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2018年3月23日舉行的第十七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190/17-18號文件) | ||
II. | 續議事項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 ||
III.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
(a)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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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8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49/17-18號文件) | ||
(ii) | 《2018年海員俱樂部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50/17-18號文件) | ||
(b) | 2018年3月23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8年3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7/17-18號文件) | ||
(c) | 2018年3月29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8/17-18號文件) | ||
(d) | 2018年4月6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51/17-18號文件) | ||
IV. | 將於2018年4月25日及26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 ||
(a) | 質詢
(立法會CB(3)508/17-18號文件) | ||
(b) | 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 ||
(c) |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
《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 (議員發言) | ||
V.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立法會CB(2)1191/17-18號文件) | ||
VI. | 尋求內務委員會建議,於2018年5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戴耀廷先生於2018年3月在台灣一個論壇上發表有關香港的言論的相關事宜舉行一項依據《議事規則》第16(4)條提出的休會辯論 | ||
(a) | 郭家麒議員的函件
(立法會CB(2)1193/17-18(01)號文件) | ||
(b) | 陳克勤議員的函件
(立法會CB(2)1193/17-18(02)號文件) | ||
VII. | 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