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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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6-17)20 | 建议2017-18年度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开设1个金融发展局行政总监非公务员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3年,以领导金融发展局秘书处 |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金融发展局秘书处高级顾问/金融发展局秘书处主管)
(财经事务委员会曾于2016年11月15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326/16-17(02)) | ||
2. | EC(2016-17)21 | 建议保留发展局工务科2个编外职位,即1 个首席政府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 点)和1个政府建筑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由2017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2 年3月31日止,为期4年9个月,以继续推展起动九龙东的政策措施 |
(出席人员: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发展局起动九龙东专员/发展局起动九龙东副专员/土木工程拓展署启德办事处专员)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6年11月22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361/16-17(01)) | ||
3. | EC(2016-17)23*注释符号代表重新提交的文件 |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开设1个总警司常额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 |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香港警务处高级警司(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香港警务处警司(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
(保安事务委员会曾于2014年6月3日和2016年12月6日讨论此项建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4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ESC67/14-15(01)和ESC104/14-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