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
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首次会议
日 期: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时 间:
下午4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A
议程
I.
选举主席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档号:
THB(T)CR 19/5591/72
(运输及房屋局于2017年3月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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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
LS41/16-17
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5日随立法会CB(2)1002/16-17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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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
CB(4)754/16-17(01)
号文件
(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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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秘书处就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提出的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
CB(4)754/16-17(02)
号文件
(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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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3月2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其他相关文件
2016年第101号法律公告
(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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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道路交通(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
立法会
CB(4)119/15-16(06)
号文件
(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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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于2015年11月向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题为《公共交通策略研究》 - 公共小巴数目法定上限的文件
II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