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2018年6月29日舉行的第二十八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730/17-18號文件) | ||
II. | 續議事項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 ||
III.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
(a)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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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8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1/17-18號文件) | ||
(ii) |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0/17-18號文件) | ||
(b) | 2018年6月29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8年7月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78/17-18號文件) | ||
IV. | 將於2018年7月11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 ||
(a) | 提交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8/17-18號報告 (立法會CB(2)1733/17-18號文件已於2018年7月5日隨立法會CB(3)795/17-18號文件發出) | ||
(b) | 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18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 | ||
(c) | 議員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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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許智峯議員根據《致命意外條例》(第22章)第4(5)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8年7月3日隨立法會CB(3)785/17-18號文件發出) | ||
(ii) | 黃定光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4)條就《〈2018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8年7月5日隨立法會CB(3)806/17-18號文件發出) | ||
(iii) | 涂謹申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就《2018年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 (修訂)規則》動議的2項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8年7月5日隨立法會CB(3)803/17-18號文件發出) | ||
V.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2018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報告 小組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作口頭匯報。 | ||
VI.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立法會CB(2)1731/17-18號文件) | ||
VII. | 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組委員會延長工作期的建議及輪候名單上小組委員會展開工作的次序的擬議安排(立法會CB(2)1732/17-18號文件) | ||
VIII. | 胡志偉議員要求尋求內務委員會根據《內務守則》第13(a)條建議,於2018年7月1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舉行三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辯論(立法會CB(2)1747/17-18(01)號文件) | ||
IX. | 田北辰議員建議尋求立法會授權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分別就有關沙田至中環線土瓜灣站和會展站建造工程質量問題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 382章)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立法會CB(2)1747/17-18(02)號文件) | ||
X. | 其他事項譚文豪議員建議尋求內務委員會同意,在2018年7月1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旅檢大樓漏水問題提出急切口頭質詢 (立法會CB(2)1758/17-18(01)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