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28

立法会

议程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7年香港飞航(费用)(修订)规例》114/2017
2.《2017年香港民航(意外调查)(修订)规例》115/2017
3.《2017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令》116/2017
4.《保险业(征费)规例》117/2017
5.《保险业(征费)令》118/2017
6.《2017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119/2017

其他文件

1.第102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016-17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2.第103号-投资者教育中心
2016-17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0/16-17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4.《2016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议员提交)

5.《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郭荣铿议员提交)

6.《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张国钧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4月26日表示,由于卖地及印花稅收入比预期高,而非经营开支较预期少,2016-2017财政年度的综合盈余会由修订预算的928亿元增加180亿元至1,108亿元。财政司司长决定把该笔额外的180亿元预留作教育用途,包括加强高等教育界的学术和科研发展,具体分配和细节会交由教育局按既定程序跟进。另一方面,候任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当选后会即时增加每年50亿元的教育经常开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教育局有否订定该笔180亿元预留款项的分配计划;若有,幼儿、小学、中学、大专和特殊教育5大教育范畴分别可获分配的款项,以及该等款项的具体用途为何;若否,教育局将于何时订定该分配计划;

    (二)教育局有否就180亿元预留款项的分配事宜咨询各教育团体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若有,所得意见为何,以及会否公开该等意见;若否,教育局会否及打算何时进行该等咨询;及

    (三)现届政府有否与候任行政长官及其办公室人员沟通和协调,以确保上述每年50亿元教育经常性开支和180亿元预留款项用得其所;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有关的沟通和协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 许智峯议员问:


今年7月1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成立20周年。据报,国家主席届时可能会访港。另一方面,自2004年至去年每年7月1日,民间人权阵线(下称"民阵")均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免费借出维多利亚公园的足球场,作为游行的集合及起步地点。然而,康文署拒绝了民阵于今年提出的有关申请,因为该等场地已借给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下称"庆委会"),用作举办科学科技展览。康文署表示,庆委会是一个慈善团体,因此可以优先预订使用该等场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接获国家主席将会于香港特区成立20周年期间访港的通知;若有,有关的日期、访问安排,以及预算开支分别为何;

    (二)康文署是否纯粹基于庆委会属慈善团体,决定把上述场地借给庆委会,而沒有考虑其打算在该等场地举办的科学科技展览是否属慈善活动;康文署会否检讨有关申请免费使用康乐设施的审批机制,以确保并非慈善性质的民间组织有公平合理的机会免费使用康乐设施;及

    (三)有否评估康文署拒绝民阵申请的做法,会否给予公众一个负面印象,即政府基于国家主席可能会于香港特区成立20周年期间访港,意图减少游行人数,以营造歌舞昇平的气氛;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3. 何俊贤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上水天平路一幅面积二万平方呎的私人农地上有一个非法经营的戶外烧烤场。据悉,美孚附近的九华径旧村一带亦有两个非法经营的戶外烧烤场。该等烧烤场对附近居民造成气味、噪音及光污染的滋扰,亦带来环境卫生及违例泊车等问题。由于该等烧烤场无牌卖酒,亦导致有顾客醉酒闹事的治安问题。此外,烧烤场欠缺消防设施危害其顾客的安全。尽管当局曾对非法经营戶外烧烤场的人士提出检控,但该等经营者只把罚款视作经营成本之一,反映罚款未能起任何阻吓作用及有关法例存在漏洞,以致有关问题多年来仍未见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哪些法例对戶外烧烤场作出规管,包括经营者须申领甚么牌照;现时合法经营的戶外烧烤场数目,以及有否统计现时非法经营的戶外烧烤场数目;过去3年,每年各政府部门接获多少宗针对戶外烧烤场的投诉,并按投诉內容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定期巡查合法经营的戶外烧烤场,以确保烧烤场按发牌条件及相关法例营运;过去3年,就违反发牌条件或涉及非法构筑物的烧烤场,各政府部门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以及有否对有关经营者提出检控;如有,被定罪人士的判罚为何;有关跟进行动现时的进展为何;鉴于戶外烧烤场长期带来环境卫生、噪音、交通、治安等问题,政府有否计划修订法例以加强规管和提高罚则,并加强执法力度,以改善目前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订立戶外烧烤场违例记分制,烧烤场如被投诉而投诉查明属实可被记分,而记满分的烧烤场须停止营业,以收阻吓作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当局有何其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易志明议员问:


贸易及物流业是本港四大经济支柱之一,其经济贡献占本地生产总值超过两成,而其聘用的人数接近75万。然而,本港的港口货柜吞吐量近年呈下降趋势。此外,据报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本年4月表示,为避免粵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城市之间的恶性竞爭,香港或要放弃部分非优势产业(例如码头货运),并应朝高增值行业方向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与大湾区內其他10个城市的当局商讨制订货运业的分工合作计划;如有,详情为何;

    (二)鉴于政府曾表示会于本月底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其对大湾区规划的意见,该等意见会否包括发展本港货运业的建议;如会,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评估该等建议对货运业、本港经济及劳工市场的影响,而在提交该等建议前会否咨询相关业內人士和团体;及

    (三)鉴于全球10个最繁忙的港口中,有3个位于大湾区,而区內亦有5个民用机场,政府有何计划进一步支持和巩固香港作为区域物流及航空枢纽的地位,以及促进香港的贸易及物流业在大湾区的经济发展中担任龙头角色?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李慧琼议员问:


《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下的执行当局(即屋宇署署长及消防处处长),近年按该条例向综合用途建筑物及住用建筑物的业主,发出消防安全指示(下称"指示")或/及符合消防安全令(下称"命令"),要求他们加装水缸和喉辘系统等消防装置,以切合现时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有不少沒有成立业主立案法团(下称"法团")或居民组织,亦沒有聘请管理公司的大厦(俗称"三无大厦")的业主向本人反映,他们多次组织法团不果,以致不能以法团名义申请有关的楼宇维修贷款及津贴,而愿意承办有关工程的承办商数目有限,以致工程投标价偏高;他们因此难以负担遵从指示或命令涉及的工程费用。据报,有多幢三无大厦的业主近月已收到执行当局发出的罚款通知书,而部分年老业主担心罚款会因继续不遵从指示或命令而递增,他们因此唯有低价出售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执行当局就多少幢综合用途建筑物发出指示或命令,以及有关不遵从指示或命令的检控和定罪的个案分别有多少宗(并按区议会分区及有关建筑物有否成立法团列出分项数字);被定罪人士的一般判罚为何;

    (二)鉴于三无大厦沒有成立法团,当有部分业主不愿意遵从指示或命令时,其他愿意遵从的业主被拖累而被罚款,政府有否评估这情况对愿意合作的业主是否公平,以及会否改变现时一刀切向所有不遵从指示或命令的业主施以罚款的做法,并给予有采取实质行动的业主更长的宽限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参照"楼宇更新大行动",推出"楼宇消防安全更新大行动",为三无大厦的合资格业主提供工程费用津贴,以及技术和物业管理的专业支援;会否立法赋权执行当局为未遵从命令业主的建筑物进行消防安全工程,并于完工后向业主收回费用;会否成立基金,向有经济困难的业主提供资助;会否研究设立建筑物维修事宜管理局,以确保大厦维修工程的招标过程公平,并吸引更多承办商竞投有关的工程合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6. 吴永嘉议员问:


香港特区政府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国策,于去年成立一带一路督导委员会(下称"督导委员会")和一带一路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并委任专员督导办公室的工作。有不少本人所代表的业界人士希望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投资兴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当局于去年6月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正订定第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会制订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架构及职能,该等工作的详情为何;

    (二)当局有否评估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自成立以来进行的各项工作的成效;如有,试举出已成功完成的工作的例子;在督导和统筹相关政策局执行其工作的过程中,有否遇到困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行政长官于上月14日率领一个跨界别的香港特区代表团,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下一步的跟进工作为何;会否探讨向本地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进行的工业活动提供财政支援和稅务优惠,例如把一些目前只适用于本地工商业活动的支援措施的适用范围,扩阔至包括境外工业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7. 容海恩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2010-2011财政年度分阶段在全港不同地区推行个案管理计划,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社区支援服务,并于2014-2015财政年度把该计划扩展至全港18区。截至去年3月31日,医管局共聘用327名个案经理,照顾逾15 400名严重精神病患者(即平均每名个案经理需照顾约47名病患者)。有精神病关注组指出,个案经理近年的流失情况严重,人手短缺问题日趋严重(例如现时某医院联网的个案经理与病患者比例高达1:70)。该等关注组亦指出,抗精神病长效针剂("长效针剂")有助减低病患者(特别是未有依时服药的病患者)的复发机会,而早期病患者若接受长效针剂,可得到较佳治疗效果,长远对病患者及其家属均有好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3个财政年度,按医院联网划分的个案经理数目及他们照顾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数目(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现时医管局根据甚么准则决定哪些严重精神病患者须由个案经理照顾,以及现时每宗个案平均的跟进时间;

    (三)是否知悉现时沒有个案经理照顾而病情属稳定但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数目;医管局有否循其他渠道跟进和监察该等病人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现时有不少先进国家(例如澳洲、美国等)的相关个案经理和病患者比例约为1:20至1:25,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评估需要增聘多少名个案经理才可与该等国家看齐;若医管局有评估,结果为何,包括需要增聘的个案经理数目、实施时间表和所涉开支分别为何;医管局会否制订短、中、长期改善措施,以减轻个案经理的工作量;

    (五)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就提升个案管理的水平制订长远策略;若医管局会,有关的长远策略的具体內容和推行时间表为何;医管局有何措施加强个案经理的培训;

    (六)是否知悉医管局在本财政年度有关严重精神病患者的药物预算开支为何,以及该预算开支与上财政年度的实际开支如何比较;

    (七)是否知悉在上财政年度各公立医院的精神病患者当中,分别服用(i)第一代及(ii)第二代口服抗精神病药物,以及接受(iii)第一代及(iv)第二代长效针剂的病患者数目及其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及

    (八)会否向医管局增拨资源,使更多精神病患者获提供长效针剂,尤其是副作用较少的第二代长效针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长远而言,有否计划将长效针剂列为医管局药物名册的第一线药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姚思荣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演词中提到,政府将邀请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向打算推出具本地特色的旅游项目的活动主办机构和旅游业界提供资助,以鼓励发展更多元化的旅 游产品,吸引更多旅客访港。另一方面,旅发局于今年4月推出 名为"旧城中环"的旅游项目,整合中环的历史建筑及地标、艺术文化、美食及娛乐等本地特色为旅游步行路线。旅发局并计划将此类旅游项目推展至其他富特色的地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活动主办机构及旅游业界为推出具本地特色旅游项目而向旅发局申请资助的手续,以及预算每宗申请最高可获的资助额为何;

    (二)是否知悉,旅发局在未来3年计划在哪些地区推出类似旧城中环的旅游项目,以及有关的时间表和预计开支为何;

    (三)未来3年,当局除提供第(一)项提及的资助外,还会推 出哪些措施,支援旅游业界发展更多元化的旅游产品; 及

    (四)鉴于有旅游业人士指出,发展具本地特色旅游项目的障碍之一是欠缺对本地历史、文化和古迹等方面具深厚认识的旅游业从业员(特别是导游),当局会否向旅游业从业员提供相关培训,以便他们更专业地向游客推介本地文化特色;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9. 黃定光议员问:


立法会秘书处搜集所得的资料显示,2016年9月在职公务员人数为165 927人,而公务员职位空缺接近9 000个,有关数字较2007年9月分别增加7.9%和约200%。另外,在2015-2016财政年度有7 766名公务员离职,当中退休公务员约占80%。就公务员流失和招聘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有多少名公务员退休,以及当中以合约方式继续受聘的人数及他们平均获续聘的年期为何;

    (二)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因退休以外理由离职的公务员人数为何,以及当中中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人数为何;

    (三)当局预计本财政年度终结时会有多少个公务员职位空缺,以及当中出现最多空缺的职位及其原因为何;有否评估该情况对政府的运作会构成甚么影响;当局有何新措施尽快填补有关空缺;

    (四)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新入职的公务员人数,以及入职人数最多的职位为何;及

    (五)鉴于据报在2015-2016财政年度离任的首长级公务员中,约90%属正常退休,当局有否部署培训足够具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公务员填补有关空缺,以免出现青黃不接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0. 刘小丽议员问:


廉政公署于上月拘捕一间工务试验所的21名职员,怀疑他们贪污,并就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大桥")相关工程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署")呈交虛假的混凝土压力测试报告。该试验所由拓展署外判的服务供应商("涉事承判商")营运。此外,拓展署于去年7月怀疑该试验所的人员窜改部分测试报告所载时间("窜改报告事件")。涉事承判商于去年9月向拓展署承认其人员曾窜改报告,以使记录中显示的测试时间在时限要求之內。然而,直至上述拘捕行动被报道,拓展署才公布该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窜改报告事件于去年9月获证实至上月,拓展署一直沒有公布该事件的原因为何;

    (二)现时各政府部门就工务工程事故、失误及违规行为(包括承判商涉嫌造假事件)互相通报及向公众公布的机制为何;

    (三)涉事承判商由2012年至今,有否获批就其他工务工程进行混凝土测试的合约;如有,以表按年列出每份合约的下述资料:(i)合约编号、(ii)工程名称、(iii)中标日期、(iv)工程开展日期、(v)预计工程完工日期、(vi)涉及的费用及(vii)批出合约的政府部门;

    (四)当局会否立即就第(三)项所述工程项目的结构进行(i)目测、(ii)非破坏性混凝土结构强度测试(俗称"打石屎枪")及(iii)取芯测试检查,以释除公众疑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将如何处理涉事承判商未完成的合约;及

    (六)鉴于在窜改报告事件获证实后,拓展署除了给予涉事承判商一个不合格的季度评核报告外便沒有施加任何惩处,而且沒有禁止涉事承判商竞投工务工程,反而于今年3月向其批出一份新工务工程合约,当局会否(i)收紧甄选工务工程承判商及评核其表现的机制,并(ii)提高对违规/违约承判商的惩处,以加强阻吓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1. 邵家辉议员问:


根据2012年3月2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燕窝属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內地的物品。此外,中国籍旅客携带生活用品及保健食品进境內地在数量方面亦受限制,而且有关限量自1996年至今一直未有调高。有零售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该等限制对內地居民在港的购物消费造成莫大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实施上述限制的原因和情况;

    (二)过去5年,有否评估该等限制对本港零售业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零售业人士指出,內地当局已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与马来西亚和印尼当局签订议定书,准许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及印尼燕窝产品进口內地,因此內地当局实施燕窝从香港携带进境內地禁令的意义不大,政府会否与內地当局磋商下述事宜:(i)取消燕窝从香港携带进境的限制,以及(ii)参考香港出口燕窝到欧美等地的做法,制订一套內地当局、香港政府及零售业界皆接受的燕窝进境检疫方案;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要求內地当局因应现今內地经济长足发展的状况及內地居民的购买力和需要已有所上升,提高他们携带生活用品及保健食品进境內地的限量及该等限量适用的价值上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梁志祥议员问:


有专上院校的员工协会向本人求助,表示其院校的教职员为带领学生前往外地以进行交流活动,需于机场內及在飞机上为照顾学生而工作或候命,但他们当中属某职级的教职员不获资方视为在该段时间超时工作,因而不获补假。有关教职员带领学生前往外地以进行交流活动所涉超时工作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有关的劳资纠纷的(i)个案数目、(ii)详情及(iii)跟进工作为何;

    (二)是否知悉,各间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大学有否就上述事宜制订指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教资会会否要求该等大学制订有关指引;及

    (三)是否知悉,各间受公帑资助的专上院校(教资会资助大学除外)及官立中小学有否就上述事宜制订政策,以及该等政策与有安排学生前往外地以进行交流活动的决策局(例如教育局及民政事务局)的有关政策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3. 叶刘淑仪议员问:


众多本地象牙业店东和工匠向本人反映,过去数十年业界在领有渔农自然护理署签发的有效管有许可证下管有及销售象牙,而至今本地仍有约数十公吨附有管有许可证的象牙存货。政府于去年6月表示,拟推行分阶段淘汰本地象牙贸易的计划,于2021年底停止续发管有许可证,届时管有象牙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此外,象牙及其制成品按法例不得出境或销往海外,因此业界难以把现存象牙清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附有管有许可证的象牙存货量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5年,本地象牙或象牙制品的销售量为何;

    (三)有否措施协助业界处理在上述限期届满后尚未售出的象牙存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采纳业界的建议,由政府向贸易商购入附有管有许可证的象牙存货,并捐赠予本地博物馆作保育教育和展览用途;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4. 黃碧云议员问:


根据2015年一项在美国发表的研究报告,一个爱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终身治疗费用为338,000美元(即约2,629,640港元)。过去3年,医院管理局向暴露于爱滋病病毒后的人士施予预防药物("暴露后预防性投药")的平均每宗个案开支约为8,800元。換言之,只要每290位接受该等药物的人士当中有一人因服用该等药物而成功预防爱滋病病毒感染,此介入措施已具成本效益。这情况可证明及时地提供暴露后预防性投药,除了能在高风险社群中有效地预防终生的爱滋病感染外,亦有助政府节省高昂的抗爱滋病药物开支。然而,爱滋病及性病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现时不建议向非职业性暴露的人士(例如经性接触暴露于爱滋病病毒的人士)例行地施予暴露后预防性投药,以作预防爱滋病之用。另一方面,香港爱滋病顾问局("顾问局")在上月发表的《香港爱滋病建议策略(2017至2021年)》中指出,爱滋病新增个案数目近年持续上升,未来数年是决定香港爱滋病疫情会否失控的关键时期。该局又建议科学委员会考虑修订关于非职业性暴露后预防性投药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7个财政年度,每年关于公营部门治疗和护理爱滋病病人的下述资料:(i)卫生署的开支、(ii)医院管理局的开支、(iii)医护人员数目及(iv)病人数目(按下表列出);

    财政年度(i)(ii)(iii)(iv)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7    

    (二)会否在未来数年增拨资源以应付香港爱滋病疫情恶化的情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因应顾问局的建议,要求科学委员会在短期內修订其有关非职业性暴露后预防性投药的建议;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陈健波议员问: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最快会于明年中推出终身年金计划("公共年金计划")。该计划的初步设计如下:(i)65岁或以上人士可在存入一笔过保费后随即每月收取年金直至终老、(ii)保费的上限及下限分别定为一百万和五万元,以及(iii)计划初期的额度为一百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在公共年金计划推出后,针对不同年龄组别和社会阶层的人士进行咨询,以决定需否增加该计划的额度;如会,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参考私营的年金计划,在推行公共年金计划时采取较弹性的安排,例如容许市民在60岁投保但到65岁才开始收取年金,以期增加年金款额;及

    (三)会否研究公共年金计划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接轨,容许长者选择把从强积金计划提取的累算权益投入公共年金计划,并且提高保费金额上限,以改善中产人士所获的退休保障;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陈志全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6月15日向本会表示,为减低飞机噪音对居住在航道附近居民的影响,民航处已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颁布的管理飞机噪音平衡方针,实施了多项消减飞机噪音的措施,包括要求飞机在深夜时分尽量避免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在起飞时使用国际民航组织的噪音消减起飞程序,以及在降落时使用持续降落模式。此外,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正研究引入与飞机噪音相关的环境收费,以鼓励更多航空公司采用较宁靜的飞机机种,并会就研究结果咨询航空业界及相关持份者。然而,本人得悉,现时每天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7时时段的飞机噪音仍经常对不少居民造成滋扰,令他们难以入睡。近月本人更接获马湾居民投诉,指不少飞机起飞后,飞越马湾时的飞行高度仍在5 000英呎以下,违背了当局多年前许下所有离港飞机均会以不低于7 000英呎的高度飞越马湾上空的承诺。此外,部分飞机在7 500英呎以下的高度飞越市区,令市区居民饱受航机噪音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去年以(i)5 000英呎以下、(ii)5 000至7 000英呎,以及(iii)7 000英呎以上的高度飞越马湾上空的离港飞机数目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去年4月至本年5月,每月各飞机噪音监察站在每天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7时时段录得飞机噪音水平达(i)70至74分贝、(ii)75至79分贝,以及(iii)80分贝或以上的数据分别为何;

    (三)去年的离港飞机当中,噪音水平达80分贝或以上的飞机机种及所属航空公司为何;

    (四)是否知悉机管局就引入上述环境收费进行的研究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及

    (五)民航处会否进一步加强现行消减飞机噪音的措施,以减低对有关地区居民的滋扰;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蒋丽芸议员问:


本人得悉,近日有一名求助人在与公职人员会面时,在沒有知会对方下把对话录音。该名公职人员得悉此事后感到不满,并向一名上级反映该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当公职人员面对刑事审讯或纪律研讯时,在其不知情下录制的该人员与他人的对话录音一般会否获准呈堂作为证据;如有研究而结果为会,有否评估该情况是否变相鼓励一方在对方不知情下把对话內容录音的行为;

    (二)有否研究一方在对方不知情下把对话內容录音的行为,在甚么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61条中"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罪行;当有遇到同类事件的公职人员报警时,警方会否展开刑事调查,以查明是否有人干犯该罪行;如不会,警方会把有关事件列为甚么案件处理;及

    (三)会否推行有效措施,以促进公职人员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减少同类事件发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8. 李国麟议员问:


为确保供本港病人使用的血液安全,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输血服务中心")将每袋收集回来的血液进行传染病测试,包括爱滋病病毒测试。根据该中心的捐血指引,因某些行为而有较大机会感染病毒的人士(例如曾与另一男士发生性行为的男士)不应捐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10年,有多少宗怀疑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病病毒的个案;输血服务中心有否调查有关血液是否已通过传染病测试,以及有关捐血者有否违反捐血指引;

    (二)有否订立机制,监察有意捐血的人士有否遵守捐血指引,以确保血液安全;及

    (三)鉴于有一些国家(例如美国、新西兰等)容许在过去12个月內沒有与另一男士发生性行为的男士捐血,是否知悉输血服务中心会否检讨其永久限制该类人士捐血的做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陆颂雄议员问:


目前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可透过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中央管理的"个体聘用"合约(俗称"T合约"),委聘承办商按定期合约聘用资讯科技合约员工("T合约员工"),以提供资讯科技服务及支援。有工会近日向本人反映,该等员工的薪酬待遇较职责相若的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为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把投标者在投标书中承诺给予T合约员工的薪酬待遇(包括工资水平、工时)列为T合约的评审准则;如会,详情(包括该等准则所占比重)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订定并公布承办商须给予各职级T合约员工的最低薪酬待遇,以防止该等员工遭压低或克扣工资;

    (三)会否定期抽查或要求承办商提交T合约员工的支薪纪录,以监察承办商有否按其与员工签订的聘用合约所载薪酬待遇条文发放薪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加强向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的T合约管理人员、承办商及T合约员工宣传该类雇员可获的劳工权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20. 陈沛然议员问:


有体育界人士指出,五人足球在亚洲以至全球日趋普及,并已被列为2018年夏季青年奧林匹克运动会和2019年东亚青年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之一。然而,由于五人足球在港未获政府和香港足球总会("足总")足够重视,该运动的发展因缺乏设施和政策支持而受到窒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香港五人足球代表队的男子队及女子队现时在国际足球协会("国际足协")的世界和亚洲排名分别为何;

    (二)有否研究本港的五人足球发展情况,以及与邻近国家/地区如何比较;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尽快委聘顾问进行研究;

    (三)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每个五人足球场的下列资料(以表列出):

    (i)地址、

    (ii)处于室內还是室外、

    (iii)球场长度和阔度、

    (iv)地台铺垫物料、

    (v)属以下哪种情况:设有围网兼回弹墙、设有独立围网及回弹墙,或两者皆缺、

    (vi)是否符合国际足协的非国际性比赛标准、

    (vii)是否符合国际足协的国际性比赛标准、及

    (viii)建造价;

    (四)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在足总注册的五人足球(i)球员、(ii)教练(包括持有足总和亚洲足球协会各级教练证书者)及(iii)裁判员的人数,以及按年变动分别为何;

    (五)过去5年,每年(i)当局专门为五人足球进行的推广工作的详情(包括成效和开支)为何,以及(ii)由康文署主办或资助的五人足球赛事的球员和观众的总人次;及

    (六)未来5年,当局会否新建符合国际足协的国际性比赛标准的五人足球场,或改建现有的五人足球场以达致该标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1. 梁继昌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7月选出16位申请者参加美食车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于本年2月2日正式开始,至今已有12部美食车在取得相关牌照后开业。各美食车须轮流在8个指定的旅游景点营业,但有营运者指部分营运地点的人流不理想以致生意欠佳。先导计划开始后不久,即有一个未开业的营运者退出,而在当局于本年4月推出多项优化措施后,再有一个未开业的营运者退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先导计划正式开始以来,当局有否就美食车的营运状况(包括各营运地点于不同时间的人流和各营运者的营业额)进行统计;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进行有关统计;

    (二)当局会否考虑改变先导计划作为旅游推广项目的定位,以及把更多人流畅旺的地点列为美食车的营运地点,以改善美食车的经营环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建立与营运者持续沟通的机制,以了解他们在经营上遇到甚么困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了解部分营运者退出先导计划的原因,以及有否检讨该计划,以免再有营运者退出;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2. 姚松炎议员问:


政府可否根据政府统计处发表的《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报告》,向本会提供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及2016年每年的下列统计数字:
  • (一)所有家庭住戶按其每月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后划分为10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

    (二)全港市民按其人均住戶每月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后划分为10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市民的人均住戶每月入息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

    (三)所有就业人士按其每月就业收入(由低至高)排列后划分为10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就业人士就业收入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

    (四)所有就业人士按其每月就业收入(由低至高)排列后划分为10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就业人士再分别按性别、年龄组别、教育程度、就业身份(即雇员、雇主及自营作业者)、行业主类和职业组别划分的数目;及

    (五)分别按(i)家庭住戶每月入息、(ii)人均住戶每月入息和(iii)就业人士就业收入计算的坚尼系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政府法案



首读

1.《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2.《2017年中医药(修订)条例草案》

3.《2017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2.《2017年中医药(修订)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2017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草案》环境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6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2日
随立法会CB(3) 636/16-17号文件发出)

(《2016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7年6月13日随立法会CB(3) 672/16-17(01)号文件发出) (与2017年6月14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2.《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7日
随立法会CB(3) 645/16-17号文件发出)

(《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7年6月13日随立法会CB(3) 673/16-17(01)号文件发出) (与2017年6月14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3.《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IV. 议案



1.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于2017年3月28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5条批予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The Kowloon Motor Bus Company (1933) Limited)的、以2017年第1773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內,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2.5项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的议案。

邵家辉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I的议案。

张超雄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II的议案。

邵家辉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V的议案。

邵家辉议员动议载于附录V的议案。


(该5项议案并已于2017年6月9日及12日
随立法会CB(3) 659/16-17CB(3) 663/16-17号文件发出)

(5项修订《2017年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的拟议决议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7年6月13日随立法会CB(3) 674/16-17(01)号文件发出) (与2017年6月14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V.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志祥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7年5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81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7年5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7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02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

3.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7年6月14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20/16-17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8)《2017年〈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 (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生效日期) 公告》(2017年第73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4.制订单车友善政策,将单车定为交通运输工具

许智峯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将单车定为交通运输工具之一,并尽快为香港制订单车友善政策,鼓励市民于市区及郊区以单车代步,从而达致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推动低碳运输的目标;政策的具体措施包括:

(一)在进行市区重建时,预留土地建设单车径,以完善市区的单车径网络;

(二)于新海滨发展项目,增设交通运输、消闲及运动兼容的单车径;

(三)在全港增设单车泊位,特别于政府建筑物及公营机构处所增设公众单车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研究于政府契约及卖地条款中加入条文,规定新发展项目须加设单车设施配套;

(五)修改《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有关单车设施的內容,并更改路边渠盖的设计,以营造单车友善的环境;

(六)推出试验计划,在市区非主要干道设立'单车专用'或'交通共融'行车线;

(七)在顾及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容许单车在指定的宽敞行人路上行驶;

(八)研究将电动单车合法化;

(九)加强宣传及教育,向市民灌输有关单车共享道路的知识,并在驾驶考试中加入单车共享道路的內容,从而提升驾驶者对有关资讯的认知;

(十)进一步放宽现时市民携带单车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限制;

(十一)鼓励及扶助'共享单车'或'自助单车租借'行业的发展;及

(十二)检讨全港单车径的管理及指示牌的设计,以确保有关设施合乎国际水平。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陆颂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单车获公认为环保交通工具,因此";在"重建时,"之后加上"透过规划";在"(三)"之后加上"参考海外提供单车泊位设施的经验,例如日本的地底单车停车场,";在"中有关"之后删除"单车设施",并以"在不同地区提供单车泊位数量"代替;在"內容,并"之后加上"落实运输署的《香港现有新市镇单车径网络及停泊设施交通运输研究》报告中提出改善单车径设计的建议,包括竖立适当交通标志、扩阔单车径急弯位置、使用弹性塑胶护柱取代钢护柱及适当地覆盖排水渠,以及";在"行车线"之后加上",有关计划可参考欧洲及其他国家的做法,于行车道上增设单车专用的道路标记,以确保单车使用者享有平等的道路使用权";在"行驶"之后加上",并相应修订《道路交通条例》,以优化单车使用者使用行人路的规则";在"驾驶者"之后删除"对有关资讯",并以"及骑单车人士对道路安全"代替;在"(十一)"之后删除 "鼓励及扶助",并以"积极制订政策扶助本地单车制造业及相关行业,包括"代替;在"'共享单车'"之后删除"或",并以"、"代替;在"'自助单车租借'"之后加上"、单车维 修及零件";在"的发展;"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三) 举行更多大型单车比赛及单车相关活动,以培养市民对使用单车的兴趣,从而使单车成为市民的代步工具"。

(ii)陈恒镔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越来越多市民以单车作为代步工具或用作消闲用途,";在"(一) 在"之后删除"进行市区重建时,",并以"合适地区"代替;在"建设单车径,"之后删除"以完善市区的单车径网络",并以"并尽快完成贯通新界东、西的单车径接驳工程,以连系新界各区的单车径"代替;在"项目,增设"之后删除"交通运输、消闲及运动兼容的";在"(三)"之后删除"在全港增设单车泊位,特别",并以"全面检视单车泊位的供应,包括"代替;在"建筑物"之后删除"及",并以"、"代替;在"处所"之后加上"、铁路沿线车站及离岛码头等";在"公众单车泊位"之后删除"及",并以",以及引进新型自动单车停泊系统及其他"代替;在"设施配套"之后加上",并协助现有屋苑增设单车泊位";在"'单车专用'"之后删除"或'交通共融'";在"(七)"之后删除"在顾及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容许单车在指定的宽敞行人路上行驶;(八) 研究将",并以"为"代替;在"合法化"之后加上"开展研究";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八)"代替;在"考试中加"之后删除"入",并以"强"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九)"代替;在"进一步"之前加上"在广泛咨询各持分者意见后,研究";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代替;在"扶助"之后删除"'共享单车'或'自助单车租借'行业的",并以"不同营运模式的单 车租赁服务在公平和有规管的环境下"代替;在"发展;"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一)"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有关设施合乎国际水平",并以"市民易于理解;及(十二) 定期巡查及勘察单车径,并尽快修补损毀设施,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代替。

(iii)姚松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一)"之后加上"在市区提供单车专线,并";在"建筑 物"之后删除"及",并以"、"代替;及在"处所"之后加上"及人流多的地点"。

(iv)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的发展;"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三) 以善用数据作智慧城市规划为基础,设计合适的单车路线,以提升交通效益"。

出席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5.倡议成立'婴儿基金'

蒋丽芸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新一代孩子是明日社会的接班人,我们这一代应致力为他们铺设好踏入社会的台阶;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透过不同形式的经济支援,包括参考现行儿童发展基金及海外多个具持续性且含储蓄成份的成长基金的做法,为新生婴儿设立具持续性及累积性,并包含政府、家庭及第三方(例如基金持有人的亲友)共同储蓄的'婴儿基金';基金用途应主要用于进修、置业及应付危疾,亦可与退休保障合并,令孩子从小建立个人储蓄的习惯,为将来未雨绸缪;基金亦让来自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的孩子均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因而拉近贫富差距及纾缓跨代贫穷,令他们的成长充满盼望、踏入社会时更有自信,以及更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启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孩子是"之前删除"新一代",并以"政府于2015年发表题为《人口政策 - 策略与措施》的报告中提出'提升本地培育人才的质素',而"代替;在"支援,"之后删除"包括",并以"以财政盈余或注资方式成立社会和个人两个层面的'婴儿基金';在社会层面成立的'婴儿基金'可用作推动各项有利儿童成长及发展的措施,例如改善社区育婴设施、加强社区幼儿照顾服务,以及扩展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至全日制及长全日制幼稚园等,并为基层家庭孩子提供额外支援;在个人层面成立的'婴儿基金'可"代替;在"共同储蓄的"之后删除" '婴儿基金';基金用途应主要用于",并以"戶口;此类基金应为供款的家庭及供款的第三方提供稅务宽减,并按孩子的意愿用于自身的成长及发展,包括成长规划、培养兴趣,以至"代替;在"危疾"之后加上"等";在"亦可与"之后删除"退休保障",并以"孩子的储蓄保险及教育基金等"代替;及在"绸缪;"之后加上"此类"。

(ii)邵家臻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孩子是"之前删除"新一代";在"社会的接班人"之前删除"明日";在"踏入社会的"之后加上"公平";在"台阶"之后加上",以避免跨代贫穷,同时促进代际公义";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先设立全民性的婴儿津贴,并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让所有孩子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后,才考虑";在"透过"之后加上"其他";在"家庭及"之后删除"第三方(例如基金持有人的亲友)",并以"私营企业"代替;在" '婴儿基金' "之后删除";基金",并以",让各方共同投入资源,以投资社会的未来;基金每月的供款应设上限,且不设有任何"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应主要用于进修、置业及应付危疾,亦可与退休保障合并,令孩子从小建立个人储蓄的习惯,为将来未雨绸缪;基金亦让来自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的孩子均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因而拉近贫富差距及纾缓跨代贫穷,令他们的成长充满盼望、踏入社会时更有自信,以及更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并以"限制"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VI. 请求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7条及《议事规则》第90条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共两项请求)

1.律政司的请求载于附录VI,并已于2017年6月1日随立法会CB(3) 625/16-17号文件发出。

2.律政司的请求载于附录VII,并已于2017年6月5日随立法会CB(3) 638/16-17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