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7/18-8
1. | 第23号 | - | 保险业监管局
2016-17年报 |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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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4号 | - | 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基金管理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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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5号 | - | 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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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26号 | - | 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九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七年十月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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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27号 | - | 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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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现时本港公私营机构各自或共同推行有关智慧城市的试点项目的详情;如果知悉,按项目名称以表列出各项目的內容及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如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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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主动接触第(一)项所述的机构,以收集它们试验所得的数据,并透过合适程序利用该等数据推进发展智慧城市的工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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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据报上述智慧生活体验社区中的无现金交易、无人驾驶等试点项目,需时约3至5年才能完成,政府会否考虑待该等试点项目全部完成,并充分分析有关数据后,才公布智慧城市蓝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可否详细列出两间医学院就教学人员应诊私家症所订规则和指引的详情,包括应诊资格、应诊时数上限、呈报和审计诊症数字的制度,以及兼职教学人员和有限度注册医生应诊私家症的额外限制,并提供相关文本;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间医学院发现多少宗违反该等规则和指引的个案,以及所涉教学人员的数目;两间医学院有否设立机制处理关于私家症的投诉;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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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可否详细列出两间医学院私家症收入的分账机制,并提供相关文件,以及以表列出过去5年,每间医学院每年的私家症数据,包括应诊医生人数、求诊人次、收入总额、医院管理局摊占的收入金额、教学人员摊占的收入金额,以及首5位获得最高私家症收入的教学人员每人的有关收入金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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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和两间医学院如何核实教学人员所呈报的私家症应诊时数,以及他们就私家症巡视病房、在门诊诊所应诊、施行手术及处理行政工作所花的时间会否计算在內? |
(一) | 有何具体措施实践采购安排中不单以价低者得为考虑的政策方向,以及会否检讨资讯科技采购合约中承办商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以吸引更多资讯科技公司参与竞投;会否在进行较大型或复杂的资讯科技项目招标前咨询业界人士及持份者,以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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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推出措施鼓励本地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竞投政府的资讯科技项目,并设定该等企业参与投标的目标比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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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措施鼓励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开发有共同需要的资讯科技项目、采用敏捷软件开发方法推行资讯科技项目,以及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及机器学习等技术,以改善政府部门的日常运作、提升公共服务质素,以及提高资讯保安和私隐保障? |
(一) | 现时本港注册地产代理在香港推销已建成或未建成的海外物业时,须遵守哪些法例和守则;有否评估该等法例和守则是否足以保障香港买家的权益;地产代理推销该等物业的手法及过程是否受规管;如是,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考虑订立机制加以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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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英国发展项目烂尾的类似事件据报曾在2012、2014及2016年发生,政府至今有否与英国相关部门商讨,如何协助该等蒙受损失的英国境外买家,以及设立机制以保障该类买家的权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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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近年港人购买海外物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当他们的权益受损时,往往由于所涉费用不菲、耗时甚久及欠缺相关知识,所以难以前赴海外追讨赔偿,政府除推行公众教育外,会否考虑检讨相关政策,以期制订机制加强保障港人的权益? |
(一) | 鉴于当局于2015年4月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本港有关微胶珠的资料和研究十分有限,当局亦沒有统计在本港出售含微胶珠的美容及护肤产品的数量及有关清单,当局其后有否进行有关的研究及统计,以及有否评估微塑胶对本港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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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务署会否考虑定期检测水塘水体及住宅食水中的微塑胶含量,并定期公布结果;污水处理厂现时有否采用去除污水中微塑胶的技术;渠务署有否定期检测经处理污水中微塑胶的含量;如有检测,自何时起进行及检测的结果为何;如否,渠务署会否考虑进行有关检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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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美国政府已于2015年立法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微塑胶成分的个人护理产品,而台湾及韩国等地方的政府已表示会尽快就此立法,当局会否尽快立法规管在港销售含微塑胶的产品? |
(一) | 当局会否在香港设立抗日战爭纪念馆,以及投放资源于研究、整理及永久保存南石头大屠杀、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抗日义举等较少市民熟识的事迹,并在上述纪念馆內以常设展览展示相关的历史资料,让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加深认识南京大屠杀及香港居民抗日事迹等与二战相关的历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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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美国三藩市和韩国首尔等城市已在公共地方竖立慰安妇铜像,当局会否在香港的公共地方竖立慰安妇塑像,以慰藉及悼念在二战期间遭受日军迫害的慰安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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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把第(一)及(二)项提及的相关历史资料纳入中学中国历史科课程,以教育年轻人认识有关的历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
(一) | 过去3年,在上述3个分区內发生的罪案宗数及分类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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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该3个分区的前线警务人员编制分别为何;会否考虑扩充该等分区的警务人员编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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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全港各警察分区的警察数目与人口的比率分别为何(由高至低排列);该3个分区的有关比率是否较全港平均数为低;若是,会否考虑把前者提升至与全港平均数看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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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现时天水围区人口已超过30万,当局会否考虑把天水围分区升格为警区;若会,实施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上述巴士总站的面积和设施目前是否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及《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的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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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当局基于上述巴士总站的限制,分别拒绝了多少宗专营巴士公司提出开设巴士线及增加巴士班次的申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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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扩阔上述巴士总站;如有,当局会如何克服有关的技术困难?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曾获盛事基金资助的盛事当中,有多少项将会/已经于本财政年度內续办;该等盛事的主办机构在续办该等盛事时可以/曾经透过甚么途径向政府申请财政及其他支援;过去半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有关的申请,并按盛事名称列出政府提供的支援(若有的话);如有项目未获支援,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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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以何准则决定某项盛事是否属"极具旅游价值的大型商业盛事";是否知悉过去半年,有否这类盛事在本港举行;如有,当中有多少项目属文化、艺术或体育("文艺体")盛事,政府为该等项目提供了甚么支援,以及该等项目的成效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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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如何界定某项盛事应否被视为"已树立国际品牌效应的盛事";过去半年,政府有否为该类盛事提供资助;如有,获资助盛事的详情(包括所获公帑资助额),以及当中属文艺体盛事的数目;如有文艺体盛事未获资助,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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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行的本地特色旅游活动先导计划的详情,包括推行时间表及申请资助的资格;有否评估该计划可如何协助推动文艺体盛事在本港的发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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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有何措施加强与本地文艺体界别的合作,以推动他们筹办更多盛事? |
(一) | 鉴于本人得悉,葵青区內4个公众游泳池不足以应付区內居民的需求,而当中只有于今年7月投入服务的青衣西南游泳池设有暖水池,当局有否考虑为区內其他3个公众游泳池(包括设施残旧的葵盛游泳池)进行翻新和改善工程(例如增建暖水池);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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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近年公众游泳池因救生员人手不足而暂停开放的事件不时发生,当局有否制订长远解决方案(包括检讨救生员的职系架构以认可他们的专业地位、改善他们的薪酬待遇、增加他们的晋升机会等),确保公众游泳池有足够的救生员人手;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有否了解上述Wi-Fi热点网速极慢、使用率极低原委,以及出现该等问题,是政府部门抑或有关公私营机构管理失误所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立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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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政府每年用于提供免费Wi-Fi服务经常性开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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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设于观塘及黃大仙两区的政府Wi-Fi热点数目、分布情况及使用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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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3年,各个政府Wi-Fi热点平均每月使用人次为何;会否设法提高该等热点(尤其低使用率热点)使用率,以免浪费公共资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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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定期测试各政府Wi-Fi热点网速是否达标,有否计划全面提升Wi-Fi热点网速,以及有何措施改善部分Wi-Fi热点远远未达标准网速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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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因应有外国旅客不知有免费政府Wi-Fi服务,当局有何新措施向旅客推广免费政府Wi-Fi服务,以及相关工作所涉人手和开支为何? |
(一) | 2014年1月至今,每年当局接获有关虐待动物的举报宗数,以及分别有多少人被检控和定罪;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最高及最低惩罚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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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刚公布的《施政纲领》提及,当局会检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现有法例,以及研究引入有关照顾动物人士有责任谨慎照顾其动物的概念,该项工作的详情(包括所涵盖的法例和工作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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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于上月18日回覆本会议员所提质询时表示,有关把猫只和狗只纳入《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6条(该条文订明当路上发生涉及车辆的意外并引致动物受到损害时,该车辆的司机必须停车并尽快向警方报告该意外)适用范围的建议,"我们正参考海外的处理方法就有关事宜进行检讨,将于检讨完成后考虑修订相关法例",检讨工作的进展及具体立法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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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14年1月至今,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关于放生动物活动的投诉,并按所涉动物种类和放生地点列出分项数字;有否因应投诉而采取拯救动物和执法行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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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台湾、澳门及新加坡等地据报已立法规管放生动物行为,当局会否重新考虑立法规管本港的放生动物行为,并禁止于高生态价值的地点放生动物;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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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有不少参与放生动物活动的人士不了解该等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当局会否加强公众教育,以期减少该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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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就放生属外来物种的动物对本地原生物种动物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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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会否参考外国的做法,重新考虑设立动物警察,以加强保障动物权益;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安理会于本年9月11日通过第2375(2017)号决议,对北韩实施新一轮制裁措施,政府有否就实施该决议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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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与外交部联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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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于何时制订有关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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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研究香港特区对北韩实施制裁措施,对两地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对本港的金融监管机制和经济造成的影响;如有,研究的结果为何;如否,会否立即进行研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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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2006年以来,有否就本地注册公司涉嫌协助北韩绕过制裁措施的情况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对有关公司的活动进行全面调查,以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
(一) | 政府预期数码个人身份认证适用于哪些应用方案及哪些电子政府服务,以及可在哪些交易及纪录代替数码签署;有何计划推动公营机构及私人企业(例如银行)的网上服务采用数码个人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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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数码个人身份认证平台将由政府自行开发还是由外判服务承办商开发;认证服务的推行时间表为何;有否设定该服务推出3年后的目标使用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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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将于明年起陆续为市民更換新一代智能身份证,有否研究如何把数码个人身份与新一代智能身份证的功能融合,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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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数码个人身份系统将储存和处理全港市民的重要个人资料,数码个人身份认证将采用甚么加密技术,以及会否使用更高的资讯保安标准及可靠性较高的认证方法,例如一次性密码认证及双重认证;有何措施确保该等技术长远可靠;会否就数码个人身份系统进行定期的资讯保安及私隐风险评估,以及制订措施保障该系统的资讯安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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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参考外国(例如澳洲)经验,就数码个人身份认证的安全性及在保障个人资料等事宜广泛征询市民的意见? |
(一) | 过去10年,每年康文署辖下公众游泳池及泳滩的下列统计数字:(i)泳客受伤但拒绝送院的人数、(ii)泳客严重受伤或遇溺的人数,以及(iii)召喚救护车的次数(按游泳池及泳滩名称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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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该工会反映,现时由医疗辅助队为救生员提供的约30小时基本成人急救训练,不足以使救生员能妥善处理各种实际情况,政府会否考虑委任专科顾问医生担任救生员训练医疗总监,协助为救生员制订一套适切的培训课程及实务指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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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新聘救生员在开始当值后才接受实务培训,以及救生员沒有接受过适当的潜水搜救培训,政府会否考虑该工会的建议,成立救生员训练学校,(i)为救生员提供适切、有系统及有长远目标的培训课程(包括使用各种救援设备的训练),并待该学校在取得国际救生会的认可后,(ii)向救生员颁授认可证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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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该工会指出,康文署每年重新招聘季节性救生员的做法令救生员缺乏职业保障,导致年轻人不愿入行、富经验的救生员越来越少,以及招聘困难,而且因应近年有新暖水游泳池启用及气候和暖令冬天的游泳池和泳滩泳客数目上升,政府会否招聘更多长期雇用救生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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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游泳池及沙滩见习员的入职学历要求为中三毕业,但救生员的入职学历要求为小六毕业,康文署在厘定该等入职要求的考虑因素为何;会否考虑检讨救生员的入职学历要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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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据悉现时有部分公众游泳池及泳滩处于救护车难以在12分钟目标召达时间內到达的位置,康文署有何应对措施;会否考虑工会的建议,由救生员、政府飞行服务队、消防处及水警为该等游泳池及泳滩提供联合救援服务;如会,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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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现时负责管理公众游泳池及泳滩的首长级人员须否具备拯溺及急救知识和经验;如否,会否考虑设立此要求,以期管理层更了解游泳池及泳滩的拯溺和急救工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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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现时游泳池及泳滩主管,须否曾接受拯溺及急救训练;如否,有否评估他们有否能力有效协调游泳池及泳滩涉及的拯溺和急救工作;鉴于现时只有主管获授权召喚救护车,康文署有何措施避免出现因主管不在场而延误拯救生命的情况?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跨境投资状况;如果知悉,详情为何,并按东盟成员国名称以表列出所涉企业数目、投资额及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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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个人跨境工作及投资状况;如果知悉,详情为何,并按东盟成员国名称以表列出所涉人数(及其占有关总数的百分比)、投资额及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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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居民互访(包括旅游及公干)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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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3年驻新加坡经贸办,以及驻雅加达经贸办自设立以来(i)的工作详情(例如联络当地政府官员及举办宣传香港的活动的次数及相关內容),以及(ii)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的项目详情(例如项目內容及涉及的金额)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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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设立泰国经贸办的工作详情(包括拟议的地点及设立时间表)为何;香港驻新加坡、雅加达及泰国的3个经贸办将如何具体分工? |
(一) | 预计在未来5年,(i)政府及私人发展商将会提供的新泊车位数目,以及(ii)当中的私家车泊车位数目为何(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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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预计在未来5年,(i)将会落成启用的公众多层停车场的数目及其提供的泊车位数目,以及(ii)将会以短期租约方式批出作临时停车场用途的政府用地数目;该等用地的位置及其提供的泊车位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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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泊车位不足的问题严重,政府会否尽快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把当中的泊车位供应标准提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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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就私家车泊车位需求开展顾问研究,以掌握私家车泊车位不足的具体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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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屋宇署为鼓励发展商提供地下公众泊车位,已于今年3月修订相关指引,订明私人发展项目內的地下公众停车场如符合相关指定条件,可获100%豁免计入建筑楼面面积,该项措施至今的成效(包括因而新增的私家车泊车位数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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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本人得悉,现时只有少数私营停车场向运输署开发名为"香港行车易"的手机应用程式提供实时泊车位资讯,政府会否提供诱因,鼓励更多私营停车场营办商这样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会否参考深圳巿当局的上述措施,制订针对人才住屋需要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及房屋措施,以吸引金融、科研等专业的人才来港发展事业;若会,具体的措施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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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深圳市当局已设立了人才住房专营机构,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等业务,政府会否考虑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全方位检视及筹划本港的人才住房事宜;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关工作现时由哪个政策局负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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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香港周边以至全球的城市均求才若渴,政府在未来5年有何具体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港发展事业,并选择以香港为工作、创业及扩展业务的基地;是否知悉该等政策与新加坡、北京及深圳的相关政策如何比较? |
(一) | 计划于何时对《指引》展开全面检讨,以及在进行检讨时,会否征询本会、关注团体及少数族裔人士的意见;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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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考虑在《指引》订明,关于各政府部门为接受公共服务的少数族裔人士安排传译服务的统一指引和标准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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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在《指引》订明,各政府部门须定期收集少数族裔人士使用其服务的数据的规定,以准确评估(i)少数族裔人士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及(ii)有关部门提供该等服务的表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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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在《指引》订明成效指标,以评估和监察各政府部门执行《指引》的情况;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乡郊小工程计划推出以来,获批拨款的工程项目的总数及所涉拨款总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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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获批拨款的工程项目按(i)所涉地区工作小组和(ii)工程类别划分的数目;该等工程的施工地点,以及平均每个工程项目的拨款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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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以促进偏远乡郊的可持续发展,并预留10亿元进行相关的保育及活化工程,该笔拨款会否用于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如会,将包括甚么类型的工程项目,以及申请及审批的程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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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恢复推行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小型工程计划,以便在乡村进行更具规模及效益的工程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考虑因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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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就改善乡郊环境制订中期和长期的策略性计划? |
(一) | 现时全港有多少条开放予公众使用的私家街道,以及当中有及沒有管理的街道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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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各政府部门分别接获多少宗关于私家街道的投诉,并按投诉所涉问题(例如环境卫生,交通、路面破损)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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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收回计划的最新进展为何,并按下表列出自1986年以来(每5年为一组)(i)收回及(ii)从该计划中剔除的街道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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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收回计划现时是否已完成;如是,有否进行检讨和总结,以及会否发表报告;如未完成,预计何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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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现时有多少条因业权复杂及有僭建物等问题而尚未完成收回程序的私家街道;有否研究如何可尽快处理有关问题,以完成收回程序;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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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现时有否定时视察已从收回计划中剔除的街道的情况(包括卫生状况),并研究改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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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于沒有列入收回计划而且有严重环境卫生问题的私家街道,政府有何措施协助有关业主改善该等街道的管理,包括会否考虑推出新一轮收回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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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会否推出措施(例如透过提供诱因鼓励业主自愿把街道交还政府,以及加强与相关业主立案法团的沟通),使全港所有开放予公众使用的私家街道的状况得以改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警方接获企业遭黑客勒索的报告宗数和所涉款项总额,并按罪案分类及企业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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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网罪科调查黑客勒索罪案的工作进展为何;有否评估该科能否适时提升人力、科技和设施的水平,以应付黑客越来越高超的犯罪技巧;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网罪科自2015年成立至今侦破该类案件的宗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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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新措施打击黑客入侵企业电脑系统的罪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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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了解香港和海外在企业网络安全意识方面如何比较;若有,详情为何;当局有否新措施加强企业的网络安全意识,并鼓励它们加强网络保安;若有,详情为何;除了提供科技券外,当局会否加强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协助,以防范黑客勒索;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2017年5月2日订立的《2017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7年6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713/16-17号文件发出) |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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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7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201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1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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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7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第2号)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8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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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2017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第3号)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9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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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1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修订附表)公吿》(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80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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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12月13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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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张国钧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7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立法会地方选区) (区议会选区)(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2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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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 (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 (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3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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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201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乡郊代表选举)(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4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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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12月13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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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振英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7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
(a) | 《2017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5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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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7年银行业(流动性)(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6号法律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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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2017年银行业(指明多边发展银行)(修订)公吿》(即刊登于宪报的2017年第17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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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7年12月13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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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4 (自2017年11月15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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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7年11月8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3/17-18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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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5 (自2017年10月18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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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的议案
毛孟靜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I的议案。 | |||||||||||||||||||||||||||||
(议案已于2017年10月10日
随立法会CB(3) 21/17-18号文件发出) | ||||||||||||||||||||||||||||||
延搁处理的项目:议员议案编号6及7 (自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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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构建全方位'再工业化'政策体系
吴永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全球工业技术变革带来新机遇,很多国家或地区都积极发展高增值先进制造业,香港也不例外;政府已明确表示'再工业化有潜力成为香港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宣布成立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适时检讨并提升'再工业化'政策的定位,从现时由创新及科技主导的工业政策体系,提升为更独立、更具前瞻性、更系统化的全方位工业政策体系;政府亦应检视工业对本地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研究香港工业'外延发展'的特点,以便为离岸制造生产的港资厂商提供稅务支援,从而巩固香港经济根基及推动产业多元化。 何启明议员、梁继昌议员、蒋丽芸议员、胡志伟议员、卢伟国议员、莫乃光议员及谭文豪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 |||||||||||||||||||||||||||||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760/16-17号文件发出) | ||||||||||||||||||||||||||||||
出席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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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面检讨劳工法例,改善劳工权益
何启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以捍卫劳工权益为首要任务,并尽快全面检讨及修订各项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例,以确保该等法例与时并进。 陆颂雄议员、郭家麒议员、黃碧云议员及尹兆坚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 |||||||||||||||||||||||||||||
(修正案已于2017年6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759/16-17号文件发出) | ||||||||||||||||||||||||||||||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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