登记的个人艺术工作者则自动成为选民。登记选民可在第三阶段申请成为候选人,并在第四阶段选出代表以供行政长官作出任命。任期由本年1月1日开始的新一届艺发局的提选活动已于去年5月至11月进行。为确保申请团体与指定艺术范畴有密切的联系,当局就该次提选活动的第一阶段实施两项新规定("新规定"),即申请团体必须在2016年符合下述条件:(i)主要业务/工作须属于10个指明艺术范畴,以及(ii)在提选活动展开之日起计的过去3年內曾进行有关艺术范畴的工作或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为何去年的提选活动的已登记艺术团体数目较2013年的大幅下跌;有多少个在2013年的提选活动中有登记的艺术团体在去年的提选活动沒有重新申请登记及其原因;有何措施令下次提选活动的有关数目增加;

    (二)去年的提选活动有多少个新登记的艺术团体;有多少个艺术团体分别因(i)未能证明其于过去3年曾进行有关艺术范畴的工作或活动,以及(ii)其他原因(请注明)而未能成功登记;

    (三)民政事务局("民政局")在过去3年采取了甚么措施,以及提选活动代理于前年12月获委聘后进行了哪些宣传工作,使艺术团体清楚了解新规定;

    (四)民政局及提选活动代理在第二阶段的提选活动进行了哪些宣传工作,使已登记的艺术团体的成员及有关雇员清楚了解登记为选民的相关程序,并鼓励他们登记为选民;

    (五)民政局会否考虑在日后的提选活动中把新规定的适用范围延伸至个人艺术工作者,或考虑取消申请团体须符合新规定的要求,以确保艺术团体和个人艺术工作者须符合的申请条件相一致;

    (六)民政局会否考虑日后容许赢得海外或內地荣誉或奖项的人士,以及拥有认可海外或內地机构授予相关资历的毕业生登记为个人艺术工作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的10个指明艺术范畴的涵盖范围并不全面,例如未包括舞台设计及技术,民政局会否考虑检讨有关范畴须否扩阔;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8. 陈沛然议员问:


关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应付流感高峰期的医护人手、服务及会议等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公立医院的每个专科/部门的(i)新增病床、(ii)新增医生、(iii)新增护士和(iv)新增专职医疗人员的总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该等资料);

    专科/部门 2012 ...... 2016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急症室          
    內科          
    儿科          
    化验室          
    ......          
    总数:          

    (二)是否知悉过去5年,医管局有否把新增病床及医护人员优先分配给最受流感高峰期影响的专科/部门(包括急症室、內科、儿科及化验室);

    (三)是否知悉过去两年,每年医管局总部及各公立医院召开的各类会议的(i)总会议次数、(ii)总会议时数及(iii)医护人员总出席人次;当中专门为商讨应付流感高峰期事宜而召开的会议的(iv)总会议次数、(v)总会议时数及(vi)医护人员总出席人次为何(以表列出该等资料);及

    (四)鉴于医院管理局检讨督导委员会在其2015年7月发表的报告中建议:"医管局应与相关专科协调,以解决有关医院急症室出现严重滞留等候入院的问题",是否知悉医管局落实这建议的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刘小丽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提出新政策,把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以配合人口政策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向。在该政策落实后,新申领综援的60至64岁单身健全人士每月可领取的综援金,会由现时的3,435元减少1,000多元至2,420元(即60岁以下单身健全成人可领取的金额)。此外,长者可获发的补助金及某些特别津贴对他们并不适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各年龄组别的人口的(i)就业率、(ii)失业率及(iii)综援受助人数目分别为何(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

    财政年度 年龄组别
    15-19 20-29 30-39 40-49 50-59 60-64 65-70 70以上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二)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60至64岁的综援受助人按领取综援金原因划分的数目;

    (三)当局有何新措施提高60至64岁人士的就业率,以配合上述政策的落实;

    (四)当局有否评估在落实上述政策后,新申领综援的60至64岁健全人士不获发同一年龄段综援受助人在现有综援制度下可获的各项补助金及特别津贴,对该等人士的生活水平会造成甚么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以及当局会否作出特别安排,以确保该等人士仍可领取现有制度的各项补助金及特别津贴;如沒有评估,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非长者的健全综援受助人须参与自力更新支援计划,以期他们早日觅得有薪工作,当局在落实上述政策后,会否规定新申领综援的60至64岁健全人士参与该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 陈振英议员问:


近年,各国为促进经济合作和发展,纷纷与贸易伙伴缔结新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然而,新任美国总统于上月上任后已随即签署总统备忘录,表明该国退出与11个国家经多年谈判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有评论指出,这将有利于中国近年积极推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亚太自贸区")的设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谈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最新形势对香港整体经济带来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政府有何对策;及

    (二)有否研究亚太自贸区成功设立对香港整体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1. 田北辰议员问:


政府于上月中签订租用期由本年1月下旬至8月中的租约,租用中环花园道一座商业大厦的一个办公室,作为候任第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候任办")。政府其后于上月25日向本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介绍有关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关政府部门筹备设立候任办的详细过程和相关纪录,包括各项筹备工作的开始及完成日期和结果,以及各人员负责的工作(按他们所属政府部门及其职称列出);

    (二)政府曾考虑哪些非私人物业作为候任办选址,以及最终沒有选取该等物业的详细原因;

    (三)候任办的工程(包括装修、还原工程开支)和运作开支(包括保安、首长级人员和非首长级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开支)的详细预算开支分别为何;

    (四)可否提供标明间隔和各部分的面积及用途的候任办平面图;已决定选用的装修物料的详情及当局拣选物料时有否考虑环保原则;及

    (五)鉴于候任办的预算开支高达3,996万元,远高于5年前为第四任行政长官而设的候任办的约829万元预算开支,为何当局沒有采取以下做法:把前者独立提交本会财务委员会寻求批准,并在获得批准后才签订租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12. 胡志伟议员问:


据报,近月经常有船只在邻近大屿山的內地水域非法倾倒各类垃圾,而部分垃圾随水流进入香港水域并造成严重污染。尽管政府和內地当局已采取跟进行动,但本港多个海滩现时仍有发现包装纸以简体字印刷的海洋垃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6个月,每月有关的政府部门在香港水域內收集到的海洋垃圾的数量(按东部水域及西部水域以表列出);

    (二)过去24个月,当局接获有人在香港水域內非法倾倒垃圾的投诉宗数,以及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

    (三)鉴于政府表示会透过去年10月成立的粵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与內地当局商讨海洋环境的事宜,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四)过去12个月,政府有否接获內地当局关于在邻近香港的內地水域发现非法倾倒垃圾行为的通报;如有,详情为何,包括內地当局执法的情况,以及分别查获该类个案及向违法者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3. 易志明议员问:


政府已就中环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的计划两度咨询中西区区议会,而每次均有中西区区议会议员提出反对。拆卸该停车场中西区会即时减少388个(永久失去当中286个)公众私家车泊车位及55个公众电单车泊车位。据报,政府亦有计划把林士街停车场及天星码头停车场的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有中西区区议会议员及区內居民担心,该等拆卸停车场计划会令区內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加剧,致使违例泊车、交通挤塞和路边空气污染等增加社会成本的问题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中西区各类车辆泊车位于日间繁忙及晚间非繁忙时段的数目及使用率分别为何;未来3年,在中西区各类车辆泊车位将会新增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鉴于当局表示,因缺乏土地及现有用地的限制,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重建期间,附近沒有合适用地设立临时泊车位以弥补因拆卸该停车场而减少的泊车位,政府有否评估,邻近停车场提供的泊车位能否满足重建期间区內的泊车位需求;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沒有,原因为何;

    (三)鉴于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重建后只会提供102个私家车(较现时少286个)及69个电单车的公众泊车位,政府根据甚么准则决定重建后提供的泊车位数目,以及有否评估该数目能否满足区內的泊车位需求;如有评估而结果为能够,理据为何;及

    (四)把天星码头停车场及林士街停车场的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的计划的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以及至今已进行的咨询工作;政府会否暂缓推展该等计划,直到今年內开展的优先处理商用车辆泊车位供求检讨完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郭家麒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自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2005年将其辖下大量商场及街市售予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现称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展"))以来,公共屋村內大部分零售设施被财团经营的连锁式店铺垄断,导致百物腾贵,居民的生活重担百上加斤。该等市民建议房委会出租公共屋村內的公用地方,以方便民间团体举办墟市和活动,让居民可买到较便宜的日用品,以及推动社区经济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各公共屋村內的休憩空间、社区园圃、花园等公用地方的位置及面积(以表列出);

    (二)现时各公共屋村內,业权单独由房委会拥有的公用地方的位置及面积(以表列出);

    (三)房屋署有否研究现时各公共屋村內哪些地方适宜作为民间团体举办活动的场地;如有研究,该等地方的名称、地址和面积,以及过去3年房屋署批准在该等地方进行的活动数目及详情为何(以表列出);如否,原因为何;

    (四)房屋署有否研究现时各个公共屋村內哪些地方适宜作为民间团体举办墟市的场地;如有研究,该等地方的名称、地址和面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3年,房屋署分别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在该等地方举办墟市的申请,以及现时处理中的申请宗数;

    (五)房屋署有否设立合作平台,协助民间团体在公共屋村举办墟市和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房屋署多次表示基于地契条文的限制,部分公共屋村內不可举办涉及商业成份及现金交易的活动,房屋署以何准则审批有关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房屋署会否为涉及现金交易的墟市制订特别措施,以方便民间团体举办墟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鉴于在公共屋村公用地方举办墟市的申请须获房屋署以外的多个政府部门(包括地政总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等)批准或发出牌照,房屋署会否与该等政府部门成立跨部门小组,研究简化有关的审批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八)鉴于房委会去年表示对在天耀村露天剧场举办墟市的建议持开放态度,但由于天耀村的公用地方属房委会与领展共同拥有,该建议须得到领展同意,有关跟进工作的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梁耀忠议员问:


关爱基金分别在2013、2015及2016年3度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过生活津贴"("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以纾缓该等低收入住戶(俗称"N无住戶")的经济压力。然而,该基金今年沒有再次推出该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2013、2015及2016年每年获发放一次过生活津贴的住戶数目,并分别按住戶人数(1人、2人、3人,以及4人或以上)及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应再次推出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甚至把该项目恒常化,以纾缓N无住戶的经济压力,当局会否考虑有关建议;如否,原因为何;有否替代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6. 尹兆坚议员问:


就保障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劳工权益及规管外佣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两年,有多少名外佣获批工作签证来港工作,并按他们的国籍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两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关于外佣受到雇主或其家人暴力对待的投诉或求助个案;当中(i)由外佣提出、(ii)由中介公司转介,以及(iii)由其他人士转介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过去两年,当局对涉嫌暴力对待外佣的雇主或其家人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以及按该等个案的被告人与外佣的关系列出分项数字;法庭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一般惩罚为何;

    (四)过去3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外佣被雇主扣减或短付工资的投诉或求助个案;有多少个案的雇主因而被定罪,以及法庭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一般惩罚为何;

    (五)现时全港有多少间持牌中介公司;去年,当局对中介公司进行例行巡查及突击巡查的次数分别为何,以及因应投诉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去年法庭向被定罪的中介公司或其负责人施加的一般惩罚为何;去年有多少宗中介公司滥收外佣中介费的定罪个案;

    (六)鉴于现时中介公司如无牌经营或滥收外佣佣金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当局会否考虑提高有关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及

    (七)当局有否研究加强宣传上月13日颁布的《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以提升外佣认识自身的劳工权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7. 周浩鼎议员问:


小额钱债审裁处("审裁处")的设立,是为市民提供一个简单而花费不多的方式,处理因合约问题或侵权行为引起而所涉款额不超过5万元("申索限额")的金钱申索。常见的申索类别包括就债务、服务费用、财物损毀、已售货物,以及消费者提出的申索。有市民指出,自申索限额于1999年定于5万元以来,民事纠纷所涉金额已大幅上升,因此申索限额应予提高。他们又指出,司法机构就2013至2015年"小额钱债审裁处-由入稟案件至首次聆讯"所订的目标平均轮候时间为60天,而实际平均轮候时间为36天;该等数据显示审裁处在现有资源下有能力处理因申索限额上调而增加的申索个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设定较高的申索限额(例如10万元);若会,政府会否在有需要时投放更多资源,以确保审裁处处理申索的效率不会因处理个案宗数上升而下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18. 陈淑庄议员问:


一项受政府委托进行的顾问研究于2015年预测,到了2028年,香港的会议展览场地于旺季期间将短缺13万平方米。顾问公司建议15项措施,以进一步推动会议及展览业发展、提高场地使用率及增加场地供应。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上月25日表示,政府已邀请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就其中一项建议措施(即在沙田至中环线的会展站上盖兴建会议中心)进行初步设计工作。此外,行政长官于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建议,最快在2019年清拆湾仔运动场,以进行综合发展("综合发展计划"),而贸发局将会就此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据悉,现时全港只有湾仔运动场和将军澳运动场符合举办国际水平田径赛事的场地要求,而将会在启德体育园兴建的新运动场预计在2022年才落成。因此,有体育界人士对清拆湾仔运动场的建议表示保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顾问研究报告建议的各项措施的最新进展(按下表列出);政府有否定期检讨各项措施的推行情况及成效;

      建议措施 最新进展
    进一步推动会议及展览业发展及提高场地使用率的短中期措施
    (可在未来10年考虑/实施/达成)
    1  
    2  
    ......  
    11  
    增加场地供应的中长期措施
    (可在未来15年考虑/实施/达成)
    12  
    ......  
    15  

    (二)在政府邀请贸发局就兴建会议中心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前,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总体方案、环境及交通影响评估研究是否已完成;若否,为何政府在有关研究尚未完成便作出邀请;若然,有关研究由哪些机构进行及所涉开支,以及有关的报告可否公开;政府委托贸发局负责该项工作有否经过公开招标的过程;若有,招标工作的详情;若否,理据为何;

    (三)政府委托贸发局进行综合发展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有否经过公开招标的过程;若有,招标工作的详情;若否,理据为何;

    (四)湾仔运动场在过去10年及将军澳运动场自2009年启用至今,每年各自在繁忙季节、在非繁忙季节及全年整体的使用率分别为何;

    (五)在启德体育园兴建的新运动场会否符合举办国际水平田径赛事的场地要求;鉴于新运动场会在湾仔运动场清拆数年后才启用,政府有否评估在过渡期间,单靠将军澳运动场是否可满足举办国际水平田径赛事的场地需求;若有评估而结果为否,政府有沒有补救措施;

    (六)鉴于政府表示考虑改建香港大球场为运动场,政府有否制订落实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为何政府未有替代场地便建议清拆湾仔运动场;及

    (七)政府会否就清拆湾仔运动场及改建香港大球场的建议咨询体育界、学界及公众;若会,详情和时间表为何;政府会否在体育界和学界不支持清拆湾仔运动场的情况下押后或搁置综合发展计划;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 张超雄议员问: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局长")于上月24日本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中表示,政府已在东涌新市镇扩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初步物色到合适地点兴建公众街市。有民间团体指出,东涌及天水围区內有不少地点可供兴建公众街市,而且洪水桥新发展区的人口将会超过20万,加上天水围现时的人口已达30万,单靠在洪水桥新发展区兴建上述公众街市不能满足元朗区居民对在公众街市购物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下列地方兴建公众街市是否可行(以及如不可行,原因为何):

    东涌:

    (i)东涌缆车站旁达东路花园、

    (ii)松慧路城巴有限公司泊车场、

    (iii)侯王庙足球场、

    (iv)逸东村德逸楼旁回旋处空地(近大水渠)、

    (v)逸东村3号停车场、

    天水围:

    (vi)天秀墟现址及部分天秀路公园、

    (vii)天秀路社区园圃、

    (viii)天泽村旁香港女童军总会天水围何超琼活动中心、

    (ix)天水围第一零七区拟建的泳池设施上盖加建楼层、

    (x)天慈村旁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车厂、

    (xi)柏慧豪园公众停车场、

    (xii)第一零八区香港榄球总会多用途场地,及

    (xiii)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车厂;

    (二)鉴于局长在上述会议中表示,当局曾尝试在天水围寻找适合地点兴建公众街市但不果,因而选址在洪水桥新发展区兴建公众街市,当局曾考虑的地点的具体位置,以及该等地点不适合兴建公众街市的原因;

    (三)鉴于有多个新市镇(例如马鞍山、将军澳)及大型屋村(例如安达臣道安达村及安泰村,以及屯门欣田村)的街市均由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香港房屋委员会或私人发展商营运,当局会否承诺在该等新市镇及屋村物色地点兴建由食环署管理的公众街市,以增加街市之间的竞爭,从而纾缓物价高企的问题;如否,当局有何措施协助居民购买到价钱相宜的食品及日用品;及

    (四)当局会否考虑把以人口为参考基础的公众街市规划准则重新纳入《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供日后在规划新市镇时参考;如否,当局有何措施满足居民对在公众街市购物的需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陆颂雄议员问:


有受聘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及专营巴士公司("巴士公司")的巴士车长向本人反映,巴士总站的配套设施(包括洗手间及站长室等设施)一直不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行巴士总站数目,并分别按是否设有为车长而设的(i)休息室、(ii)洗手间及(iii)茶水站列出分项数目;

    (二)鉴于有巴士车长指出,部分巴士总站內未有由港铁公司/巴士公司为其员工而设置的洗手间,因此他们只能使用该等巴士总站附近的商场內的洗手间,但当商场于夜间关闭后,他们便只能使用位于较远地方的公厕,对他们造成不便,相关政府部门会否督促及协助港铁公司及各巴士公司在所有巴士总站为车长设置洗手间;

    (三)鉴于有巴士车长指出,大部分巴士总站并非同时设有为车长而设的休息室、洗手间及茶水站,当局会否要求港铁公司及各巴士公司在各巴士总站提供所有该等设施;及

    (四)鉴于有巴士车长指出,各巴士总站內茶水站的服务质素参差,当局会否要求港铁公司及各巴士公司加强监察辖下茶水站的服务水平?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1. 麦美娟议员问:


破产管理署辖下个案处理部负责破产清盘管理的工作。有该署的工会代表向本人反映,个案处理部的员工在处理个案时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文件存档杂乱无章、沒有清晰的工作指引),以致员工在处理个案时需耗用大量时间搜集相关资料,个案处理效率因而受到影响。该等代表又指出,该部为员工提供的参考手册("手册")的內容不全面并已过时,无助于解决员工在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该署在2012年指派一名高级破产管理主任专责更新手册工作,但至今仍未发出一套內容全面并已更新的手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第一版手册于何时制订;

    (二)破产管理署有否不时更新手册,以配合相关法例的修订和实施;如有,详情及次数,以及为何至今未能提供一套內容全面并已更新的手册;如否,当局会否制订更新手册的时间表及增拨人手负责有关工作;及

    (三)破产管理署有否定期评估手册在提高个案处理效率的作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 梁继昌议员问:
(译文)

烟雾于本年1月8日笼罩香港,而部分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监测站")录得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达8级或以上,显示健康风险甚高及二氧化氮和臭氧等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处于高水平。据报,有一些专家指出,本地的污染物是该烟雾的主要成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监测站(一般及路边)录得空气中的 (i)二氧化氮及(ii)臭氧的年均浓度分别为何;

    (二)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就二氧化氮和臭氧分别所订的 (i)浓度限值及(ii)容许超标次数,与世界卫生组织的 《空气质素指引》所订的相应数值如何比较;2016年的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是否符合空气质素指标及《空气质素指引》所订的目标;

    (三)2016年在香港排放的二氧化氮源自各类空气污染源头(包括车辆、船舶、非道路机械及发电厂)的百分比分别为何;过去3年,当局为减低这些源头的二氧化氮排放量分别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有否评估该等措施是否足以使香港符合空气质素指标及《空气质素指引》所订的目标;

    (四)鉴于香港和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过去数年录得的空气中臭氧年均浓度皆呈上升趋势,当局有否研究珠三角地区臭氧浓度上升的趋势在多大程度上是由香港的空气污染源头引致;鉴于空气中臭氧浓度偏高会促使二氧化氮形成,有否研究臭氧对香港2016年的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所造成的量化影响;及

    (五)过去3年及未来3年,香港、澳门及广东省的当局已采 取/将会采取甚么具体措施,以联手遏止珠三角地区的臭氧空气污染物上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III.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7年1月1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17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号法律公告);

(b)《2017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 机场)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2号法律公告);

(c)《2017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3号法律公告);

(d)《2017年路线表(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4号法律公告);

(e)《2017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5号法律公告);及

(f)《2017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 (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6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3月22日的会议。

2.致谢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感谢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胡志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但对行政长官沒有汲取其历年施政失误的教训以完善任內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本会感到遗憾;行政长官沒有如实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市民对真普选的诉求,以实践《二零一三年施政报告》中有关推动香港向前发展民主的愿景;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除激发社会矛盾、酿成社会撕裂和动荡外,更令行政立法关系跌至冰点;就此,本会促请行政长官就其施政失误公开向全港市民道歉"。

(ii)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遵循立法会的惯例;但就施政报告建议降低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款额、将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一再拖延标准工时的立法工作,以及沒有落实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本会深表遗憾,并促请行政长官就其施政造成社会撕裂,向公众道歉"。

(iii)邵家臻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但对于施政报告建议将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沒有落实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和制订青年政策、拖延立法制订标准工时、忽视学童自杀问题、罔顾社会资源分配不均,以及在其他民生及政制发展方面'全面走数',以制造矛盾及撕裂社会,本会深表遗憾"。

出席的政府官员载于附录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