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十八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6日举行的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686/16-17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17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1/16-17号文件)

(ii)《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2/16-17号文件)

(b)2017年6月16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7年6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3/16-17号文件)

IV.

将于2017年6月2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2/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1688/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6月21日随立法会CB(3)719/16-17号文件发出)

(b)质询
(立法会CB(3)709/16-17号文件)

(c)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17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修订)条例草案》

(ii)《2017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

(iii)《2017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d)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7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

V.

将于2017年7月5日举行的行政长官答问会



VI.

将于2017年7月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710/16-17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环境局局长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第44‍条及《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5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21日随立法会CB(3)718/16-17号文件发出)

(d)议员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e)议员议案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17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174/16-17号文件)

(b)《道歉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周浩鼎议员作口头汇报。

(c)《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受保障安排)规例》及《2017年〈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陈振英议员作口头汇报。

(d)《2017年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修订附表1)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175/16-17号文件)

VI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687/16-17号文件)

IX.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周浩鼎议员的议案成立调查委员会


(立法会CB(1)1176/16-17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蒋丽芸议员建议寻求內务委员会同意,在2017年6月28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红磡一幢唐楼的露台倒塌提出急切口头质询
(立法会CB(2)1708/16-17(01)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