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8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修订议程
(截至2017年7月14日)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1236/16-17(01)至(0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在2017年6月30日发出)

-在立法会议员与乡议局议员于2017年5月12日举行的会议席上提出的下列事宜:(a)新界土地的规划及发展;(b)新界乡村的发展;及(c)新发展区及新市镇扩展

立法会CB(1)1270/16-17(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在2017年7月6日发出)

-梁志祥议员于2017年7月5日就招牌的监管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1)1313/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7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因应刘国勋议员于2017年6月22日就红磡一幢住宅楼宇的一个露台于2017年6月21日倒塌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1)1196/16-17(01)号文件)所作的回应

II.

建议在发展事务委员会与民政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一个跟进有关旧楼重建、维修及管理事宜的联合小组委员会


(上午8时45分至8时50分)

立法会CB(1)1307/16-17(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在2017年7月13日发出)

-刘国勋议员于2017年7月11日发出的函件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立法建议。III.

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以加强针对以工业大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执法行动


(在2017年6月26日会议上所作讨论的延续)
(上午8时50分至9时35分)

立法会CB(1)1165/16-17(03)号文件
(在2017年6月20日随立法会CB(1)1172/16-17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以加强针对以工业大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执法行动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1)1310/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7月13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以加强针对以工业大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执法行动提交的文件(跟进文件)

立法会CB(1)1165/16-17(04)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就工业大厦內的非法住用用途处所采取执法行动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其他相关文件

立法会CB(1)1284/16-17(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在2017年7月11日发出)

-刘小丽议员于2017年6月26日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1)1284/16-17(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在2017年7月11日发出)

-杨岳桥议员于2017年6月28日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1)1284/16-17(03)号文件
(在2017年7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杨岳桥议员于2017年6月28‍日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1)1284/16-17(02)号文件)所作的回应

IV.

基本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上午9时35分至10时)

立法会CB(1)1284/16-17(04)号文件
(在2017年7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基本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 进度与展望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1)1284/16-17(05)号文件
(在2017年7月1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项目成本管理办事处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V.

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详细可行性研究中期公众咨询及启德发展计划进展报告


(上午10时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1)1165/16-17(05)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详细可行性研究中期公众咨询及启德发展计划进度报告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1)1165/16-17(06)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拟议九龙东环保连接系统拟备的文件(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1)1165/16-17(07)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启德发展计划拟备的文件(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立法建议。VI.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附表16第14、15、19、20、21、23、25及26条有关注册工程师及注册工程人员认可资历的生效日期公告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40分)

立法会CB(1)1167/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附表16第14、15、19、20、21、23、25及26条有关注册工程师及注册工程人员认可资历的生效日期公告提交的文件

V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40分至10时45分)

* 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立法建议。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