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红楼)公告》
小组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 期:
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上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
CB(1)778/16-17(01)
号文件
(于2017年4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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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2017年3月3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
CB(1)778/16-17(02)
号文件
(于2017年4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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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因应委员在2017年3月31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宜所作的回应
相关文件
2017年第3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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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红楼)公告》
档号︰
DEVB/CHO/1B/CR/14/39
(发展局于2017年3月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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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把新界屯门青山近石角咀村的红楼宣布为暂定古迹"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
LS45/16-17
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5日随立法会CB(2)1002/16-17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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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报告
I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