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6-17)28建议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务科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加强首长级人员支援,以处理香港在国际间稅务合作方面的政策及立法事宜;以及将稅务局1个总评稅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转为常额职位,以应付日益繁重的工作量及处理各项与印花稅有关的政策措施

通过

2.EC(2016-17)29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开设4个首长级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政府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2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领导新设立的可持续大屿办事处,至2021年3 月31日止;以及因应成立可持续大屿办事处及重组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各现有拓展处,重新调配署内3个属首长级薪级第3点、5 个属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13个属首长级薪级第1点的职位

审议中

3.EC(2017-18)1建议保留民政事务局辖下关爱基金秘书处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5年,由2017年7月1日起,至2022 年6月30日止,以继续为基金提供专职首长级人员的支援,确保基金畅顺运作

尚未处理

4.EC(2017-18)2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下开设1个总调查主任非公务员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0年3月31日止,为期约3年,以领导独立民航意外调查机构

尚未处理

5.EC(2017-18)3建议把4个水务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重订为4个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切合运作需要及加强人力规划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