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7/18-26

立法會

議程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及
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

I. 提交文件



1.第98號-僱員再培訓局
2016-17年度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99號-審計署署長第七十號報告書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 - 二零一八年四月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3.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1/17-18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區諾軒議員問:


據報,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於本年初在香港科學園("科學園")內設置了8支由5間夥伴公司研發的多功能智能燈柱("智能燈柱")。每支智能燈柱具備多項功能,例如進行閉路電視監測、提供發光二極管照明、進行人流及車流偵測、提供電動車快速充電及收集氣象數據。智能燈柱收集所得的多項實時數據會分享到科學園的數據工作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上述5間夥伴公司的名稱,並按下表列出它們透過智能燈柱收集數據的詳情;

    公司名稱 數據類別或領域 數據用途 用以收集數據的
    技術/系統
    及數據格式
    數據的
    更新頻率
         

    (二)是否知悉,該等夥伴公司及科技園公司會否向政府提供從智能燈柱收集所得的數據供其使用,包括讓政府透過資料一線通網站公布;

    (三)是否知悉,該等夥伴公司及科技園公司會否藉智能燈柱收集可識辨個人身份的數據;如會,它們

    (i)如何確保有關數據的收集、使用及處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所訂的保障資料原則;

    (ii)會否定期檢討有關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iii)會否向政府提供該等數據供其使用(包括移轉予第三者);如會,它們如何確保資料當事人獲告知有關安排;及

    (四)鑒於行政長官在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推展3個發展香港為智慧城市的基礎建設項目,包括(i)為所有香港居民提供"數碼個人身份"、(ii)在選定的市區地點進行"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以及(iii)革新電子政府系統的開發技術及設立大數據分析平台,政府在推展該等項目時會否參考科技園公司的相關經驗;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2. 謝偉銓議員問:


據報,近年有騙徒以隨機方式向不同手機號碼發出信息,要求有關手機用戶在收到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sApp的帳戶驗證碼後,以WhatsApp向其轉發。如有手機用戶上當,騙徒隨即利用所收到的驗證碼,騎劫有關手機號碼的WhatsApp帳戶,再冒充該等手機用戶向其親友發出WhatsApp信息,以種種理由(例如借款、代購充值卡或點子卡)騙取金錢("即時信息騙案")。警方單單在今年首季便接獲270宗該類騙案的舉報,騙款總額達260萬元。該等數字已超過去年全年的相關數字(即146宗和100萬元),顯示該類騙案日益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警方分別接獲各類科技罪案的舉報宗數;該等個案當中,即時信息騙案的宗數及百分比,以及疑犯其後被檢控及定罪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

    (二)警方處理即時信息騙案的舉報的一貫程序為何,以及進行有關調查及搜證工作時遇到甚麼困難;警方會否基於報案人未有金錢損失而拒絕受理其舉報,以及會否向他們提供協助,例如協助他們防止其親友受騙;及

    (三)警方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在未來3年會否採取措施以進一步(i)打擊日新月異的科技罪案,以及(ii)提高市民對即時信息騙案手法及其他種類科技罪案的警覺性;如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3. 易志明議員問:


2014年底,約有4 500人獲准駕駛跨境貨櫃車往來粵港兩地,當中近七成為50歲或以上的人士,而內地當局規定年齡超過60歲的司機不得駕駛重型車輛。有物流業人士指出,港珠澳大橋("大橋")即將啟用,屆時香港的貨源腹地將會因而擴大。然而,貨運業有司機長期青黃不接的問題,因此香港可能錯失大橋通車所帶來的商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跨境貨櫃車司機的數目,並按他們所屬年齡組別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年齡(歲) 2015 2016 2017
    20以下   
    20至29   
    30至39    
    40至49   
    50至59   
    60或以上   
    總數   

    (二)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在僱員再培訓局("培訓局")新技能提升計劃下推出的跨境貨櫃運輸業及相關行業課程的數目,並按(i)課程名稱及(ii)學員是在職跨境貨櫃車司機還是業外人士列出分別的學員數目;

    (三)過去3年,政府採取了甚麼措施紓緩跨境貨櫃車司機數目不足,以及該等措施的成效為何;及

    (四)政府會採取甚麼措施增加跨境貨櫃車司機的數目以配合大橋通車;該等措施會否包括:(i)參考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專業培訓課程及考試費用發還計劃的安排,給予報讀跨境貨櫃車司機培訓課程的人士學費及考試費津貼、(ii)建議培訓局為跨境貨櫃車司機開辦就業掛鈎課程,以及(iii)放寬輸入內地司機的限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其他措施吸引新血入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葉劉淑儀議員問:


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服務以低收入人士、長者和長期病患者為主要服務對象。有市民反映,普通科門診診所提供的服務欠佳。例如,診症籌額供不應求、服務時間覆蓋不足,以及診所在各區的分布不均。現時全港73間普通科門診診所當中,只有23間在星期一至五提供夜診(即由下午6時至下午10時)服務,而當中只有13間在提供夜診服務之餘,提供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診症服務。另一方面,行政長官於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投放資源改善醫療體系及服務,有關措施包括大力推動基層醫療健康,減少病人重複入院及糾正市民以急症服務作為求診首個接觸點的現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會否向醫管局增撥資源,以加強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期間的夜間普通科門診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現時醫管局沒有在6個區議會分區(即中西區、深水埗、九龍城、葵青、西貢、離島)提供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期間普通科門診服務,但過去數年該等地區的總人口一直佔全港總人口約三成,政府會否向醫管局增撥資源,以便醫管局在該等地區提供有關服務,使病人無需跨區求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普通科門診診所和絕大部分私家診所在深宵時分不提供服務,以致在該段期間發病的市民,即使病況輕微,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亦只能前往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加重後者的壓力和浪費公共資源,政府會否要求醫管局提供全日24小時的普通科門診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政府如何糾正市民以急症室作為求診首個接觸點的現象;

    (四)鑒於各區的低收入住戶(即每月住戶收入低於1萬元的住戶)數目對普通科門診診症籌額的比例參差(去年全港的比例為4:1,而最高和最低比例分別為深水埗的5.6:1和離島的2.5:1),政府會否要求醫管局重新調配各區普通科門診診所的資源,使各區的低收入住戶有公平機會獲得有關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向衞生署增撥資源以提供普通科門診服務,以加強公營普通科門診服務,並減輕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的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黃碧雲議員問:


2014年12月,人用藥品技術要求國際協調理事會頒布《元素雜質指南》("《指南》"),當中訂明藥品和藥品成分中金屬雜質的定性和定量限制。據報,一家生產一種名為"Slow K"的鉀片的藥廠於去年12月通知衞生署,病人服用高劑量的該藥品可能令其攝取的鉛超出《指南》所訂標準。該藥廠同時通知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基於上述原因已決定停產該藥品。然而,由於未有足夠的替代藥物,公立醫院和門診的藥房繼續向病人配發Slow K,而且沒有告知病人相關風險,直至有報章於今年3月中披露上述事件後才改為配發替代藥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申請在本港註冊的藥品須否符合某些金屬雜質含量標準;若然,詳情為何,包括涉及哪些國際組織或外國藥監機構所頒布的標準;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訂定有關標準;

    (二)當局有否檢視現時已註冊的藥品是否符合《指南》所訂的金屬雜質含量標準;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如何處理以下情況:註冊藥品被發現(i)金屬雜質含量超出《指南》或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藥監機構頒布的有關標準或(ii)不再適宜處方予病人;

    (四)衞生署及醫管局如何處理庫存而未過期的Slow K;

    (五)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回收已配發給其病人的Slow K,以及當局會否撤銷該藥品的註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安排曾長期服食Slow K的病人驗血,以確定他們的血鉛水平是否正常;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廖長江議員問:


渠務署於今年2月12日宣布,將由今年初至2020年初對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下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機電設施進行更換及維修工程,包括更換該污水處理廠1號主泵房地底深處的兩道大型水閘。在工程期間,渠務署需要分5次把在部分上游基本污水處理廠已作初步處理的污水,經繞流排放至維多利亞港("維港"),每次繞流預計不多於兩星期。渠務署表示,顧問研究的結果預期繞流對維港水質的影響屬輕微及短暫,而該署已制訂適當的應變及紓緩措施。然而,渠務署早前公布的水質監察結果顯示,在第一次繞流期間(由今年2月20日至3月5日)的部分日子,荃灣一帶3個泳灘的大腸桿菌菌落總數為每百毫升180至610之間(屬"欠佳"的泳灘水質級別),而位於土瓜灣和醉酒灣的兩個避風塘的大腸桿菌菌落總數為每百毫升1萬至5萬之間(屬"極差"的泳灘水質級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據報上述需更換的水閘是以生鐵鑄造和四邊以磷青銅包圍,並經長時間接觸污水後出現嚴重銹蝕情況,新水閘的詳情(包括設計、所採用的物料、防銹蝕能力與原有水閘如何比較、預期使用年期,以及日後的更換程序)為何;

    (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2號主泵房水閘所使用的物料和設計與上述需更換的水閘是否相同;渠務署會否在是次更換及維修工程期間檢視前者的銹蝕情況,以評估它何時需要更換;

    (三)渠務署在第一次繞流期間有否啟動上述的應變及紓緩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渠務署有何新措施進一步減低尚待進行的繞流對水質的影響;

    (五)鑒於渠務署表示會在進行第一次繞流後檢討(i)更換及維修工作的安排及(ii)應變及紓緩措施的成效,該項檢討是否已完成;如是,結果為何;及

    (六)渠務署會否採取措施(i)減少需進行繞流的次數和(ii)縮短每次繞流的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7. 李國麟議員問:


據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時為紓緩公立醫院護士人手短缺問題,除了聘用兼職護士外,還會使用中介公司聘用的護士("中介護士")提供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去年(i)兼職護士及(ii)中介護士在每個醫院聯網("聯網")轄下公立醫院工作的日數及所涉開支分別為何;

    (二)兼職護士及中介護士的(i)入職要求(包括工作經驗)、(ii)聘用條件、(iii)薪酬範圍(包括起薪點及頂薪點),以及(iv)職責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三)醫管局根據哪些準則決定(i)有否額外的護士人手需求,以及(ii)是聘用兼職護士還是使用中介護士提供的服務以應付該需求;

    (四)醫管局有否(i)向兼職護士及中介護士提供職前培訓,以確保他們提供達專業水平的護理服務,以及(ii)設立機制評核他們的工作表現;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本年3月至5月,(i)兼職護士及(ii)中介護士已經/將會在每個聯網轄下公立醫院工作的日數及所涉開支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8. 陳健波議員問: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於2016年年底推出個人帳戶電子查詢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讓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成員更容易查閱及管理其強積金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現時有多少名強積金計劃成員已登記及啟動電子查詢服務;

    (二)積金局有否檢討電子查詢服務推出至今的成效;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積金局有否計劃擴闊電子查詢服務涵蓋的可供查詢資料範圍,以便強積金計劃成員可查詢(i)其強積金個人帳戶的最新結餘及(ii)其現行僱主向為其開設的帳戶作出供款的資料;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梁美芬議員問:


本人經常收到市民投訴,某些公眾地方因有人定時餵飼雀鳥而經常有大群雀鳥聚集,造成噪音和公眾衞生問題,亦增加雀鳥把疾病傳播給人類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i)當局接獲在公眾地方發現雀鳥屍體的報告宗數,以及(ii)該等鳥屍經化驗後證實帶有禽流感病毒的個案宗數,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關於有人在公眾地方餵飼雀鳥的投訴宗數,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當局會否加強餵飼雀鳥黑點的清潔和消毒工作,以降低雀鳥把疾病傳播給人類的風險;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因餵飼雀鳥而弄污公眾地方的人士可被檢控,當局會否考慮在餵飼雀鳥黑點裝置閉路電視攝錄機及加派人員巡邏,以加強執法力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現時有否法例直接禁止在公眾地方餵飼雀鳥的行為;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訂立此法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馬逢國議員問: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發出的《運載行李條件》訂明,每名乘搭市區綫列車的乘客只可攜帶一件尺寸不超過指明限制的行李。港鐵公司於2015年11月推行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試行計劃("登記計劃"),容許每名持有該公司簽發的許可證的乘客攜帶一件尺寸不超過經放寬限制的大型樂器乘搭市區綫列車。該計劃於2016年3月恒常化,並於同年8月擴展涵蓋範圍至體育用品。另一方面,乘搭東鐵綫列車的乘客所攜帶的行李設有重量限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過去3年,每年(i)港鐵公司就執行行李尺寸或重量限制而採取的行動次數,以及(ii)分別有多少人遭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檢控及定罪(該等數目當中,涉及大型樂器或體育用品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自登記計劃於2015年11月推出以來,港鐵公司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多少宗登記大型樂器的申請,以及按拒絕原因及所涉樂器類別列出被拒個案的分項數目;

    (三)自登記計劃的涵蓋範圍於2016年8月擴展至體育用品以來,港鐵公司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登記大型體育用品的申請,以及按拒絕原因及所涉體育用品類別列出被拒個案的分項數目;

    (四)港鐵公司就如何處理乘客攜帶大型樂器或體育用品個案向前線人員提供的培訓及指引的詳情為何;根據該等指引,前線人員可否酌情容許已申請但未獲發許可證的乘客攜帶大型樂器或體育用品;

    (五)港鐵公司會否考慮改善登記計劃,例如放寬行李尺寸的限制、簡化申請程序,以及增加領取許可證的地點;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鑒於在兩鐵合併前,由九廣鐵路公司營運的東鐵綫列車的頭尾設有行李卡,港鐵公司會否參考該做法,在列車劃出部分位置專供攜有較大型物品的乘客使用,以免他們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葉建源議員問:


在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推行的學生乘車優惠計劃下,年齡介乎12歲至25歲並正就讀於本港認可院校全日制日間課程的學生可獲票價優惠。26歲或以上的全日制大專學生因此無法受惠於該計劃。有市民指出,近年有不少青年在工作數年後選擇重返校園修讀全日制課程。由於這些人士已財政獨立,所以他們承受的經濟壓力可能較25歲或以下學生的更大。因此,他們更需要獲得票價優惠。據悉,某些海外地方(例如悉尼及新加坡)的鐵路服務的學生票價優惠計劃沒有類似的受惠年齡上限規定。關於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提供的學生票價優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全港的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提供的學生票價優惠的詳情(包括有否受惠年齡上限);

    (二)是否知悉,港鐵公司就其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設定受惠年齡上限的理據為何;

    (三)會否建議港鐵公司取消該受惠年齡上限;及

    (四)會否考慮日後在批出新的公共交通服務專營權/經營權協議中加入條款,規定營辦商須提供學生票價優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2. 柯創盛議員問:


有很多觀塘及黃大仙區的居民向本人投訴,指稱其區內鼠患問題嚴重。他們又指出,雖然當局一直推行全城清潔運動,並有進行目標小區滅鼠行動,但區內私人大廈後巷及附近街道的衞生情況依然欠佳。老鼠不單在街市、後巷及街道等地方出沒,甚至侵入民居覓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會否加強上述地區的清潔及滅鼠工作、檢討清潔運動及滅鼠行動的成效,並調整防治鼠患的策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某地區的鼠患參考指數是按放置於該區的鼠餌被老鼠咬囓的比例計算,但老鼠咬囓鼠餌的情況可能受多個因素(例如有否其他更吸引的食物)影響,當局會否檢討及改善該指數的計算方法,以期它更準確地反映鼠患的實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當局正在全港衞生黑點推行網絡攝錄機計劃以打擊胡亂棄置垃圾,該計劃的最新進展為何;當局會否加快推行該計劃,以減少老鼠的食物來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陸頌雄議員問:


近日有工會代表向本人反映,雖然政府近年已推行多項措施鼓勵青年投身海運業,但本地船舶業及內河船業仍面對人手不足及青黃不接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上述兩個行業在過去5年每年分別的就業人數(並按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預期未來5年每年分別的人力需求;

    (二)是否知悉,過去5年,該兩個行業的(i)平均每月海員空缺率及(ii)海員每月工資中位數分別為何;

    (三)是否知悉,屬該兩個行業而將會在未來5年內退休的海員人數分別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5年,完成相關培訓後加入該兩個行業成為海員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五)會否制訂新措施吸引市民投身該兩個行業,以紓緩其人手不足及青黃不接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何啟明議員問:


政府、職業訓練局及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於2014年攜手推出零售業"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職學計劃"),為學員提供"有學有賺"的學習機會及清晰進階路徑,以吸引人才加入零售業。根據職學計劃的安排,基礎文憑課程的學員在畢業後如成為培訓期間同一僱主的全職僱員,他們的每月收入將不少於11,000元。據悉,基礎文憑課程首三期已分別於2016年至今年完成,而第四期正在進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基礎文憑課程第二及三期每期的(i)收生人數、(ii)退學人數及按退學原因分類的數字、(iii)畢業生數目、(iv)畢業日期,以及(v)現時仍然受僱於培訓期間的僱主的畢業生人數;

    (二)參與職學計劃的僱主分別為基礎文憑課程第二及三期畢業生提供的職位總數;當中分別有多少個職位的每月基本工資為11,000元或以上及少於11,000元,以及在後者當中,分別有多少個職位的每月基本工資(i)少於5,000元、(ii)為5,000元至7,000元、(iii)為7,001元至9,000元,以及(iv)為9,000元以上;

    (三)基礎文憑課程第一至三期畢業生當中,(i)現仍任職零售業的人數(並按他們從事的職位及月薪組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現已離開零售業的人數(並按離開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基礎文憑課程第四期的收生人數;第五期課程的開始招生日期及開課日期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5. 譚文豪議員問:


政府於2017年12月公布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藍圖》")提出推動香港發展為智慧城市的措施,並就智慧出行、智慧生活、智慧環境、智慧市民、智慧政府及智慧經濟這6個主要範疇,提出發展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藍圖》就智慧政府提出在2023年或之前發展空間數據共享平台,利便各政府部門之間及政府對企業應用系統之間分享地理空間數據,而有關工作包括推出入門網站、三維數碼地圖以及建築圖則電子遞交中心,

    (i)該共享平台的建造及管理開支預算分別為何、

    (ii)三維數碼地圖將採用的檔案格式、

    (iii)負責該等工作的政府部門,及

    (iv)將於未來3年內開發的政府對企業應用系統的詳情和所涉企業類別為何;

    (二)鑒於《藍圖》就智慧出行提及政府會繼續研究和制訂相關措施,以期配合車聯網及自動駕駛車輛的技術和行業發展,

    (i)有否計劃修訂相關法例及執法程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理據為何;

    (ii)有否於過去3年及有否計劃於未來3年,推出有關的試點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理據為何;及

    (iii)有否設立機制檢討有關措施能否追上最新的科技發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理據為何;及

    (三)鑒於由政府起動九龍東辦事處及地政總署開發、旨在推廣智慧城市措施,並提供九龍東區內實時交通及行人步行路徑資訊的"我的九龍東"("MyKE")手機應用程式,據報自2016年推出以來所獲公眾反應冷淡(至今年2月的下載人次只有約6 800,佔區內人口約0.6%),

    (i)政府開發該程式所涉的開支、

    (ii)該程式至今已更新的次數及日期、

    (iii)過去3個月該程式每月活躍的使用者數目、

    (iv)維護/管理該程式的每年開支,及

    (v)有否計劃於未來3年內把其他地區的資訊納入該程式的範圍;如有,實施時間表、負責該項工作的政府部門及服務承辦商名稱、預算開支,以及預計投資回報率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6. 劉業強議員問:


據報,最近有一家英國數據分析及政治諮詢公司被發現涉嫌透過一個心理測驗手機應用程式,盜取使用該程式的人士及其友人在Facebook帳戶內的資料,並將該等資料用於協助其客戶影響2016年美國總統競選及英國脫歐公投的結果。受影響的Facebook用戶多達5 000萬個。該事件令人關注社交媒體平台(例如Facebook、WhatsApp及Instagram)用戶的私隱有否足夠保障,以及其帳戶內的資料會否被濫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每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接獲有關社交媒體帳戶內個人資料遭濫用的投訴數目;該等投訴當中,(i)按性質劃分宗數最多的首3類投訴及其分別的數目,以及(ii)與選舉活動有關的投訴宗數;

    (二)是否知悉公署有否向Facebook的香港辦事處了解,該公司有否因應上述事件加強保障本港用戶在Facebook帳戶內的個人資料,包括加強審查與Facebook有連繫的應用程式有否侵犯用戶私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考慮制定規管社交媒體平台收集及保護用戶的帳戶資料的專項法例,以保護用戶的私隱及防止該等資料被濫用(包括出售);若會,立法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計劃提高市民對使用社交媒體時保護自身私隱的意識;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鑒於公署近年接獲不少有關個人資料在沒有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被用於選舉活動的投訴,而選舉候選人利用社交媒體平台進行選舉工程日趨普遍,當局會否加強監管利用社交媒體平台影響選舉結果的活動(例如刊登廣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7. 胡志偉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於本年2月28日發表的《2018-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若干共享成果措施,包括(i)寬減上個財政年度75%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以3萬元為上限)、(ii)寬免本財政年度4季的差餉(以每個物業每季2,500元為上限)、(iii)向每個有需要的學生一次過發放2,000元津貼,以及(iv)向社會保障受助人發放金額相當於兩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司長於上月23日公布關愛共享計劃("共享計劃"),讓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士每人可獲一筆為數4,000元的款項,或4,000元與上述共享成果措施下獲得的款項之間的差額。共享計劃會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在職辦")負責執行。關於共享計劃的詳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社會保障受助人在上述共享成果措施下可獲得的款項如不足4,000元,便會在共享計劃下自動獲發該不足之數,其他合資格人士向該計劃提出申請的程序為何;當局預期該計劃何時發放款項;

    (二)鑒於擁有自住物業但已獲得的差餉寬免少於4,000元的人士可在共享計劃下獲發4,000元與差餉寬免之間的差額,在職辦會如何計算只擁有部分物業業權的人士已獲得的差餉寬免;

    (三)已獲發放上述2,000元津貼並合資格向共享計劃提出申請的學生在該計劃下可獲發4,000元,還是2,000元(即兩者之間的差額);

    (四)鑒於物業業主和佔用人可自行商定由哪方負責支付差餉,因此差餉寬免措施的得益者未必是業主,未有從寬免措施中得益的業主可否在共享計劃下申領4,000元;若否,理據為何;

    (五)鑒於現時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通知書》")未載有可供核實物業業主身份的資料(例如香港身份證號碼),當在職辦人員發現某些《通知書》所載的業主姓名與共享計劃的某申請人相同時,會如何確定該等業主與與該申請人是否同一人;及

    (六)有否評估,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及相關法例,稅務局及差餉物業估價署可否把其管有的薪俸稅及差餉相關資料轉交在職辦以供審批共享計劃的申請;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當局有何解決方法,以執行共享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8. 周浩鼎議員問:


美國政府於上月宣布,計劃對某些鋼鋁產品(包括從香港進口的鋁產品)分別徵收25%及10%關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i)香港對美國的商品貿易順差/逆差數字,以及(ii)從本港出口至美國的鋁產品數量;

    (二)是否知悉,目前有多少間本地企業從事鋁產品的生產及出口業務;政府有否估計它們有多少間會受到徵收關稅措施影響;及

    (三)鑒於政府已要求美方把香港從徵收關稅措施中剔除,有關要求的詳情為何;政府有否應變方案,以減低一旦美國對其他從香港進口的產品加徵關稅對本地企業造成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9. 吳永嘉議員問:


根據香港護士協會在2013年8月公布的資料,該年公立醫院夜班的護士/病人比例為1:24,即平均每名護士需照顧24名病人,而該比例遠遜於國際標準的1:6。有公立醫院護士反映,過去數年,他們的工作量不斷增加,因此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此外,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一直面對各類醫護人員的人手短缺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每間公立醫院早、午及夜3班每班的(i)醫生與病人的平均比例及(ii)護士與病人的平均比例(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公私營醫院的每個醫護職系的各職級人員的平均薪酬升幅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三)會否考慮制訂護士與病人的目標比例,以確保護理服務的質素、減輕護士的工作壓力,以及減少護士人手的流失;

    (四)鑒於行政長官於本年1月30日宣布即時向醫管局一次過額外撥款5億元,以紓緩前線醫護人員在冬季服務需求高峰期面對的巨大工作壓力,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利用該筆撥款推行新措施以挽留醫護專業人士;若會,詳情為何;及

    (五)鑒於有前線醫護人員指出,醫管局利用該筆5億元撥款減少護士在病房的文書工作,無助於解決長遠人手短缺問題,加上夏季流感高峰期快將來臨,政府會否盡快全面檢視公立醫院護士人手能否應付不斷上升的服務需求,並制訂短中期的新措施解決該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0. 陳克勤議員問:


據報,世界衞生組織計劃於本年中更新《國際疾病分類》時,把"電玩失調"列為危害精神健康的疾病之一。關於防止青少年沉迷電子遊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關於青少年沉迷電子遊戲的求助個案宗數(並按沉迷者的年齡及性別提供分項數字),以及當局如何協助求助人;

    (二)現時為防止青少年沉迷電子遊戲而進行的公眾教育的詳情;

    (三)會否增撥資源協助家長處理子女沉迷電子遊戲的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電玩失調被納入《國際疾病分類》會否影響現行保險法例的實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否就電子競技業的發展對青少年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行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進行研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1. 莫乃光議員問:


行政長官於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為構建訊息和網絡覆蓋全面的智慧城市,政府會在選定的市區地點進行"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為香港將來發展第五代(即5G)流動通訊服務基礎建設作出配合。有資訊科技界人士指出,除燈柱外,不少現有的街道設施(例如電話亭及巴士站)可改裝為構建智慧城市所需的基礎建設設施("智慧基建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研究哪些類別的現有街道設施適合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如有,每類該等街道設施的數目,以及當中由政府和私人擁有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鑒於據悉有不少先進城市現正逐步把現有電話亭改裝成提供免費WiFi、電話通訊、USB連接埠充電和城市資訊等服務的智能電子資訊站,以及在街道設施安裝探測器收集各類實時城市數據,以加強交通和城市管理,政府有否計劃參考該等做法,把本港的街道設施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如沒有計劃,原因為何;如有計劃,政府會否(i)指定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或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負責有關工作,以加強各政府部門的協調及縮短有關的審批時間,以及(ii)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展涉及私人擁有街道設施的改裝工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對於把現有街道設施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的建議,政府會否(i)進行公眾諮詢,以及(ii)推行試驗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22. 梁繼昌議員問:


渠務署於今年2月宣布,將由今年初至2020年初對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機電設施進行更換及維修工程,包括更換一號主泵房地底深處的兩道已運作超過16年的大型水閘。據報,該等水閘因出現銹蝕而需更換,而當施工期間需要關閉泵房時,每日會有約93萬立方米(相當於370個標準泳池)的污水經基本/隔篩處理後便會排入維多利亞港。關於污水處理對香港水體水質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上述更換水閘工程的預算開支為何;現時還有哪些污水處理廠使用同款水閘;有否定期監察該等水閘的銹蝕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每間污水處理廠的下述資料:(i)啟用年期、(ii)平均每日經其處理的污水量、(iii)平均每日經其處理污水的排放量、(iv)經其處理污水排入哪個水質管制區,以及(v)其附近泳灘的名稱,並在地圖上標示各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及附近泳灘的位置;

    (三)過去5年,每年每個水質管制區的水體符合總無機氮、非離子化氨氮及大腸桿菌等海水水質指標的比率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四)過去5年,每年每間污水處理廠附近各個刊憲泳灘的水體符合溶解氧、大腸桿菌及混濁度等海水水質指標的比率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五)過去5年,每宗污水處理廠排放未完成既定處理程序污水的事件的下列詳情:(i)污水處理廠名稱、(ii)事發日期及(iii)持續日數、(iv)事件起因,以及事發期間(v)所排放的污水已完成哪個級別的處理、(vi)平均每日處理污水量,以及(vii)每日排放污水量(以表列出);及

    (六)有否評估第(五)項提及的事件對附近水體水質的影響,以及有否監測有關情況及採取緩解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二讀 (恢復辯論)

《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財政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