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红楼)公告》
小组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上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CB(1)778/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4月7日发出)

-因应2017年3月3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778/16-17(02)号文件
(于2017年4月7日发出)

-政府当局因应委员在2017年3月31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宜所作的回应

相关文件

2017年第37号法律公告

-《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红楼)公告》

档号︰DEVB/CHO/1B/CR/14/39
(发展局于2017年3月发出)

-关于"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把新界屯门青山近石角咀村的红楼宣布为暂定古迹"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5/16-17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5日随立法会CB(2)1002/16-17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I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