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项目符号文件

意见书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立法会文件编号文件会议日期
CB(4)570/19-20(01) 政府当局就2019年1月15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以及律政司于2020年5月13日就香港律师会有关《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的意见书所作出的回应 2019年1月25日
CB(4)196/18-19(01) 香港律师会于2018年11月9日向律政司发出的函件 (只备英文本) 2018年11月13日
2018年12月10日
2019年1月25日
CB(4)794/19-20(01) 香港律师会于2020年7月2日向律政司发出的函件 (只备英文本) 2020年7月6日*
CB(4)310/18-19(01) 律政司就香港律师会2018年11月9日的函件所发的覆函 (只备英文本) 2018年12月10日
2019年1月25日
CB(4)798/19-20(01) 律政司就香港律师会2020年7月2日的函件所发的覆函 (只备英文本) 2020年7月7日*
CB(4)831/18-19(01) 香港律师会于2019年3月26日向律政司发出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19年5月2日*
CB(4)384/20-21(01) 香港律师会于2021年1月8日向律政司发出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本) 2021年1月19日*

* 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