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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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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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下午2时30分至2时31分) | ||
立法会CB(4)1079/16-17号文件
(于2017年5月24日随立法会CB(4)1080/16-17号文件发出) | - | 2017年4月10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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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下午2时31分至2时32分) | ||
立法会CB(4)1139/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秘书处于2017年5月29日接获一名市民提交的意见书,內容有关其对港台电视33台播放中国中央电视台节目的意见 (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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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9/16-17(05)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许智峯议员于2017年5月26日就要求举行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以讨论Uber营运合法化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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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9/16-17(02)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对毛孟靜议员及莫乃光议员分别于2017年5月12日及2017年5月15日发出的函件(內容有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及检讨《广播条例》的事宜)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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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9/16-17(03)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毛孟靜议员于2017年5月12日就有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股权架构的事宜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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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9/16-17(04)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莫乃光议员于2017年5月15日就有关检讨《广播条例》的事宜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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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010/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 | - | 有关加强规管人对人促销电话咨询文件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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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下午2时32分至2时35分) | ||
立法会CB(4)1133/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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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3/16-17(02)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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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检讨《广播条例》(第562章)及《电讯条例》(第106章)(下午2时35分至3时30分) | ||
立法会CB(4)1133/16-17(03)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广播条例》(第562章)及《电讯条例》(第106章)的检讨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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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3/16-17(04)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检讨《广播条例》(第562章)及《电讯条例》(第106章)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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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谨邀请工商事务委员会委员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V. | 创科生活基金和数码共融的进度报告(下午3时30分至4时30分) | ||
立法会CB(4)1133/16-17(05)号文件
(于2017年6月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创科生活基金及数码共融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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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33/16-17(06)号文件
(于2017年6月6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创科生活基金和数码共融拟备的文件(最新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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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下午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