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7(a)条
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期:
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时间:
上午8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A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档号:
HAB/CR 19/1/49
(民政事务局于2017年6月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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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
LS87/16-17
号文件
(2017年6月29日随立法会CB(2)1770/16-17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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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4)46/17-18(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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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就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7(a)条提出的拟议决议案拟备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