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一次会议

修订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6年12月16日举行的第十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515/16-17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2016年12月23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1/16-17号文件)

IV.

2016年12月3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2/16-17号文件)

V.

将于2017年1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249/16-17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卢伟国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

-《建造业工人注册(豁免)规例》;及

-《2016年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修订附表1及1A)公告》

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3日随立法会CB(3)250/16-17号文件发出)

(ii)梁耀忠议员就"爭取手语成为香港官方语言"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6年12月30日随立法会CB(3)244/16-17号文件发出)

(iii)郭伟强议员就"对下任行政长官的期望"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6年12月30日随立法会CB(3)245/16-17号文件发出)

VI.

将于2017年1月1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行政长官施政报告

(b)议员议案

毛孟靜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就《〈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 (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3日随立法会CB(3)252/16-17号文件发出)

VII.

将于2017年1月19日举行的行政长官答问会



VI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16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及《2016年律师执业(修订)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369/16-17号文件)

(b)《〈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517/16-17号文件)

IX.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516/16-17号文件)

X.

立法会议员与区议会议员举行会议及午餐聚会的安排


(立法会CB(4)375/16-17号文件)

XI.

立法会议员与乡议局议员举行会议及午餐聚会的安排


(立法会CB(4)376/16-17号文件)

XII.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成立调查委员会


(立法会CB(3)251/16-17号文件)

XIII.

其他事项



姚松炎议员建议寻求內务委员会同意,在2017年1月1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大埔沙螺洞据报受到破坏一事提出急切口头质询
(立法会CB(2)548/16-17(01)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