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6-17)20
建议2017-18年度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开设1个金融发展局行政总监非公务员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3年,以领导金融发展局秘书处
审议中
2.
EC(2016-17)21
建议保留发展局工务科2个编外职位,即1 个首席政府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 点)和1个政府建筑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由2017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2 年3月31日止,为期4年9个月,以继续推展起动九龙东的政策措施
尚未处理
3.
EC(2016-17)23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开设1个总警司常额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