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6-17)23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开设1个总警司常额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
审议中
2.
EC(2016-17)22
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在社会福利署开设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
尚未处理
3.
EC(2016-17)24
建议由2017年4月1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将知识产权署1 个助理署长(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以提供常额的首长级人员专责支援,继续履行有关专利的职务和责任
尚未处理
4.
EC(2016-17)25
建议开设2个编外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即在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科)开设1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为期2年半,以加强首长级人员支援,推行与食物安全有关的各项新政策和立法建议;以及在食物环境卫生署开设1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大约7年,至2024年3月31日止,以掌管新成立的机构及系统管理科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