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
---|---|
时 间: | 下午4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
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 ||
立法会CB(4)870/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9日发出) | - | 香港律师会于2017年4月12日发出的函件连同一份题为"《2017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的文件
| |
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 ||
立法会CB(4)817/16-17(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 |
立法会CB(4)817/16-17(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 |
III. | 检讨法律援助辅助计划(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 ||
立法会CB(4)817/16-17(03)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3日发出) | - | 民政事务局题为"检讨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文件
| |
立法会CB(4)817/16-17(04)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9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检讨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 |
IV. | 区域法院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民事司法管辖权限的检讨(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 ||
立法会CB(4)817/16-17(05)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3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题为"区域法院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民事司法管辖权限的检讨"的文件
| |
立法会CB(4)817/16-17(06)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9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区域法院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民事司法管辖权限的检讨"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 |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V项。 V. | 司法人手概况及在司法机构开设多个司法人员职位及1个首长级编外职位的建议(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 ||
立法会CB(4)817/16-17(07)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3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题为"司法人手情况"的文件
| |
立法会CB(4)817/16-17(08)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3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题为"建议在司法机构开设司法职位及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的文件
| |
立法会CB(4)817/16-17(09)号文件
(于2017年4月19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各级法院的司法人手情况"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 |
VI. | 其他事项(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