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十九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7年6月23日举行的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742/16-17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17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5/16-17号文件)

(ii)《2017年雇佣(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4/16-17号文件)

(b)2017年6月2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7年6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6/16-17号文件)

IV.

将于2017年7月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3/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1744/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6月28日随立法会CB(3)761/16-17号文件发出)

(b)议员议案

谭文豪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下列附属法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i)《2017年香港民航(意外调查)(修订)规例》;及

(ii)《2017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令》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28日随立法会CB(3)763/16-17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17年7月1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754/16-17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道歉条例草案》

(ii)《2017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i)环境局局长根据《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598章)第5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27日随立法会CB(3)758/16-17号文件发出)

(ii)民政事务局局长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9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20日随立法会CB(3)713/16-17号文件发出)

(iii)民政事务局局长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7(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6月22日随立法会CB(3)732/16-17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87/16-17号文件)

(e)议员议案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梁志祥议员作口头汇报。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743/16-17号文件)

VIII.

发展事务委员会考察团东江流域职务考察报告


(立法会CB(1)1209/16-17号文件)

I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