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 通过会议纪要2017年1月6日举行的第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570/16-17号文件) |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23/16-17号文件) | |||
| IV. | 将于2017年1月1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9/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572/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1月11日随立法会CB(3)269/16-17号文件发出) | |||
| (b) | 议员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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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谭文豪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就《〈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12日随立法会CB(3)276/16-17号文件发出) | |||
| (ii) | 谢伟俊议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1月11日随立法会CB(3)270/16-17号文件发出) | |||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571/16-17号文件) | |||
| VI. | 发展事务委员会前往东江流域进行职务考察的建议(立法会CB(1)419/16-17号文件) | |||
| VII. | 2017年施政报告的辩论安排(立法会CB(3)268/16-17号文件) | |||
| VIII. | 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