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二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7年1月6日举行的第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570/16-17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3/16-17号文件)

IV.

将于2017年1月1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9/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572/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1月11日随立法会CB(3)269/16-17号文件发出)

(b)议员议案

(i)谭文豪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就《〈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12日随立法会CB(3)276/16-17号文件发出)

(ii)谢伟俊议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11日随立法会CB(3)270/16-17号文件发出)

V.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571/16-17号文件)

VI.

发展事务委员会前往东江流域进行职务考察的建议


(立法会CB(1)419/16-17号文件)

VII.

2017年施政报告的辩论安排


(立法会CB(3)268/16-17号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