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2017年6月2日举行的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564/16-17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 ||
(i) | 《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3/16-17号文件) | ||
(ii) | 《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4/16-17号文件) | ||
(b) | 2017年6月2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7年6月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72/16-17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7年6月14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0/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1570/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53/16-17号文件发出) | ||
(b) |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
(i) | 《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
| ||
(ii) | 《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草案》
| ||
(c) | 政府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就《2017年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3)659/16-17号文件发出) | ||
(d) | 议员议案
| ||
(i) | 梁志祥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49/16-17号文件发出) | ||
(ii) | 黃定光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2017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50/16-17号文件发出) | ||
(e) | 请求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7条及《议事规则》第90条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以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律政司提出的请求已载列于2017年6月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638/16-17号文件內) | ||
V. | 将于2017年6月2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质询
(立法会CB(3)643/16-17号文件) | ||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7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 ||
(c) |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 ||
(d) | 议员议案
| ||
(i) | 尹兆坚议员就"正视七一游行市民的诉求"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47/16-17号文件发出) | ||
(ii) | 邝俊宇议员就"维护动物权益"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3)648/16-17号文件发出)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2017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1171/16-17号文件) | ||
VI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1565/16-17号文件) | ||
VIII.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