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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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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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与团体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 ||
立法会CB(4)1232/16-17(01)及(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有关2017年5月23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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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068/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5月22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其修订建议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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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73/16-17(01)号文件
(英文本及中文本分别于2017年5月4日及5日发出) 及立法会CB(4)1028/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 | - | 小组委员会法律顾问于2017年5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5月17日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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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028/16-17(02)及(03)号文件
(于2017年5月22日发出) | - | 有关2017年5月5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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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32/16-17(01)及(02)号文件
(于2017年4月27日发出) | - | 有关2017年3月21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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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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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THB(T)L1/12/65
(运输及房屋局于2017年2月发出) | -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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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LS35/16-17号文件
(于2017年2月23日随立法会CB(2)881/16-17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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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75/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3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两项根据《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第237章)及《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提出的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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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75/16-17(02)及(03)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6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就两项根据《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第237章)及《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提出的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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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不出席会议的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 |||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hc/sub_leg/sc106/general/sc1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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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