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7/18-4

立法会

议程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171/2017
2.《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立法会地方选区)(区议会选区)(修订)规例》172/2017
3.《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修订)规例》173/2017
4.《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乡郊代表选举)(修订)规例》174/2017
5.《2017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175/2017
6.《2017年银行业(流动性)(修订)规则》176/2017
7.《2017年银行业(指明多边发展银行)(修订)公告》177/2017
8.《2017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第2号)规例》178/2017
9.《2017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第3号)规例》179/2017
10.《201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修订附表)公告》180/2017

其他文件



1.第11号-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2016-17年报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2.第12号-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2016/2017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3.第13号-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17年营运基金报告书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4.第14号-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2016-17年报、独立核数师报告及财务报告
(由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提交)

5.第15号-香港科技园公司
2016-2017年报、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报告
(由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提交)

6.第16号-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二零一六至一七年报告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7.第17号-香港邮政
2016/17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II. 质询



1. 葛珮帆议员问:


有评论指出,消防处人员的工作日益繁重,而且救援工作刻不容缓,因此当局应重新检讨消防处的设备、人手编制和职系架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是否每间消防局均配备油压升降台、泵车及细抢救车;如否,消防处有何改善措施;

    (二)鉴于消防处辖下各级人员(包括消防人员、救护人员及消防通讯中心控制组人员),均须定期接受各项在职训练,但现时该处的人手编制并沒有预留替补受训人员的人手,使受训人员的原有职务需由其他人员分担,导致人手不足的问题加剧,当局会否扩大该处的人手编制以提供替补受训人员的人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上次于2008年全面检讨包括消防处等纪律部队的职系架构至今已接近10年,而在过去10年,消防处各级人员的入职学历要求有所上升、他们的工作日益繁重,以及他们执勤时面对的压力和困难与日俱增,政府会否尽快重新就消防处的职系架构进行全面检讨,并因应检讨结果提出改善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 蒋丽芸议员问:


根据运输署发出的《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下称"《指引》"),巴士车长每个工作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4小时,当中驾驶时间不应占超过11小时。有巴士职工会的代表指出,现时车长每日平均工作10小时,而由于他们的底薪偏低,他们要求加班以赚取额外收入的情况十分普遍。然而,工时过长会使车长在持续疲劳状态下驾驶,令交通意外容易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每间专营巴士公司旗下巴士涉及交通意外的宗数,以及涉事车长的平均年龄及他们在事发前一周的平均工时;

    (二)运输署会否修订《指引》,订明已连续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达指定日数的车长,在其后一段时间內不得加班工作,以免他们在持续疲劳状态下驾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运输署会否要求各专营巴士公司改善车长的薪酬、增加他们的小休时间,以及提升车长休息室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郑松泰议员问:


有公屋居民投诉,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领展")近年不断大幅增加辖下公共屋村商场及街市商戶的租金,令小商戶陆续被连锁式集团经营的店铺取代,以致物价上升及他们的购物选择减少。另一方面,现任行政长官于今年2月竞选期间在一电台节目中表示,领展是一间全商业营运的机构,因此政府并无介入点,而只能提出重建公众街市,以增加公屋居民的购物选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正研究和已确定会重建的公众街市的名单;及

    (二)会否考虑放宽小贩管理政策,让在领展商场附近经营的小贩有较大生存空间,以增加公屋居民的购物选择;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陈恒镔议员问:


当局于本月起实施经修订的公屋住戶资助政策和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下称"新富戶政策")收紧了有关规定。如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或总资产净值超出有关限额,便须迁离公屋单位。据报,有公屋戶主为免家庭入息超出限额,纷纷申请删除已就业年轻家庭成员的公屋戶籍。今年上半年申请删除家庭成员公屋戶籍获批个案有21 800宗,相当于去年全年33 800宗的六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评论指出,新富戶政策未见成效,反而造成拆散家庭的情况,使家庭的年轻成员不能与长辈同住并照顾长辈,有否评估该等政策是否与中国传统的孝道相违背;

    (二)会否考虑于新富戶政策下引入对青年与长辈同住住戶适用的较宽松入息限额,以鼓励年轻人与长辈同住,乐聚天伦,同时配合政府居家安老的政策方向;及

    (三)有否估计新富戶政策的实施,会使每年收回的公屋单位增加多少,以及迁离公屋单位后需租用私人住宅和需轮候入住公屋的人数每年分别上升多少;有何措施协助其公屋戶籍已被删除但未能负担私人住宅租金的年轻人士?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姚思荣议员问:


有研究指出,会议展览业(下称"会展业")具有三高的特性,即高成长潜力、高附加价值及高创新效益。会展业既能提升会展设施所在城市的国际形象,又可吸引商务旅客到访,从而带动高增值旅游业的发展。在2015-2016年度,会展及奖励旅游的访港过夜旅客人次为172万,他们的人均消费超过8,400港元,较一般访港旅客高出百分之十六。另一方面,有不少亚洲城市(例如新加坡、曼谷)近年已把会展业定为重点发展产业。根据国际会议协会的统计报告,就举行国际会议的数目而言,香港在去年的全球排名为第19位,较前年下跌4位,亦逊于新加坡、曼谷及北京的排名,显示香港会展业正面对区內竞爭对手的严峻挑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检讨,香港的上述排名下跌的原因;过去5年,当局在发展会展业的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

    (二)当局有否分析广州、深圳和澳门的当局近年对当地会展业投入的资源,以及该产业在当地的发展趋势;若有,结果为何,以及这些城市就未来5年发展当地会展业所作的规划和部署为何;及

    (三)针对香港的竞爭对手就会展业所作规划和部署,以及其会展业的发展趋势,当局有否制订短、中及长期的应对措施,以提升香港会展业在亚太区內的地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 梁继昌议员问: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引入的措施包括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以及禁止进口生活来源的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等。另一方面,因应內地相关部门早前暂停签发废纸进口批文,本地多个废纸回收商在上月发起停收废纸行动,以致有大量废纸在街头堆积,造成环境卫生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去年废纸及废塑料的回收量分别为何;该等废料当中,出口和在本地循环再造的数量分别为何;该等出口的废料按出口地划分的数量分别为何;在內地当局全面落实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的措施后,每年送往本港堆填区的固体废物数量预计会增加多少;有何措施协助回收业界提升固体废物的质素,以符合內地已提高的进口门槛;

    (二)是否知悉本港废纸出口到內地的最新情况;当局有否就內地相关部门暂停签发进口废纸批文而制订应急方案,例如加强协助回收商开拓其他出口市场;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在本港设立废纸再造厂,以取代依赖出口方式处理本地废纸;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7. 柯创盛议员问:


关于住戶及住宅物业的统计资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全港的住戶数目,以及住宅单位的数量及其空置率;

    (二)现时居于(i)自置私人房屋单位、(ii)自置资助出售房屋单位、(iii)公营房屋出租单位,以及(iv)私人房屋出租单位的住戶的数目分别为何;

    (三)现时居于私人房屋出租单位的住戶当中,属(i)全租戶、(ii)合租戶及(iii)由雇主提供单位的租戶数目分别为何;

    (四)尚未清还按揭贷款及/或作为贷款抵押品的私人房屋单位数目,以及它们当中(i)属负资产物业、(ii)涉及二按但不涉三按,以及(iii)涉及三按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五)在尚未清还按揭贷款及/或作为贷款抵押品的私人房屋单位中,有关贷款分别由《银行业条例》(第155章)所指明的认可机构及其他财务机构提供的单位的(i)数目、(ii)平均按揭成数及(iii)平均贷款额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廖长江议员问:


国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于今年7月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订明会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并在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內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据报,內地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今年年底开始不再接收24类由外国进口的废物。一向甚为倚赖內地市场的本港回收业势将首当其冲,社会上亦有声音担心若本港的回收物未能出口到內地,会令本港饱受压力的堆填区雪上加霜,甚至出现"垃圾围城"的乱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环境局局长曾表示,有关事件对本港有危有机,要抓紧这机遇转危为机,当局所指的"危"与"机"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应对措施;

    (二)当局表示将培育和支援环保再造产品工业,从而更有效益地处理本地产生的回收物料,亦会逐步加大本地自己可以处理的回收物料,有关构想的详情为何;除早前当局提及会协助本港业界将本港的回收废胶于本地循环再造成为垃圾征费新制度下须大量使用的可降解胶袋外,有否拟订其他可达致该政策目标的具体计划;有否订下本地再造业吸纳本港产生废物的百分比,以及藉此壮大本港环保产业的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同时就本港从外地进口及转口的垃圾(俗称"洋垃圾")拟订新的政策及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9. 陆颂雄议员问:


近日有工会代表向本人反映,香港国际机场("机场")目前分别有约64%和47%的职位和空缺属于地勤及维修等技术性质。然而,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成立的香港国际航空学院("航空学院")提供的课程集中培训管理人员,因此无助于纾缓技术人员的短缺问题,反映培训需求和资源错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现时在机场工作的员工的性别比例、年龄分布、教育程度分布、工资中位数和流失率;机场现时的空缺数目,并按工作性质(即(i)管理、(ii)专业、(iii)技术及(iv)低技术/体力劳动)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航空学院在未来5年会提供多少个技术人员培训课程;该等课程的主要內容、学额、修业时间、入读资格、学费,以及是否由航空学院与机管局的业务伙伴合办;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采取措施鼓励航空学院课程毕业生投身航空相关行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建议航空学院参考职业训练局的"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主动联络机管局的业务伙伴提供在职培训名额,并透过提供津贴、"职学金"及入职和薪酬保证等诱因吸引人才投身航空相关行业;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谢伟俊议员问:


过去数年,本人的办事处接获多宗来自九龙东公共屋村(包括橫头磡村、黃大仙上村、黃大仙下村、乐华(北)村、乐华(南)村、牛头角下村及德田村)居民、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业主立案法团委员及屋村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的投诉。他们怀疑公营房屋预制组件的设计有问题(例如冷气机台十分接近单位天花板)。每当该等单位长时间使用冷气机,其上层单位地板的溫度便下降并且低于室內气溫,以致上层单位地板出现水珠凝结现象("冷凝水问题")。据报,有年长居民因单位地面湿滑而滑倒并被送院治理,亦有部分单位出现地板发霉变形及电器漏电情况。即使有关居民已按房屋署指示调整冷气机出风口扇叶方向,情况仍无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涉及冷凝水问题的投诉;

    (二)当局除向引致上层单位出现冷凝水问题的住戶发出劝谕信外,有何其他行动跟进该等投诉;

    (三)鉴于有居民及资深建筑业人士指称,公营房屋预制组件设计存在先天缺憾(例如冷气机台过于贴近天花板或地面,以及楼板太薄),导致冷凝水问题在各屋村出现,当局有否分析私人住宅楼宇与公营房屋在冷气机台位置、楼板厚度及用料方面的差异,以及该等差异有否令公营房屋比私人住宅楼宇较多出现冷凝水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否立即进行有关分析;

    (四)鉴于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建议把绿表置居先导计划("绿置居")恒常化,该等房屋会否全以预制组件装嵌兴建;当局会否研究如何修改预制组件的设计,例如增加楼板的厚度,以及增加冷气机台与楼板的距离,以免日后建成的绿置居单位出现冷凝水问题;如不会研究,当局如何确保有关单位不会出现冷凝水问题;及

    (五)鉴于发展局局长于本年8月到广东考察后表示,政府正研究引进"单元预制"建筑技术以加快兴建公营房屋,当局有否计划在引进该技术前,因应预制组件被指有设计缺憾,改善预制组件设计及所采用的物料,以免出现冷凝水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毛孟靜议员问:


政府在本年7月25日公布就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于西九龙站进行香港及內地的清关、出入境及检疫手续("一地两检")的安排,并以不同方式向市民推销高铁和该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本年7月25日至今,政府共透过多少个宣传途径推销高铁及一地两检安排,以及各个宣传途径的详情及所涉开支为何;

    (二)鉴于政府委托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制作电视宣传片和在各区进行巡回展览,以加深公众对高铁项目的了解,该等宣传工作的详情(包括所涉开支的金额,以及该等开支是否由公帑支付)为何;政府会否向公众提供有关的委托文件副本;及

    (三)有否制订计划或时间表,就高铁及一地两检安排推出新的宣传活动;如有,详情及有关的开支预算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莫乃光议员问:


现时,各决策局及部门("局/部门")可透过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中央管理的定期合约("T合约"),委聘承办商聘用资讯科技合约员工("T合约员工"),以向该等局/部门提供资讯科技服务。有资讯科技界人士反映,局/部门有权直接指派工作予T合约员工,但却沒有尽力确保他们获得合理薪酬待遇。政府沒有为T合约员工订明每年的薪酬调整机制和最低薪酬及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年假和基本医疗福利)。T合约承办商又在雇佣合约中规定该等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內不得为其他T合约承办商工作(俗称"过冷河")。该等人士又指出,政府透过T合约带头外判资讯科技服务,不利于资讯科技业提升专业和吸引人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截至2017年9月,各局/部门辖下属公务员编制的资讯科技人员的(i)总数及(ii)空缺总数,并按职级以表列出(i)和(ii)的分项数字,以及按局/部门(按其辖下该等人员的数目由多至少排列)以表列出(i)的分项数字;

    (二)截至2017年9月,为各局/部门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全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总数,并按局/部门(按其辖下该等雇员的数目由多至少排列)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截至2017年9月,在各局/部门工作的T合约员工的(i)总数、(ii)按年总数的变动百分比、(iii)平均年资及(iv)平均月薪;

    (四)2015年至2017年(截至9月),每年在各局/部门已连续工作5年或以上的T合约员工总数,并按(i)局/部门及(ii)职位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五)2015年至2017年(截至9月),每年在各局/部门已连续工作5年或以上但不获续约的T合约员工人数,并按局/部门及职位以表列出分项数字;每年该等员工的合约完结后腾空的职位当中,已藉及将藉公务员內部调配予以填补的数目及百分比;

    (六)当局会否研究改善T合约员工聘用条件的措施,例如在进行新一轮T合约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订明中标承办商(i)须给予T合约员工的最低薪酬及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年假和基本医疗福利),并(ii)须披露T合约职位的薪金范围以供求职者参考;及

    (七)当局会否考虑(i)参考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机制,订定统一的T合约员工每年薪酬调整机制、(ii)规定T合约员工的雇佣合约不得载有过冷河条款,以及(iii)给予达到指定年资的T合约员工转职为公务员或非公务员合约员工的选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3. 张超雄议员问:


现时,受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推行的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租戶("受重建影响租戶")若符合相关资格,可获编配入住市建局辖下4幢安置大厦(即西环德辅道西466号顺成大厦、深水埗荔枝角道163-165号丽珠大厦、大角咀必发道68-72号必发台,以及旺角豉油街12号)的单位。市建局已决定翻新及改装部分安置单位,让受重建影响租戶居住。此外,市建局有参与政府推动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向社福机构提供部分原本预留作安置受重建影响租戶的单位,为有需要的基层住戶提供过渡性社会房屋。关于市建局安置单位的统计数字及编配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由2015-2016财政年度至今年9月,在各项已完成收购及迁置工作的重建项目的受影响租戶当中,获市建局编配安置单位的租戶数目,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即(i)1人单位、(ii)2人单位及(iii)家庭单位)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安置大厦
    顺成大厦 丽珠大厦 必发台 旺角豉油街
    12号
       (i)(ii)(iii)(i)(ii)(iii)(i)(ii)(iii)(i)(ii)(iii)
                   
                   

    (二)是否知悉截至今年9月,各幢安置大厦(i)已入住的单位数目、(ii)可供编配予受重建影响租戶入住的空置单位数目、(iii)已租借给社福团体的单位数目,以及(iv)单位总数,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以表二列出分项数字;

    表二
    安置大厦 1人单位 2人单位 家庭单位
    (i)(ii)(iii)(iv)(i)(ii)(iii)(iv)(i)(ii)(iii)(iv)
    顺成大厦             
    丽珠大厦             
    必发台             
    旺角豉油街12号             

    (三)是否知悉各幢安置大厦(i)有多少个单位会进行翻新或改装、(ii)改装完成后可供编配的单位数目,以及(iii)经改装的单位的最少和最大居住面积,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以表三列出分项数字;及

    表三
    安置大厦 1人单位 2人单位 家庭单位
    (i)(ii)(iii)(i)(ii)(iii)(i)(ii)(iii)
    顺成大厦          
    丽珠大厦          
    必发台          
    旺角豉油街12号          

    (四)发展局会否与市建局商讨,兴建新楼宇以安置受重建影响租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4. 潘兆平议员问:


运输署发出的《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指引》")订明,巴士车长每个工作天的最长工作时间(包括所有休息时间)不应超过14小时,当中最长驾驶时间(即最长工作时间减去所有每次最少30分钟的休息时间)不应超过11小时。据悉,运输署上次修订《指引》至今已有7年。另一方面,运输署表示每年会委聘独立承办商就巴士车长的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进行调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每间专营巴士公司聘用的车长的合约和平均实际每天工作时数分别为何,以及他们按每天超时工作时数划分的人数分别为何(以下表列出);及

    专营巴士公司 每天超时工作(小时)
    少于2 2至4 多于4
    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龙运巴士有限公司    
    城巴有限公司    
    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    
    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    

    (二)鉴于有巴士职工会的代表指出,巴士车长底薪偏低导致他们经常要求加班以赚取额外收入,而车长在持续休息不足的状态下驾驶影响交通安全,当局会否采取措施确保巴士车长的底薪追上整体陆路运输业的每月工资中位数,例如在日后与巴士公司签订的专营权协议中加入条款,规定巴士公司每年须拨出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以增加车长来年的底薪?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梁耀忠议员问:


《雇佣条例》(第57章)第6(2A)条订明,雇员根据法例有权享有的年假,不得计算在该条例第6(2)条所订终止雇佣合约所需的通知期("通知期")內。根据终审法院于2008年审理的一宗民事上诉案件(案件号码:FACV7/2008)的判决,第6(2A)条旨在给予雇员享有有薪年假的法定保障。主审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尽管第6(2A)条沒有明确说明只有雇员而非雇主受该条文保障,但雇员在法律上有权选择以其可享有的年假作为部分通知期。然而,最近有雇员向本人反映,一般雇主及雇员并不知悉上述判决,并误以为根据第6(2A)条,当雇员向雇主提出终止雇佣合约时,不能以其可享有的年假作为部分通知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因应终审法院的上述判决修订第6(2A)条,明确订明只有雇员而非雇主受该条文保障;如会,时间表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在对第6(2A)条作上述修订前,当局会否采取措施,确保雇员可以行使以其可享有的年假作为部分通知期的法律权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梁美芬议员问:


本年8月,强台风天鸽吹袭香港,造成广泛影响和破坏。当局接获近700宗塌树、8宗水浸及1宗山泥倾泻的报告,过百人受伤送院救治。香港的本地及对外交通接近瘫瘓。此外,台风吹袭期间的暴雨造成多个地下停车场水浸,有多部汽车损毀。关于处理自然灾害的应变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未来3年台风及其他种类的自然灾害袭港的机会率;如有,详情为何;

    (二)现行法例有否规管地下停车场排水系统具备的排洪能力;如否,政府会否考虑制订相关的设计指引,以避免新建地下停车场在暴雨期间发生水浸的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科学家指出,全球暖化将会使极端天气更频密地出现,令自然灾害(例如山泥倾泻)更频繁地发生,当局会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民的防灾意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明年会否检讨预防及处理自然灾害的整体应变措施,并检视《天灾应变计划》及一系列前瞻性工作的成效;如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7. 黃国健议员问:


本月起实施的经修订的公屋住戶资助政策和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新富戶政策")收紧了有关规定,只要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或总资产净值超出新订限额,有关住戶便须迁出公屋单位。据报,该规定引发公屋戶主纷纷申请删除入息较高的家庭成员的公屋戶籍,以避免家庭入息超出限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房屋署收到多少宗删除家庭成员公屋戶籍的申请;

    (二)自香港房屋委员会于去年12月通过新富戶政策以来,房屋署收到及批准删除戶籍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并按删除原因(包括该成员已不在单位內居住或该成员已离世)及该成员是否戶主的子女列出分项数字;

    (三)本月至今,房屋署收到公屋居民就新富戶政策作出查询的宗数;当局现时有何措施协助在新政策下须迁出公屋单位但有实际困难的公屋住戶;及

    (四)鉴于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未来会大量增加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的单位,供有能力的公屋住戶申请购买,然后腾出其出租公屋单位供分配予公屋申请人,当局会否考虑暂停执行新富戶政策,以免在新富戶政策下须迁出公屋单位的租戶丧失购买绿置居单位的机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在2009-2010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推广电动车的政策目标是令香港成为亚洲区內最广泛使用电动车的地区之一。已登记的电动私家车总数由2011年4月的69辆上升152倍至2017年4月的10 588辆,但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数目仅由2011年的872个上升至2016年的1 518个,增幅少于1倍。关于推广电动车的政策及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研究,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增长数目远远落后于电动私家车增长数目的原因;

    (二)鉴于政府自本财政年度起,把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稅优惠由全数豁免改为设有97,500元的上限,本财政年度首两季的新登记电动私家车的数目,与过去3年同期的数目如何比较;

    (三)过去3年,当局收到多少宗电动私家车车主就公共电动车充电位遭非电动车占用而作出的投诉;

    (四)鉴于政府在最新的《施政纲领》中提出会继续提升电动车充电网络,有关计划的详情为何;

    (五)鉴于政府在最新的《施政纲领》中提出,将安装可提供空置泊车位资讯及接受流动应用程式遙距付费的新一代路旁停车收费表,当局会否考虑在新收费表附设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机电工程署设立了一支专责队伍和服务热线,向有意装设充电设施的人士提供资讯,过去3年该署就多少宗个案提供技术支援,以及当中完成安装充电设施的个案宗数,并按有关个案的求助人士所属类别(例如物业管理公司、私人停车场营运者)列出分项数字;及

    (七)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由成立至今的工作成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9. 郭家麒议员问:


本年7月1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成立20周年。关于政府举办的特区成立周年庆祝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就特区成立20周年,

    (i)政府至今在本地已举办多少项庆祝活动,以及就每项活动而言,活动名称和內容、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招致的开支及其成效;

    (ii)政府将会在本地举办多少项庆祝活动,以及就每项活动而言,活动名称和內容、预期参与活动的人数、预算活动招致的开支及预期成效;

    (iii)政府至今在境外已举办多少项庆祝活动,以及就每项活动而言,活动名称和內容、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招致的开支、其成效及其举办地点;及

    (iv)政府将会在境外举办多少项庆祝活动,以及就每项活动而言,活动名称和內容、预期参与活动的人数、预算活动招致的开支、预期成效及其举办地点;

    (二)政府于特区成立1周年、5周年、10周年及15周年在有关财政年度分别举办了多少项庆祝活动,以及各项活动的开支及成效分别为何;该等年度的庆祝活动的总开支与本财政年度的有关总预算开支如何比较;及

    (三)会否评估各项庆祝活动是否已达到或将可达到预期成效,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周浩鼎议员问:


随着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及莲塘/香园围口岸的相关工程相继完工,香港明年将会新增3个出入境管制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香港海关及入境事务处在未来5年:
  • (一)每年将调派到该3个出入境管制站执勤的人员数目分别为何;及

    (二)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可供调配;若否,当局会否及何时向该两个部门增拨资源,以展开相关的招聘及入职培训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1. 刘业强议员问:


政府于今年4月25日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2018年后的《管制计划协议》。在该等协议下,政府将引入上网电价,鼓励私营机构及社区考虑投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藉以生产可以高于一般电费水平的价格售予电力公司的电力,用以支付他们投资在可再生能源系统和发电的成本。有不少新界村屋业主向本人表示,有兴趣在其村屋天台安装太阳能装置,以响应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惟安装该等装置所涉及的复杂技术及法规,令他们却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在村屋安装的太阳能装置的数量,并按类型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村屋业主计划于天台安装太阳能装置时,除了机电工程署发出的《在村屋安装的家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指南》外,有否其他由当局制订的指引,协助他们判断该等装置是否符合《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包括会否被视为违例构筑物)及其他法例的规定;

    (三)鉴于当局在回覆本会议员就2017-2018年度开支预算提出的问题时指出,机电工程署已委聘顾问就在楼宇天台及外墙上安装太阳能板发电系统的潜力进行具体的研究,当局会否同时评估在村屋天台(i)安装同类装置的潜力,以及(ii)与在楼宇天台及外墙上安装该等装置的潜力如何比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除了引入上网电价的措施以外,当局会否考虑推行其他鼓励村屋业主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措施,例如在选定乡村推行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先导资助计划及评估其成效;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2. 麦美娟议员问:


被称为共享单车服务的自助租用单车服务在本港日渐盛行。据报,近月有多个新营办商在新界区推出该服务。然而,有市民反映,共享单车占用了大量公共单车泊位,又有不少共享单车被随处停泊在公众地方,对行人及其他单车使用者构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运输署、地政总署及民政事务总署有否定期与共享单车服务营办商会面,向他们转达地区人士的意见及关注;如有,自有关营办商引入该服务至今的会面次数及详情,以及营办商对该等意见及关注的回应为何;

    (二)鉴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于本年6月21日本会会议上表示,当局于本年6月曾与一个营办商会面,该营办商承诺跟进有关事项,然而当局其后发现跟进工作的进展未如理想,当局会否考虑加紧对有关服务的规管;

    (三)过去12个月,当局在新界区进行清理违例停泊单车行动的次数及沒收单车的总数,以及当中多少辆属共享单车;鉴于新界区的共享单车违例停泊问题日趋严重,当局会否加强在该区的执法行动;

    (四)随着多个共享单车服务营办商已投入服务,当局有否评估新界区现有及已计划提供的单车泊位是否足以应付未来3年的需求;当局会否研究为共享单车提供指定泊车区,以减少共享单车占用公共单车泊位的问题,以及会否制订在新界区引入"双层单车泊架"和"一上一下式泊架"等新式单车泊架的时间表;及

    (五)当局会否就共享单车服务在本港的发展进行研究,包括共享单车服务在政府的单车友善政策中应有的角色、发展共享单车服务所需的配套设施及政府支援,以及如何减低共享单车对行人及其他单车使用者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7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政府议案



1.有关推展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站「一地两检」安排的后续工作的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就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于西九龙站进行香港及內地的清关、出入境及检疫手续的安排(下称「一地两检」),本会支持特区政府依据于2017年7月25日公布的「三步走」建议,推展「一地两检」安排的后续工作,包括与內地达成《合作安排》,寻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予以批准及确认,然后展开本地立法工作,以达致高铁香港段在2018年第三季通车时可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的目标,以发挥高铁香港段最大的运输、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乘客带来最大的便利。

毛孟靜议员、陈淑庄议员、谭文豪议员、郭荣铿议员、杨岳桥议员、郭家麒议员、张超雄议员及胡志伟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10月20日及25日
随立法会CB(3) 57/17-18CB(3) 77/17-18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延搁处理的项目:政府议案编号2及3 (自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

2.根据《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环境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环境局局长于2017年5月2日作出的《2017年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修订附表1)令》。

(该令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7年6月27日
随立法会CB(3) 758/16-17号文件发出)

3.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2017年5月2日订立的《2017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I,并已于2017年6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713/16-17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1 (自2017年10月18日的会议)

1.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的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II的议案。


(议案已于2017年10月10日
随立法会CB(3) 21/17-18号文件发出)

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2及3 (自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

2.构建全方位'再工业化'政策体系

吴永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全球工业技术变革带来新机遇,很多国家或地区都积极发展高增值先进制造业,香港也不例外;政府已明确表示'再工业化有潜力成为香港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宣布成立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适时检讨并提升'再工业化'政策的定位,从现时由创新及科技主导的工业政策体系,提升为更独立、更具前瞻性、更系统化的全方位工业政策体系;政府亦应检视工业对本地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研究香港工业'外延发展'的特点,以便为离岸制造生产的港资厂商提供稅务支援,从而巩固香港经济根基及推动产业多元化。

何启明议员、梁继昌议员、蒋丽芸议员、胡志伟议员、卢伟国议员、莫乃光议员及谭文豪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760/16-17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3.全面检讨劳工法例,改善劳工权益

何启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以捍卫劳工权益为首要任务,并尽快全面检讨及修订各项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例,以确保该等法例与时并进。

陆颂雄议员、郭家麒议员、黃碧云议员及尹兆坚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759/16-17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