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
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首次会议

日 期: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A

议程
I.

选举主席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档号:THB(T)CR 19/5591/72
(运输及房屋局于2017年3月8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1/16-17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5日随立法会CB(2)1002/16-17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4)754/16-17(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就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提出的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754/16-17(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3月2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其他相关文件

2016年第101号法律公告
(随文附上)

-《2016年道路交通(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

立法会CB(4)119/15-16(06)号文件
(随文附上)

-运输及房屋局于2015年11月向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题为《公共交通策略研究》 - 公共小巴数目法定上限的文件

II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